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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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1

甲方:

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精選6篇)

負責人:

乙方:

電話:159甲方招聘乙方爲合同工,從事電工工作。20xx年12月22日下午乙方在工作時不慎被起吊機掉的電線掉下砸到身上。公司的負責人立即派人將乙方送x醫院治療,現已治癒出院。雙方已充分了解有關《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應得賠償數額也已掌握,在此基礎上,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受傷賠償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住院期間的一切醫療費用已全部由甲方支付,不再具體列明,今後若需繼續治療,所需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二、乙方自願辭工,雙方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乙方的工資已全部結清。

三、甲方同意一次性賠償乙方一次性傷殘補助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辭工經濟補助費等全部費用爲人民幣肆拾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000元整)。如果乙方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所享有的權利(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賠償數額也已包括在內。

四、甲方爲乙方投有保險,並已保險,該保險賠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就該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辦理保險理賠

手續時,乙方應當無條件協助甲方辦理,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理賠,甲方有權不支付暫留的壹萬元,暫留的壹萬元於保險賠償金理賠手續辦完之後支付。乙方協助甲方辦完保險手續後,如甲方不能按期將暫留的壹萬支付給乙方時,甲方必須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從家裏來回的車旅費、住宿費。)該暫留的壹萬支付方式:直接匯入本人的賬戶內(賬號:x戶名:開戶行:xx銀行中路支行),以匯款憑證爲據。

五、乙方同意放棄其他一切民事權益,本事故一次性了結,乙方不得再就此事故及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向任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提起申訴或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七、(與本案乙方有關的直系親屬簽名)確認同意本協議的內容,本人同意放棄其他一切民事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權利),若乙方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本人也不再以乙方蒲會在甲方公司發生的工傷事故及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向任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提起申訴或起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2

經**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NO。0000 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甲方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方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甲乙雙方*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主持調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傷害、乙方車輛損壞等損失自願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

一、甲乙雙方在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警 同志的主持下進行調解並達成協議,此協議的調解過程符合國家法律,是雙方經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均不得反悔。同時雙方鄭重承諾放棄向司法機關、其他有權管理機關提起訴訟、仲裁等一切救濟措施的權利。

交通事故私了協議書格式

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提供所有票據等等,如果因爲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相當於保險公司理賠給甲方的金額。

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3

甲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死者直系親屬):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父親(死者) (身份證號碼 )於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並於20xx年5月5日凌晨(下班時間)突發疾病死亡,雙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關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確認:1、死者發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時間和上班地點,亦非工作原因,屬於非因工死亡;2、甲方在事發第一時間通知了乙方,並支付了搶救費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費 餘元;3、乙方屬於死者的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資、福利已經發放完畢。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補償款(包括但不限於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擔的款項)人民幣 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 收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轉賬: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處理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途徑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主張權利,則乙方應當從已收補償款中依法分配給權利主張者,確保其不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退還補償款並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協議事項內容保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X年XX月XX日簽訂於

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4

第一條:總則

規範本次遷墳行爲、保護墳主利益、結合村委會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治安環境、統一步驟,圓滿完成遷墳任務。

第二條:本協議發生地點

1、被遷墳地址:龍津州前吳村祖山。東至蓮花湖水邊,南至城崗祖山,西至嶺背松林,北至鐘山口水庫。中心直徑:南北600米,東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曲江鎮蔣巷村委會鎮政府安置的吳村新墓地、具體範圍以鎮政府指定爲限。

3、協議訂立地點:紅門村委會、吳氏宗祠。

第三條:遷墳時間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時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準私自進入甲方新、老墳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動遷或確屬天氣下雨大風等惡劣氣候影響,不能正常工作,時間可協商往後推移。

第四條:工作規範

1、凡棺木完好、並經墳主同意整體遷置者,必須整體搬遷。

2、棺木損壞、不能整體搬遷者,墳主均得以缸、罐盛裝,不準將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雙方均需各自做好衛生防護、勞動保護工作。

4、凡前吳村新墳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無明顯樹木視覺障礙。

5、吳氏祖山不能遺留任何先祖遺骨。

6、凡亡者顱骨必須完整的放置缸、罐頂部,體骨置於中下部,不準截留遺骨於浮土之內,並做好具體包裹、防腐工作。

7、新墳坑體積長: 寬: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須從墓土上部開始。棺木確係不能完整搬遷者,必須先移走棺蓋,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歸甲方墳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隱瞞或偷盜佔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運途中發生的盛皿破裂,必須置換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須整齊一致,不準偏斜。

12、新墳攏土完畢、必須立即豎立新碑以爲標記。

13、以上一切勞務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條:款項 1、以新墓地一墳一主爲原則計算墳數,計量單位‘座’。

2、經墳主同意以棺木遷移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爲: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爲: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遷價爲: 元/座。

5、有甲方墳主提出使亡者數人合葬一墳冢者,其搬遷價爲: 元/座

6、以上價格包含缸、罐、蓋、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資購置)。

第六條:付款方式

1、現金結算。

2、全部遷墳工作結束,經甲方驗收合符協議條款後結算清楚,三天內由丙方負責並監督付清全部勞資費用。

3、乙方領取協議款項的同時,必須出具領取款項收據。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召集墳主,引導、辨認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協議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權臨時中止乙方當前工作。

