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管理規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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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管理規定 篇1

班級是學校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級工作的組織者和指導者,也是《中學德育大綱》、《國小德育綱要》的直接實施者。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成爲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現制定《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職責》。

班主任管理規定(通用5篇)

一、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班組是學校教育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是國家教育方針的貫徹執行者,擔負着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使命,同時班主任負有本班各科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社會、家庭教育之間聯繫的責任,在學生全面健康的成長中起着導師的作用。班主任工作決定着德育工作的質量。

二、班主任的任務

班主任的任務是:按照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開展班級工作,全面教育、管理和指導學生,使他們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體魄健康的公民。

三、班主任的職責

1、調查研究學生情況,瞭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身體情況以及個性心理特點、興趣特長,做好家訪工作。瞭解班級團、隊組織,骨幹隊伍的組織和思想狀況情況,並經常掌握髮展動態。

2、組織管理班級集體。班主任要依據教育方針、教育任務和學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班集體建設的目標,建立班級常規,培養良好的班風,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

⑴ 組織經常性的(可每週或隔週一次)班會課。

⑵ 組織學生參加全校、年級的活動。

⑶ 督促學生遵守《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⑷ 督促學生上好正課、早讀、自習課,瞭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和問題。

⑸ 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心理特點、興趣特長。

⑹ 與班委會、團、隊幹部討論班級情況、問題和解決辦法、措施。

⑺ 處理班內突發事件。

⑻ 閱看班級日誌、學生週記等班內情況發展記錄。

3、教育指導學生全面發展,爲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打下良好的基礎。

⑴ 教育學生熱愛祖國,逐步樹立爲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的志向。

⑵ 教育學生努力完成學習任務,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不斷提高學習成績。

⑶ 教育組織、指導學生參加學校規定的各種勞動和軍訓及社會實踐活動。協助學校貫徹實施《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教育學生堅持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衛生習慣和生活習慣,保持身體和心理健康。

積極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⑷ 關心學生課外生活,指導學生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娛、社會活動。

⑸ 鼓勵學生髮展有益的興趣愛好和特長,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個性的健康發展。

⑹ 強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及時消除班級安全隱患,爭創安全班級,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

⑺ 做好本班學生思想品德評定和有關獎懲的工作。

⑻ 建立後進生檔案,做好後進生轉化和學生違法犯罪的監控工作。

4、協調教育力量,溝通各種渠道。班主任要負責聯繫和組織科任教師商討本班的教育工作,協調各種活動和課業負擔。聯繫本班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5、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總結工作。

⑴ 班主任計劃要以教育方針爲指導,貫徹落實學校教育工作的計劃和要求要注意符合本班的實際情況和特點,要全面、具體、突出重點。

⑵ 班主任要定期檢查班主任工作計劃的實施情況,通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調整。

⑶ 搞好學期、學年總結,通過總結,積累經驗,找出工作規律,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四、班主任的任職條件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能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思想作風正派,嚴以律已,情操高尚,辦事公道,原則性較強。

2 、能自覺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熟練運用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愛崗敬業,爲人師表。

3 、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較強的語言表達和心理溝通能力。

五、班主任的管理

1、學校要設立班主任聘任和解聘機構,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

2、班主任平時管理和考覈可由教務處、政教處或其它有利於工作開展的處室負責。

3、學校應定期召開班主任工作會,瞭解班主任的工作及各班學生情況。

4、學校負責對全校班主任的培訓和測評,要定期召開學生座談會,瞭解學生思想動態和班主任工作情況,要爲班主任創造更多的外出學習和交流機會,不斷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5、要關注和關心班主任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積極創造條件,給予班主任更優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班主任的先進事蹟,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

班主任管理規定 篇2

班主任是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領導者,是學校實施教學工作及各種教育活動的得力助手,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幹。爲充分發揮教師個人才能,最大限度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特制定本條例。

一、班主任任定辦法

1、凡本校在職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擔任班主任的義務。

2、實行班主任聘任制度,每學年舉行一次。

3、聘任有事業心、責任感強,作風正派,熱愛教師職業、熱愛學生,業務水平較高,組織能力較強,身體健康並有一定威信的教師擔任班主任。

二、班主任的職責

1、在分管校長和教導處領導下,負責本班學生的思想、學習、行爲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培養良好的班風、班紀。

