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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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華東師範大學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

(一)、音樂類

(二)、美術學類

(三)、廣播電視編導

(四)、設計學類

音樂類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和綜合人文素質,高水平專業技能和藝術素質,較高的音樂鑑賞和表演能力,較強的研究和創造能力,能夠勝任各類學校的音樂教育工作或從事音樂表演、編輯、研究等其他音樂文化事業的專業人才,爲培養音樂家、音樂教育家奠定基礎。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音樂學,本科,學制四年,學費每學年10000元。20xx年招生計劃暫定56人,設四個招考方向,具體爲音樂學(鋼琴聲樂方向,原音樂教育)20人,音樂學(鋼琴方向)4人,音樂學(聲樂方向)6人,音樂學(管絃樂方向)26人(最後以各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爲準)。

三、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如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音樂學類統考,則考生必須按照有關要求參加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

四、專業考試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須參加上海市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我校承認上海市統考成績。其中報考我校音樂學(鋼琴方向)、音樂學(聲樂方向)、音樂學(管絃樂方向)的考生還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考試科目爲專業、樂理、聽音、視唱。考試內容見下表中“考試科目與要求”,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我校上海考點的考試時間和地點。報考我校音樂學(鋼琴聲樂方向,原音樂教育)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參加我校專業考試。

2、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可在我校設立的各考點參加,複試統一在上海舉行。

五、報名方法與專業考試時間地點

1、我校實行網上報名並現場確認的辦法報名。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註冊報名,按要求準確無誤地填寫信息並打印報名表,然後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時間從20xx年1月1日開始,截止到各考點現場確認結束前一天。

2、報名確認材料:本人身份證、省藝術統考准考證複印件、報名表(網上報名後自行打印)、一寸報名照兩張、報考費(報名費20元、考試費每門50元)。

3、考生只能參加我校其中一個考點的考試。如參加多個考點多次考試的,我校只承認第一次考試成績。考生生源所在省份我校設有考點的,必須在所在省份考點參加考試。

4、現場確認:攜帶報名確認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確認,不接受提前確認和函報。

注:20xx年管樂不招收薩克斯。

各考點現場確認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待定):

注:1、參加山東省考點的考生還必須在山東省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進行報名、繳費(時間爲20xx年1月18-29日,1月30日開始網報系統關閉)。考試前一天請自行下載打印校考准考證。考試地點見網上打印准考證爲準。設有考點的省份的考生必須在本省考點參加初試。

2、參加外地考點初試進入複試的發榜通知將在華東師範大學招生網或在華東師範大學音樂學系網站公佈,請考生注意查看。

六、計分與錄取原則

1、專業成績計分辦法:

音樂學(鋼琴聲樂方向,原音樂教育):專業最後成績以複試成績爲準,滿分爲400分,各單科滿分爲:聲樂100分、鋼琴100分、樂理100分、視唱40分、聽音60分。總成績計算公式:專業總成績=[主項×50%+副項×35%+樂理×5%+(視唱+聽音)×10%]×4,聲樂與鋼琴成績高的一門自動確認爲主項,成績低的爲副項。上海考生按參加上海市音樂類統考成績重新計算,要求統考項目必須爲鋼琴和聲樂(通俗唱法除外),鋼琴和聲樂兩門統考成績中高的一門確認爲主項,成績低的爲副項。我校將按主項50%,副項35%,樂理、視唱練耳共15%的比例重新計算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主項×50%+副項×35%+樂理×7.5%+視唱練耳×7.5%]×4。

音樂學(鋼琴方向)、音樂學(聲樂方向)、音樂學(管絃樂方向):專業最後成績以複試科目中專長成績爲準,滿分爲100分。各單科滿分爲:專業100分、樂理100分、視唱40分、聽音60分。考生樂理、視唱、聽音成績須合格,合格線爲各科總成績的40%。

2、合格證頒發:

學校按考生不同報考方向,依據考生的專業最後成績從高到低和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向學生寄送專業校考合格證。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樂類統考,還須取得省級統考的專業合格證,否則校考專業合格證作廢。上海考生報考音樂學(鋼琴聲樂方向)無校考要求,考生直接憑市統考合格證報考即可。

3、錄取原則

考生須參加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且大學聯考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本科文化分數線,錄取時不分文理科。

音樂學各方向以專業考試成績70%和文化考試成績30%的比例計算合成分[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專業考試成績滿分×30%],以合成分爲主要依據,按各招考方向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考生可兼報不同招考方向,錄取時按各招考方向分類錄取。

七、其他

1、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的藝術類查分系統查詢專業考試成績。我校同時向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寄送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學校不接受電話查分。特別提醒:考生現場確認的時候務必記住我校給予的准考證號,以備以後查分使用。

