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還款期限風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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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由借貸雙方約定還款期限。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視爲沒有期限,債權人隨時可以向債務人主張發還借款。生活中很多民間借貸當事人都不約定還款期限,那麼,借條無還款期限有什麼風險?出借人如何面對這些風險,如何防範還款期限風險?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供你參考。

借條的還款期限風險問題
借條的還款期限風險問題

一、借條無還款期限有什麼風險

向他人借款時,出具借條(借據)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爲私人之間的借款一般沒有簽訂借款合同,雙方只是口頭約定還款的時間,借條(借據)上也常常只註明借款的數額,並不會寫明還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會一次性償還,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償還。在此過程中,雙方往往會因爲催要借款而發生不愉快,關係惡化甚至斷絕關係、互相仇恨。同時,在借款人償還借款時,往往會因爲出借人沒有將借條帶在身邊,不能立即收回借條,也不能在借條上加註還款的情況。這樣在借條(借據)沒有銷燬或收回的情況下,會給借款人埋下不可預知的隱患和風險,實踐中出現過多起出借人在得到還款後,再次拿借條(借據)索要借款的情況。

二、如何防範還款期限風險

在借款時向他人出具了借條(借據)的情況下,還款時一定要及時收回借條(借據),或者讓出借人當面銷燬借條;不能立即收回、銷燬的,必須讓出借人出具收條,寫明還款情況,作爲自己已經償還借款的證據,以防止日後出具人以借條(借據)爲依據重複索要。分次償還等情況下無法收回、銷燬的,應當在借條上註明還款數額、日期等,或者讓出借人出具當期還款的收據,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民間借貸還款期限是出借人主張債權的期限,上面我們爲大家介紹了“借條無還款期限有什麼風險”以及“如何防範還款期限風險”,希望對出借人有幫助。還款期限還關係到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民間借貸雙方約定了還款期限,債務人不償還,債權人必須兩年以內起訴法院,否則會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院支持。建議出借人在出具借條時,就還款期限問題諮詢一下律師,免得發生糾紛無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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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借條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打借條的注意事項:

1、哪天往外借的錢,借條就寫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錢的時候,當時不打借條,而是事後補借條,並且把日期倒籤回原來的日期,胡律師不建議這麼做,當天往外借錢,現場就寫借條是最穩妥的。

2、擡頭是“借條”,而不是“欠條”或“收條”,你是往外借錢,是借,而不是因爲買賣事由欠你的錢,所以要讓別人打借條,更有甚至,別人打的條,連看也不看,只以爲關係好,回到家一看,借錢的人打的竟是“收條”,到底是誰借誰的錢?所以千萬不要馬虎。

3、如果寫明還款日期的錢,建議你到期之日起兩年內起訴,或者催要以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當然,催要你要有催要過的證據。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錢,法院一般會支持最長二十年的訴訟時效,但這也是一般,並非絕對,所以建議還是要爭取兩年訴訟時效期內主張權利或催要。

4、如果你們之間約定了利息,最好在借條上說明,因爲無約定利息往往視爲沒有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利息的四倍。

二、借條無還款日期是否有效

借據無還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爲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就認定無效。

借據是否受到法律保護,也就是要看有沒有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最後一次索要還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兩年,如果超過兩年,則表明過了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但如果債務人主動還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斷的,中斷事由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的時間內有不有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如果有,兩年的訴訟時效將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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