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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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廳是一個具備先進的多媒體顯示系統、專業的音響擴聲系統、高清的錄製直播系統、豐富的舞臺燈光照明系統以及智能化的集中控制系統的獨立空間。下文是關於報告廳的管理使用辦法,僅供參考!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一

學術報告廳是學校重要的學術交流活動場所。爲加強報告廳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該廳主要用來舉辦學術交流活動、有校內外專家或校領導參加的會議、報告,或者經校領導批准的全校性活動等,部門的各種會議及各類學生活動原則上不使用學術報告廳。

2.圖文信息中心的教育技術中心具體負責報告廳音響、燈光設備的使用管理、技術維護等支持。

3.物業服務公司負責報告廳衛生清潔工作及其財產安全管理等。

4.凡申請借用報告廳的單位,應提前3天在圖文信息中心網站下載使用申請表,按要求填寫並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後送交教育技術中心。

5. 教育技術中心根據審批意見,結合報告廳使用情況進行安排,按照申請順序進行安排,如若與學校臨時安排的重大活動衝突,則服從統籌安排。

6各部門若在辦理使用手續後,需要變更或取消使用計劃的,須在預約使用期前一天通知圖文信息中心。

7. 學術報告廳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學術報告廳的部門自行安排會務,明確責任人,並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員引導,秩序維護等。

8.除正常活動需要的會標或橫幅外,未經學校辦公室﹙新聞辦﹚同意,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張貼或懸掛各種海報、橫幅、標語、廣告等,未經圖文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使用雙面膠,膠帶,圖釘,訂書針,釘子等對桌面、牆面和地面有污損或破壞的物品。

9使用單位要對參與活動的人員進行提示,必須愛護報告廳內公共設施,注意廳內外環境衛生。

10報告廳燈光、音響、投影機、操作檯等設備由專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11學術報告廳內禁止吸菸,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

12. 活動結束後,使用申請人應協助報告廳管理人員將設備設施歸位,與報告廳物業管理員進行交接,要認真檢查,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13對不遵守報告廳使用管理辦法的單位,圖文信息中心有權提出批評並及時報告學校。

14教育技術中心要做好對報告廳使用情況的登記工作,並定期聯繫相關人員檢修設備,檢查電源、線路、門、窗、桌椅等,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認真處理,及時彙報。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二

學術報告廳是我校舉辦各類學術報告、召開重要會議和進行學術交流的重要場所。爲了加強報告廳管理,保證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室受學校委託,負責學術報告廳的使用管理,未經學校辦公室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學術報告廳的使用安排上遵循學校層面活動爲主、兼顧學院、處室的原則。

三、報告廳的使用遵循先申請、後使用,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申請使用單位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填寫使用申請表)向學校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學校辦公室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第一報告廳、第三報告廳使用須經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簽字批准,第二報告廳使用須經綜合科科長簽字批准。經校辦批准後,將表格送至圖書館二樓報告廳管理室,並請在會議前至少提前3小時聯繫報告廳老師對接準備,避免會議較多發生衝突,如不提前對接,責任自負。

四、使用報告廳的部門及人員應愛護報告廳的各類設施,自覺維護報告廳的環境衛生,注意用電安全,不在報告廳內吸菸,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不隨處粘貼等。在使用完畢後,要認真清掃報告廳衛生,及時清除垃圾,桌椅設備擺放整齊有序。具體如下:

1、禁止將瓜子、水果等零食帶入場內;

2、禁止在場內吸菸,禁止燃放煙花等危險物品,嚴禁踩踏座椅;

3、未經同意,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懸掛或張貼橫幅、宣傳物等物品;

4、除管理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場內各項設備,如造成損壞,須照價賠償;

5、控制室內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擅自進入並導致事故的將追究其責任;控制室的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使用。發現故障要及時上報,以便解決。

6、會議和活動開始之前,會議負責人必須按照申請表中的使用要求,檢驗廳內所用設備的準備是否齊全,效果是否滿意,填寫使用登記表,並與管理人員共同簽字。

7.在使用完畢後,使用部門負責整理桌椅,清潔會場,由工作人員檢查廳內設備設施的使用情況及衛生情況,待管理人員對衛生和設施狀況驗收並與會議負責人共同簽字後,方可離開。

五、報告廳原則上不接待娛樂活動。

六、報告廳及設備屬學校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原則上不針對有償培訓(包括二級部門承辦的非校內的外借活動)或校外租用的培訓、會議等活動開放使用。

注:報告廳所有設備與物品一律不外借。

校辦報告廳申請表

報告廳管理使用辦法三

1號教學樓報告廳是校區(學院)舉辦大型會議、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重要學術活動或重要會議的場所。爲加強管理,明確職責,確保運轉正常,更好地爲廣大師生服務,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使用範圍

1.校區(學院)組織召開的大型會議。

2.校區(學院)組織的學術報告、專題講座等活動。

3.校區(學院)各單位舉辦的需要使用報告廳的大型活動。

二、日常管理

1.報告廳的日常衛生保潔和使用管理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

2.報告廳燈光、音響、視頻及電子屏顯示器等電器設備由教務部現代教育中心負責管理、維修及維護。未經許可,其他人不得自行操控設備。

3.需配備基本設備以外其它設施的(如:花卉、水果、座籤及會標等),使用單位應提前聯繫黨政辦公室,並佈置會場。

4.使用單位安排的活動如與校區(學院)重大活動衝突時,黨政辦公室負責統籌調整,使用單位須服從安排。

5.報告廳一般不對校外開放。特殊情況借用,應提前三天向黨政辦公室提交申請,經校區(學院)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三、使用程序

1.校區(學院)舉辦大型會議或各單位舉辦重大活動需使用報告廳的,主辦單位需填寫《報告廳使用申請單》(附後),提前三天送交黨政辦公室審批。

2.黨政辦公室根據校區(學院)大型會議、活動安排情況和各單位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向主管領導彙報後,將批覆意見告知申請單位,並做好使用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使用要求

1.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須安排專人做好會務服務及保障工作。

2.使用單位必須遵守報告廳使用管理制度,聽從管理人員安排,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如發現使用單位不能遵守本規定,經勸阻無效的,黨政辦公室將停止其繼續使用。

3.使用單位和與會人員要自覺維護報告廳環境衛生,愛護報告廳公用設施,不得在室內進餐、吸菸,嚴禁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不得隨處粘貼、亂塗亂畫。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將室內物品移作他用。

4.使用結束,相關管理人員負責對設備進行驗收。使用單位負責將所用設施還原,確保會場恢復原樣,如涉及人爲損壞設施等問題,使用單位須按價賠償。

5.未經報告廳管理部門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報告廳內隨意懸掛或張貼會標、標語,不得隨意變動室內設施的擺放格局。

五、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黨政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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