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協議書模板(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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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

徵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精選19篇)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被徵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准的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規定,經甲方向徵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徵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徵用乙方土地共____畝,其中稻田____畝,水塘____畝,菜地____畝,坡地____畝,宅基地____畝,林木____畝,共有樹木____株。所徵土地東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條 徵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於徵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倍(一般爲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徵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盛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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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__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徵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補償,所徵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以後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覈定,稻田按平均畝產稻穀爲____公斤,每公斤折計價____元,年產值每畝覈定爲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__元,年產值每畝覈定爲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__公斤

計算,每公斤計價____元,年產值每畝覈定爲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的數量計算,共計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徵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

磕陡 氐陌倉貌怪 眩 罡卟壞貿 淠瓴 檔?0倍);徵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徵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嘗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盛市、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實地勘驗徵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於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20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託付。

第三條 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徵土地的畝數,向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爲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徵用土地造成農業剩餘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繫,採取以下第(____)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准,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組或並組。土地已被徵完或基本徵完的村民小組,在有條件地方,可以組織遷組;也可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與附近村民小組合並,甲方要積極爲乙方遷組或並組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餘勞動力,經__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勞動計劃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並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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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覈實後,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徵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穫,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穫期內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徵用2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爲徵用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准徵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佔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徵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戶內撥付,並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徵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他附着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徵用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後需在徵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條 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嘗運輸通路和其他臨時設施的,應當儘量在徵地範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准後,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並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

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建設銀行、農委……各留存一份。

徵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徵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乙方於年月日取得高新區號地畝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爲工業。經協商雙方就有關土地開發利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若需要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或者土地使用條件,應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辦理有關批准手續。

第二條:乙方同意按約定內容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待批准手續和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後即刻動工(並作爲雙方約定的動工日期),在施工合同期內完成建設項目並申請驗收。

第三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一年內不開工建設,或者已開發建設面積佔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以及投資總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視爲閒置土地,甲方有權按國家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1‰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項目施工建設,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1‰的違約金。

第五條:項目建成後,項目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投資強度,項目建設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比例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等任何一項控制指標要滿足《出讓合同》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條件。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均按照《出讓合同》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內容辦理。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3

甲方:於德祥 (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周慶海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情見下表:

二、合同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位於*國小東南側的約20畝土地出讓給乙方之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出讓的土地位於*村*國小圍牆外向東約 米,向南至黃廣大堤壩臺止,面積約20畝,具體範圍以藍線圖爲依據(藍線圖爲本合同附件),準確位置及面積以國土部門實際丈量後紅線圖載明的數據爲準;

二、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該土地用途爲教育用地,乙方用以建設教學設施及生活配套設施,進行教學活動。如今後改變土地性質,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實施。該土地使用年限爲五十年。

三、土地權屬界定

本協議正式生效後,該土地的使用權即歸乙方。

四、土地費、徵地費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費與徵地費

1、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土地費及徵地費合計爲每畝人民幣(下同)陸萬元整,總金額爲壹佰貳拾萬元(準確金額以按紅線圖數據計算的金額爲準)。該土地費、徵地費已包含安置費、青苗及林木賠償費。但遷墳費用由乙方按國家政策規定另行負擔。

2、今後如發現土地範圍內仍存在權屬爭議、糾紛或有關利害人補償糾紛等,均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如須補償,由甲方補償。

(二)支付方式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支付給甲方壹佰萬元整,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付清餘款。

五、甲方主要義務

1、做好土地戶主工作服從徵地,負責補償金髮放。

2、協助、配合乙方辦理立項、環保、衛生、公安、地徵、規劃、城建、勞動、供水、供電、郵政、電訊等有關審批手續,以及工程報建手續,但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收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協議生效後,通知並保證村民不再在上述土地上新播種農作物和新增附着物,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協調好村民與乙方的關係並做好治安工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維護乙方在建設過程中及辦學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徵收、攤派任何費用,或指定建設、辦學所使用的物料及施工單位、供貨單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要求乙方任用甲方指定的人員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勞務。

六、乙方的主要義務

1、及時提供給甲方爲其辦理或協助辦理本協議項目、手續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2、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給甲方或相關部門土地費、徵地費等約定費用;

3、遵守建設規劃、規範等的相關規定,完善建築工程的報批報建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或延遲實現,均須賠償對方由此而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5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相互扶持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位於路號的土地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使用範圍和用途

1、甲方將位於路#所屬佔地面積 平方米(約X畝)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爲生產、加工及倉儲;

二、土地使用方式

1、本協議簽章生效後五年內(X年X月X日前)爲乙方對土地的無償使用期。五年之內乙方可根據經營情況以不高於X萬的價格向甲方進行地產權買斷(X年X月X日前若無力購買,後期可與甲方協商實行議價租賃,價格參考市場行情而定);

