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樂學院省外本科招生簡章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4W

一、學院概況

四川音樂學院省外本科招生簡章

四川音樂學院,其前身是創建於1939年的“四川省立戲劇教育實驗學校”, 經歷了“四川省立音樂實驗學校”、“四川省立技藝專科學校”、“四川省立藝術專科學校”、“成都藝術專科學校”、“西南音樂專科學校”等時期以後,1959年經教育部批准更爲現名,成爲當時國內具有本科辦學層次的六所專業音樂院校之一。學校有兩個校區、佔地面積1200餘畝,下設31個教學院系、18個研究中心(院所)。舉辦有包括附中、專科、本科、研究生等層次的教育,在校生規模14000餘人,在職教職工20xx餘人,是全國九所獨立設置的專業音樂學院之一。

學院環境優美、場館設施齊全

錦江春色來天地、古蜀風韻在新都。學校錦江校區坐落於成都市中心武侯區錦江河畔,佔地面積120餘畝;新都校區位於古蜀發源地之一的成都市新都區,佔地面積1000餘畝。學校有各類音樂廳、排練廳、演奏廳數十個,有標準化現代化的體育場、游泳場,能夠滿足師生教學和鍛鍊需求。圖書館佔地16000㎡,各類藏書(含紙質、電子、音像等)155萬冊(件),是國內藝術院校圖書館中建築面積最大、藏書量最多的圖書館之一。校史陳列館、西南少數民族樂器陳列館藏品豐富、特色明顯。學校還與省內三所高校共建“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成爲素質提升、文化興川的重要力量。

堅定辦學定位、着力人才培養

學校辦學定位爲:建設以音樂專業教育爲主體,美術、舞蹈、戲劇、影視、傳媒藝術、藝術學理論等專業教育綜合協調發展的專業藝術院校;建立應用型與教學研究型相結合的發展模式,以本科教育爲主、拓展碩士研究生教育;強化傳統和優勢學科、打造和優化重點學科、積極拓展新興和交叉學科;着力培養在國際國內有一定影響的高、精、尖藝術人才,大力培養適應能力強、技術水平優秀的應用型人才。學校擁有編制齊備、在省內外有廣泛影響、全國音樂院校中唯一的職業化運營的“川音交響樂團”以及“川音民族管弦樂團”、“川音合唱團”。此外還有爲學生提供藝術實踐的“川音學生管弦樂團”、“川音附中學生樂團”。

堅持以教學爲中心、完善各層次教育

學校以教學爲中心,積極發展各層次教育。目前學校本科層次有藝術學、管理學、工學三個學科門類,8個專業類、29個本科專業。學校於1986年取得音樂類文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現已具有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藝術學理論三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於20xx年首批獲得國務院學位委批准的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授予權;於20xx年獲得教育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學校於20xx年起和四川大學聯合培養音樂傳播學博士生,20xx年成功獲批四川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學校從20xx年開始招生留學生及港澳臺學生。

教學質量不斷提高、辦學特色顯著

學校在20xx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等次,彰顯辦學實力。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省級特色專業爲:音樂學、工業設計、繪畫、舞蹈學。省級優秀教學團隊爲: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鋼琴系鋼琴主科教研室、管絃系絃樂教研室、聲樂系美聲教研室、手風琴電子鍵盤系手風琴教學團隊。省級重點學科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鋼琴、美術。

師資力量雄厚、專家德藝雙馨

學校現有副高級以上專家、教授320餘人,其中:二級教授14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2人,部優專家1人,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14人,四川省突出貢獻優秀專家5人,四川省教學名師3人。學校還有一大批熱愛藝術教育事業、並取得豐碩成果的專家教授組成的教學團隊。老一輩音樂教育家常蘇民、羊路由、劉文晉、郎毓秀等一大批專家、學者早已蜚聲海內外。

科研碩果累累、比賽捷報頻傳

學校有國家科技進步獎1項,國家發明獎 1 項,省教學成果獎 15 項,省哲學社會科學獎 17 項。近五年來,學校師生在國際、國內重大比賽和評獎中獲得國際獎項430餘項、國內獎項 1400餘項,其中國家級和省部級授予的獎項44項,“中國音樂金鐘獎”13項,德國工業設計“紅點獎”2項。出版學術專著140餘部。學校還擁有四川省哲社重點研究基地“西南音樂研究中心”。學報《音樂探索》入選爲全國高校優秀社科期刊、CSSCI來源期刊、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

