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州市美麗鄉村考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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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增強市級美麗鄉村創建工作的導向性和針對性,明確創建要求,規範創建程序,完善創評標準,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湖州市美麗鄉村建設“十三五”規劃》等有關文件精神,修訂了關於湖州市最美鄉村考覈細則。

最新湖州市美麗鄉村考覈細則

20xx年最新湖州市美麗鄉村考覈細則

一、創建條件

1、城鎮規劃區外(現狀行政村所轄絕大部分居住點位於城鎮規劃區外)的行政村,規劃已明確大部分農戶需搬遷、撤併的行政村不列爲創建對象;

2、村莊佈局規劃中各規劃保留點(保留自然村)、集中居住點(規劃集聚新村)現狀居住戶數平原一般應在300戶以上,丘陵山區一般應在150戶以上;

3、村級組織戰鬥力強,爲民辦事意願強,羣衆工作基礎紮實;羣衆積極性高,創建美麗鄉村的主體意識較強。

二、創建程序

1、提出創建申請。每年年初由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縣區下達市級“美麗鄉村”年度創建指標,各縣區新農村辦公室對照創建條件以書面形式提出創建申請報告,並附《湖州市 “美麗鄉村”創建申請表》(見附件1),縣區申請報告、創建村申請表於當年2月底前報市新農辦審覈確定。

2、排定創建項目。縣區組織各創建村對照本考覈驗收標準,結合各村實際,邀請設計單位精心編制村莊環境(景觀)提升規劃設計,排定美麗鄉村創建工作任務,落實具體建設項目,明確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投資金額、完成時間,並把《湖州市美麗鄉村創建項目表》(見附件2)於當年4月底前報市新農辦審覈、備案。

3、制定創建方案。各創建村結合創建工作任務和建設項目實施要求,精心制定創建方案,細化羣衆發動、項目設計、招投標、施工建設、環境整治等具體工作計劃,明確組織領導、資金籌措、羣衆支持、項目推進等工作保障措施,確保美麗鄉村創建工作紮實有力。美麗鄉村創建期限一般爲1-2年,經各創建村自查,待排定的建設項目全部完工、及符合市美麗鄉村考覈驗收標準後,向上申請考覈驗收。

三、考覈驗收程序及上報材料要求

(一)驗收程序

1、縣區驗收。接到創建村考覈驗收申請報告後,各縣區新農辦組織有關單位對創建村進行實地考覈驗收,對照項目表認真核查項目完工情況,對照考覈驗收標準對創建村進行考覈計分。對完成所有建設項目並符合創建標準的創建村,以縣區領導小組名義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市級複驗。縣區驗收及向市申請複驗應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

2、市級複驗。每年12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對各縣區申請複驗的美麗鄉村創建村進行復驗(市本級全部複驗收、縣裏進行抽驗)。通過實地查看項目實施情況、村莊環境整治(景觀建設)、公共設施配置情況對創建村逐項計分,形成考覈驗收報告。

(二)提供材料。各縣區向市申請複驗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縣區申請報告;

2、縣區考覈驗收計分表(附件3);

3、各村創建工作總結;

4、《湖州市市級“美麗鄉村”創建項目表》中所列項目完成情況說明;

5、《湖州市“美麗鄉村”創建投入資金平衡表》(附件4);

6、創建村村莊建設規劃平面圖;

7、美麗鄉村創建前後對比照片(要求每個建設項目都有建設前、建設後對比照片,說明項目建設地點、內容);

8、反映整治建設投入的項目檔案(工程招投標、合同、財務資料等)、反映相關工作開展的臺帳資料等。

上述材料“2-7”以村爲單位裝訂成冊後報市新農辦,材料“8”整理成檔後留村。

四、考覈驗收指標及計分辦法

考覈驗收指標共分五個方面(規劃美、環境美、生活美、風尚美、管理美) 27項計分指標,總分100分(不含附加分2分)。

(一)規劃美(10分)

1、村莊建設規劃編制(3分)。修編完成村莊建設規劃(規劃覆蓋全村),村莊建設規劃與村莊佈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並依法報經縣區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的,得3分。未編制規劃的不得分,編制規劃但未經批覆的扣1分。

2、農民集中居住區規劃(3分)。按村莊佈局規劃,有撤併點任務的村,對擬撤併點農戶新建農房區塊編制完成農民集中居住區詳細規劃、完成用地(或部分用地)審批手續、制定農戶搬遷建房政策的,得3分。每少完成一項各扣1分(按照村莊建設規劃無村點撤併的村此項不扣分)。

