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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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20篇)

乙方: 年級學生家長:

《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教育學生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學校、家庭和社會均應爲青少年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提供安全、和諧、健康的教育環境。爲了能夠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根據以上法律條款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本着既充分尊重家校雙方對學生教育的意願,又應明確家校雙方對學生安全教育方面各應承擔責任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乙方應履行的安全教育職責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責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對違反安全教育等相關制度的行爲學生有批評、處分的權利。

(二)甲方應利用每天跟班、每週一升旗集會、週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一定的自護、自救和安全防範等基本知識。

(三)甲方應通過定期檢查的方式,協助學校排查在建築物、教學器材、教學場地等硬件設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每一個學生在校園學習活動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個教職員工應規範執教行爲,不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罰學生。

(五)甲方對發生在校園內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優先調處的義務和權利。

(六)甲方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使班級學生、班級間學生文明、友好、和諧相處,做到不欺辱、歧視同學,尤其嚴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七)甲方享有優先處理學生安全事件的權利和負有出現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彙報、家長告知的義務,傷害事件中負有送受害學生到附近醫院、診所救治的義務,但一切費用均由侵害學生家長或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教育學生在校內外不食用過期、變質、未經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飲品。

(九)甲方班級所有任課教師有在緊急危險情況下疏散,保護學生逃離現場的義務。

(十)甲方要求學生在校學習或活動期間不準擅自出校門或離校,否則,出現事故責任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自負。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也應自覺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教育子女的職責,做到不將自己應負的責任推卸給學校或他人。

(二)乙方應利用子女在家時間,耐心細緻地對子女進行防騙、防盜、防火、防毒、防邪、防溺、防賭、防震、防暴、防侵害、防煤氣、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同時應教育子女不和同學打架、吵嘴,不在校外吸菸、飲酒、上網、不帶管制刀具。

(三)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做到不躲避、不無理取鬧、不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秩序,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學校放學、放假後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和“學生不聽學校告誡自行離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承擔後果”、“學生在放學、放假後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和“違犯學校紀律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的相關規定,乙方應教育子女防止以上現象的發生。

(五)乙方有協助甲方處理與自己有關聯事件的義務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的責任。

(六)乙方子女在校園圍紀攀樹、登高、動觸電路等行爲造成自傷的,乙方承擔全部醫藥費;給同學造成傷害的,應主動和被傷害學生家長聯繫,取得對方諒解,使事件能夠平穩解決,並承擔所有費用。

(七)乙方因縱容子女在校園內外給其他同學造成傷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子女在校園內外因飲酒、游泳、洗澡、留宿他家、上網等監管不利而引發安全事件的,責任全部自負。

(九)乙方子女在校受到傷害,乙方不得衝撞、毆打、侮辱師生、更不能無理取鬧、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利制止並報告公安司法機關介入處理。

(十)乙方因不按時接送年齡過小的幼、少兒,在上、放學中途發生安全事故者,後果自負。

(十一)在沙塵暴、暴風雨等特殊天氣或事件中,學校通過村組、電話告知學生家長前來接學生回家而乙方未履行義務者,由此引發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按照有關規定,學生因上、放學途中,曠課、逃學發生的安全事故,而甲方行爲並無不當,責任由乙方及其子女自負;發生打架傷害事件,由雙方家長自行解決,或訴諸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學生在校內外食毒或自殺、自傷或因乙方教育方式不當,致使學生自傷、出走,甲方行爲並無不當,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爭議及事件調處

(一)甲方及其上級機關有優先處理師生、學生間發生的安全事件的權利。

(二)安全爭議或安全事件應先由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學校出面解決;乙方不服學校處理結果者可上拆至當地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進行調處。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班級、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學生在該校完成學業或中途離校止。

甲方:

乙方: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安全無價,責任重於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爲了學生安全,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雙方須通力合作,齊抓共管,保證學生的安全。