國際國內競風采、川音校友譜新篇

經過近八十年的辦學發展和幾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學校爲國家培養了一大批優秀藝術專業人才。涌現了作曲家高爲傑、何訓田、賈達羣,歌唱家範競馬、趙登峯、霍勇,表演藝術家劉曉慶,鋼琴演奏家李雲迪、陳薩,小提琴演奏家寧峯、文薇等一批傑出校友,在國際國內享有很高聲譽。近年來,學校還培養了李宇春、何潔、譚維維、王錚亮等一批新星,活躍在國內各類舞臺上,爲學校爭得了榮譽。

學校以建設一流藝術院校爲己任,以培養一流藝術人才爲目標,全校教職員工齊心協力,團結奮進,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以教學爲中心,以提高教學質量、不斷增強辦學實力爲目標,努力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合格接班人,爲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爲辦好人民滿意的藝術教育譜寫新的篇章。

二、培養目標

根據社會需求,着力培養基礎紮實、技藝深厚、綜合素質較好的高、精、尖藝術人才和適應性強、出口寬的複合應用型藝術人才。

三、本科層次招生專業

(一)藝術學:音樂與舞蹈學各專業

(二)藝術學:戲劇與影視學各專業

(三)藝術學:美術學各專業

(四)藝術學:設計學各專業

(五)藝術學:藝術學理論類專業

注:

①請考生仔細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稱及所屬的教學單位,以免誤填。一經錄取,一律不予更換所屬教學單位。

②流行音樂學院音樂表演【聲樂(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樂表演與教育】專業錄取時不分具體方向,新生報到入學後將統一組織專業複查,該院根據學生實際能力及未來社會發展需求分配新生具體就讀招考方向。

四、報考對象和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報名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五、報名考試辦法

(一)文化考試報名

凡報考我院藝術類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均須按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試院)有關規定辦理文化考試報名手續,領取《報考證》(《表》或《專業考試准考證》)。逾期未辦理藝術類文化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我院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錄取。

(二)專業考試報名

專業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指紋採集和網上打印准考證4個階段。報考我院20xx年藝術類各專業的非四川考生,全部在網上進行報名和繳費,網上報名統一入口爲四川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

我院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20xx年1月8日。請考生自行登錄我院招生網站,根據頁面的提示選擇報考點,完成專業考試網上報名、繳費。

報考我院美術與設計類的黑龍江省考生請登錄黑龍江省招辦指定的校考承辦單位黑龍江東方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報名。

報考我院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和美術與設計類各專業的湖北省考生請登錄湖北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報名。

考生在網上繳費過程中,請仔細覈對繳費信息中的收款單位名稱(四川音樂學院)、支付金額、報考專業等內容是否正確,記下繳費訂單號並確認繳費已經成功。考點網上報名截止時仍未繳費的報考信息無效。繳費後所繳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考生在完成專業考試網上報名並繳費成功後,請按網上公佈的所選報考點現場指紋採集時間,由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報考證到所選報考點進行指紋採集。完成指紋採集後,請在考試前一天自行登錄報考系統打印專業准考證。未進行指紋採集的考生,無法安排考試和打印准考證。

注意事項:

凡省級統考涵蓋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級統考且成績達到合格,否則參加我院的校考成績無效而造成影響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網上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時,輸入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等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信息爲準。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補充、修正個人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因錯填、漏填或填報虛假信息等而造成影響考試及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已辦理大學聯考報名手續的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準確填寫大學聯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學聯考報名號(考生號);無大學聯考報名號(考生號)的考生請在得知後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填。因無大學聯考報名號(考生號)所造成無法上報合格專業成績、無法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每位考生限報三個專業,如所報專業考試時間發生衝突,由考生自行取捨。考生報考同一專業不得選擇不同考點報考,否則以專業成績最低分計分。

我院所設的各類專業報考點考試地點、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現場指紋採集時間、考試時間及報考注意事項等情況詳見以下各表。

A1.音樂類專業考點(省外)

A2.音樂類專業考點(錦江校區)

報考注意事項:

①.凡報考我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學理論)、藝術史論五個專業的省外考生必須到川音(錦江校區)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②.報考音樂類其他各專業(除①所述5個專業外)的省外考生,可在以上各招生考點中選擇一個就近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甘肅、河南、山西、湖南、浙江、山東6個省份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省的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視爲無效;重慶考生必須到川音(錦江校區)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B.舞蹈類專業考點