2、加強與科任教師的聯繫,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努力做好學困生的轉化工作。

3、組織本班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教育學生搞好個人衛生、班級衛生、學校衛生,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勝利一中國中部學生一日常規》,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習慣,並負責檢查落實。

4、組織和領導學生參加各項集體教育活動,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5、實行班級規範化、科學化的日常管理,確定班級奮鬥目標,培養優秀學生幹部,建立班級管理目標,形成班級管理特色,指導班委會工作。面向全體學生,讓學生全面發展。形成正確的班級與論導向,把班集體建設成一個奮發向上,團結友愛的集體。

6、負責處理日常班務工作和學校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密切聯繫家長,充分發揮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對學生的教育作用。

8、做好班級工作計劃、總結、學生獎懲以及學生品德、成績評定工作。

9、配合團委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開展好少先隊工作。

三、班主任常規管理細則

1、日常規

(1)配合班主任助理組織並指導學生做好眼保健操和廣播操。

(2)按時檢查和記錄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放學後按時清場。在學生未離校前,班主任不能擅自離開學生,發現問題(包括學生健康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每日組織學生做好清潔責任區(教室、樓道、走廊)的衛生,按“六無”(無垃圾、無紙屑、無灰塵、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的要求,做到桌椅整潔,地面乾淨,衛生工具排列整齊,保持學校和班級的清潔。

(4)教育學生節約用水、用電和愛護公物,做到人走燈滅門窗閉;做到桌椅面無刻畫,牆壁無污染,公物無破損。

(5)認真審閱本班的班級日誌,組織學生按時放學離校。

(6)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時刻注意學生安全,嚴防偶發事故的發生。

2、周常規

(1)組織好本班學生的課外活動和主題班會。

(2)設計好每週的班隊會。有系統地對學生進行常規教育。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進行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決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凡教導處、年級組組織的活動都要做好組織工作,並與有關教師共同管理,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4)要掌握各科的作業量,及時與任課教師配合,控制總量,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5)根據教導處和團委安排,指導學生做好各項量化管理工作。

3、月常規

(1)每月圍繞主題教育活動結合本班實際開展靈活多樣、內容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

(2)每月召開一次班隊幹部工作會議,聽取班隊幹部工作彙報,並指導班隊幹部開展工作。

(3)有順序地調整座位,以保護學生視力。

(4)每月有計劃地進行家訪,並做好記錄,幫助家長解決一些對子女教育的問題。

(5)按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班主任會議、業務培訓等一切活動。

(6)對學困生要另立檔案,制定幫教計劃,跟蹤、考察、關心、熱愛他們,促其轉化。

4、學期初常規

(1)做好學生報到註冊工作。

(2)在開學前,要完成班級環境佈置並做好衛生清潔工作。

(3)在正式上課前,要編排好學生座位以及集體活動的安排順序。

(4)在開學一週內,對本班學生的思想認識、行爲表現、生活狀況、家庭環境、學習基礎、身體健康情況等進行初步摸底,並根據本班學生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確定奮鬥目標。

(5)改選和培養課代表、班隊幹部。

5、期末常規

(1)組織好期末複習與考試,考後做好質量分析。

(2)寫好學生評語,填好學籍手冊和學生手冊,寫好班主任工作總結報告。

(3)清點班級公物,並向家長彙報清楚學生上繳費用的支付情況。

(5)整理好後進行生檔案,並將檔案與後進生見面,使他們能見其進步,知其不足,受到激勵。

(6)佈置好假期工作,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7)開好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彙報本學期班級的工作情況。

四、班主任待遇

按《勝利一中國中部班主任津貼改革方案》執行。

五、班主任管理辦法

1、教導處加強對班主任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班主任會議,瞭解情況,聽取意見,指導工作。

2、教導處定期對班主任進行考覈,考覈情況填入班主任工作考覈檔案,並把班主任工作作爲考覈晉級、評定職稱、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3、任課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主動申請擔任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工作。

4、在擔任班主任期間考覈不合格的,當年不得評優、評先進,不得晉升職稱。

5、凡因班主任失職或管理不嚴,尤其是應該到崗而自己擅離職守,致使班上出現重大事故者,或學生因打架鬥毆、參加其他危險活動而致傷致殘,視情節輕重,扣發當月或全學期班主任津貼,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責任,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制裁。

