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值班管理規定(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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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

爲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衛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現特制定本制度。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通用18篇)

1、 夜間值班人員包括後勤管理人員、安監部保衛人員、以及其他夜間值班人員;

2、 夜間值班人員承擔夜間公司廠區所有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廠區不發生物品被盜、損壞或其它物品流失現象和火災等危害公司利益事件;

3、 後勤管理人員作爲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夜間非生產值班人員的檢查和調度,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4、 保安人員作爲主要的公司安全保衛人員,對出現的物品被盜、

流失現象及非生產區域的火災險情負有主要的工作責任; 5、 其他夜間上班生產人員,對本部門物品流失、損壞、被盜負有主要責任,對就近區域物品流失、損壞、根據情況負有相應責任;

6、 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必須每2小時圍繞非生產區巡檢一次(具體路線見保安人員制度)保安人員夜間不得打盹睡覺;

7、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在值班時若遇緊急事務,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離開。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說明。

8、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打掃值班室內衛生,保持物品整潔、完好。

9、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10、 後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運行人員工作紀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計算機複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11、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12、 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重要情況請示公司領導,必要時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

13、 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2

爲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衛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夜間值班人員爲公司管理人員。

二、公司值班領導作爲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廠夜間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夜間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三、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巡檢三次以上。

四、在值班期間若遇緊急事務,必須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值班 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需離開必須找同級別人員替崗。

五、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六、 後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運行人員工作紀 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

計算機複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七、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八、值班期間必須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

九、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附則

1、 值班人員均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將嚴肅處理。

2、 值班時間:當日20:00到次日8:00

3、 值班地點:所在部門辦公室。

4、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3

爲保證醫院安全、穩定和對內、對外工作的連續性,促進醫院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值班的具體工作,由醫院辦公室擬定方案後,報醫院主要領導批准實施。醫院分管領導審批後,交醫院辦公室備案。

三、醫院後勤值班,原則上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與;但具體工作由管理後勤的領導人員具體安排。

四、後勤值班實行24小時,兩班倒值班制度,每日晨8:00交接班。

五、每週工作六天,保證每週休息一天。如遇週六、日因公不能休息者,由主管領導安排補休一天。

六、當班期間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醫院。如有急事外出,應有人替班,並留下聯繫方式。

七、值班人員應認真書寫值班記錄。

後勤人員值班工作職責

1、值班人應準時上下班,交接班時對門窗、電源、電器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安全;

2、值班期間對來訪、辦事人員以要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各種問題,不清楚的要及時請示並作好登記;

3、值班人員對在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要及時正確地進行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要迅速請示彙報;

4、值班人員在值班結束時要做好交接工作,特別是值班期間未盡工作、鑰匙等要交代清楚。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4

1:預約客人需會籍顧問自行登記並引領參觀;

2:體驗券客人每天前臺預約不超30人,需提前一天預約並會籍主管簽字,如發生沒有預約或超過30人需請示主管前臺落實後方可進場(電話由值班會籍撥打前臺員工落實);

3:前臺衛生每天需打掃2-3遍,前臺不允許留有水杯,零食,報刊等於工作無關的物品;

4:洽談區衛生由會籍打掃;

5:領導報刊信件及時發放,其他員工信件放指定位置,重要信件及時通知,前臺遺留信件保存15日後銷燬;

6:前臺不允許看書報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包括會籍);

7:參觀客人由會籍接待,對於有卡及意向不大等客人也需有會籍帶領參觀,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不帶;

8:所待客人需帶進場地並帶出場地,如發生問題由帶領參觀者負責; 9:前臺物品,停車章,保險櫃,收銀箱,備用鑰匙由前臺管理,會籍不允許私自動用;

10:前臺主管有權檢查前臺,會籍等的紀律,服裝,禮貌禮儀等規定的規章制度;

11:前臺不允許玩電腦,手機。

12:會籍個人物品,資料不得留放前臺,並保持前臺工作臺衛生; 13:前臺無銷售人員值班2分鐘視爲空崗,一班帶訪客用餐時間出現空崗將處罰二班。

14:值班人員需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不得打鬧說笑。 15:值班人員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嚴格遵守公司制度。 16:前臺人員領用物品要及時,不得出現缺少或沒有的情況出現。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5