3、檢查墓主棺木情況,登記造冊紀錄墓主碑記文載。

4、現場保管遠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協調墳主與乙方配合工作關係。

6、全程監督現場運作,處理一切突發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協議正常履行搬遷工作,甲方有權在12小時內單方中止本協議,並立即另請它人。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認識、履行以上協議條款。

2、乙方可選擇自老墳地至新墓地搬運路線。

3、一切挖掘、搬運工具由乙方自帶。

4、乙方自備餐飲,調節工序按排。

5、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物質,培訓指導參與搬遷工作人員知識。

6、負責將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無損地搬遷至新的墓地,如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換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遷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不含與甲方工作人員)。

8、因本條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負責賠償。

9、乙方不得中途停頓遷墳工作,

10、凡本協議工作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負責醫療賠償。與甲方毫無干系。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遷墳政策的落實。制訂搬遷程序。組織、宣傳、按排其體工作。

2、負責本次遷墳賠償款項的及時落實。

3、負責平息因遷墳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調停各方關係。

4、監督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5、如發現有故意阻擾遷墳工作,挑起事端,引發羣體衝突,製造不穩定因素,擾亂社會秩序者。丙方有權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歸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犯以上條約,則賠償乙方當日參與搬遷工作人員每人工資30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規範中的某項操作,則扣除本規範相應的金額款項,並處於本項目三倍的罰款。

3、如乙方在搬遷過程中因與它人發生糾紛而拖延甲方的時間,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當日甲方工作人員每人30元,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搬遷費,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甲方與乙方的本次協議。

4、乙方如有偷盜墳墓陪葬物者,一經發現,乙方應按陪葬物價值十倍罰賠給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約,24小時內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自願賠償甲方損失肆萬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職守,不務實事,貪污受賄,收受回扣,無所作爲。甲、乙雙方有權取消丙方資格,並上報上級部門備案論處。

7、丙方承擔甲乙雙方因遷墳釀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責任,並承擔連帶的經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會授權人簽字並按指印,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遷墳工作完畢、完成結算後,本協議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5

1.新開發商品房不能滿足採光要求

新開發商品房不能滿足當地規定的採光要求導致採光糾紛,此時法律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分別是開發商和消費者。此時採光權問題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不是一個相鄰權問題,雙方之間是一種合同關係,如果消費者的採光時間得不到保障,那麼將構成合同違約,開發商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基本規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由開發商給消費者更換一套按照通常的標準能確保消費者獲得充足光照時間的房屋。如行不通,消費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消費者也可以直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損失數額的計算可以包括在這段時間內,消費者爲了彌補光照不得不增加戶外活動和休閒的時間,其必要的交通費開支,以及由於缺少陽光消費者不得不支出的營養品的費用等。用這段時間的平均值乘以使用年限來計算出賠償數額。

但是現行法律規定違約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而缺少光照確實會對人們的身體和精神造成損害。這就牽涉到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竟合的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者侵權之訴。

2.居民住宅被另一建築小區遮擋導致原小區居民採光權受到侵害

(1)居民住宅被合法建築遮擋影響採光

如果居民住宅被一幢合法建築遮擋,導致採光時間減少,不能構成採光權侵權,自然也就無所謂賠償問題。但是,考慮到居民採光確實減少的客觀事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償也是比較合理的。

這裏有一個判斷遮擋建築是否構成合法遮擋的問題。筆者認爲合法遮擋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不違背法律的基本規定,遮擋後的採光時間不低於國家或當地規定的最低採光標準;建築物的建造是根據當地的總體規劃,經過嚴格的設計論證與

採光分析,建築間距符合規劃規定;建造程序符合法律的規定;建成物與原規劃一致,沒有出現違規建造事項。

(2)居民住宅被非法建築遮擋影響採光

實踐當中居民完全可以行使排除妨礙請求權,預先請求排除該樓房遮擋陽光的危險,請求停止施工。如果房主入住以後才發現有建築遮擋陽光,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這部分損失的計算可以通過計算相對市場價值的方法,即通過中介機構對房屋本應該具有的市場價值(有充足的光照)進行評估,然後再評估沒有光照情況下的市場價值,這部分差價就是房主的直接損失。如果房主事先已經知道其要購買的房子在採光上得不到保證,那麼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他要自己承擔沒有光照的損失。當然這兩種情況都構成採光侵權,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要求。同時,筆者認爲,這種非法建築的所有人的主觀惡性比較嚴重,建議立法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

補償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甲方針對20xx年與乙方就蘋果園交通樞紐H地塊廉租房項目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間施工、揚塵等情況造成的擾民事宜,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一次補償給乙方擾民費每戶¥800.00(捌佰元整)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20xx年10月30日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

三、乙方需保證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不再投訴甲方,或干擾甲方項目工程施工運行。

四、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無異議。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爲據,信守承諾,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

六、本協議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話: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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