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通用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5W

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 篇1

按照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確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施方案》,爲圓滿完成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目標,確保20xx年與全國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特簽訂本責任書。

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通用5篇)

一、主要工作目標

按照“五年集中攻堅、一年鞏固提升”的總體要求,確保實現到20xx年全縣貧困縣“摘帽”,6個貧困村、565名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到20xx年末農民可支配收入比20xx年翻兩番的總體目標。鄉鎮黨委、政府要履職盡責,千方百計促進貧困羣衆增收,千方百計推進特色產業發展,不斷提高本鄉(鎮)565名建檔立卡貧困羣衆收入,16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脫貧,推動基礎設施大提升、社會保障全覆蓋、村容村貌整潔美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貧困羣衆過上“好房子、好身子、好日子,物質富裕、精神富足”的“三好兩富”幸福生活。

二、重點工作和任務

1、扶貧對象精準。認真摸排,嚴格程序,做好精準識別,確保扶真貧、真扶貧。對全鄉(鎮)565名貧困人口,逐戶調查摸底,切實做到“五清”。一是家底狀況要清。充分找準貧困戶致貧原因、收入來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況,建立基礎檔案,做到“底數清”;二是致貧問題要清。找準貧困戶需要解決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臺賬,做到“問題清”;三是扶持措施要清。因人施策、因戶施策,制定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做到“對策清”;四是幫扶人員要清。明確幫扶單位、幫扶幹部,做到定戶定人定時定責幫扶,不脫貧不脫鉤,做到“責任清”;五是脫貧任務要清。要逐戶制定脫貧計劃,確定脫貧時限,做到“任務清”。嚴格按照要求建立精準扶貧檔案,安排專人管理,確保檔案規範化、標準化,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鄉有薄、真實具體、隨時可查。

2、扶貧項目精準。堅持把貧困村作爲“主戰場”,盯緊“七難”問題,科學制定扶貧攻堅規劃,用好用活各行業項目資金,形成攻堅合力。扶貧項目要精準投放、精細管理,重點投入經濟發展薄弱環節,將道路、灌溉、產業、公共服務、環境整治等作爲項目重點,確保基礎設施完善提升、主導產業快速發展、村容村貌整潔美觀,項目建設促增收效果明顯。

3、資金使用精準。堅持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位”制度,對性質相近、用途相同的扶貧開發和涉農資金實施整合,把資金集中投放到貧困村、貧困戶和具體貧困人口,將低保民生資金、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等補貼性資金精準到戶到人,嚴禁擠佔挪用、冒領私分,切實發揮資金效益。

4、扶貧措施精準。按照“2+12”扶貧工作方案,緊緊圍繞城鄉羣衆增收這個核心,大力推動“五個一批”扶貧攻堅計劃和“扶貧攻堅六大行動”,根據貧困村、貧困戶脫貧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貧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產業發展扶持到村到戶、生產生活條件改善到村到戶、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戶。

5、駐村幫扶精準。結合“雙聯”工作和“軟鄉弱村”集中整頓活動,分片包乾、包戶到人,實施每個貧困村有1名責任領導、1個幫扶單位、1名第一書記、1個駐村工作組、1名駐村農技員、每個貧困戶有1名幫扶責任人的“六個一”駐村幫扶行動。充分發揮“第一書記”的帶頭作用,做到思想上、行動上以扶貧攻堅爲準繩,嚴格履行職能職責,做到不脫貧不脫鉤。

三、工作措施和責任

1、強化扶貧工作責任。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是扶貧攻堅第一責任人,包村領導、第一書記是貧困村扶貧開發具體責任人。實行黨委、政府直接抓精準扶貧工作制度,鄉(鎮)要建立與縣相符貧困人口的工作臺賬,完善各村精準扶貧考覈機制,全面建立以精準扶貧爲導向的獎懲機制。

2、分解落實目標任務。

(1)明確年度目標任務,並將任務分解細化到村到人,制定貧困戶脫貧增收計劃,細化脫貧措施,明確增收目標,嚴格組織實施。掛圖作業,認真實施“一計劃八到戶”,即貧困戶脫貧增收計劃和基礎建設、增收產業、教育扶貧、衛生扶貧、科技培訓、社會保障、金融支持、惠農補貼8個到戶。將增收減貧目標分解到村,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實行定位、定量、定時的精細化管理。同時,把建檔立卡的質量、與到村到戶到人的項目相銜接,作爲目標考覈的重要依據。