2、協議生效後,由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負責投資地面平整、硬化、綠化和房舍等地面附着物的建設工作;

3、若乙方按照協議約定進行了本協議土地產權的買斷,本協議自行廢止;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協議期內,有監督乙方守法、安全使用土地的權力;

2、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給第三方使用;

3、使用期內,甲方要配合乙方的期初房舍修建,有償提供乙方所需的路、水、電的使用,全力協助乙方開展正常的後續經營活動;

四、乙方權利義務

1、在協議期內,有合理、合法經營既定項目的權利;

2、使用期限內,乙方方不得將該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3、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在本土地範圍內從事違法行爲,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

4、及時向甲方或相關部門繳納在建設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費用;

5、有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由此給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協商解除協議,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事項

在協議期內,如乙方無力繼續維持經營,確須提出中斷本協議,甲方應停止本協議的履行。對乙方在土地上的建設投資,甲方應根據實際折價支付給乙方。

七、本協議爲初步性協議,對於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

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表: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 月 日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月 年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股東或股東代表名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批租項目

乙方擬通過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業園區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總投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_____元人民幣,計劃於_________年竣工投產。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積

乙方擬批租土地爲國有土地,坐落於_________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_________期規劃的_________號地塊內,土地面積爲_________畝(具體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際勘測確認數爲準),四至如下: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見附圖)。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將前述園區內特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投資的企業)使用,即爲“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或用於法律允許的其他經濟活動的權利。

四、批租費用

經雙方商定,土地批租費用爲每畝_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測面積計算付費)。該費用爲乙方取得批租地塊土地使用權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五、甲方保證

1.保證擬批租地塊爲國有土地。若由於土地批租引起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任何索賠、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而與乙方無涉;

2.保證擬批租地塊不涉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問題;如有涉及,除了第四條約定費用外,一切手續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保證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當地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保證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備雙方約定的配套條件;

5.爲土地批租及有關權證辦理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積極幫助乙方辦理有關企業開辦前的各項手續;在企業成立後的經營期間,爲企業提供長期優質的服務。

六、乙方保證

1.乙方爲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投資方;

2.保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

七、拆遷安置

凡批租地塊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遷安置、批租補償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除了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外,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八、配套條件

(一)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上的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爲“六通一平”。“六通”指規劃紅線外通道路、通水、通電、排雨(污)水、通訊、通有線電視,“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據園區道路交通規劃,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間,甲方應保證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鋪設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寬_________米,該道路爲乙方投資企業的專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證將自來水進水管道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水手續,保證日供水不低於_________噸。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7

鐵礦鄉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 (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承包戶: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徹底改善羣衆人居環境,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將大洞河橋頭二荒地塊作爲建設高山易地移民居民點建房用地。經農業社與土地承包戶充分協商,本着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就土地補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地補償面積 畝,補償標準爲每畝3000元。補償金額爲 元(大寫: )

二、土地界畔:以界柱和丈量爲準。

三、補償款付款方式:由農業社在20xx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故意干撓、阻止施工,若乙方故意造成甲方施工中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違約須支付另一方違約金1000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鐵礦鄉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 乙方:

法定代表: 村民代表(簽字):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五相關稅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爲無行爲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爲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覈查。

村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9

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就甲方修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補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修路直接佔用乙方的養殖池塘及排水渠土地(以實際覈准的面積爲準),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於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並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爲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爲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

二.被公路隔開的乙方養殖池塘南端狹長狀、不能再作爲養殖池塘使用的土地(以實際覈准的面積爲準),甲方給乙方以等量土地整體置換。置換的土地應在乙方場區附近,便於生產、交通方便的國有土地,並需經乙方認可。如置換的土地達不到上述要求,不能作爲養殖池塘使用,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增加置換面積。置換時間爲公路正式開工六個月內,如逾期不能置換,應按有關政策標準予以資金補償。該土地正式置換前仍爲乙方所有,任何其他單位及個人不得侵佔或以任何形式施工和取土。

三.甲方對乙方的養殖池塘及進排水系統、設施的修復或重建費用(主要包括:養殖池塘、進排水系統、涵閘、進排水口等設施的修復與重建,材料費、人工費、設備費、施工費等)予以全額補償。由乙方請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出具工程預算書,並經甲方認可。甲方應在認可該工程預算書後15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工程款項。爲使生產損失減少到最低水平,保證修路、池塘改造部分工程(修建池塘排水渠等)同步進行,乙方定於一月二十日開始施工,甲方應於公路開工5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的50%。

四.甲方對修路施工造成乙方池塘養殖生產停產,予以乙方52名職工性補償,補償款爲:300萬元。該費用經勞動局覈准後15日內向乙方性支付到位。

五.甲方對乙方工廠化養殖車間生產投入及損失,給予性補償,補償費用爲xx萬元,補償日期爲公路正式施工後30日內性全額補償完畢。

六.甲方必須確保施工單位在道路施工中所填土方全部從外部運進,不得動用乙方場區內的任何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佔乙方利益。