甲方(學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

2、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防騙及集體活動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3、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與家長或監護人配合,做好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5、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6、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7、加強學校秩序的管理。上課時間,無家長或監護人的請假,不得中途讓學生私自離校,學生因病因事要離校時,須持有班主任簽發的放行條。

8、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學校有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應適時向學生告知,並要求學生轉告家長。

9、加強師德教育和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教師的責任意識,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通知學生轉告家長。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爲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爲,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繫,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後由學校存檔。

甲方:周溝中心國小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 嚴格責任界限 , 健全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 , 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職責。現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結合我校實際 , 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書 :

甲方:肅南縣鏵尖明德國小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甲方職責: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並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爲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及設施設備。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5.沒有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6.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適時向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8.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安全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 , 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乙方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爲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用電、傳染病預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節假日、雙休日私自外出或結伴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並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不良現象應及時嚴肅的批評教育和指正,並加以制止與管教。發現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對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批准後,由家長接回。放假、返校時間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校門,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9.根據《甘肅省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幼兒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持接送卡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學校,不允許委託無關人員接送孩子,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10.學生在上學、放學接送途中,家長需確保學生安全。學生由家長親自接送,接送學生時家長不得飲酒醉駕,不得乘坐“三無”及超員車輛,摩托車接送保證一人一車,學生必須佩戴頭盔,如出現對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家長自行負責。

11.家長或監護人應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告知或聽取學生在家、校的具體表現,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長或監護人應經常與子女進行溝通、交流,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甲方:鏵尖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

(學生家長):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於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範於未然。

2、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5、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6、加強住校學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專職人員和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繫。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8、適時向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9、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

10、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11、來返學校的路上,堅決不得乘坐非客車的機動車輛。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爲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旱冰場等),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喝酒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並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責任由家長自負。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學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保存備案。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爲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 嚴格責任界限 , 健全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 , 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職責。現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結合我校實際 , 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書 :

甲方:xx國小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甲方職責: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並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爲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及設施設備。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5.沒有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6.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適時向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8.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安全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 , 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乙方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爲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用電、傳染病預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節假日、雙休日私自外出或結伴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並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不良現象應及時嚴肅的批評教育和指正,並加以制止與管教。發現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對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批准後,由家長接回。放假、返校時間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校門,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9.根據《甘肅省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幼兒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持接送卡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學校,不允許委託無關人員接送孩子,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10.學生在上學、放學接送途中,家長需確保學生安全。學生由家長親自接送,接送學生時家長不得飲酒醉駕,不得乘坐“三無”及超員車輛,摩托車接送保證一人一車,學生必須佩戴頭盔,如出現對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家長自行負責。

11.家長或監護人應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告知或聽取學生在家、校的具體表現,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長或監護人應經常與子女進行溝通、交流,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甲方:鏵尖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安全無價,責任重於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爲了學生安全,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雙方須通力合作,齊抓共管,保證學生的安全。

甲方(學校):有效日期:20xx年 3月9日----20xx年7月5日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

2、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防騙及集體活動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3、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與家長或監護人配合,做好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5、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6、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7、加強學校秩序的管理。上課時間,無家長或監護人的請假,不得中途讓學生私自離校,學生因病因事要離校時,須持有班主任簽發的放行條。

8、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學校有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應適時向學生告知,並要求學生轉告家長。

9、加強師德教育和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教師的責任意識,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通知學生轉告家長。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有效日期:20xx年 3月9日----20xx年7月5日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爲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爲,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繫,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後由學校存檔。

甲方:周溝中心國小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7

爲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各自的責任甲方:黔南交運甕安分公司 乙方: 簽訂立以下安全責任狀,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

1、有權對車輛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2、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法違規行爲進行檢查,並制止、糾正,情節嚴重者停車學習整領,或終止經營承包合同