報考注意事項:

①.凡報考我院舞蹈類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各招生考點中選擇一個就近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②.甘肅、山西、河南、湖南、山東5個省份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省的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視爲無效。

C.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點

報考注意事項:

①.凡報考我院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各招生考點中選擇一個就近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②.湖北、甘肅、河南、湖南、河北和山東6個省份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省的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視爲無效。

D.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點

報考注意事項:

①.凡報考我院美術與設計類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只能在我院省外招生考點中選擇一個就近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②.設有招生考點的上述16個省份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省的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視爲無效。

六、專業考試

各專業(考試類型)考試科目、範圍及分值:

(一)音樂類專業

專業考試不分初試複試,一次完成。除鋼琴外,其它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考試《准考證》按報考點所安排的時間和考場參加專業筆試科目和麪試科目的考試。

1.藝術史論專業:①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20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②藝術理論常識200分[參考書目:曾致主編《藝術類專業大學聯考應試必備·文藝常識》(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器樂演奏6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④歌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⑤器樂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的主題創作一首器樂曲小品,樂器種類不限)。

3.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80分;②和聲知識6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鋼琴演奏6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樂曲一首,巴赫二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④指揮法200分[樂隊指揮:指揮中外交響樂或管絃樂曲某樂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揮:指揮合唱曲兩首,中外交響樂或管絃樂曲某樂章(曲目自選,自帶曲目錄音帶或雙鋼琴伴奏人員)]。

4.錄音藝術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和聲知識80分(參考書目: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③器樂演奏100分[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最好是鋼琴演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④歌曲創作12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

5.音樂學(音樂學理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60分;②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120分[聲樂:自選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樂:自選樂曲一首];③中外音樂常識220分[參考書目:1、俞人豪等編《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xx年6月第1版);2、人民音樂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鑑賞》(人民音樂出版社20xx年7月第1版)。考試範圍: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僅限漢族音樂部分,中國音樂史僅限近現代音樂史部分,西方音樂史僅限古典主義、浪漫主義部分]。

6.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200分[側重聲樂,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③鋼琴演奏10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或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鋼琴演奏200分(側重鋼琴,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③聲樂演唱10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

7.音樂舞蹈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或鋼琴演奏100分[聲樂演唱: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鋼琴演奏: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③舞蹈表演15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時間2至3分鐘);④形體150分(軟開度、力度等)。

8.管樂教育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300分[演奏打擊樂、西洋管樂均可。打擊樂:從小軍鼓、定音鼓、木琴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西洋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圓號、小號、長號、中號、大號):演奏音階(連音、斷音)、樂曲一首(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③聲樂演唱或鋼琴演奏100分[聲樂演唱: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鋼琴演奏: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

9.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合唱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至兩首)]。

10.民樂(琵琶、揚琴、柳琴、古箏、古琴、中阮、笙、嗩吶、竹笛、二胡、民族低音)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11.鋼琴、鋼琴伴奏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鋼琴演奏400分[演奏車爾尼740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迴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12.手風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手風琴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復調樂曲可作爲其中一首自選樂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13.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演奏(鋼琴、電子鋼琴、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報考)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中外樂曲均可,復調樂曲可作爲自選樂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14.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木笛、古典薩克斯)、管樂修造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管樂(不含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木笛:演奏音階(連音、斷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樂曲限外國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爾、維瓦爾第、巴爾桑提作品)]。報考管樂專業的考生可兼報管樂修造專業,管樂修造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管樂專業相同。

15.絃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提琴製作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絃樂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各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豎琴:演奏音階、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難度練習曲》或《Bochsa(伯薩)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古典吉他:演奏塔雷加音階練習曲一首、維拉羅伯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報考絃樂專業的考生可兼報提琴製作專業,提琴製作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絃樂專業相同。

16.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器樂演奏400分[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

17.音樂劇、歌舞表演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150分【演唱兩首歌曲[其中一首須爲音樂劇唱段,另一首爲藝術歌曲(限美聲、民族唱法);自備CD伴奏帶]】;③舞蹈片段150分(自備CD伴奏帶,風格不限,3分鐘以內);④語言100分(自我介紹,自備作品背誦)。

18.聲樂(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樂表演與教育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兩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U盤(伴奏格式爲mp3)或CD伴奏或使用樂器自彈自唱]】。

