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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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切實加強成品油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管,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健康穩定發展,縣商務局決定與各加油站(點)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加油站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加油站法人代表是該企業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加油站(點)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其他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工作人員爲直接責任人。

二、任務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有各項政策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加大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和應急救援器材。

3、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規範、規程等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督促員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及時糾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爲,杜絕事故隱患。

4、新進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培訓並取得安全培訓證,方能上崗,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5、落實消防措施,嚴格操作規程,嚴禁摩托車進站加油,每季開展一次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確保全年無安全事故。

三、責任追究

1、對存在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將依據法律法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嚴格遵守安全責任狀的條款,對違反責任狀條款者,年檢“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不予辦理,發生事故,提請上級發證機關給予吊銷相關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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