3、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及技術培訓考覈。

4、監督檢查乙方經營車輛技術狀況,督促按規定進行的日檢,二級維護等級檢測評定。

5、督促檢查乙方應足額保險,並保險期限有效。

6、發生交通事故後,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

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貴州省城市公交通管理條例》,確保行車安全。

2、遵守省、州、縣各級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3、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及技術培訓考覈。

4、按時對車輛進行日檢,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按時投足車輛各項保險,保證車輛的技術狀況良好。

5、按時交的國家的各項規公司的管理費用。

6、乙方違法,違規造成交通事故、應負責事故一切,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並承擔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因事故給予甲方的經濟罰款。

7、嚴禁我公司車輛在未經交通部門驗收的公路上營運。

8、不無故停運、罷運、鬧事、不參加任何上訪活動。

9、嚴禁在斑馬線上上下乘客、保持車容車貌整潔、不亂停亂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8

施工安全職責書

甲方:

乙方:

立職責書單位:

爲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行中設備的安全運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職責,根據電力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職責書”作爲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狀況。

1。2審查由乙方帶給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1。3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複印件,審查由乙方帶給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三措”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規》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乙方安全職責

2。1務必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複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複印件。

2。2帶給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複印件,同時應帶給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職責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帶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複印件,帶給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開工前帶給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務必訂立單項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務必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職責均由乙方負責。

2。7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務必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設備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職責。

2。8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設備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齊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務必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設備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務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務必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職責。

2。11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帶給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乙方務必理解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狀況,務必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職責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務必及時整改。

2。13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安全考覈:

3。1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職責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職責。

3。2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職責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甲方並且能夠作出取消其代維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用心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職責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職責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推薦獎勵20xx元左右)

4、本職責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職責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職責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9

爲滿足部分學生家長和學生的強烈要求,根據我校學生特點和地區環境的實際情況,爲保證學生的安全,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責任書:

一、家長責任: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的全部監護責任,而家長要隨時隨地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家長要主動了解學校正常的作息時間,督促教育學生按時往返學校,中途不打架、不進營業性網吧、錄相廳、遊戲廳等,不允許打架鬥毆、抽菸喝酒,違者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否則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2.本着家長和學生自願的原則,學校不做強求。對路遠的學生,學校原則上不準來校上晚自習,在家自己學習。

3.爲了保證學生的安全和晚自習的正常進行,同意學生上晚自習的家長,要爲學生準備好手電,負責學生上晚自習路途中的安全,併爲自己的學生結好夥伴。家長有義務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教育。

4.學生途中交通安全和校外人身安全均由家長負責。因此,爲了學生的安全,家長必須親自接送,校外、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概不負責,由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5.學生在校上晚自習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遵守紀律,尊敬老師,不遲到,不早退,不缺課,不逃課,課間不追逐打鬧。不準到危險地帶學習和遊玩,不進三室一廳。如有違紀現象,一經查實將對該生堅決不準再到校上晚自習,對學生的違紀造成的事故,學校概不負責,所有責任均由家長承擔。

6.以上條款由學校制定,家長若能履行上述職責,擔負起責任並來校簽字,學校才能接受學生上晚自習。否則,學校不接納。希望家長認真考慮,嚴格按協議辦事,對學校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

7.此協議必須由家長親自簽字(或者學生的監護人簽字)、蓋章,不準代簽,否則取消該生上晚自習資格。此協議自上晚自習之日起生效,到晚自習結束爲止。珍惜生命、安全第一,時刻注意往返學校道路安全,倍加小心。若出現由學生本人行爲不當產生的意外傷害事件,則由學生本人及家庭全權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只對學生在校期間負有教育、管理的義務,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於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學校負責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便於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繫,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上晚自習時間:18:30-----20:35

此責任書由家長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蓋章: X年10月20日

附:走讀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所在班級 家庭住址 家長姓名 家庭聯繫電話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0

爲加強教師值班力度,增強教師值班的責任心,確保學校各類財產不受損失,力爭爲全體師生創造安全的校園環境,現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對值班教師提出如下要求:

