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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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的安全要受到明確的保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3篇,僅供參考。

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3篇

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一

甲方: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濟青分公司

乙方:山東魯橋建設有限公司青銀高速遷拓工程三標項目部

爲保障道路施工現場和過往車輛及人員的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定,簽訂本責任書:

一、施工項目:青銀高速青島收費站遷移及拓寬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XX年 5月 8日至 20XX年7月1日。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規定。工程開工前對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業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應根據施工區域確定交通控制方案,並將控制區域的具體位置、封閉方法及示意圖報甲方。

3、必須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明顯的施工標誌。

4、施工現場須設置專職的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

5、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違規現象及時整改。進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車輛及人員須辦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續,做到持證上崗;着反光背心,否則不準進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員不得在安全作業區域外活動。

6、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XXXX萬元的安全保證金,若施工期內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爲,保證金全額返還;但如果發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應扣除:

(1)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行爲,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正確的調度指揮,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發現乙方違章施工,向乙方開具《高速公路作業現場違章行爲整改通知書》,並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嚴重堵塞現象,除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外,每發生一次扣安全保證金總額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過往車輛、人員損失及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扣除20 %—50%的安全保證金。

(6)安全保證金扣除後,乙方須於次日將安全保證金相應補齊。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五、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二

爲了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預防施工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財產和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實行“誰施工,誰負責”,根據本項目工程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項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條施工企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經所轄區公安機關考覈合格發放的作業證,嚴禁無證爆破作業。有證跨地區或有證過期作業現象,均視爲無證違章作業,工地技術員或安全員將視其情節令其整頓或停止施工,對施工班組將按照公安機關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第二條爆破作業人員領取爆破物品時,必須出示所轄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作業證(複印件)和身份證,否則項目部將拒絕發放火工材料。爆破作業人員和打眼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嚴禁私藏、轉借、倒賣爆破物品,如有違者將處以重罰,並交公安機關處理。從事爆破作業人員上班時間禁止喝酒。

第三條在施工爆破中,必須按規定的放炮時間進行爆破,做到“三統一”(統一放炮時間、統一信號、統一指揮)、“四固定”(固定裝炮人員、固定點炮人員、固定安全警戒人員、固定放炮時間)。

第四條在有車輛、行人隨行的路段放炮作業,放炮前警戒人員須配戴臂章,手持紅綠旗,設置安全木馬及標誌。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覈合格的爆破員擔任。

第五條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施工隊伍應提供爆破作業人員名單及其作業證和身份證複印件,統一由存檔。

第六條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輸電線路(高壓電)、種有莊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須加覆蓋物,預留一定的保護距離,以免飛石。

第七條點炮前必須選擇安全避炮處(區),炮響要記清數量,確認炮響無誤後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條凡新購進的各型號(規格)導火線必須由炮工測燃燒速度後,才能確保各類炮所用導火線長度,在進行羣炮作業時,須事先設信號炮,以保證點炮人員的安全。如採用電爆破,事先設測試電啓爆器、電鐳管及導電線。

第九條在放炮時如有啞(瞎)炮應繼續保持警戒,沉着冷靜、細心查明原因,排除後方可解除警報(警戒)。嚴禁在原殘眼、啞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導火線未燃,可重點引爆,如因藥包(炮眼)內的原因,應細心掏出填塞物加裝少許炸藥引爆,啞(瞎)炮處理必須當天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須報安全員批准後,由施工組派員晝夜警戒並設置危險標誌,排除啞炮後方可解除警戒,裝炮須用木(竹)棍,嚴禁用鐵器(鐵棍、炮釺)裝炮,高邊坡打眼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繫好安全繩。

第十條在領用、運送爆炸器材時,杜絕混裝、混運,須將導線、鐳管與炸藥分離運送,且輕拿輕放,當天用剩的爆破物品餘存歸庫,必須當天領用,施工組須接受項目部安全員和技術員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根據本合同段的施工特點和地質情況,要嚴格控制炸藥的用量。禁止藥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項高空作業人員及高邊坡懸崖施工。

第一條危險鬆動的浮石未清除,不準在邊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繩不準施工,安全繩應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經檢查的安全繩不準使用,邊坡頂和邊坡腳不準同時施工。土石方開挖要從上至下,嚴禁挖“神仙土”。

第二條橋樑施工、高空作業必須配戴安全繩、安全帽,以及安全網。

第三條在開挖深基坑時應在其周圍2米內不準堆土石,搭設支架時應按技術員的要求辦理,結構合理、牢固。橋樑支架及高空作業須穿防滑鞋,嚴禁在施工時戲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以及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準上橋樑支架及高邊坡施工。搭設支架時應設警戒人員,防止閒人入內受傷。