一、目的

爲提高公司員工整體形象和精神面貌,規範公司形象管理,特對員工工裝管理做如下規定。

二、規定適應範圍:公司各部門、各店

三、工裝規定

1、 工裝由公司統一定製

2、 女員工工裝每套五件套,每人兩套,每套120元,所有員工不設洗工裝日。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人每人兩套工裝,每年補助150元,共補助兩年,不設洗工裝日。要求外套爲黑色或藍色西服,襯衣爲白襯衣,必須打領打;夏季爲白色短袖,黑或藍色褲子{女士可以着裝黑或藍裙子}。

4、 保安夏裝每人兩套,發放夏裝時需繳納工裝費用40元,離職時工裝歸個人所有。冬裝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價格,每人兩套,折舊與女員工相同。 裝制定標準

四、工裝管理要求

1、 公司辦公室統一制定換季工裝的調整時間,員工着裝應保持清潔、整潔、美觀、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損壞工裝的整體設計,爲防止丟失,丟失工裝者按原價賠償。

2、 員工工作不滿一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按工裝摺舊20元,最高折舊扣10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兩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工裝摺舊10

元,最高折舊扣5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離職者,不再扣除工裝摺舊費,同時工裝收回。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自己做工裝,自轉正後的第一月開始,每工作一個月補助10元,工作滿一年者,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4、 己補助150元的管理人員,第一年未工作滿一年離職的,每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滿一年後按每月補助10元執行,只補助一年,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5、 工裝已到位的員工,須在上班時間着工裝,暫無工裝人員,在上班時須着裝與公司工裝款式、顏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門負責人及時檢查本部門員工的着裝情況,確保員工着裝達到良好的效果,維護本公司的整體形象。

6、 所有員工工作時間着裝標準的管理按公司下發的《員工現場管理規範》執行。

五、凡有以下情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的處罰或辭退;

1、 利用公司工裝、工牌在外做不正當事情者;

2、 着工裝工牌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六、本規定與以前有衝突的以本規定爲準,本規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規定爲準。

七、本規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滑縣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6

爲了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保證學生的用餐安全,營造平安舒暢的校園環境,把食堂建成讓學生感覺到家的溫暖,特制定學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規定的進餐時間由班主任或有關任課老師帶領有秩序地進入食堂。飯前學生洗手,注意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國小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爲學生營造良好的進餐環境,提倡文明用餐,不爭、搶、跑,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就餐時應安靜、專心,飯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費。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員的勞動,愛護小同學。

四、養成珍惜糧食,不浪費糧食的好習慣。以節約爲榮,浪費爲恥。

五、要愛護餐具,用餐結束後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輕放,不可故意損壞或人爲地使餐具變形。

六、用餐結束後要迅速離開食堂,不在食堂隨地吐痰,不得喧譁鬨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員在分發飯菜時穿戴要規範,對師生要熱情,服務要周到,不厭其煩,讓師生滿意。對全體師生一視同仁,老師學生一個樣,生人熟人一個樣。

文明用語

1、珍惜糧食就是熱愛生命。

2、珍惜糧食,遠離浪費。

3、文明禮貌,秩序井然。

4、《鋤禾》不只是詩,知辛苦,更需要行動。

5、天地“糧”心,珍食莫蝕。

6、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8、飲水要思源,吃飯當節儉。粒粒盤中餐,皆是辛苦換。

9、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

10、倒下的是剩飯,流走的是血汗。

11、盤內一分鐘,廚內更多功。

12、請大家保持餐桌衛生,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用餐環境。

13、學校食堂可真大,乾淨整潔靠大家。

14、乾淨、衛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飯菜穿腸過,禮讓心中留。

16、粒米雖小君莫扔,勤儉節約留美名。

17、粒米雖小猶不易,莫把辛苦當兒戲。

18、食堂飯菜香,吃個精光。

19、米飯粒粒念汗水,不惜糧食當自悔。

20、古詩《鋤禾》你我讀,盤中餐苦當記住。

21、節約光榮,人見人贊;浪費可恥,誰聞誰惡。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7

一、試用期員工檔案管理

(一)檔案內容: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2、員工學歷、職稱、資格、獎勵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3、員工個人簡歷;

4、員工近期2寸相片2張;