一、值班時間

白天:7:40——下午5:30;夜間:下午5:30——次日7:40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教師要維護學校的一切財產不受損失。

2、要按時到崗,做好交接記錄,接好電話,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或與校長聯繫。

3、在值班時間裏值班室內要始終有值班人員,值班教師必須每隔30分鐘對全校巡查一遍,並作好巡查記錄和值班記錄。

4、夜晚值班教師休息時做到傳達室和值班室各一人。

5、值班時間如個人有事不能到崗者,自行協調調整值班情況,學校不再出面協調。

三、處理措施

1、值班教師要及時交接班,並交接好值班鑰匙。不按時到崗按遲到一次論處,每曠崗一次按曠工一天論處。

2、在值班時間內電話查崗時,如果打電話一次無人接聽,每隔5分鐘再打一遍,如果連續三遍無人接聽則視爲空崗。

3、在值班期間,如因值班教師個人失職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值班人員必須負全部責任。

4、夜間值班必須兩位教師,如果在值班期間出現一切財產損失,值班人員必須負全部責任。(到崗者承擔10%責任,未到崗者承擔責90%任)。

5、在值班期間,如發生財產丟失或損壞等事件,值班教師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的價格100%賠償。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不準家屬代替值班,如果家屬代替值班出現財產損失、損壞物品,該值班教師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的價格100%賠償。

上述內容,望值班教師嚴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師玩忽職守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有值班教師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所有法律責任,值班教師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校長:

值班教師:

青雲鎮蔡莊完小

20xx年1月30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1

甲方:錦宸集團有限公司姜堰壩口工程項目部

乙方:

爲加強施工現場能夠做到安全、文明、材料有一個良好的管理秩序,加強看管人員有良好自覺性和積極性,甲方給乙方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 、乙方必須做到現場內全天候流動值勤,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正當行爲的應立即制止或及時上報,不得擅自着主或放人。

1、 看管人員應積極配合,隨時對進、出場材料,隨時進行跟蹤檢查、驗收、清點,對進場材料實行包乾管理,所進租賃材料退還時在總數的2%以內的損耗不扣看管人員的工資,如達到3%扣看管人員每日工資10元,如達到4%扣看管人員每日工資20元,以此類推。

2、 乙方不得隨意脫崗或離崗。如經項目部發現超過一小時的罰款50元,如有半天不在現場的項目部將予以清出工地,本項目部不再使用。

3、 乙方必須做到每天不限時的清理你所管轄的大門兩則各不少於50米的道路清理涻水降塵工作。如因揚塵現象影響文明或相關部門檢查罰款,責任人承擔罰款額的30%。

4、 值班時要隨時注意現場周邊散落材料,隨時進行清理歸弄碼放整齊。

5、 看管人員對勞務隊的蒸飯車、開水爐、要定時開止,不得無節制的使用,開止時應注意產品說明,以免不懂造成意外傷害。

6、 項目部對看管人員每人每天發放80元的工資標準(本標準中包含加班費、勞保費、路費、火食費,防署降溫費、醫療費、意外傷害保險費等)。

7、 項目部如發現看管人員私自變賣或幫助他人出賣項目部財物,項目部將以原材料值的三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送機關處理。

8、 不管是農忙還是農閒嚴禁看管人員隨便替換他人進入工地,一經發現一併清出工地,確有特殊情況可先辭退,項目部可予以調整,決不影響你私自事務的處理,否則後果自負。

以上條款望您們認真閱讀,認真履行,如有不實應儘快勾通以便儘早外理落實,以免 造成雙方不愉快,影響雙方情緒及損失。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錦宸集團有限公司姜堰壩口工程項目部

年 月 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2

爲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證安全、人人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之目的,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和保證企業機械設備等財產安全,圓滿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一切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行爲。

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及其它安全設施。

三、認真開展崗位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對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設備等要維護好,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

五、工作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提醒,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彙報,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六、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建議,發現違章行爲立即勸阻和制止,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領導進行處理。