第四條在進行構造物砌築和擡運石料時應事先檢查擡繩、擡槓,高擋牆和橋臺下嚴禁站人,自卸汽車(拖拉機)裝運土石方和築路材料時,不準亂扔亂拋,應按先後順序進行,自卸汽車(拖拉機)上嚴禁載人。

第三項特殊季節與夜間施工

第一條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第二條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橫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架、斜道板、跳板上應採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第三條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第四條冬季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冬季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好保溫,防凍等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高溫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開高溫時間。

第六條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駐地要設路燈。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並懸掛紅燈示警標誌。大型橋樑攀登扶梯處必須設置照明燈具。

第四項交通安全

第一條施工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禁止搭乘運輸車輛及其它施工機械上、下班,更不能強行爬車。因此造成的傷亡後果自負。

第二條移動空壓機、拌和機及其它機械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號令、專人負責,閒人不準進入作業區,施工人員不準隨意駕駛機(車)玩耍,在碎石機、打砂機工作時不得將手伸進喂料斗,不準赤足上班。檢修電動機時應先斷電,並有專人看守電閘。

第三條凡進入本合同段參與施工的運輸機械,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車和開“病”車,應服從工地安全員的檢查、指揮及技術員的安排,按指定的地點卸料。

第五項治安保衛和遵紀守法

凡參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設的人員,施工隊伍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治安,遵守當地村規民約,尊重民風民俗及治安條例,做一個守法公民,施工隊伍必須接受公安部門,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或區(鄉)級的身份證明書,方能進場施工。施工人員不得偷盜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更不能行兇鬧事,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組不得留宿違法或公安機關追捕的犯罪分子。凡進入工地的施工隊伍,其負責人應對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負責,必須嚴格遵守本責任書之規定,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強化安全管理,配備專職安全員,每天對工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爲主”。

責任單位負責人(簽章):

20XX年月日

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三

甲方:分局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爲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開挖(臨時佔用)的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審批管理工作。按照“誰申請開挖、誰負責修復保養”的原則,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由申請單位與建設主管單位共同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

城市道路開挖(臨時佔用)審批由執法部門審覈,城管辦負責道路開挖(臨時佔用)前置審批。施工方案提交建設主管單位審定,原則上可以頂管的儘量要求頂管,主車道6米(含6米)以上砼路面不準開挖。經批准臨時施工的,應遵循便民、暢通、安全的原則,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對路面的修復和綠化的修復必須按以下要求完成:

(一)開挖標準:行車道的開挖寬度不能小於1米,行人道的開挖寬度不能小於0.5米。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不得超過0.3米),密實度應達到95%以上。

(二)行車道的修復要求:

①安裝管道後必須用砂回填至路基墊層高度並灌水衝實。

②路基墊層:20cm厚碎石墊層,壓實(夯實)。

③穩定層:20cm厚6%水泥石粉層,碾壓。

④砼路面:22cm厚砼面層(抗折強度≥4.5mpa)。

⑤砼面層需要安裝Ф12@300鋼筋網,原砼面層兩邊鑽孔縱向用Ф12鋼筋連接。

(三)行人道的修復要求:

①安裝通信管後必須用砂回填至墊層高度並灌水衝實。

②穩定層:5cm厚素石粉層。

③砼路面:12cm厚C25砼面層。

(四)綠化的修復要求:

①綠化植物必須按原品種和規格補植並負責養護恢復原貌。

②乙方必須向倫教市政管理處交納修復位置(按實際開挖面積計算)的綠化保養費(元/平方米·年)1年。(該點需徵求環衛綠化科意見)

位置由起經至止。面積平方米。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於。

二、乙方按規定設置安全護欄、交通導向標誌及路障警示燈、並進行圍蔽作業。

三、乙方施工作業不得壓佔檢查井、消防栓、雨污水井等設施。

四、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設立專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員、質監員,主要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質量監管,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施工現場須設置明顯標誌和安全防圍設施,圍檔外嚴禁擺放施工機具或堆放施工材料。凡是橫挖街、巷、通道或單位車輛出入口,必須設置跨槽通道,力求做到方便行人和車輛的通行。挖掘溝槽的泥土必須向圍欄內側堆放,餘土必須及時清運,不得影響市容衛生。