3、村莊環境(景觀)提升規劃設計(4分)。委託規劃設計單位以村中心、規劃保留點爲重點區域,突出村莊主題定位和發展方向,圍繞疏理村莊肌理、改善生態環境、美化鄉村景觀、展示地域文化、提升人居條件等目標,明確提出村落內違章(有礙觀瞻、影響交通)建築、河(溝、塘)及沿線、村莊道路及沿線、農居房前屋後等整治方案,明確提供村落內綠化與景觀節點、休閒文體公園(場地)、農房立面改造、公共服務設施等規劃設計方案,規劃設計方案需通過鄉鎮和縣區有關部門會審、並經村民代表會議表決同意的,得4分。沒制定環境提升規劃設計方案的不得分,方案沒經過有關部門會審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的各扣2分。

(二)環境美(65分)

4、生產生活垃圾收集處理(4分)。對涵蓋全村域(包括所有自然村)的生產生活垃圾落實保潔機制、清運機制和無害化處理機制。

(1)設施配置。按照村莊佈局和人口分佈合理配置垃圾箱(桶)、垃圾收集房,垃圾箱(桶)設置點位底部應作硬化和圍檔處理(一般每10戶配一個垃圾箱(桶),原漏損嚴重的磚砌垃圾箱應予修補或更新),垃圾房一般一個行政村至少設置一座(垃圾房應與農宅、企業保持足夠距離,嚴禁在交通主幹道、主河道兩側周邊選址建設,應建設密閉式垃圾房,兼顧實用性、牢固性和美觀性),得2分。每發現一處民居點少設垃圾箱釦1分,每發現一隻垃圾箱無蓋、破損、垃圾外泄扣0.5分,垃圾房環境雜亂扣1.5分。

(2)管理機制。行政村合格配備保潔人員、清運人員、監管人員,明確管護區域,落實管理責任,籌措管理經費,有效建立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體系、持續保持農村良好環境衛生面貌的,得2分。每發現一處零星垃圾扣0.5分,發現成堆成片垃圾一次扣完。

開展農村垃圾分類處理的村,通過村規民約、宣傳引導實現垃圾從農戶源頭分類、定點投放,垃圾資源化處理站建成並正常運行,處理後的有機肥實現商品化或就近利用的,加2分。

5、農村衛生改廁(3分)。90%以上農戶建有無害化衛生廁所,徹底消滅村域內露天糞坑和簡易茅廁,村域內建有數量合理、符合建設部三類以上標準的公共廁所,公廁糞尿水需接入三格式化糞池進行預處理後統一納入污水處理系統,且公廁保潔、維護、運行良好的得3分。每發現一處露天糞坑、簡易茅廁,或糞尿水沒納入污水處理系統的本項不得分,每發現一座公廁建設質量、日常管理不達標扣1分。

6、農村生活污水治理(6分)。

(1)農村生活污水應治理農戶覆蓋率達到80%以上,工程建設質量達標的,得3分。工程發現嚴重質量問題(農戶污水大面積漏接、虛接,主管破損、滲漏,終端沉降或滲漏導致進出水不正常)不得分,其它質量問題每發現一處扣1分,直至不得分。

(2)按照“五位一體”運維管理體系要求,落實運維管理責任和制度,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的,得3分。每發現一處清掃井不及時清掏、檢查井井蓋破損、管網滲漏或堵塞扣0.5分,每發現一座終端進出水不正常扣1.5分,直至扣完。

7、村莊道路建設(4分)。進村道路、自然村連接道路、村莊內部道路、進戶道路按標準(進村道路和村內主要路面寬度須達到3.5米以上,水泥面層厚度要達到18釐米;村內支路水泥面層厚度原則上須達到12釐米,同時要建設排水設施)進行硬化,全面滿足村域內羣衆出行需求的得4分。每發現一處應硬化未硬化、或建設質量較差扣1分。注:歷史文化村落或特色旅遊村落(計劃發展)內步行道應修建爲鵝卵石路、石板路、行道磚或碎石路。

8、村莊停車場(位)建設(3分)。順應農村家用汽車加快發展的現狀,在農房佈局密集、停車空間狹小的村莊,利用村莊內廢棄地、拆舊拆違空間,修建一定面積的停車場(位)的得3分。因空間侷促、車輛沿路停放、極易導致道路堵塞的,每發現1個自然村扣1分。

9、村莊亮化(3分)。在村莊主要道路和戶外活動場所安裝路燈,爲村民晚間出行和晚間娛樂活動提供方便的,得3分。每發現一處應裝未裝路燈或損壞未及時維修扣1分,直至不得分。