19.流行器樂(架子鼓、流行鍵盤、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流行薩克斯管、爵士大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薩克斯、爵士鋼琴、爵士長號、爵士小號)、流行音樂表演與製作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100分;②流行器樂演奏400分【架子鼓: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爲每段不低於16小節,可按‖:4+4:‖方式重複);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流行鍵盤:演奏(鋼琴、合成器、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歐美、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

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流行薩克斯管:演奏音階、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各一首,樂曲一首。爵士大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薩克斯、爵士鋼琴、爵士長號、爵士小號:演奏爵士樂曲一首、布魯斯風格曲目一首(布魯斯風格曲目中必須含有即興段落)。自備U盤(伴奏格式爲mp3)或CD伴奏;考試曲目自選,要求背奏,反覆段落一律不反覆】。報考流行器樂專業的考生可兼報流行音樂表演與製作專業,該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流行器樂專業相同。

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範圍(注:視唱佔20%、練耳佔65%、樂理佔15%):

(1) 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2) 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絃:大、小、增、減三和絃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絃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兩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

(3) 樂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音樂類各專業(考試類型1-19):總分滿分爲400分。其中藝術史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錄音藝術和音樂學專業(考試類型1-6)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此外,其它各專業(考試類型7-19)的“視唱練耳及樂理”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鋼琴調律、提琴製作和管樂修造各專業成績認定關係爲:凡參加了民樂、鋼琴、鋼琴伴奏、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電子鋼琴、管樂、絃樂和打擊樂任一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大學聯考志願均可填報鋼琴調律專業;凡參加了絃樂專業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大學聯考志願可填報提琴製作專業;凡報考管樂專業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大學聯考志願可填報管樂修造專業。

注:凡報考“考試類型(1—5)”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必須到川音(錦江校區)考點參加專業報名考試。

(二)戲劇與影視類專業

20.表演專業:①語言[自我介紹;自備作品脫稿考查(詩歌、散文、寓言、臺詞、小說片斷等任選一種體裁)];②聲樂[自備歌曲一首(美聲、民族、通俗、原生態唱法不限)];③形體(舞蹈、武術、體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題表演)。各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400分。

2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①朗誦[自備作品脫稿朗誦:現代詩歌、散文、寓言、臺詞、小說片斷任選一種體裁(時間在2分鐘之內)];②普通話水平(指定作品朗讀);③命題即興評述(考生抽題後評述,時間在2分鐘之內)。各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22.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①編寫故事150分(筆試);②編導創意150分(筆試)。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三)舞蹈類專業

23.舞蹈學專業:①面試(A.目測外形;B. 柔韌度;C.旋轉;D.彈跳;E.技巧展示);②藝術素質(風格性組合,時長1分鐘以內,側重爲中國古典舞或中國民族民間舞組合,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③藝術表現力(自備舞蹈作品片段,時長1分半鐘以內,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各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24.舞蹈編導專業:①自編舞蹈小品表演(表演時間2分鐘內,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②命題舞蹈創編與表演(考生現場抽題,根據題意稍作準備後進行測試);③音樂編舞(考生抽取音樂試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編創;考生先簡述所編舞蹈的基本內容和結構,後進行所編舞蹈的表演)。各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25.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表演與教育)專業:①面試(A.目測外形;B. 柔韌;C.旋轉;D.跳躍技術;E.特別技術展示);②國際標準舞(摩登、拉丁)競技組合(組合長度1分鐘內,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③國際標準舞(摩登、拉丁)作品表演(時長3分鐘內,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各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26.舞蹈表演(現代流行舞)專業:①面試[A.目測外形;B.語言表達(自我介紹)];②基本功測試[A.基本柔韌度(男、女):正、旁、後腿/下腰、橫、豎叉;B.綜合性基本技術技巧組合:控制、跳、轉、翻;C.風格性舞種技術技巧組合(以下四種組合任選其一;組合長度1分鐘內,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①街舞、Breaking(霹靂舞)、jazz(爵士舞)、popping(機械舞)、hiphop(嘻哈舞)技巧組合或②踢踏舞基本技術組合(美式、愛爾蘭二選一)或③現代舞地面翻滾技術組合或④拉丁舞技術技巧組合(倫巴、恰恰、桑巴、牛仔、鬥牛,不得超過中國體育舞蹈聯合會金牌範圍);③藝術表現力(自備2分鐘內舞蹈作品片段或組合,風格僅限街舞、踢踏舞、現代舞、拉丁舞,自備單曲CD伴奏音樂)。各單科成績滿分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四)美術與設計類專業