(2)按照《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關於落實20xx年減貧人口任務的通知》20xx年應完成減貧目標任務60人,其中:村7戶、22人;村2戶、8人;村2戶、7人;村2戶、9人;村2戶、7人;村2戶、7人。

3、因地制宜強化指導。要根據貧困人口集中分佈的實際情況,打好“整體戰”,重點瞄準貧困村貧困人口,因人因戶落實扶貧措施,通過生產就業、易地搬遷、政策兜底、醫療救助、連片扶貧等舉措,實施精準扶貧、定點消除。

4、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要加強村“兩委”班子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村幹部帶領帶頭作用,切實盯緊抓實扶貧攻堅工作,對完不成貧困村減貧、貧困戶脫貧任務的,嚴格追究鄉鎮黨政領導、包村領導、村“兩委”負責人、駐村幫扶責任人責任,在幹部提拔任用時一票否決,在年度目標考覈時一票否決。

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 篇2

爲切實加強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汽股份)安全環保工作,落實企業安全環保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災害事故,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北汽股份可持續發展能力,根據國家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北汽集團相關目標責任,結合北汽股份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

一、總體目標

(一)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工作流程,保證依法規範操作。

(二)加強安全環保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環保管理機構,切實履行安全職責,單位內部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本單位與相關方全部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安全責任落實率爲100%。

(三)開展職工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自救互救能力,保證職工接受教育和培訓率爲100%。

(四)落實安全資金投入,明確各項設施的責任人,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檢測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定期進行檢測,檢測合格率100%。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五)認真貫徹北汽集團和北汽股份落實北京市*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各項工作要求,實施主動環境保護戰略,確保本單位目標任務達成率100%。

二、專項指標

(一)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保證工傷死亡事故、重傷事故、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爲零,輕傷事故每月不超過人員總數的千分之零點五,全年不超過人員總數的千分之六。

(二)消防安全: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適時開展消防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導致人員死亡或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責任事故爲零。

(三)治安保衛:加強單位內部安全防範制度建設,落實人防、技防、物防等治安防範措施,保證刑事案件發案不超過單位內。

(四)交通安全:加強對公務車、班車等重點車種的管理,強化汽車駕駛人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按時進行車輛年檢和按規定參加車輛保險,保證不發生酒後駕駛、超速、超載和違反交通信號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保證交通違法行爲不超標,確保本單位導致人員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爲零。

(五)職業健康:堅持“以人爲本”的安全理念,配備和使用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具,依法開展職業病體檢,努力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保障職工職業健康,確保本單位職業病危害事故爲零。

(六)環境保護:以污染減排爲核心,切實加強領導和監管,確保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率100%,污染物排放濃度、總量均穩定達標,全年無環境污染事故,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轉率100%,危險廢物規範處置率100%。

三、安全責任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爲安全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承擔安全環保管理主要領導責任。成績顯著的,由北汽股份給予表彰獎勵;各單位全年若發生所屬單位人員由於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責任死亡事件,以及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或單月連續兩次受到環保行政處罰,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單位和主要負責人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

本責任書有效期爲*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留存一份,責任單位留存一份。

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 篇3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的批覆》、《關於加強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現場會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淮河治污工作,實現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標,受國務院委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江蘇省人民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如下:

一、江蘇省人民政府對省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應按照《通知》要求,建立水環境質量目標、水污染物總量削減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況考覈制度,確保淮河治污目標的實現。

(一)20xx年底前,在不斷流和上游入境水質達到同期水質目標的情況下,淮河干流和33條主要支流水質有所好轉,4個省界斷面水質基本達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目標。主要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參考指標)入河量在20xx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20%和10%(COD年入河量控制在24、3萬噸,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6萬噸)。《計劃》確定的80個工程項目,建成投運的不低於60%。

(二)20xx年底前,在不斷流和上游入境水質達到同期水質目標的情況下,淮河干流、33條主要支流和4個省界斷面水質明顯好轉。主要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入河量在20xx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25%和15%(COD年入河量控制在22、8萬噸,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5萬噸)。《計劃》確定的治污工程90%以上建成投運,省轄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縣級市市區和縣城所在鎮不低於40%。

(三)20xx年底前,在不斷流和上游入境水質達到同期水質目標的情況下,淮河干流和33條主要支流水質達到水環境功能區的要求。主要水污染物COD年入河量控制在19、1萬噸,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3萬噸。省轄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80%,縣級市市區和縣城所在鎮不低於55%。