10、河溝塘整治及岸邊美化(5分)。對村域內河道全面清淤清雜,並落實長效保潔措施,保持河面無漂浮物(水葫蘆)、河中無沉船、河岸無垃圾;對村莊內河道、池塘、溝渠在清淤的基礎上,對岸邊禽畜圈舍、殘牆斷壁、建築垃圾、土堆石堆等進行全面清理整治,並因地制宜通過砌石(生態)護岸、截污納管、疏通水系、廢棄池塘填平、配置護欄、岸邊綠化等措施,呈現舒暢怡人的水環境景觀的得5分。每發現一處河溝塘嚴重淤積、沉般沒打撈、垃圾(水葫蘆)漂浮、或水質污濁、岸邊環境雜亂的扣1分,直至不得分。

11、拆違拆舊(4分)。對農村違章建(構)築物(棚披)、有礙觀瞻建築、廢舊物品堆放場地、影響村內交通建築、與自然景觀不適宜且無歷史文化保護價值的破舊房進行拆除、清理、整治,切實優化村莊空間結構、山水環境、路巷系統、活動空間的,得4分。每發現一處違章或影響村莊景觀的建築物(或堆場)未拆除扣1分,直至不得分。

12、農宅房前屋後整治(4分)。組織開展美麗庭院創建,對農房周邊建築堆積物(磚石堆、瓦堆、砂堆等)、生活生產遺棄物(瓶罐、廢棄傢俱、雜物等)、不協調圍欄(廣告布、塑料薄膜)等進行清理,對農房周邊臭水溝、坑窪地等進行平整覆土,消除四害滋生地,因地制宜通過綠化、開闢菜地、竹籬(綠籬)圍欄、步行小道等措施,使農宅房前屋後空間整潔、有序、美觀的,得4分。每發現一戶農宅周邊環境雜亂的扣0.5分,直至不得分。

13、村莊綠化(5分)。按照“綠化規劃設計科學、樹種配置合理、綠化類型多樣、綠化特色鮮明”的要求,充分利用公共活動空間、道路兩側、宅間空地、庭院空間、河道、池塘等載體,開展村莊綠化美化。村域宜綠空間有效開展綠化,引導農戶開展房前屋後綠化,組織開展庭院綠化活動,喬灌草合理搭配,綠化品位較高、生態景觀效果良好、綠化養護到位、古樹名木得到較好保護的,得5分。每發現一處可綠化而未綠化或綠化效果不佳的扣1分,直至不得分。

14、“五線”整治(3分)。對電力、電信、互聯網、廣播等強電弱電沿道路同杆敷設,杆線架設整齊有序的,得3分。每發現一處網線架設混亂、空間視覺效果較差的扣1分。計劃發展鄉村休閒旅遊的村莊提倡對“五線”落地敷設。

15、圍牆、農房立面改造(4分)。對村莊內主幹道、河流、景觀節點沿線圍牆、農房立面進行改造,使建築輪廓、屋頂和牆體的形態、色彩與周邊自然環境相互協調,彰顯村域風貌特色、鄉土特色、文化特色的,得4分。每發現一處建築與周邊環境不協調扣1分。

16、畜禽及水產養殖治理(3分)。村域內畜禽養殖場、溫室龜鱉養殖場按照上級有關整治要求(禁養區全面關停及拆除取締、限養區全面治理)全面完成年度治理任務,村莊內村民散養雞鴨實行圈養,村莊內小、散養生豬或配套建有排泄物貯存處理設施或實行農業循環利用杜絕出現污水直排及糞便露天堆放現象的,得3分。每發現1處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不得分。

17、鄉村(家庭)工業(加工業)治理(4分)。村級組織積極配合、支持上級政府引導、督促村域內污染企業(家庭工業、加工作坊)通過關停、入園、達標治理等措施,確保工業企業所產生的廢水、廢渣、廢氣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無環境違法行爲的,得4分。每發現1家企業(家庭工業、加工作坊)年度內因環境污染被有關部門查處或現場發現廢水、廢氣排放污染周邊環境現象的扣2分,直至不得分。

18、室外公共活動空間建設(5分)。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通過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拆違拆舊騰出用地空間等辦法,在村莊內修建、配置適當面積的與村莊風貌相適應、自然質樸的室外公共活動空間。能達到每個自然村配置一處公共活動空間的,得5分。每少一處扣2分,每發現一處建造粗糙低劣或遠離居民點利用率不高的扣3分。