5、員工體檢表

8、錄用審批表。

(二)以上1-5項由員工本人提供,並保證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假,即刻辭退。

(三)檔案管理:員工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

二、試用期限

1、有過本崗經驗的,試用期爲 ;無本崗實際經驗的,試用期爲 。

2、表現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結束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完全勝任者,辭退。

二、試用期工資標準及待遇

1、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試用期員工只發基本生活費(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經考覈合格簽訂合同給予( )元 獎勵

三 、考覈轉正

1、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試用員工的試用期考覈。

2、考覈轉正程序:

3、能勝任本崗工作,經考覈合格,將轉爲正式員工;

四、辭退條件規定如下: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

4、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5、不勝任本崗工作的;

7、不符合崗位素質要求的;

8、業務發展所必須的。

9、考覈不合格的

五、試用期員工考覈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調動試用期員工積極性。

2、對營銷人員看業績,量化 業績評價標準

3、對管理人員看效果;量化 團隊融合程度、對崗位的適應狀況等綜合考察 (崗位說明)

4、對普工看能否正確使用工具,和對工作的熟練程度(老員工速度的 %)

本規定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xx〕3號)和有關問答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黨組織要教育黨員不斷增強黨性觀念,自覺按照規定交納黨費。要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努力實現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第二章 黨費收繳

第三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爲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後”是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各項收入之和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餘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對各地各單位普遍發放的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

對於只有部分單位或特殊崗位享有的津貼補貼,如: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法院檢察院辦案津貼、審計補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公安值勤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信訪崗位津貼、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公積金、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等),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傷殘人員撫卹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第四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爲: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五條 企業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爲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交納黨費的比例參照第四條規定執行。

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業內職工定期普遍發放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技能工資、崗位(職務)津貼補貼。活的部分是指:企業內職工定期普遍發放的獎金和績效工資。

對於只有特殊崗位發放的津貼補貼(如: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高空、高溫作業和有害、有毒等崗位發放的保健類補貼)、以及社會保障類補貼、住房補貼、加班補貼、誤餐補貼、表彰獎勵完成某項工程項目有功人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第六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爲計算基數,年終兌現績效薪酬的當月按本月實際領取薪酬的總數爲計算基數,交納黨費的比例參照第四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民辦非企業單位出資人、自由職業者等人員中的黨員要自覺、主動申報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作爲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交納黨費的比例參照第四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爲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

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即:根據國家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於在職人員的規範津貼補貼)。

對於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幹部護理費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卹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包括: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第九條 農民黨員中,從事農牧漁業生產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5元;領取定額補貼的村幹部黨員,參照第三條、第四條規定交納黨費;外出務工經商和承包集體林地、果園、魚塘等經營項目的農民黨員,要自覺、主動申報月平均純收入,交納黨費的比例參照第四條規定執行。

第十條 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十一條 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交納黨費標準:對在流入地就業的流動黨員,參照第三條、

第四條規定執行;對未就業的流動黨員,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納黨費的標準執行,沒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納黨費0.5元。

第十二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十三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十四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通常情況下,先由黨員本人將黨費交給黨小組長,再由黨小組長交給支部組織委員,然後由組織委員集中上交上級黨委。

第十五條 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由流出地黨組織在流入地建立黨組織並進行管理的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在流入地建立的黨組織交納黨費;由流出地黨組織委託流入地黨組織管理的流動黨員,外出期間一般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而未能落實接收組織關係單位的流動黨員,可向流出地黨組織交納黨費,也可在落實接收組織關係單位後,向流入地黨組織補交黨費。對於尚未落實就業去向,按有關規定將黨員組織關係保留在原就讀學校黨組織的學生黨員,仍向原就讀學校黨組織交納黨費,其交納黨費的數額,按在校學生黨員交納黨費標準執行。

流動黨員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單位後,原所在黨支部應及時查驗其《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記載的黨費交納情況。

第十六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七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自願一次交納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黨費,全部上繳省委。具體辦法是:由黨員所在基層黨委代收,通過省轄市委組織部,省直機關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國資委黨委等匯交省委組織部黨費賬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需匯交中央的由省委組織部轉匯中央組織部,然後由中央組織部或省委組織部開具收據,並轉交本人或其親屬

