婚前的財產協議書(精選4篇)
婚前的財產協議書 篇1
甲乙雙方現已自由戀愛,確立關係,並已明確結婚意向,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在無任何逼迫、雙方無任何精神不正常現象的情況下,經雙方理智平等協商,就婚前一處房產籤此協議,現甲、乙雙方爲避免紛爭,愛情永固,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甲乙雙方同意以甲乙兩方名義在(銀行)按揭住房一套。
1、房屋的詳細情況如下:
住房產權地址位置: 房屋建築面積X平方米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爲:(重要)
2、雙方的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作爲該套房屋首付款;並出資人民幣XX元作爲該套房屋的房產契稅;兩項價款合計人民幣XX元(人民幣X大寫),具體以購房首付款發票和契稅發票爲準。並以甲方爲主貸款人、乙方爲保證人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XX萬元整(貸款是否下發,房子是否收房)。
二、由於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對於房產的權利歸屬,雙方一致協商並同意:
1、住房的首付款歸甲方一人擁有,其餘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即甲方出資的首付款人民幣XX元(人民幣壹拾伍萬捌仟玖佰零玖元),如甲乙雙方出現感情不和而分手,而分割房產時,乙方同意該房產首付款不作爲共同分割項,乙方如在法律上對其有分割權自願放棄,歸甲方所有。
注:首付款佔購房總款比:/=2X%。即分割房產時,按市場價格的%付給甲方後,剩餘款項按甲乙雙方1:1的比例分割。
2、甲乙雙方共同具有還貸的義務。
房貸每月還款人民幣XX元,由甲乙雙方共同還貸,每個月甲方XX元,乙方XX元。
3、格式僅供參考,其他未盡事項可自行添加
例如:分割房產的方式,歸甲方所有,甲方付乙方錢;或者變賣房產分割人民幣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的本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由雙方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X年XX月XX日
婚前的財產協議書 篇2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即將登記結婚,現爲了避免日後發生財產爭議,維護穩定的夫妻和家庭關係,經雙方充分溝通和確認,對婚前和婚後涉及到的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以下房產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1、位置: 房產證號:
2、
3、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二、以下房產系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1、位置: 房產證號:
2、
3、
以上房產的在婚後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三、各自名下婚前已有的車輛、存款、投資理財等財產,及其在婚後所得的收益,均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
四、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後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產、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公司股份、基金理財等財產,均屬於出資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財產在婚後產生的虧損或收益,無論是否由本人實際管理或經營,虧損均由各自承擔,收益均歸各自所有。
五、任何一方在婚後繼承所得,亦歸各自所有,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到各自名下,均不影響個人財產的屬性。
六、任何一方婚前既有債權、債務,仍歸各自所有;
結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簽字同意所產生的債務,個人爲自己及他人擔保產生的債務,經營個人財產虧損時所產生的債務,均屬於個人債務。
一方使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了個人債務的,債務人應從其個人財產中補償給另一方所還債務額的50%。
七、本協議沒有手寫內容,雙方簽字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男方(簽字、手印): 女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的財產協議書 篇3
甲方:××(個人詳細信息)
乙方:××(個人詳細信息)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願共同一起生活,
婚前財產協議書格式。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3、爲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1、甲方的××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雙方爲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雙方各自財產增值……。
四、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五、協議簽字蓋章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
婚前的財產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乙方的財產有:……。爲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雙方爲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