19、節點景觀建設(5分)。在村莊主入口、或結合室外公共活動空間建設、或結合村莊古建築(古樹名木)特色文化景觀保護、或結合村域特色生態景觀,通過園林營造的手法,建設具有村域特色、具有良好景觀效果,增加村莊特色魅力的得5分。沒有開展節點景觀建設的不得分,每發現一處景觀效果不佳扣1分。

(三)生活美(10分)

20、低收入農戶幫扶(3分)。村級組織精準覈定低收入農戶,通過協調、幫助困難家庭申報危房改造、低保戶、大病救助等政策,開展創業就業扶持、產業幫扶、結對幫扶等措施,努力提高低收入農戶的生活質量、發展能力、收入水平的,得3分。每發現1戶農戶生活困難而村級組織沒有采取幫扶措施的扣1分,直至扣完。

21、村級集體經濟發展(4分)。村級組織通過領辦、合作、入股等形式,積極發展社區商貿、現代農業、鄉村休閒旅遊、區域塊狀經濟等配套服務產業,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村級集體利用自身資金、資產、資源“三資”取得的(主要由經營收入、發包及上繳收入、投資收益等組成,不包括各級各部門給予的補助收入、土地徵用補償收入)年經營性收入超過20萬元(或當年收入不足20萬但在美麗鄉村創建年份積極發展增收項目使村集體經營性收入預期超20萬元)的得4分。經營性收入每減少5萬元扣1分,直至不得分。

22、村級電商服務站點建設(3分)。爭取有關部門(單位)在本村設立村級電商服務站,招募“合夥人”或培養人才創業,爲農民提供網絡代購、產品代銷和配送服務,實現“網貨下鄉和農副產品進城”的,得3分。沒建立的不得分。

(四)風尚美(7分)

23、鄉村文化建設(4分)。按照豐富羣衆精神文化生活和傳承村莊特色文化的要求,修建符合村莊實際的宣傳文化、科普教育、體育健身等室內外文體活動場所和文化傳播載體,保護古宅、古橋、古道等傳統建築和有價值的鄉土建築,有特色傳統文化的村莊積極建設農村文化禮堂的,得4分。沒有建設室內外文體活動場所的不得分,場所面積嚴重不足或建設質量不達標的扣2分。

24、鄉風評議活動(3分)。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和諧共建會”等作用,修訂完善村規民約,開展好家風建設活動,組織對農村不良風氣和不文明現象進行評議,引導農民羣衆摒棄陋習、弘揚新風,切實提升農民羣衆的思想道德素質的,得3分。沒有設立農民羣衆評議載體的,沒有制訂村規民約的扣1分,每年開展鄉風評議活動不足2次的扣1分、不足1次的扣2分,沒有開展好家風建設活動的扣1分,因村風民風影響美麗鄉村創建推進和建設質量的扣3分。

(五)管理美(8分)

25、執行重大村務決策程序(3分)。按照《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則(試行)》規定,對涉及財務預決算、美麗鄉村創建、重大工程建設等村級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時,需實行“五議兩公開”程序 (即按照“黨員羣衆建議、村黨組織提議、村務聯席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表決結果公開、實施情況公開”的步驟進行決策的,得3分。每發現1項內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不得分。

26、村務公開(財務公開)(2分)。對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及村級重大事項,行政村通過設立村務公開欄、村務簡報、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向農戶進行發佈。一般的村務事項至少每季度公佈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衆關心的事項應當隨時公佈,村級財務須做到逐筆逐項定期公開明細賬目的,得2分。每發現1項公開不及時或沒按要求公開明細帳目的扣1分,直至不得分。

27、資金使用績效(3分)。行政村以美麗鄉村創建爲契機,努力擴大資金籌措渠道,充分發揮村民主體作用,積極創新整治建設投入機制,切實提高村莊環境整治覆蓋面和美麗鄉村創建水平的,得3分。行政村農戶多於300戶的,村莊環境整治(景觀提升)覆蓋面少於300戶的不得分;行政村農戶少於300戶的,村莊環境整治(景觀提升)不能實現全覆蓋的不得分;創建村整治建設投入(不包含土地佔用政策處理、農房拆遷補償費用)低於各級財政計劃補助額度的不得分。

五、考覈獎懲

各創建村考覈驗收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爲優秀,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爲合格,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爲不合格。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村由市委、市政府命名爲湖州市“美麗鄉村”,市本級各村以獎代補(具體見資金管理辦法),各縣資金獎補辦法自定。各縣區整體創建質量列入市新農村建設考覈相關指標計分依據。

六、其它

各縣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本辦法由湖州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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