七、對於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後果的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發生事故要儘可能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車間主任,並如實介紹事故情況,不得私自處理。

車間負責人: 安全責任人: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3

寒假即將來臨,學生們將離開學校回到溫馨的家。學生在寒假中的安全是他們全面、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希望每一個家長擔負起責任,保證孩子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並完成如下職責:

1、家長要履行監護職責,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假期子女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保障孩子的假期安全。

2、家長要增強安全意識,學生假期外出,家長要向學校寫出書面假條和安全保證。

3、家長要對孩子進行自護、自律、自救常識教育。教給孩子各種安全防護知識(如:用火、用水、用電、飲食、防毒、交通等必要的知識),培養學生在各種環境中保護自己的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4、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爆竹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5、家長要教育孩子注意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倡導學生在家做好陽光亮眼操和眼保健操,控制看電視和上網的時間,保證營養和充足的睡眠。

6、家長要以身作則,自覺杜絕不良行爲(迷信、賭博、吸毒等),爭創文明和諧家庭。

7、家長要引導孩子文明上網,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善於網上學習、誠實友好交流、維護網絡安全。

8、家長要引導學生堅持每天1小時的體育鍛煉(每天長跑距離基數爲國小生1000米),並做好每天體育鍛煉和長跑活動情況記錄,確保進行體育鍛煉時的安全。

祝新春佳節全家幸福!

20xx年1月7日

班級: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4

爲了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州、市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各崗位職責,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20xx年度安全生產。結合我礦實際,簽訂20xx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礦長與生產副礦長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全年做到礦井無重傷及人身傷亡事故,

2、堅決杜絕瓦斯、粉塵、水、火、頂板等重大事故,控制指標爲零;七級輕傷事故控制在1人以內。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主要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1、是礦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對採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具備井下各種安全生產和安全知識,嚴格按照“三大規程”指揮生產。當礦長不在時,必須堅守崗位並全權指揮生產。

3、不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人員要立即制止,要按規定給予處罰。

4、有責任傳授工人安全生產知識和教導工人遵章守紀。

5、井下出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工作,並及時將井下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點,待採取措施排除險情後,方能組織生產。

6、遇到發生事故,要積極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處理。

7、有責任隨時將井下安全生產情況彙報礦長和有義務向礦長提出安全生產合理性建議。

8、每月下井數不少於 12次。

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礦 長: 年 月 日

生產副礦長: 年 月 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5

爲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我縣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對交通安全責任制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各科室、客運站、農村客運中心主管經理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責任人,科長、站長、主任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各崗位操作人員是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二、責任考覈目標

(一)20xx年辦公室安全生產考覈目標

1、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班子爲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落實到位。依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制定安全生產計劃及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2、妥善保管上級、公司文件齊全、整潔分類裝訂成冊,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公司各種證件公章保管工作,確保公司各種證件及時年審齊全有效。

3、確保公司辦公區域不發生火災、盜竊等,財產損失控制在200元。

4、做好公司各項會議記錄,並妥善保管,以備查驗。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相應專項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二)20xx年xx縣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考覈目標

1、嚴格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

2、確保站場全年無火災、盜竊等情況發生,財產損失不得超過1000元。

3、全年每月組織一次安全隱患自糾自查行動(重點檢查駕駛員資質、車輛安全例檢、安全防範措施),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

4、全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培訓,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相應專項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三)20xx年安全科、鄉鎮辦安全生產考覈目標

1、杜絕火災和一次死亡失蹤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輕傷率每月控制在千分之0.5之內,總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一,百車死亡率控制在1人以內,百車直接經濟損失控制在8萬元以內,確保全年不發生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

2、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制定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落實到位。依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制定安全生產計劃及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3、全年每月組織一次安全隱患自糾自查行動(重點檢查駕駛員資質、車輛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措施),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每月組織一次司機安全學習。