第十八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

第十九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二十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二十一條 各級黨委上交和留存黨費的比例:以黨員全年實交的黨費總額爲基數,各省轄市黨委,每年上交省委20% (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80%;省直機關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國資委黨委,省消防部隊、警衛局黨委,上交省委30%(包括上交中央5%),留存70%。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係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上繳省委的黨費應於次年2月底前一次性匯入省委組織部黨費賬戶,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二十二條 縣(市、區)委和基層黨委可以留存黨費。縣(市、區)委留存黨費比例、可以留存黨費的基層黨委及其留存比例,由各省轄市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國資委黨委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三條 基層黨組織及有黨費留成單位黨委,向上級黨組織繳納黨費,應通過銀行匯入上級黨費賬戶,不要直接繳納現金。

第三章 黨費使用

第二十四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二十五條 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二十六條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上繳的黨費可按50%比例,定期下撥給離退休幹部黨支部,作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開展活動的費用。

第二十七條 非公經濟黨組織中黨員交納的黨費可大部分或全部返還給非公經濟黨組織,作爲非公經濟黨組織開展活動的費用。

第二十八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九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三十條 每項黨費支出,都要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批件齊全,手續完備。要有書面使用申請報告或填寫黨費使用審批單,經主管黨費的處(科)室審查提出意見,按規定程序報批同意後,方能使用。

第三十一條 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黨費管理

第三十二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是代同級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管好、用好黨費。各級組織部門、有留成黨費的基層黨委主要負責人要經常過問黨費工作,分管負責人對黨費工作負領導責任,職能處(科)室負責人對黨費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三條 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的內設機構承辦,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

第三十四條 黨費會計覈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黨費帳薄、憑證、報表等黨費會計資料要按規定立卷建檔,妥善保管。要認真做好機構改革和黨組織設置調整中黨費檔案的移交、清收工作。

第三十五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不允許將黨費與其它經費混存混放,不得用黨費賬戶辦理非黨費存匯業務。黨費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

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三十六條 各級黨組織要選派思想政治素質好、黨性強、作風正,有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堅持原則並懂得一定財務知識的同志從事黨費管理工作。要保持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對新接管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要堅持先培訓,後上崗。

第三十七條 黨費管理人員工作變動,必須嚴格按照黨費管理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理黨費帳薄移交手續,並由主管領導親自監交,由移交人、接替人、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字(蓋章)。新接管人員必須繼續使用移交的帳薄,連續記帳,不得自立新帳。

第三十八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爲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者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包括每名黨員實際交納黨費情況。

第三十九條 各省轄市委組織部,省直機關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國資委黨委每年2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省委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縣(市、區)委組織部及有留存黨費的基層黨委要於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級黨組織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及數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四十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對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9

爲了進一步提高培訓班的授課質量,完善培訓班的管理體系,加強中心與各培訓班之間的信息互通,現將培訓班管理體制規定如下: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通過中心審覈通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持(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後,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信息;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覈,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於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l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爲;

二、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衛生;

五、愛護教學設備,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於"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並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衛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並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後考覈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後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後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0

一、工作時間: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適用範圍: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爲準。

三、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繫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外出申請單》,並需在回公司後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 準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權限:

四、缺勤: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准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說明。

本制度於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南京普天王之電子有限公司 綜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廿六日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1

1、此卡只限於本校教職工在本校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

3、此卡每月充值最少100元,只能在食堂消費,否則次月不予充值。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後勤處掛失補辦。

5、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6、做到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菸、赤膊、不得穿拖鞋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正規排隊、正規刷卡、禁止喧譁、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7、在刷卡後,同時液晶屏將顯示消費金額,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否則,重新刷卡,確認。

8、非餐廳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廚房內部。

9、愛護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損耗的物品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衛生應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水池或潑灑在地上。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有關部門掛失補辦。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2

1.爲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爲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爲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爲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20xx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xx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爲覈定基準日,覈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爲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條 爲了建立科學規範的公司各類人才選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爲公司 發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質優良、新老銜接、充分滿足公司發展 需要的人才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 中央辦公廳 《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精神,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 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 羣衆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 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的原則;

(七) 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 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九) 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選拔任用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 領導人員和技術專家等各類人才。

第四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權限,由黨委、政工部及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五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勝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分支機構中層正職。特別 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分支機構中層,也可列爲公司中層後備幹部;

