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責任書(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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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責任書 篇1

爲規範我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切實加強管理印章的責任心,杜絕和減少責任過錯,提高公司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責任書:

公章責任書(通用9篇)

一、 項目部印章使用責任範圍:本公司制發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僅供項目部與業主、監理單位、施工配合單位聯繫工作和施工技術、資料之用。不得用本印章簽訂工程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和機械設備、周材租賃及材料採購類經濟契約;不得用本枚印章開具任何內容的欠據;不得用本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經濟結算憑條;不得用本枚印章爲他人他單位提供任何責任的經濟擔保;不得涉及帶有經濟和責任性質隸屬法律關係,違反上述內容使用本印章造成的任何損失或糾紛均由本印章被授權方負責人全權承擔,授權方有權收回本印章。

二、 妥善保管好該印章,並將印章存放在確保安全的地方。

三、 在使用印章時一律實行審批制度,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記錄,對其所持有的印章負全部責任。

四、在使用印章時,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使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

五、嚴禁超其權限範圍私自刻有關印章使用。

六、在施工期間,除負責本項目部的印章使用管理外,並有義務監督、制止項目部其他人員私刻印章。一旦發現有私刻印章的行爲,要及時向公司彙報,並按規定嚴肅查處。

授權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被授權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2

一、公司各類印章按照印章管理制度規定必須專人管理,經公司總經辦決定,授權 辦公室 部門 負責管理 浙江振德醫藥有限公司公章 ,遵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負責該印章的施印和管理工作。

二、公司公章的管理

(一)公司公章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部門需要蓋公司章的文件、通知等,由使用者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備案。

(二)公章管理者在加蓋公章前應仔細覈對內容,符合規定的蓋章;對疑有問題的文件或合同應拒絕蓋章,對重要文件或5萬元以上合同必須請示領導同意後再蓋章。

(三)加蓋公司章時必須字跡清楚,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

(四)對加蓋2頁以上的文件,須再騎縫蓋章。

(五)禁止在空白紙上加蓋公司章。

三、印章管理者擁有的權利

(一)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二)對用印文件有疑問的,可請示相關領導。

(三)印章管理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辦請示。

四、印章管理者承擔的責任

(一)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

賠償。

(二)印章管理人對公司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把關,若使用不當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

(三)公司公章代表公司,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等涉及金錢、公司利益的文件用印須請示總經辦。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印章管理部門和總經辦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公司(蓋章):

公司總經辦(簽字): 印章管理者(簽字):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3

一、公司各類印章按照印章管理制度規定必須專人管理,經公司總經辦決定,授權 部門 負責管理 印章,遵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負責該印章的施印和管理工作。

二、財務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財務專用章由公司財務部專職會計人員保管,法人章由公司財務部專職出納人員保管。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其他各類印章統一由公司財務部經理指定二位專職人員對其進行保管。

(三)所有財務印章一律存放在公司財務部的安全地點(如保險櫃),其中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應分開存放。

(四)專職會計人員、專職出納人員、其他各類財務印章的專職管理人員須對其保管的財務印章的安全性負全部責任。

三、印章管理者擁有的權利

(一)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二)對用印文件有疑問的,可請示相關領導。

(三)印章管理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辦公室請示。

四、印章管理者承擔的責任

(一)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

(二)印章管理人對財務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把關,若使用不當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

(三)除公司公章外其他印章不準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使用。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印章管理部門、公司辦公室和總經辦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公司(蓋章): 印章管理部門經理(簽字):

公司總經辦(簽字): 印章管理者(簽字):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4

爲了加強對印章的管理,公司授權 部 門 負責保管 印章(印章名稱、印模附後),並負責該印章的施印工作。遵照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好的思想素質,忠誠企業。

1、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強的責任心、事業心,原則性強,辦事有公心。

2、印章保管人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公司的印章管理規定。遵章守法,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管理制度辦事。

3、印章保管人要自覺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具體規定:

1、必須認真保管好印章,確保印章不因保管不善而損壞和遺失。防止他人盜用、騙用。

2、必須嚴格按照用印審批程序和領導審批權限用印。

3、無相關權限領導批准,印章保管人不得委託他人代蓋印章,不得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4、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書面批准,不準在空白的函件、信籤紙等空白紙張上施印。