4、GPS設備完好率達100%,監控率達100%,嚴格按照公司GPS管理制度嚴格處理違法車輛及駕駛員。

5、全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培訓,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6、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相應專項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四)20xx年政工科、財務科、經營科安全生產考覈目標

1、財務科爲公司財務重地,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確保財務安全,各種票證規範、齊全有效,賬款相符,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全年財產損失不得超過500元。

2、政工科確保全體員工“五險一金”的購買,特別是醫療保險和工傷險不得出現漏保,以免給本公司帶來經濟損失。

3、經營科確保按規定及時準確審覈車輛准入報廢申報工作,確保監督執行“參營費”的及時收繳,入庫率100%。

4、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相應專項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

三、責任追究

1、各主管經理、科長、站長、主任、從業人員,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及安全生責任,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理。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與企業年度考覈目標相結合,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四、考覈與獎懲

1、公司對所有安全生產崗位人員實行500元的全年無事故、履職安全獎勵。

2、獎懲

①完成責任目標的安全生產崗位相關人員,安全獎全額兌現。

②按公司安全獎懲制度,每違反一次扣除安全獎50%。

③第三次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④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所有安全生產崗位上述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組織年終考覈,不能完成責任目標的,取消當年評先資格。完成責任目標的,並被上級和公司評爲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的,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⑤此責任書一份,由安全科存檔。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在執行中責任人更替,由繼任者履行。

客運中心站:(簽章)參營單位:(簽章)

年月日

責任人:(簽字)責任人:(簽字)

年月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6

1.嚴格遵守24小時巡邏值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空崗,如果打電話一次無人接聽,每隔八分鐘再打一遍,如果連續三遍無人接聽則視爲空崗,發現空崗一次罰款30元。

2.值班人員,如果有事情不能值班需要調整值班時間必須自己調好崗位(雙方自願),並向帶班領導打電話請示,否則自己私自調崗一次罰款20元。

3.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注意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並記好值班記錄,如果沒有記錄按照空崗計算(罰款如上)。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全面負責學校公私財物、設施的安全,無論白班還是夜班要注意巡邏,尤其是學校的重點部位(校務辦公室、圖書室、電教室幼兒園、寄宿部等地方)。如果發現安全問題要第一時間反應給帶班領導,如果問題較大帶班領導要第一時間反映給校長。

5.值班人員在值班完畢要進行交接班,在值班記錄中註明值班情況及交接情況。交接班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交接班。

6.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得讓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更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各處室和幼兒園。如果學校財產沒有損壞或丟失,一次罰款10元,財產丟失一次罰款50元,並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價格賠償,值班教師賠償損失的80%,帶班領導和校長各賠償10%。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不準家屬代替值班,如果私自調班或家屬代替值班出現財產損失、損壞物品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的價格100%賠償。

7.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做好值班室及校內衛生工作,否則一次扣10元。

8.如果值班期間出現問題但是自己沒有發現,按照空崗計算,罰款如上。

9.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沒有按照值班要求值班,每人罰款加倍。

10:學校帶班領導要對自己負責教師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時的查崗,並做好查崗記錄。(教師要自覺的按照學校排的值班時間值班,學校領導不再提醒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7

安全生產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爲確保採石場施工期間的人身、設備安全,以及運輸中設備的安全,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制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有關條文如下:

一、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二、乙方必須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和相關記錄,方可進場作業。

三、乙方爲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制定下列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作業安全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

四、採石場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五、採石場從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標準、規範、作業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相關規定,並接受甲方、當地政府及安監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行情況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六、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測、檢驗、維護、保養、定期檢測,並登記建檔。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和設備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和設備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七、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乙方必須制定防治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併爲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信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八、採石場必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應急救護協議,以及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經常維護、保養,定期進行事故救援演練;