(二)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同級中層副職、技術 專家,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部門助理、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各 類管理人員也可列爲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

(三)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級以上 職稱;

(四)身體健康。

第七條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應當兼顧公司在建項目的需要堅 持數量和質量的統一,努力充實數量、提高質量、優化結構、增強活力。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按公司中層職數 1:1 的數量確 定, 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按分支機構中層正職職數的 1: 1 的數量確定。

(二)後備幹部隊伍應努力在宏觀上形成合理結構: 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以 45 歲以下的幹部 爲主,35 歲左右的幹部要有相應的數量。

(三)後備幹部隊伍中,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選, 一般不少於同級後備幹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四)各級後備幹部隊伍中的女幹部,應有一定的比例,各級 後備幹部中,應有適當數量的非中共黨員幹部。

(五)後備幹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第八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應充分發揚民主,擴大黨員和羣衆對後備幹部選拔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努力形成廣 納羣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選拔機制,把那些德才 兼備、實績突出和羣衆公認的優秀人才及時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一)選拔後備幹部,應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積極 營造各方面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不僅要從管理型人才中 挑選,還要從技術型人才中挑選,更要從複合型人才中挑選。

(二)選拔後備幹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政 工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察;黨組討論提出建議人選名單並在一定範 圍內公示;報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考察認定。

(三)選拔後備幹部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 別要把好政治關。要全面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 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瞭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四)選拔後備幹部的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 子調整工作一併進行。在競聘上崗中發現的優秀年輕幹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後備幹部條件,可以按規定程序列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九條 堅持多形式、多渠道培養後備幹部,着重幫助他們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一)後備幹部選定後,要確定培養方向,制定培養計劃,落 實培養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層和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

(二)培養後備幹部要立足當前,着眼長遠。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質擺在首位的原則,着力提高後備幹部的思想素質、能力素質和 作風素質,使他們增強黨性,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培養世界 眼光,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和理論素養。

(三)應當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後備幹部的特點和本人的 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可以讓他們列席參加經 理辦公會、中心組學習會、調度會等會議;組織他們對公司改革、 發展和穩定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理論研討等。

(四)必須加強後備幹部的實踐鍛鍊。可根據實際情況,有意 識地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條件艱苦的公司各基層單位、重點在建項 目任職、掛職,明確交待工作中的目標責任,在實踐中壓擔子;要鼓勵年輕幹部到艱苦地區、困難崗位的地方去鍛鍊,在困難和矛盾 的磨練中增長才幹,經受考驗,增強黨性;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推進公司內部幹部交流、內部崗位輪換制度;兩廠還可通過 設置多名廠長助理,加強後備幹部的跟班鍛鍊,培養複合型的人才。

第十條 對後備幹部要加強管理,做到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改進管理方法,做到動態管理、規範化管理。

(一) 後備幹部的管理包括對後備幹部的考察、 調整、培養、 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 對後備幹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發展的實 踐會考察和識別幹部,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場、執政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情況;法律和相 關業務知識的學習情況;

理論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的提高情 況;與培養目標的距離以及原有缺點、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後備幹部, 不僅要了解他們工作思想方面的情況, 而且要了解 他們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關情況。要特別注意考察後備幹部的 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

(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瞭解工作。 並將考察結果作爲後備幹部培養、使用、調整的依據。

(四) 對後備幹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調整充實後備幹部隊伍,使後備幹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數量、較高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五) 後備幹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後備幹部名單: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

2、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3、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4、作風不實,羣衆意見大,威信不高;

5、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6、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爲後備幹部。

兩廠黨委要及時上報後備幹部的考覈、職務變動以及獎懲等情 況。擬對後備幹部名單進行調整充實的,要及時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資源部)報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及時考察認定。

(六) 建立後備幹部檔案。 後備幹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 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 民主推薦情況、 民主評議情況、考覈情況、培養情況和獎懲情況等。要按照幹部 管理權限,對後備幹部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七) 後備幹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 如管理主體發生變化,原負責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資源部)應當將後備幹部檔案與 其幹部檔案一起轉交新的管理部門,可否列爲調入單位的後備幹 部,按幹部管理權限和後備幹部選拔程序重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 後備幹部的任用, 要堅持備用結合的原則。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衆公認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 任用。