6、對於不履行班主任職責,玩忽職守或其他原因不適宜做班主任工作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撤銷其班主任職務。

班主任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使班主任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搞好我校的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據黨的教育方針,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班主任工作條例。

第二條:班主任在學生科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教務科的指導。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職條件

第三條:有一定組織管理和領導能力,努力研究和掌握教育規律,認真學習教育學、心理學、倫理學和美學等有關知識,具有一定的社會科學知識和較系統的教育科學、管理科學知識,並有較強的口頭和文字表達能力。能服從領導,嚴格按職責範圍要求進行工作;

第四條: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辦事公道,嚴於律己,積極上進,組織觀念強,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爲人師表。具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勤勞踏實,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謙虛謹慎,平等待人,關愛學生,作風民主,善於聽取各種意見,能堅持原則,從嚴管理,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信。

第五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身心健康,有奉獻精神。

第六條:原則上班主任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是相當學歷.

第三章 班主任的職責

第七條:堅持對學生進行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及校風、校紀、班風的教育。

第八條: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培養學生嚴格按照制度辦事的作風。

第九條:班主任是學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學生安全自護教育。嚴格要求學生、關愛學生,及時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和處理問題,關心學生生活和學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條: 培養學生良好的儀表,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着裝整潔。教育和督導學生愛護校園環境,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學校花草,保持地面、牆面衛生。

第十一條: 教育學生樹立明確的學習目的,指導學生的學習方法,協助教務科解決教學中學生存在的問題,形成良好的學風。

第十二條:及時與任課教師溝通,協調師生關係,協助各任課教師做好各項管理工作,提高學生的各項實踐技能。

第十三條:組織學生參加學校舉辦的各項集體活動、社團活動和公益活動。指導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積極引導學生組織各種興趣小組,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第十四條:組織班委日常管理工作和團支部建設。每兩週組織召開一次班會,討論、講評及解決班級有關學習、生活、紀律、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問題,對違紀的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把不良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班委和團支部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十五條:負責學生的操行評定工作,及時填寫學生誠信教育檔案和寄發各種通知,負責班級各項評優工作。

第十六條:負責學生各種費用的收繳管理工作,組織學生幹部做好班費收支的帳目管理,做到賬款分離。

第十七條:服從學生科和教務科的各項管理,有事要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前後要交接好班級工作,並臨時委託其他班主任代管。

第十八條:準時參加學生科和教務科組織的各種會議,及時彙報班級工作和傳達會議精神。

第十九條:按學校要求,做好新生的入校安排、入學教育及畢業生升學及就業指導、畢業生離校等工作,做好各學期開學和放假的各項工作。

第二十條:按照學校要求,做好各種材料的上報工作。

第二十一條:協助學校保衛科,做好學生在校期間有關事宜。協助學校總務科,做好學生各項後勤工作,協助財務科做好學費收繳工作。

第二十二條:及時與學生家長建立聯繫,學生受到處分要及時通知家長,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對違紀學生要耐心教育,做到不縱容、不放棄、不袒護,及時向學生科彙報本班學生違紀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將有關情況與學生家長溝通。

第二十三條: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的選聘和任用

第二十四條:班主任實行兼職聘任制,由學生科負責選聘工作,每個班配備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期一般爲三年,每年八、九月份學校集中辦理班主任的聘任手續。學校鼓勵考覈稱職的班主任,尤其是優秀班主任連任。

第二十五條:學生科負責班主任的選拔工作,學生科審覈後報學校領導統一發文聘任。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班主任崗位津貼+獎金形式。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班主任,學校按月發放班主任津貼。發放標準爲:班級人數在20人以下的(含20人)津貼數爲100元。班級人數在20—40人以下(不含40人,以20爲基數,每增加一人增加2.5元。)班級人數爲40人的津貼爲150元,(以40人爲基數每增加一人增加3元。)班主任每月獎金根據每月班級考評成績發放。班級當月人均扣分不高於0.1分的,獎勵津貼50元。班級當月人均扣分高於5分的,扣津貼50元。班級當月人均扣分高於10分的,扣除全月津貼。月評比排名前五名的班主任津貼獎勵15元,月評比排名後五名的班主任津貼扣除15元。