5、印章帶出使用應由印章保管人本人書面報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帶出使用。

6、印章保管人必須做到印章使用登記率100%,差錯率爲0。

三、印章保管人擁有的權利

1、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2、對不符合審批程序或超越審批權限的用印需要,有權要求用印人重新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四、印章保管人承擔的責任

1、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

2、未經權限領導或不按權限領導批示擅自用印,一經發現立即進行行政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和社會信譽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分公司(分支機構),項目經理部的印章不準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使用。

五、其他規定要求

項目經理部的印章僅限於與業主和監理辦理各種簽證、工程交工資料、工作聯繫函、報工程進度和計劃、申請工程款、會議紀要、報業主的報告。超出前述內容需用印應向公司綜合部和公司印鑑管理執行經理請示。

六、保管責任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綜合部請示。

七、本責任書一式四份,公司綜合部、財務部、公司印鑑管理執行經理、保管責任人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公司(蓋章): 公司印鑑管理執行經理(簽字):

印章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

公司主要領導(簽字): 保管責任人(簽字):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5

爲規範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切實加強項目部負責人管理印章的責任心,杜絕和減少責任過錯,提高公司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根據《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 工程施工期間,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爲其刻制:“內蒙古九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項目部公章“及“內蒙古九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項目施工技術資料專用章”各壹枚,並授權在其範圍內使用。

二、項目部公章使用範圍:與業主、監理的信函往來,工程技術和資料的簽章。嚴禁用於賒欠建築材料、借貸資金、出具擔保、拖欠民工工資的欠條。

三、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工程項目部相關的兩枚印章,並將印章存放在確保安全的地方。本印章保管使用人王志川。

四、在使用印章時一律實行審批制度,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記錄,對其所持有的印章負全部責任。

五、在使用印章時,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使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

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定》,嚴禁超其權限範圍私自刻有關印章使用。

七、在施工期間,除負責本項目部的印章使用管理外,管理協議並有義務監督、制止項目部其他人員私刻印章。一旦發現有私刻印章的行爲,要及時向公司彙報,並按規定嚴肅查處。

八、在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後,要及時將印章繳回公司,否則,遲繳1天罰款200元。

九、不按要求保管和使用印章,造成印章丟失、盜用、仿製及隨意使用印章造成公司損失的,除按《公司過錯責任追究制》追究責任人外,並給予責任人1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

管理單位:內蒙古九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蓋章)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6

跟據集團對下屬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印章管理的要求,爲了確保印章的安全和正確使用,防止印章被濫用或盜用,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經研究,項目部印章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並簽訂此責任書。印章管理人員自項目部印章啓用之日起承諾做到:

1、印章保管人員要明確職責,嚴格執行印章管理制度,使用印章要在辦公室內,不得攜章外出使用;按保密要求,不得委託他人代取代用;印章不能脫離印章保管人員的監督。

2、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鎖,確保印章的安全,防止印章被盜用或丟失。丟失印章、違反規定使用印章或印章被盜用,要追究保管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則負有法律上責任。如發現保管的印章有異常情況或丟失,印章保管人應保護好現場,報告領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必要時應該報告公安機關協助查找。

3、在使用印章時要十分審慎,每次用印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並進行詳細登記,使用印章時應做到:首先檢查《蓋章審批表》各審覈部門簽字是否齊全,是否有項目部負責人的批示;對超出範圍的用印,應請求負責人書面批示意見並保存好批示文件原件。其次,應審閱、瞭解用印的內容,不能不看內容就盲目蓋印。同時還要檢查留存材料是否安全,一般用印要保留的材料有:①一般書信、文件,要保留原始文件或複印件;②各類報表、名冊及證書等文件,要逐一覈對數額內容是否相符並留存複印件;③若實在沒有留存材料的,要詳細記載用印情況及文件去向。

4、每次用印之前都要逐項進行登記。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日期、編號、內容、摘要、報送單位、批准人、承辦人以及文件份數、是否留存材料等項目。

5、對經過審查、登記後的文件、材料進行蓋章時,用力要均勻,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便於識別,印章文字不能蓋歪或蓋得顛倒,並要在辦公室內監督用印。

