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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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請、撥款制度,實行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專戶管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本站小編爲你整理了企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文,希望你喜歡。

企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
企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文篇一

一、資金風險防範

1、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請、撥款制度,實行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專戶管理,專帳覈算制度。

2、建立項目資金管理領導責任制和會計覈算制,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和上級財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強化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對擅自變更項目預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項目資金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

3、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事前審覈、事中監控、事後檢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項目資金跟蹤檢查制度和重大問題上的上報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項目資金專項檢查,全程跟蹤檢查各項項目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對發現的資金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二、資金管理機構

資金管理組參與項目工程資金階段審計和年終審計,對項目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審覈,全程進行監督,保證資金正常運行。

三、資金管理方式

每年年初和每季度初,由資金管理組分別填制項目請款書和季度項目分月用款計劃表、季度項目申請書,逐級上報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申請年度和季度項目資金。

四、資金撥付方式

工程施工費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撥付。即工程開工前預付款xx%;工程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撥付xx%;工程竣工後,根據驗收結果和工程竣工決算,撥付%。

企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文篇二

第一條、爲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範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計劃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開源節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財會部門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時,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一)經辦人審查。經辦人對支付憑證的合法性、手續的完備性和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實行工程監理制的項目須監理工程師簽字;

(二)有關業務部門審覈。經辦人審查無誤後,應送建設單位有關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覈;

(三)單位領導覈准簽字。

第四條、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會部門不予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設內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

(四)結算手續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範的;

(五)不合理的負擔和攤派。

第五條、定期做好項目資金分析。

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採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企業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範文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範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准項目,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項目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略方針和十年規劃爲依據,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項目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並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項目,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覈,然後按項目審批權限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項目論證會,對項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後,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項目,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項目建設進行歸口管理,並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覈准;項目經理對項目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髮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後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覈準。

第十四條、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項目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項目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考覈與獎懲

第十七條、項目投產運行後,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給予撤職、降級、扣發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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