第二十七條:符合班主任任職條件的在職教師都有責任和義務服從組織安排應聘擔任班主任。

第二十八條:對擔任班主任工作,尤其是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且成績突出者,學校給予重獎。

第五章 班主任的考覈和獎懲

第二十九條:班主任工作量化考覈由學生科制定。無故不參加班主任會議、班主任集體活動的,一次扣除津貼5元。班主任在任職期間無故不請假並且離開崗位超過一週的自動解聘。 一個學期月評比三次排名最後一名的班級,班主任自動解聘。

第三十條:每學年表彰一次優秀班主任,享受校級先進待遇,並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於無故不擔任班主任工作,考覈不稱職的班主任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班主任,取消其班主任任職資格,工資職稱下聘一檔。

第三十一條: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如其他規定與其有牴觸的應以本條例爲準,本條例解釋權在學校。

班主任管理規定 篇4

班主任所做的班級工作中,班級管理是最重要的。不同的班主任有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策略,但班主任的班級管理大致可分四種類型:

班主任治班型

這種類型在許多學校屬於主流,班主任跟的緊、管得嚴、抓得細,幾乎就是二十四小時跟蹤服務。班級特點表現爲一抓就好,一管就優,班主任在與不在簡直就是兩個絕然不同的天地。

班主任前前後後地跟着、跑着,雖然很累,但班級管理效果在現行的評價體系下,一般不會太差,即使治班效果不理想,班主任也能因爲其辛勤的勞作而博得人文的原諒。

這種管理往往會培養出這樣的學生。學生普遍行事小心翼翼,課桌怎樣擺放、何處張貼課程表、窗戶該不該關,自習課做什麼等諸如此類的事情,學生均需要班主任的一聲令下,纔敢有所行動。學生普遍的沒有班級主人翁意識,因爲在他們看來,這個班只屬於班主任一人。而且這種意識還將滲透到學生生活的各個領域。習慣了聽從,習慣了被管,學生的自主意識幾乎是無從談起,順民大都從此誕生。

班幹部治班型

這類班主任非常善於培養自己的助手,調動學生管學生,班主任只是宏觀調控,在高處密切注視班級動態,雖不需要時刻跟着,他總是緊張的看着。如果幸運,班上有幾位“天生的政治家”那麼班主任就能得心應手、如魚得水了。

班幹部治班常常會使學生自覺或不自覺的進行分派,總有一些不服班幹部的人所形成的“在野黨”,會因爲找不到“中央”而自立“中央”,一躍成爲“革命黨”,成爲“造反派”。班幹部治班,需要班主任真正的把決策權、執行權下放,班幹部如果只是班主任的代言人,那麼情形又回到了班主任治班型,或者班幹部不得力,班主任也得不由自主的越位而又回到班主任治班的老路子上。

班公約治班型

班級管理不再是人管人,而是採用班級成員共同制定的“班公約”來導引言行,由人爲管理走向法制管理。

難的是有兩個方面,一是班公約的制定,需要呈現出學生自願,廣泛細緻,合理可操作,動態調整等特徵;二是執行監控,“法”總是相對的完整,“法”總是相對的公平。如果執法不公、不嚴,則法一定會流於形式。

班主任的職責更多的像是立法委員,依據自己對班級的觀察與思考不斷的引領學生制定相應的“法”;同時班主任又像是一位法官,依據班公約對學生進行依法表優、依法罰劣。只要“班公約”受大多數學生認可,只要執法得力,班公約治班無論是在治標還是在治本上,都有可取之處。在校遵紀守約的學生也必將會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心之約治班型

這類班級管理顯得很是“虛空”,因爲它沒有顯性的管理抓手,一切的是看不見、摸不着的心靈。

這種類型的班級管理既沒有外在的他人來管理,也沒有物化的班規來約束,而是一種完全自覺的自己管自己。越是沒有規矩設定,就越是意味着最嚴肅的規矩。有人管着你,你做到了不算本事,沒人管着而能做到、做好,這纔是真正的自覺。沒有紅綠燈的擺設,我仍然遵守紅綠燈的精神,這纔是教育要追求的“自我管理”,這纔是我們要追求的教育的最高境界——自我教育。

在班級中人人都是班長,人人都是班主任,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喚醒心靈自覺,培育高尚人格,陶冶高雅情操以及適當行爲糾偏成爲班主任的主要工作。