2、諮詢電話:招生辦公室:021-62232212;音樂系:021-54345320。

本科招生網 :;

音樂系網址:

3、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察部門、招生行政部門、社會各界監督。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21-54344651。

4、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美術學類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綜合人文素質強,高水平專業技能和藝術素質,適應當代社會對美術類藝術人才需求,具有創造性,能勝任當代藝術創作、策劃等工作的專業藝術人才和高等院校、中等學校美術教育人才,爲培養中國現當代創造型藝術家和藝術教育家奠定基礎。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美術學類,含美術學(美術教育)、繪畫、雕塑三個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學費標準每年10000元。文理兼收,面向全國招生。20xx年招生計劃暫定58人(最後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爲準)。

三、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類統考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美術學類專業錄取時認同各省美術類統考成績爲專業考試成績,不再舉行校考。

3、考生參加20xx年普通文化大學聯考,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藝術類(或美術類)本科錄取分數線,且要求大學聯考英語單科成績(單科滿分以150分計)不得低於70分。

四、錄取原則

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被省考試院第一志願投檔到高校的考生,以綜合分【綜合分=專業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爲主要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分文理科。對部分嚴格區分文科計劃和理科計劃進行投檔錄取的省份,則按文理科分別排序,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中對第一志願填報美術學類專業的上海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位列我校美術學類招生計劃數前20%者,其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本科資格線即可錄取。

五、聯繫方式及其他

1、美術學系聯繫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華東師範大學美術學系(20xx241),諮詢電話021-5342979;網址:。

學校招生辦聯繫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20xx62),諮詢電話:021-62232212,招生網址 。

2、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察部門、招生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21-54344605。

3、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廣播電視編導

一、培養目標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致力於爲上海市和國內各級電臺、電視臺培養具有專業素質、文化素質、藝術素質的節目編導、策劃、記者;爲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培養社會活動及禮儀公關活動宣傳人員;爲各類影視公司、圖文設計工作室培養兼具編、導、演能力的創作型人才。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本科,學制四年,學費每年10000元。20xx年招生計劃26人(最後以各省高招辦公佈的招生計劃爲準)。招生計劃如下:

三、報考條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報考條件。

2、專業要求:熱愛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有敏銳的藝術感知力,有一定的藝術特長;身體健康,無色盲、夜盲;身材勻稱,五官端正。

3、考生需參加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編導類或戲劇影視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藝術類專業統考,並取得統考本科合格證。

4、考生參加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大學聯考文化成績要求不低於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下10分(含)且達到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對20xx年實行本科批次合併的上海市考生,則大學聯考文化成績要求不低於市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自主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0分(含)。

四、錄取原則

對符合上述報考四個條件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被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我們將按文理不同科類,按考生的大學聯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五、其他

1、諮詢電話:招生辦公室:021-62232212;傳播學院:021-54343075。本科招生網

傳播學院網址

2、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察部門、招生行政部門、社會各界監督。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21-54344605。

3、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設計學類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1、招生專業:設計學類。含四個本科專業8個專業方向(詳見表)。

學制四年,學費每年10000元。其中,入選中外聯合培養2+2雙學歷雙學位項目學費標準按有關協議要求執行。

2、招生計劃:全國招生計劃125名,具體各省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爲準。

二、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份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美術類統考並獲得本科報考資格。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時認同各省美術類統考成績爲專業考試成績,不再舉行校考。

3、考生參加20xx年普通文化大學聯考,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藝術類(或美術類)本科錄取分數線,且要求大學聯考英語單科成績(單科滿分以150分計)不得低於70分。

四、錄取原則

錄取時,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綜合分【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專業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爲主要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分文理科。對部分嚴格區分文科計劃和理科計劃進行投檔錄取的省份,則按文理科分別排序,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中對第一志願填報設計學類專業的上海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位列設計學類上海招生計劃數前10%者,其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本科資格線即可錄取。

五、其他:

1、設計學類專業新生入校後第一週即進行專業和方向的選擇和分流,學生根據自己志願選擇相關專業及方向,分流時按大學聯考文化成績和省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摺合成綜合分進行排序,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分流並確定錄取專業和方向。(綜合分=(省美術統考專業成績÷省美術統考專業考試滿分)×600分+(大學聯考文化成績÷大學聯考文化成績滿分)×750分)。其中每個專業方向錄取人數不超過20人。

2、諮詢電話:招生辦公室:021-62232212;設計學院: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本科招生網;

設計學院網址

3、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察部門、招生行政部門、社會各界監督。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舉報電話:021-54344605。

4、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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