6、整理留存材料,將《蓋章審批表》與用印留存的材料進行編號整理、歸卷立檔,對其中具有查考價值的,要在年終整理立卷時歸檔保存。

7、印章管理人員對印章使用後果負有責任。印章管理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對空白憑證、空白紙張、蓋章審批不齊全或未經批示的文件擅自加蓋印章;文件內容有塗改的不得加印;文件頁面空白麪積大的,加印時需用簽字筆註明“此頁無正文”或“此文件只作用途”等文字,並將印章蓋於說明文字之上。由於印章保管人的過錯行爲履行蓋章手續而導致公司、項目部遭受經濟損失的,印章保管人承擔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發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經濟類事件的,直接將保管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此責任書一式肆份,印章管理人員、項目部辦公室和公司辦公室各存一份,上交集團公司檔案室備案一份。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7

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 本責任人鄭重承諾:本人已閱讀公司下發的所有與公章管理相關制度文件,將嚴格按照制度及規定開展工作,並願意在未能盡責時,承擔本崗位應負的所有經濟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具體工作責任如下:

1. 在公章使用及保管中,嚴格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執行,不出現缺漏情況,並詳細做好每次使用登記。

2. 在公章使用中,嚴格區分所需蓋章文件的文件性質,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的要求覈對審批流程,對所蓋章的文件性質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予以複覈,對不符合規定的文件不予蓋章並立即退還。

3. 對於所有蓋章的文件,認真、詳細覈對,確保所蓋章文件與進行審批的文件內容一致。

4. 在公章使用中,對於文件性質劃分不清者,將一律上報公司總經理,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用章。

5. 保證每個月底前,向總經理提交該月應規定文件目錄及相關文件的原件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本責任人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經濟責任,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公司給予的任何處罰,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接受公司予以處罰外願意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在責任人簽字認可後生效,公章管理相關職能於轉移手續完成後自行失效。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8

一、公司各類印章按照印章管理制度規定必須專人管理,經公司總經辦決定,授權 部門 負責管理 印章,遵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負責該印章的施印和管理工作。

二、財務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財務專用章由公司財務部專職會計人員保管,法人章由公司財務部專職出納人員保管。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其他各類印章統一由公司財務部經理指定二位專職人員對其進行保管。

(三)所有財務印章一律存放在公司財務部的安全地點(如保險櫃),其中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應分開存放。

(四)專職會計人員、專職出納人員、其他各類財務印章的專職管理人員須對其保管的財務印章的安全性負全部責任。

三、印章管理者擁有的權利

(一)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二)對用印文件有疑問的,可請示相關領導。

(三)印章管理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辦公室請示。

四、印章管理者承擔的責任

(一)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

(二)印章管理人對財務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把關,若使用不當造成損失負全部責任。

(三)除公司公章外其他印章不準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使用。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印章管理部門、公司辦公室和總經辦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X年XX月XX日

公章責任書 篇9

爲加強公司印章管理,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更加安全、嚴肅、有效,保證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印章管理使用共同責任書。

一、 印章的保管要求:

1、印章應放在具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險櫃或鐵皮櫃中,不得隨意放置。

2、不同類型與性質的印章由不同指定人保管;指定保管人對印章的保管安全負全部責任。

二、印章的使用規定:

1、指定人員保管和使用的印章必須經本人親自經手,不得自行轉交他人保管、使用。

2、在印章保管責任期限內,責任人對印章的使用安全負全部責任。

3、由於業務需要需加蓋上級印章情況時,需經印章持有領導同意並簽字確定後方可使用。

4、印章使用時需印章與本人簽名同時使用方爲有效文件。

三、印章的管理責任:

1、印章保管使用人對公司負責,未經公司同意,不得私自授權他人保管和使用印章。

2、印章保管使用人原則上不得在空白紙張、合同、資料等預先加蓋印章,確需加蓋印章的應按正確位置加蓋(加蓋處不得空白)。

3、由於私自用章及其他形式用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印章保管使用人承擔。

4、印章保管使用人各自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在外私自刻印,不受任何人指使而違規用章。

5、因印章保管使用人違反本印章保管使用責任及其他過錯行爲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本責任書(兼責任承諾書)在印章保管使用人領用印章時簽字、指紋確認後生效,有效期至印章移交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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