27.【成都美術學院: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產品設計、動畫;國際演藝學院:動畫;數字藝術系:動畫;戲劇系: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①素描:靜物或人物;②速寫:人物動態;③色彩:風景或靜物。素描、色彩、速寫單科成績滿分各爲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考生考試所用的畫板或畫夾、顏料、畫筆等工具一律自帶。畫板或畫夾不能大於4開,在畫板或畫夾上不能有任何圖案,考生所帶畫架不得高於80公分;試卷上不得使用定畫液、透明膠。

28.攝影專業:①現場靜物拍攝120分[考生自帶數碼相機和儲存卡現場拍攝(儲存卡小容量即可);考試結束後,經考生簽字確認的儲存卡(附SD或CF儲存卡)由現場評委統一收回密封,不予退回;考場備有型號爲“佳能 5D Mark Ⅱ”的相機(僅供現場考生相機出現故障時使用)];②攝影基礎知識80分[筆試;參考書目:鄭國恩著的《電影攝影造型基礎》,中國電影出版社出版];③圖片分析100分(筆試)。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爲300分。

七、文化考試

凡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八、政考及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九、錄取規則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及體格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控制分數線、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順序,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規則分別爲:

1.藝術史論專業按大學聯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大學聯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各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我院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

1.藝術史論專業依次以專業成績總分、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2.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各專業依次以“視唱練耳及樂理”、大學聯考文化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

4.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各專業依次以大學聯考文化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高低排序錄取。

備註:

1.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藝術史論專業,在要求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文理科依據錄取規則分別排序錄取。在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院將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大學聯考藝術文理科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爲基準,對藝術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績按一定公式折算後和藝術文科考生一同按錄取規則排序,擇優錄取,折算公式如下:藝術理科生文化摺合分=藝術理科生文化總分×(藝術文科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藝術理科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

2.我院錄取時文理兼收,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新生進校後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3.20xx年我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做了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時按考生志願順序進行,對未完成來源計劃的專業不進行徵集志願,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十、注意事項

(一)音樂類專業省外考點有關說明:

考生在同一考點報考音樂類多個專業,各專業考試科目中均含有“視唱練耳及樂理”[視唱(面試),練耳及樂理(筆試)]科目,考生只需考一次。

音樂類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採用機讀卡答題;川音(錦江校區)考點《藝術理論常識》和《中外音樂常識》兩科考題中均分爲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其中客觀題部分要求考生在機讀卡上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和橡皮擦,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的“練耳及樂理”考試,考生必須按統一指令進行考試,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二)筆試科目考生遲到15分鐘後不準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

(三)凡報考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歌劇表演、合唱、音樂劇、歌舞表演、音樂學、音樂舞蹈、藝術史論、管樂教育各專業的考生“聲樂演唱”科目需自備伴奏用譜,考場統一安排伴奏人員;考生是否需檢查發聲器官,由主考教師在專業考試期間視考生具體情況而定。

(四)音樂類各專業考生“器樂演奏”科目考試均不得使用伴奏。

(五)部分專業考生身體條件要求: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無色弱。

(六)我院三年制專科各專業只面向四川招生,除工學(工業設計)和管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外的其他本科專業均面向全國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規定填報我院各專業的大學聯考志願均視爲無效志願。

(七)我院招收留學生和境外學生(詳見四川音樂學院留學生及港澳臺學生招生簡章)。

(八)報考木笛專業的考生可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網址:)免費下載相關譜例。

(九)四川音樂學院當年錄取的音樂表演和理論專業本科生,經學院專家委員會認定專業特別優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學費減、免及提供參加學院認可的專業比賽所需部分費用。

(十)各專業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費標準執行。

(十一)爲保證招生質量,增加監督機制,學院招生委員會將對部分專業進行抽查,其抽查成績將作爲考生的專業考試最終成績和錄取依據。

(十二) 新生入學後兩月內,學院將進行專業和身體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省外考生的專業成績我院於4月上旬在四川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公佈,公佈時間一週左右。在此期間,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的考生請按網上的查分要求進行登記,逾期不再辦理。凡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合格線的考生,請自行在網上打印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我院將不再寄發紙質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十四)嚴禁考生將任何電子產品(通訊工具、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文件嚴肅處理。觸犯《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違法行爲由司法部門處罰。

(十五)本簡章僅供省外考生專用,由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郵政編碼:610021

電話:(028)85430270(諮詢電話) (028)85430284(傳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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