具體治污目標見附表1,水質監測目標考覈斷面名單見附表2,分年度國家考覈目標見附表3,具體治污工程詳見《計劃》。

二、江蘇省人民政府應統籌協調、綜合治理、突出重點、防治結合,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1、20xx年底前,完成《計劃》要求的17個工業結構調整和工業點源綜合整治項目。

2、20xx年底前,對現有石灰法制漿工藝、年製漿能力3、4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年生產能力2萬噸以下黃板紙企業、1萬噸以下廢紙造紙企業、1萬噸以下酒精生產線、1萬噸以下澱粉生產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3、鞏固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成果,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20xx年底前,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不低於60%,並逐步提高。對達標排放、但污染物總量負荷依然較高的企業,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要公佈名單,並監督實施清潔生產審覈,企業要按清潔生產審覈要求進行技術改造,進一步削減排放量。自20xx年起,對仍不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企業限產限排。

4、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20xx年底前,對日排廢水100噸以上或日排COD30公斤或氨氮20公斤以上的重點排污企業和投運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發放排污許可證。20xx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20xx年底前,要求重點排污企業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在指定位置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自20xx年起,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持證排污。

(二)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

1、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實行廠網並舉,管網先行。同時配套建設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處置設施。已建成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因污水收集管網不配套,導致不能正常運行的,20xx年底前必須完成配套管網建設。

2、新建、改建、擴建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應配套建設脫氮設施,湖泊水庫周邊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應同步建設除磷設施。已建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20xx年底前完成脫氮設施建設。

3、20xx年底前,江蘇省應將所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單位改制成獨立企業法人,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提高到每噸0、8元以上,出臺自備水源用戶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並研究制定污水處理費使用管理辦法。

4、自20xx年起,對超標排放氨氮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單位,加倍徵收排污費。

(三)控制農村農業面源污染。

20xx年6月底前,選擇一批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示範工程,根據土地銷納能力調整養殖規模,採用沼氣等生態技術綜合治理畜禽養殖污染,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有機肥加工利用,20xx年底前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優先解決因水污染造成疾病高發地區的人畜飲水困難,20xx年底前,要根本解決因水污染導致的農村地區人畜飲水問題。

(四)加快實施綜合治理項目。

20xx年底前,完成《計劃》安排的本行政區5個流域綜合治理及生態示範項目,確保實施效果。(具體名單見附表4)

(五)強化環境監督管理能力建設。

20xx年底前,按照《計劃》要求完成本行政區6項環保能力建設工程,保證正常運轉。(具體名單見附表5)

三、江蘇省人民政府應按照《計劃》要求設置水質監測斷面,組織做好水質和排污量(入河量)監測工作。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要統一組建並完善省轄淮河流域水環境監測網絡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網絡,有關部門應根據職責,將監測結果和有關情況及時向環保部門通報。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編制水質自動監測週報、水質月報、入河排污量和重點污染源排放季報,並統一發布水環境信息。

四、自20xx年起,江蘇省人民政府按年度對省轄市政府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覈,並於次年1月底前將考覈結果通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受國務院委託,自20xx年起,每年第一季度對上一年度《江蘇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考覈,並將考覈結果上報國務院。

六、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江蘇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保存兩份。

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 篇4

目前天氣逐漸轉熱,是學生溺水事故高發期,我們學校本着“以人爲本”的精神,爲確保師生安全,嚴防因游泳帶來安全事故的發生,禁止任何同學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庫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戲與游泳!

爲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視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1、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知識教育,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節假日和上、下學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學生結伴去池塘、水庫、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與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往來,對居住在可能發生溺水事故隱患地段的家長更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教育孩子按時到校、回家。節假日對孩子的活動去向更要多加關注,不得讓孩子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發現孩子隨意外出,及時尋查去向。

3、家長要向孩子進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和遇險逃生的安全知識教育。

4、在校住宿生一律在校午休,晚間在校住宿休息。走讀生家長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5、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消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6、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親愛的家長朋友,安全無小事,請按照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嚴格看管孩子,否則後果自負,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學生的心中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扶貧攻堅目標責任書 篇5

爲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爲明確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負責工作區域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監護和管理。

二、未經消防安全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工作區域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易爆品和有火災隱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的應取得相關安全手續,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積極配合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不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雜物;不得遮擋安全出口;不在營業時間內對防火門上鎖。

四、發生火災,立即報警和處理,積極配合做好初期火災事故的撲救工作和引導顧客安全疏散,確保顧客、員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

五、自覺接受並服從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六、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責任書從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