當然,這四種類型不是絕對的分類,在實際的班主任管理工作中,我們常常會綜合使用,交互運用。但是,無論怎樣治班,班主任治班方式一定會影響學生人格的形成,行爲只是內在品質的外在顯現。

班主任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可能會給學生帶來終生的影響。從這點看,班主任工作絕對不是什麼“流動紅旗”、“文明班級”就可以衡量的。學生心中自然有一杆秤,能夠秤出班主任的輕重。

班主任管理規定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公司的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資金支出安全,並能儘量減少審批程序,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第二條生產性支出。在既要滿足生產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庫存合理的前提下,根據簽訂的購貨合同和月初經審批同意的用款計劃,購買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等生產用物資。一般情況下采取貨到驗收付款,根據發票和入庫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財務部主管複覈後方可報銷(在預算範圍之內)。

第三條非生產性開支。辦公用品、非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置,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各部門不得自行購置。否則費用自理,不予報銷。辦公室根據部門批准的申請計劃組織購置,辦公室主任、總會計師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四條對外投資統一由公司本部開展,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從事任何對外投資。對於50萬元以下短期投資款項的支付由總會計師、總經理聯籤;50萬元~20xx萬元的短期投資由總經理會議決定,報總會計師、總經理審覈,董事長覈准;20xx萬元以上的短期投資必須由董事會決議後實施。對於長期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即可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20xx萬元,投資方案必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投資金額在20xx萬元以上的,必須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五條在建工程項目開支。公司下屬各部門(包括下屬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資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時須遵照以下程序進行審批和實施。

擬新建或改造項目的職能部門要對擬投資項目提出立項建議書,立項建議書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後(下屬各店爲店總經理批准),即可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而後由項目小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總經理、財務部主管、公司資產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財務部組成)進行集體討論。討論通過並會籤後,根據擬投資項目概算總額與公司所規定的核準權限呈報不同的職能部門。審議通過後,再行實施,具體覈准權限如下:

3萬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項目必須由各分店總經理、財務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資產管理部組成的項目小組會籤後即可實施;3萬元~50萬元的在建工程項目還必須在上述小組會籤後報公司總經理、總會計師聯籤;5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上述會籤及聯籤後,還必須由董事長簽字同意後才能實施。

財務部門根據合同規定,按工期進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時,由客戶寫出申請,項目小組和設備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財務部審覈,其款項的支付,3萬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總經理簽字,3萬元~50萬元應由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超過50萬元時,還應報董事長覈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於合同總價款的30%)的結算須在審計部門審計及監理部門出具監理報告後,才能付清全部價款。

第六條固定資產購置。機器設備、交通工具及通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預算管理制度。

(一)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下,則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報各店(或分公司)總經理審覈批准方可購買;對於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置項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後,報經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二)公司本部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下,則由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總經理審覈審批,最終必須由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報銷;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第七條通訊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報銷程序。

公司本部報銷的審批權限:對於一次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審覈批准;1000元以上至1萬元,由總會計師審覈批准;1萬元以上至3萬元,必須由總會計師和總經理聯籤;超過3萬元,則必須由董事長加簽。

第八條工資的支付: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按時發放職工的工資。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工資由所屬的人事部門依據規章制度進行統一覈算,經分店(或分公司)總經理、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支付;公司本部的工資開支,工資表經人力資源部審覈無誤後,經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由財務部負責核發。

三、其他事項的審批權限

第九條暫借款的審批。由於業務需要,因公出差或購買貨物需預支現金的,預算內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部長簽字批准,1000~5000元由財務主管領導簽字批准,5000~10000元由總經理批准,10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准。所支付的現金,前款沒有結算清的,一律不再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借款,預算範圍內5000元以下一律由各分店(分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必須按照上款要求由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第十條對外擔保的審批權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時,擔保合同由財務部起草,經法律部(或法律顧問)複覈,按公司有關程序會籤後,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對外擔保(抵押)500萬元以下的事項,必須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方可提供擔保;超過500萬元以上的擔保(抵押)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方可實施。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對外開展擔保業務。

第十一條銀行借款的審批權限。借款金額在20xx萬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同意並由董事長批准;20xx萬元~6000萬元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超過6000萬元,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

四、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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