六、涉及設計測量標誌、地下管線、文物保護標誌等設施時,應當採取保護措施,不得移位損壞。

七、可能對其他管線和設施的安全和維修產生影響的施工,乙方須通知有關管線單位派人到現場監護,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八、需要限制車輛通行或實行臨時交通管制的應當事先報請公安交警部門批准。

九、道路挖掘施工要嚴格控制作業長度,可採取逐段挖掘,逐段恢復的方法依次前移,要保證圍檔的實際效果。否則,甲方立刻中止乙方施工待整改達到要求後方可施工。

十、在人流量較大的道路進行施工的,上下班等高峯期間應停止施工,並採取有效措施恢復通行;在擁擠的道路挖掘修復施工的,應組織施工方案,儘可能利用休息天和非重要節日時間施工。

十一、在臨近居民區挖掘道路的,夜間22時至凌晨6時不得進行有噪音污

染的施工活動。

十二、挖掘瀝青、混凝土路以及水泥人行道時應採用切割機進行路面面層切割,必須切割整齊,不得損壞開挖範圍外的路面。

十三、嚴禁在主要車、人行道上攪拌水泥砂漿等拌合物,使用商品混凝土確有困難的,經甲方批准,可在施工現場附近佔用部分道路或場地作爲堆放材料和攪拌的場所。

十四、乙方在溝槽回填時應嚴格把握質量標準。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不得超過0.3米),密實度應達到95%以上。回填夯實後,必須通知甲方,待甲方代表檢查回填合符質量要求後,方可進行鋪裝行道板、瀝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否則乙方需返工,待甲方確認加填合符質量爲止。完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十五、乙方須按審批時間、地點、範圍和要求施工。如需延長施工時間、擴大施工範圍,應先到甲方申請補辦手續,經批准同意後方可施工。

十六、沿途管道如涉及城市橋樑架設的,必須獨立辦理審批手續。

十七、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管理規定,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提請執法部門將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因施工損壞道路附屬設施、地下管線設施的,以及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和因安全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責任事故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分局代表:

乙方(蓋章)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年月日

第三條在開挖深基坑時應在其周圍2米內不準堆土石,搭設支架時應按技術員的要求辦理,結構合理、牢固。橋樑支架及高空作業須穿防滑鞋,嚴禁在施工時戲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以及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準上橋樑支架及高邊坡施工。搭設支架時應設警戒人員,防止閒人入內受傷。

第四條在進行構造物砌築和擡運石料時應事先檢查擡繩、擡槓,高擋牆和橋臺下嚴禁站人,自卸汽車(拖拉機)裝運土石方和築路材料時,不準亂扔亂拋,應按先後順序進行,自卸汽車(拖拉機)上嚴禁載人。

第三項特殊季節與夜間施工

第一條雨季及洪水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做好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工作。

第二條在雨季施工時,施工現場應及時排除積水,人行橫道的上下坡應挖步梯或鋪砂。腳手架、斜道板、跳板上應採取防滑措施。加強對支架、腳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第三條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風雨應暫停施工。

第四條冬季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冬季施工的有關規定,做好保溫,防凍等安全防護措施。

第五條高溫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措施。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開高溫時間。

第六條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駐地要設路燈。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並懸掛紅燈示警標誌。大型橋樑攀登扶梯處必須設置照明燈具。

第四項交通安全

第一條施工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禁止搭乘運輸車輛及其它施工機械上、下班,更不能強行爬車。因此造成的傷亡後果自負。

第二條移動空壓機、拌和機及其它機械時要統一指揮、統一號令、專人負責,閒人不準進入作業區,施工人員不準隨意駕駛機(車)玩耍,在碎石機、打砂機工作時不得將手伸進喂料斗,不準赤足上班。檢修電動機時應先斷電,並有專人看守電閘。

第三條凡進入本合同段參與施工的運輸機械,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車和開“病”車,應服從工地安全員的檢查、指揮及技術員的安排,按指定的地點卸料。

第五項治安保衛和遵紀守法

凡參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設的人員,施工隊伍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治安,遵守當地村規民約,尊重民風民俗及治安條例,做一個守法公民,施工隊伍必須接受公安部門,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居民身份證或區(鄉)級的身份證明書,方能進場施工。施工人員不得偷盜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更不能行兇鬧事,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組不得留宿違法或公安機關追捕的犯罪分子。凡進入工地的施工隊伍,其負責人應對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負責,必須嚴格遵守本責任書之規定,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強化安全管理,配備專職安全員,每天對工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爲主”。

責任單位負責人(簽章):