(一) 公司各級黨委應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對後備 幹部統一調配使用。

(二) 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從後備幹部中選拔。

(三) 鼓勵和支持後備幹部參與公開選拔公司各級領導幹 部和競聘上崗等活動。

第十二條 加強對後備幹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權限,由公司黨委、兩廠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 建立後備幹部工作責任制。 黨政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幹 部對後備幹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 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負有相應 責任。 各級黨委要把後備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黨委要定 期聽取後備幹部工作的彙報,研究解決後備幹部工作中的問題。

(三) 選拔後備幹部必須嚴格執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 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的紀律規定。

第十三條 後備幹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由政工部、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 要嚴格控制後備幹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 參與範圍,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爲,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中層副職等各類人才的選拔任用, 兩廠黨委參照本規定執行。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4

一、日常考勤管理

1、安裝三臺指紋考勤機。在三樓辦公室的入門口,爲內部所有職工考勤使用。

2、根據縣委辦公室相關文件及縣紀委要求,指紋考勤次數界時間界定爲:工作日每天指紋考勤4次,即上午2次、下午2次。在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時間段內系統分別只能記錄1次指紋信息;8:10-13:40、14:40-19:00(夏季作息時間15:10-19:30)時間段內系統可分別記錄2次指紋信息,第一次爲指紋簽入信息,第二次爲簽出信息。

3、正常上下班界定。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指紋簽入爲正常上班;11:50-13:40、17:20-19:00(夏季作息時間17:50-19:30)指紋簽出爲正常下班。

4、違規行爲界定。違規行爲包括遲到、早退、曠工,按每人每半天1次計入考勤信息。

(一)8:10-11:50、14: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5:10-17:50)指紋簽入的爲遲到;

(二)有指紋簽入信息,無指紋簽出信息的爲早退;

(三)7:10-11:50、13: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4:10-17:50)無指紋信息的爲曠工。

5、臨時外出辦事界定。上午指紋簽入後在11:50之前,或下午指紋簽入後在17:20(夏季作息時間17:50)之前指紋簽出的爲臨時外出辦事。

6、公差界定。公差包括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

(一)因工作需要到縣外執行公務、接洽工作、調研考察或學習培訓的爲出差;

(二)在縣內外參加相關會議的爲開會;

(三)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指派參加兩天以上的重點工作爲中心工作;

(四)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外出開展其他工作的爲其他工作的爲其他公務。

7、請假界定。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

(一)因患病等身體原因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請假爲病假;

(二)因其他私事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請假的爲事假;

(三)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爲年休假。

8、加班界定。工作日下午19:00(夏季作息時間19:30)之後以及非工作日全天指紋簽入簽出的,爲加班。

二、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爲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辦公室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爲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辦公室找管理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8、公司員工上午下班簽出、下午上班簽到時擺弄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照打卡一次計算。

三、異常未錄指紋考勤處理辦法

1、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爲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審批表單,由領導審批後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留存備查,然後由單位指紋考勤系統操作員在系統中直接錄入考勤信息,期間當事人不需要錄入指紋信息。不請假又不錄入指紋者將按照曠工處理。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外出者,需及時向科室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說明情況,然後再進行指紋的簽出,無論返回與否均不需再錄入指紋信息。事因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公司員工需各科室主任簽字,然後報分管負責人簽字,分管負責人需經總經理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

3、因個人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審批單》或者《外出審批單》,經批准後交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憑獲批的審批單方可放行,並無需在考勤機上進行指紋的錄入簽出,由考勤操作員直接錄入考勤信息。

4、綜合辦公室考勤員於每週一12:00之前將上週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進行統計覈實,確認無誤後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5、公差、請假考勤信息一經錄入,無法刪除或更改。

四、考勤系統操作員工作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指紋機24小時運行、指紋考勤專用計算機無其他無關軟件和資料、確保單位指紋考勤數據實時上傳;

(二)依據權限及時、如實錄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請假等特殊情況的考勤信息;

(三)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彙報指紋考勤的相關情況;

(四)每天檢查指紋考勤系統、指紋考勤專用電腦、指紋機、攝像頭等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單位分管副責任報告;

(五)保管好單位指紋考勤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保管好單位的考勤資料。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5

一、目的:爲規範餐廳管理。

二、適用範圍:各車間/各職能部門。

三、內容說明:

3-1:飯卡辦理及回收:

3-1-1:員工持廠牌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現金充值,首次需收空卡押金10元(在離職時退還);

3-1-2:飯卡折損無法使用或丟失,員工需持有效證件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

掛失並進行補辦,需收取空卡費5元/張,消磁無法使用則免費補卡,辦卡處將電腦顯示餘額全部轉移到新飯卡內;

3-1-3:衝卡時間:辦公系統上班時間

3-1-4:員工單次衝卡不得少於50元。

3-1-5:對於拾到他人飯卡須主動將卡上交人事行政部或員工本人,盜用他人

飯卡,一經發現將處罰10倍盜刷金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1-6:如果因爲丟失飯卡,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導致飯卡金額損失的,其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3-1-7:退卡退款辦理:員工離職需持已簽好的離職申請單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退款辦理。

3-2:飯卡使用:

3-2-1:從20xx年9月1日開始,員工每個月補貼300元直接打入員工薪資中,

請病事假扣10元/天,具體參考《補貼管理辦法》;

3-2-2:消費限額:每次不高於20元,每天不高於50元

3-2-3:員工持飯卡依據自己的口味進行點菜,餐廳不收取現金;

3-2-4:員工使用飯卡在刷卡機上刷卡,餐廳刷卡人員根據員工打菜價格確認後進行消費金額輸入。

3-2-5:來賓餐爲總部辦事人員和來賓等用餐,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後發放

來賓專用飯卡或飯票進行用餐消費,飯卡使用完成後需交還人事行政部;

3-2-6:保安人員:因保安人員薪資由保安公司發放,故公司對保安每人每月

充值300元卡進行消費,超過金額部分保安自費到人事行政部進行充值。

3-3:餐廳作業:

3-3-1:餐廳與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根據員工充值金額狀況進行採購作業,

制定的各種菜色的價格原則上餐廳不允許盈利;

3-3-2:餐廳提供早,午,晚餐,每日對每種菜色價格進行明顯標示,菜價爲

05.元一個梯次,以利刷卡計算便利;

3-3-3:如有停機、轉班等情況致用餐人數變化較多時,各單位、各部門需將

就餐人數提前通知餐廳,餐廳人員應按照就餐人數合理配餐。

3-4:本辦法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條:爲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爲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爲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複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審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9、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文祕資源網對於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爲準。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7

爲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組織的活動。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註冊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報到註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社會實踐等都應當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按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超過兩週不註冊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未批准超過請假期限連續兩週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 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離開南寧市區外出活動,以及晚間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 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者,需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電話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口頭請假,並事後補假。

請病假者應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診斷書及建議休假的證明,因公請事假者應提供有關證明,因私請假者應寫明理由及請假時間。

第五條 學生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文體、科技等比賽活動而不能上課必須請假的,應由組織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請假證明,並協調辦理請假手續,學生應及時按要求向任課教師出具請假單及證明材料。

第六條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七條 學生考勤工作由任課教師、班主任、班幹部協同進行,專任教師全面負責上課、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紀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幹部負責其他環節的考勤工作。學生考勤一律記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條 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曠課按學生應選課程的實際授課時間計算,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每天按5學時計算。

第九條 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准;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由班主任簽署意見,並註明去向、家庭地址、個人和家庭聯繫電話,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並登記備案;請假一週以上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經批准的假條由審批部門存查)。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晚點名制度,學生應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寢。在23︰30以後不回校住宿的,寢室長或宿舍成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向學院學生工作組報告,並設法查明學生去向。

第十一條 學生因病經有資質醫院診斷,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二條 違反以上考勤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廣西大學學生處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爲準。

廣西大學

20xx年4月23日

後勤值班管理規定 篇18

一、嚴禁油氣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

二、嚴禁在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時作業人員離開現場。

三、嚴禁關閉在用油氣儲罐安全閥切斷閥和在泄壓排放系統加盲板。

四、嚴禁停用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

五、嚴禁未進行氣體檢測和辦理作業許可證,在油氣罐區動火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六、嚴禁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落底。

七、嚴禁向油氣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質不明或能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

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九、嚴禁培訓不合格人員和無相關資質承包商進入油氣罐區作業,未經許可機動車輛及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罐區。

十、嚴禁油氣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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