七.乙方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積極配合支持施工單位的道路施工。

八.對未盡事宜雙方繼續友好協商,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確認,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後方可進行施工。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土地使用權互換協議:

一、互換地塊概況

1、甲方願意將位於 的土地,總面積 平方米,合 畝與乙方互換,包括區域內的渠、路。四址爲: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願意將位於 的土地,總面積 平方米,合 畝與甲方互換,包括區域內的渠、路。四址爲: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雙方自願互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後永遠歸對方所有。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自願互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2、現甲、乙雙方自願互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互換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二十萬元,並承擔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見證人(簽字或蓋章):

年 日 (加手印) (加手印) (加手印) 月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1

申請人:姓名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姓名 住所 聯繫電話 第三人:姓名 住所聯繫電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 案由) 一案,向 鎮(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經鎮(村)調解組織依法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履行協議的期限等) 。

本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收之日起生效,各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

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 調解員:

鎮(村)調解組織蓋章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2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湖南華信求是地產礦產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甲方委託評估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評估目的:

二、評估範圍:

三、評估基準日: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在委託方要求出具正式報告後7日內完成評估工作,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報告。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而相應延長評估時間,延長或提前完成評估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

五、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資料提供給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在評估過程中,如發現甲方在覈算、管理上有重大缺陷,影響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時,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甲方;

甲方對乙方開展評估工作應給予充分合作,應提供評估所需全部文件、資料;乙方現場勘察和清查覈實資產時,甲方應指派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積極配合,確保評估工作順利進行;

六、甲方應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各種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會計記錄、財產物資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評估人員到甲方現場工作,甲方應提供食宿、交通費用及必要的辦公條件,爲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協調企業內部及與評估相關的外部管理部門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條件;

八、本項評估收費商定總額爲人民幣總金額爲元,大寫金額:元整。本協議簽訂後由甲方領取評估報告書時一次付清;

九、在評估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返工,雙方應另行協商,加收評估費並延長出具《評估報告書》的時間;

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請求,而乙方工作已過半,甲方應付給乙方全部評估費;若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全部評估費的50%,或已預付的款額不予退還,上述兩者取其高者;

十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應根據甲方要求盡職實施本委託事項,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評估工作並出具《土地評估報告》。逾期的每日按評估費總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 表:代 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3

甲方(轉包方):身份證號:

乙方(接包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瀋陽市X區XX村北山的承包權及該地上的建築物,有償轉讓給乙方。

2、轉包價格,總計人民幣:佰萬元整。

3、本協議簽訂後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定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該定金分3次付清,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至。第一筆應付X萬元,於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與甲方,第二筆款項應付X萬元,於20xx年X月X日之前交付與甲方,第三筆款項應付X萬元,於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與甲方。共計X萬元,由甲方出具收據。

4、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乙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可以對甲方的樓房及庭院等地上物進行裝修。

(2)若乙方不能按雙方協商的日期支付轉包款,乙方所有投資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須無條件撤出。

(3)乙方交付甲方的50萬元系定金,若乙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付款,定金款衝抵協議約定的總價款,若不能按約定的時間付款,定金款歸甲方所有,不返還給乙方。

6) 甲方需保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完整性,並同時將該土地的相關手續交給乙方。

7) 乙方對上述土地享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8) 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9) 轉包期間,乙方可以將上述土地再次轉包,轉包收益歸乙方所有。 10)在本協議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土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轉包費,並賠償乙方損失。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不得擅自變更 或解除協議,否則應賠償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 失),並承擔全部經濟損失30%的違約金。

6、其他約定: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 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一塊地已經丟荒多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該地塊終身給乙方使用,該地塊四至;東:二隊魚塘,西:橡膠地,南:魚塘,北:橡膠地;面積約爲1畝,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該地塊x年12月1日起歸乙方終生使用,甲方及家屬不得有異議及反悔。

二、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壹萬元整(¥:10000.00元),賠償款一次性付清。

三、該地方如果國家或開發徵收,所得的賠償由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有異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處,由雙方協商後再作補充。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法定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

地號:號

規格:15m×11m

使用權類型:國有土地

宗地總面積:165M2(合0.245畝),轉讓面積:165M2(合0.245畝)

後附宗地平面示意圖。

二、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甲乙雙方認定該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成交價款爲:大寫人民幣整(¥X元整)。

2、付款方式:20xx年4月21日一次性支付大寫人民幣整(¥X元整)。餘款大寫人民幣整(¥X元整)待甲方無條件協助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辦理完過戶登記及其它相關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土地面積165M2真實;土地權屬合法、清晰,無糾紛,無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項情況;無明顯有損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對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一切權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證乙方利益不受損害,在該宗地周圍道路享有通行權。