20XX年月日

道路施工安全責任書範文三

甲方:分局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爲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開挖(臨時佔用)的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審批管理工作。按照“誰申請開挖、誰負責修復保養”的原則,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由申請單位與建設主管單位共同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

城市道路開挖(臨時佔用)審批由執法部門審覈,城管辦負責道路開挖(臨時佔用)前置審批。施工方案提交建設主管單位審定,原則上可以頂管的儘量要求頂管,主車道6米(含6米)以上砼路面不準開挖。經批准臨時施工的,應遵循便民、暢通、安全的原則,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對路面的修復和綠化的修復必須按以下要求完成:

(一)開挖標準:行車道的開挖寬度不能小於1米,行人道的開挖寬度不能小於0.5米。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不得超過0.3米),密實度應達到95%以上。

(二)行車道的修復要求:

①安裝管道後必須用砂回填至路基墊層高度並灌水衝實。

②路基墊層:20cm厚碎石墊層,壓實(夯實)。

③穩定層:20cm厚6%水泥石粉層,碾壓。

④砼路面:22cm厚砼面層(抗折強度≥4.5mpa)。

⑤砼面層需要安裝Ф12@300鋼筋網,原砼面層兩邊鑽孔縱向用Ф12鋼筋連接。

(三)行人道的修復要求:

①安裝通信管後必須用砂回填至墊層高度並灌水衝實。

②穩定層:5cm厚素石粉層。

③砼路面:12cm厚C25砼面層。

(四)綠化的修復要求:

①綠化植物必須按原品種和規格補植並負責養護恢復原貌。

②乙方必須向倫教市政管理處交納修復位置(按實際開挖面積計算)的綠化保養費(元/平方米·年)1年。(該點需徵求環衛綠化科意見)

位置由起經至止。面積平方米。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於。

二、乙方按規定設置安全護欄、交通導向標誌及路障警示燈、並進行圍蔽作業。

三、乙方施工作業不得壓佔檢查井、消防栓、雨污水井等設施。

四、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設立專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員、質監員,主要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質量監管,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施工現場須設置明顯標誌和安全防圍設施,圍檔外嚴禁擺放施工機具或堆放施工材料。凡是橫挖街、巷、通道或單位車輛出入口,必須設置跨槽通道,力求做到方便行人和車輛的通行。挖掘溝槽的泥土必須向圍欄內側堆放,餘土必須及時清運,不得影響市容衛生。

六、涉及設計測量標誌、地下管線、文物保護標誌等設施時,應當採取保護措施,不得移位損壞。

七、可能對其他管線和設施的安全和維修產生影響的施工,乙方須通知有關管線單位派人到現場監護,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八、需要限制車輛通行或實行臨時交通管制的應當事先報請公安交警部門批准。

九、道路挖掘施工要嚴格控制作業長度,可採取逐段挖掘,逐段恢復的方法依次前移,要保證圍檔的實際效果。否則,甲方立刻中止乙方施工待整改達到要求後方可施工。

十、在人流量較大的道路進行施工的,上下班等高峯期間應停止施工,並採取有效措施恢復通行;在擁擠的道路挖掘修復施工的,應組織施工方案,儘可能利用休息天和非重要節日時間施工。

十一、在臨近居民區挖掘道路的,夜間22時至凌晨6時不得進行有噪音污

染的施工活動。

十二、挖掘瀝青、混凝土路以及水泥人行道時應採用切割機進行路面面層切割,必須切割整齊,不得損壞開挖範圍外的路面。

十三、嚴禁在主要車、人行道上攪拌水泥砂漿等拌合物,使用商品混凝土確有困難的,經甲方批准,可在施工現場附近佔用部分道路或場地作爲堆放材料和攪拌的場所。

十四、乙方在溝槽回填時應嚴格把握質量標準。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每層不得超過0.3米),密實度應達到95%以上。回填夯實後,必須通知甲方,待甲方代表檢查回填合符質量要求後,方可進行鋪裝行道板、瀝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否則乙方需返工,待甲方確認加填合符質量爲止。完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十五、乙方須按審批時間、地點、範圍和要求施工。如需延長施工時間、擴大施工範圍,應先到甲方申請補辦手續,經批准同意後方可施工。

十六、沿途管道如涉及城市橋樑架設的,必須獨立辦理審批手續。

十七、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管理規定,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提請執法部門將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因施工損壞道路附屬設施、地下管線設施的,以及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和因安全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責任事故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分局代表:

乙方(蓋章)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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