九、採石場開採周邊安全距離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

十、採石場必須採用自上而下臺階式或分層順序開採; 十一、乙方必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程序、時限,及時上報各類事故,啓動預案,發生事故後採石場主要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提供相關情況,並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十二、採石場必須建立健全邊坡管理和檢查制度,按規定建立邊坡監測系統,對邊坡重點部位和有潛在滑坡危險的地段採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十三、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規》及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十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代 表: 代 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8

市級菸草專賣局安全責任書

爲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及國家局、省局(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全面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牢固樹立“安全才能發展,發展必須安全”的全新思維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企業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實現全省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特制訂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人

1.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爲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規定的相關職責。

2.各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危害管理等方面具體負責。各單位其他分管領導應協助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其具體分管工作,對其在安全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具體負責。

3.各單位下屬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應根據其職責分工,履行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二、安全管理目標

1.在省局(公司)黨組的領導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要求及上級指示精神,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認真履行各崗位職責,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2.本單位全年無生產安全、交通責任、火災、食物中毒及其他事故,工傷事故爲零;如發生以上事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和遲報。

3.根據部門職責、崗位職責分解、細化本單位安全責任,將安全事故指標轉化爲管理指標,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各單位逐級簽訂安全責任狀,籤狀率要達到100%。

4.各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水平。在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將標準化工作推向深入和精細,逐步實現崗位達標和專業達標。

5.加強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和企業重點相關方的安全監督管理。 6.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隱患整改"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隱患整改完成率達到100%。

7.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覆蓋率達到100%。

8.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本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實施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預防建議。

9.做好本單位安全基礎設施有效運行、維護和保養工作,保持消防、監控、報警和自動滅火等安全設施完好、有效,保證特種設備有效運行,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10.完善本單位應急管理體系,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並對各類預案進行評審。

11. 網絡安全事故爲零。

12. 員工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爲零。

13. 開展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三、一票否決

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及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下列事故實行一票否決:

1.發生一般以上(含一般)火災事故的;

2.發生一般以上(含一般)爆炸事故的;

3.發生一起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的因工傷亡事故的;

4.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傷3人以上(含3人)或輕傷超過5人(含5人)或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交通責任事故的;

5.全年各項責任事故損失累計金額超過10萬元的;

6.年度內未完成註冊安全工程師評聘工作的;

7.未按照《安全生產法》履行職責的;

8.未按照規定時限完成隱患整改的(文件資料方面問題整改時限爲1個月;現場管理方面整改資金10萬元以下的項目整改時限爲3個月,整改資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項目整改時限爲6個月,整改資金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項目整改時限爲12個月,整改資金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整改時限爲24個月);

9.國家局、省局(公司)檢查中被嚴肅提出批評與通報的;

10.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或複覈未通過的。

四、責任處理

根據本責任書進行檢查、考覈,實行獎懲。

上述責任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更換的,接任者在本責任書上簽字,繼續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至下次責任書籤訂之日止。

省局(公司)安全主要負責人: 各單位安全主要負責人:

X年XX月XX日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爲了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不斷改善育人環境,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總體要求

1、學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領導有專人抓,具體事情有專人管,思想、組織、領導、責任、措施五落實。

2、總務處要建立各種安全防範制度,內部值班、巡邏、守護等制度健全,人員、職責、措施全部落實。

3、教導處要實行巡課制,保證各類課堂內有老師組織(教學)。對學生不能放任自由。

4、值周組在值週期間,必須時時檢查和管理安全問題,確保學生在上放學、活動期間的安全;值周領導、值周人員必須在學校住宿值班(每晚一號樓和二號樓各一人),以確保校資校產安全。

5、辦公室、文印室、實驗室、微機室、藏書室、保管室等重要場所都要制訂出工作人員守則和財產保護安全措施,確保公物不得丟失,損壞或被盜。

6、學校要將安全責任書層層延伸到班主任老師、科任教師和後勤教輔人員。各處室要堅持經常性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形成學校安全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學安全

1、堅持跟班上課,隨堂複習,嚴禁教師脫離課堂。對因教師未跟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全部承擔責任。