4、乙方有權將該土地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及干擾行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負有的全部義務和作出的所有保證、承諾和責任屆時全部轉讓給受讓之第三方。

5、甲方保證過戶的可行性、合法性,並無條件協助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辦理過戶登記及其它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受讓之第三方承擔。

6、甲方拿到與該宗地相關的手續和單據後無保留地全部交給乙方。

7、如果52號地有權屬不清或面積不符等明顯有損於乙方利益時,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讓乙方在其他搬遷安置地中任選一宗,並承擔賠償責任。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以上協議條款,甲方有違約或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爲時,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本宗地使用權轉讓價格伍倍以上的違約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按印後,由保山市司法局隆陽法律服務所見證。正本一式叄份,甲方、乙方、見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見證法律服務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6

甲方:X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盤活土地存量資源,維護生態環境,努力促進“十二五”期間全鎮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土資源部等十二部委《關於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和縣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的《XX縣磚瓦窯企業關閉整合規劃》等文件要求,全面完成XX鎮磚瓦窯拆除復耕的各項目標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時間要求

1.乙方自願在20xx年X月XX日前拆除位於XX鎮XX村門磚瓦窯一座(包括地上所有建構築物),並於20xx年X月XX日前平整、恢復耕作條件。

2.甲方在乙方拆除平整,申請上級驗收合格後,按規定給予乙 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二、面積確定

乙方圖斑面積爲XX畝,要求保留XX畝,復墾XX畝(復 耕面積按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量的實際數據計算)。

三、 質量要求

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平整標準、項目質量和進度要求實施復耕,即符合和達到上級驗收的標準要求:復墾後地塊與周邊田塊落差不大於20釐米,並完善進、排水系統,在省、市驗收時必須交村組或自行組織種植農作物。

四、 資金撥付標準及方式

按照確定的復墾面積按每畝X元計算,費用總額約人民幣X元。

乙方在約定時間內全面拆除地上建構築物,甲方申請縣相關現場驗收後,撥付費用總額的40%。復墾項目通過省國土資源廳驗收合格後(憑批准文件)再撥付30%。其餘費用在掛鉤指標使用供地後全部付清。

五、 約定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需科學安排生產,化解債務,人員分流,資產處置,停止取土。若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拆除復墾到位,所產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六、 附則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法律效力,涉及協議變更,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國土所、財政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X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7

甲方:霍邱縣國土資源局:

乙方:霍邱縣城關鎮人民政府

爲了增強土地市場調控能力,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規範城區土地市場秩序。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

甲方依法收購儲備乙方於20xx年5月18日以掛牌出讓競得〔20xx〕67號(南環東路收儲地塊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就土地使用權補償,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收購儲備的土地位置、面積

位於城區南環東路北側,面積爲27133平方米合40.6995畝(其他商服用地面積:081399公頃,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積:1.89931公頃)。

二、收購儲備土地涉及的相關工作

1、甲方負責籌備收儲資金,並按約定方式付款。

2、土地補償費用、基礎設施配套補助費用的發放兌付由乙方負責。

3、首期收儲資金支付後,立即組織圍牆施工,施工圍牆由縣採購中心招標選擇施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支付工程款。

4、收購過程中涉及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不得影響甲方對圍牆的施工以及對收購土地的使用

由此引發不穩定因素乙方應積極化解,主動做好工作,不得遺留任何後遺症。

5、乙方按協議安全平穩落實土地移交,否則,收儲資金足額退還縣政府。

三、土地使用權補償價格

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給乙方的土地補償價格確定爲:總額6349.2萬元(含契稅)。

四、付款方式

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遵守,協議未盡事宜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11月日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8

徵地單位(甲方):惠州市南都畫家村投資有限公司 被徵地單位(乙方):汝湖鎮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組余月平

根據惠州市及惠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徵收位於汝湖鎮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組余月平的部分集體土地,作爲南都畫家村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土地徵收補償協議如下:

一、徵收土地面積 徵收土地面積爲 畝。

二、土地徵地補償:按《廣東省徵地補償保護標準》(粵國土資發[20xx]149號)的規定給予補償。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設施不另行補償。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10日內,甲方將土地徵收補償款共計

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小寫: )一次性付給乙方。

2、乙方與第三人之間對被徵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關係並涉及補償的,由乙方與第三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得將已徵土地與他人簽訂任何轉讓、出租、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原乙方與他人簽訂的任何出租、轉讓、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自然終止。

4、乙方應於收到土地徵收補償款後3天內,清理被徵收土地場,將被徵收土地交付給甲方。如出現土地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現象,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報國土備案),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人簽字: 籤 字:

20__年 月 日於石坳村

土地的協議書模板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爲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爲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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