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撕毀借條的認定方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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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總有人是欠錢不還的,惡劣的行爲還有撕毀借條的,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債務人撕毀借條的認定方法,供你參考。

債務人撕毀借條的認定方法案例
債務人撕毀借條的認定方法案例

[案情]20xx年7月23日,史某因生意週轉缺乏資金向王某借款50000元,當日,史某出具借條後,承諾在三個月內還清全部借款本息。次年2月,王某向史某催問借款,史某以忘記借款利率爲由要求王某出示借條,然後趁王某不備將借條搶到手中撕毀。王某隨機抓住史某並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分歧]本案在處理過程中,對史某的行爲如何認定,有三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爲,史某的行爲不構成犯罪,因爲史某搶奪並撕毀的借條本身毫無經濟價值,史某並沒有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因此,史某的行爲不構成犯罪。

第二種意見認爲,史某趁王某不備,公然奪取王某的借條,非法佔有王某的私有財產,王某的行爲構成。

第三種意見認爲,史某的行爲構成。史某搶過王某的借條撕毀,目的是爲了非法佔有借條所載明的債權,史某的行爲符合侵佔罪的構成要件,應按侵佔罪進行處罰。

一、史某撕毀的借條是載明史某與王某之間債權債務關係的憑證,王某有權憑此借條向史某要還借款。然而史某爲了賴帳,趁王某不備奪過借條撕毀,使得王某的債權無法實現,實際上是造成了王某財產損失、減少,而史某卻因此將本應償還給王某的借款非法佔爲己有,獲得了財產上的不法利益。史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故意侵犯他人的合法財產所有權,符合的構成要件。因此,史某的行爲構成犯罪。

二、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產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據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爲。搶奪罪則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兩者的共同點是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侵害的對象都是自己無所有權的公私財物,且均故意的行爲。而兩罪的不同點則是侵佔罪中行爲人侵佔的財物是行爲人業已合法持有的,亦即在行爲人的合法控制之下的財物。“合法持有”則是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對他人財物的暫時的佔有權或暫時的使用權,但持有人不享有所有權。持有人將他物 變合法持有爲非法所有“是侵佔罪的最大特徵。本案中史某通過借貸的方式佔有王某50000元借款,史某可以對這筆借款進行使用和收益,但這50000元借款的所有權始終是屬於王某的。王某對史某享有的債權實際上就是享有要求史某在借款到期後將50000元借款的佔有權轉移給己方的權利,而這種權利的載體就是史某出具的借條。史某爲了達到非法佔有的目的,撕毀借條,符合侵佔罪的構成要件和犯罪特徵。儘管史某在犯罪過程中使用了趁人不備,公然奪取的手段,但這僅僅是史某佔有王某財產所採取的一種方式,史某奪取的借條本身並沒有價值,即使作爲紙片來看,其價值也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借條本身並不是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所以單純從史某的搶奪行爲並不能構成犯罪。只有當史某撕毀借條以後,才達到了消滅借條所載明的債權債務關係,才達到了非法佔有50000元借款的目的。綜上所述,本案史某的行爲應認定爲侵佔罪更爲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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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現實生活中,借條也會被一些別有用心,見錢眼開的人,用來作爲欺詐錢財的手段,從而使你遭受救濟損失。此外,還有兩個與出借款物有關的問題需要引起朋友們注意:

一是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於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二是對約定有還款期限的借條,要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兩年內主張權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兩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兩年後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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