2、體育課、勞動課、課外活動要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有專任教師組織,不能放任自由。

3、所有實驗課,要教育學生按實驗要求及步驟進行,嚴防發生灼傷、觸電、中毒等意外事故。

4、體育器材要經常檢查,陳舊老化或磨損嚴重的,一律停用。

5、不準學生提前到校,放學後不準延時補課,對統一要求提前到校或因放學後延長時間補課造成安全事故的,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6、嚴禁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由此發生的責任事故由當事人承擔。

(三)交通安全

1、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學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必須有教師帶隊,嚴禁學生集體參加各類商業性慶典活動。

2、嚴禁師生乘坐農用車,無證駕駛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3、中低年級放學後,必須由值周教師、班主任老師組織排隊護送學生出校、過馬路,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做好學生橫穿馬路的組織工作,確保在學生橫穿馬路時車輛禁止通行。高年級學生放學後,值周教師、班主任老師必須督促學生及時離校,不得在學校或路途逗留。待全部學生安全離校後,高年級值周教師方可離開。要經常教育學生及時回家,不得在路途逗留。

4、學生出外參加各類統一考試、競賽、運動會、文藝匯演等各種統一活動,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全程護送,責任到人;並要認真考察所乘車輛的情況,駕駛員的技術等,做到有備無患。

5、各級各班須加強對學生的行走安全教育,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在確認兩側確無車輛時方可橫穿馬路。嚴禁學生在學校門口東西兩側、草坪邊光滑陡坡上滑行或攀援

(四)財產安全

1、總務處要建立校舍定期檢查制度,對校內的教室、宿舍、辦公室、圖書室、實驗室、倉庫及各類教學、生活用房的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並及時向校長和主管校長彙報。

2、經常疏通建築物周圍水路,確保下雨時水路暢通。

3、對危險的教學、生活用房、廁所、危牆等一經發現,立即停止使用,並要有醒目的提示標誌。

4、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體育器材室、保管室等各功能室的財產實行專人管理,責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壞,由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在正常上班時間之外,因值周人員不到位而發生校資校產被盜等事件,由值周人員承擔責任;因下班前或離開時未採取上鎖等安全措施的,由管理人員承擔責任。

5、財務人員應加強帳簿、憑證、支票和現金管理,各種帳簿要專人專櫃管理,所收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按照財務制度管理規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元,因對帳簿管理不善和庫存現金超過規定限額等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家校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0

安全生產責任書

爲預防和減少露天採石場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進一步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日常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文家店鎮安監站決定與非煤礦山企業簽定20xx年安全生產責任狀,要求各非煤礦山作業單位認真貫徹,嚴格兌現。

一、非煤礦山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機構,制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作業人員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和從事生產作業。

二、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應當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三、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從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生產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企業每年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一次有關採石場開採進度,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等情況的資料。

五、企業應當採用臺階式開採,淘汰落後和不安全的開採方式,嚴禁採用擴壺式爆破,掏底崩落等開採方式。不能採用臺階式開採的,應當自上而下分層順序開採。實施淺眼爆破時,分層高度不得超過6米,實施中深孔爆破時,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於4米;最終邊坡角根據巖體的穩定性確定,但最大不得超過60度。

六、進入採石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和防塵口罩。嚴禁在同一坡面上下雙層或者多層同時作業。

七、爆破員在爆破時,要明確有專人監控,並待所有人員撤離爆破區至安全地帶時,方可進行爆破。要求定時定向進行爆破,在大霧天、黃昏、夜晚等嚴禁爆破。

八、做好供電安全措施,按時檢查供電線路和配電裝置。

九、企業對從業人員必須實行上班簽到制,從業人員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嚴禁夜間作業。

十、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死亡的罰款500元;造成人員死亡的罰款1000元。

十一、作業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的職責,並與最近的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上述各項要求,希各非煤礦山作業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一旦違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本責任狀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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