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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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了,提出了二手車貸款首付比可在30%基礎上自主決定、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覈查機制,下面是詳細內容。

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

20xx年二手車便利交易細則出臺

近日,商務部就國務院3月印發的《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做出進一步貫徹落實的通知。通知從八個方面對《意見》進行了細緻的拆分,並提出了二手車貸款首付比可在30%基礎上自主決定、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覈查機制,以便追根溯源等多項措施。但業內認爲,交易稅收政策的優化、限遷政策的鬆綁以及信用體系的建立,在實施過程中依然存在諸多問題,二手車市場的全面規範仍需要時間。

細則出臺

針對二手車市場存在已久的限遷、稅收和信用體系建立三大問題,通知在《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進一步的解決辦法。商務部表示,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對異地辦理二手車交易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現機動車所有人憑《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相關資料,可以向交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向轉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出車輛檔案,不需要將車輛駛回登記地。

針對稅收問題,通知指出,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拍賣企業或經紀機構進行二手車交易的,應在以上市場、企業所在地或銷售方所在地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現行政策允許開具且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二手車的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徵管。

同時,在加強二手車流通信息管理上,商務部提出,各地商務部門要督促、指導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認真核對機動車交易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準確採集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住址等信息,及時錄入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

落地困難

儘管通知給出了二手車市場存在問題的解決辦法,但在業內看來,政策在落實的過程當中還存在着不少難點。

以限遷政策爲例,儘管通知指出“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但也同時明示,“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業內人士指出,不解限的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的二手車交易量佔據全國二手車交易量的50%以上,在不解限的情況下,二手車交易量要想在3-5年內取得明顯突破還存在一定困難。

同時,對於制約二手車市場發展的稅收問題,通知強調將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原則進行“進一步優化”,對於稅費問題沒有做出指示。目前,據悉二手車交易的過戶費爲0.5%,交易稅爲1.48%,增值稅爲2%。在現行稅收政策下,二手車銷售的平均利潤僅爲6%左右,經銷企業收購和銷售二手車的稅收負擔較重。

信用體系是關鍵

除了稅收和限遷難題外,制約二手車市場發展的原因主要來自二手車信用體系未能得到構建。

《意見》提出的“依法採集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拍賣企業、鑑定評估機構、維修服務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纔是促進二手車消費的根本。

但是,這一信用體系的建立並非易事,需要從上層體系裏的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環保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保監會,一直到各家主機廠、維修廠,甚至到車商環節的通力配合。此外,在設置信息共享平臺的同時,建立起相對應的處罰機制,纔是維護二手車市場穩定的有效手段。

數據顯示,中國二手車市場規模與新車市場規模的交易比例約爲1:3。即新車銷售規模是二手車銷售規模的3倍上下。與之相反,在成熟市場的國家,二手車市場與新車市場交易規模的比例恰恰相反。以美國每年二手車交易量約4200萬輛爲基準,其20xx年的新車交易量是1747萬輛,二手車交易量大約是新車交易量的2.4倍。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稅務、工商、銀監、保監主管部門:

爲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活躍二手車市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xx〕13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就貫徹落實《意見》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促進二手車異地交易。已依法註冊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可以在本行政轄區或者擬轉入行政轄區經銷、買賣、拍賣和經紀。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要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重點審覈二手車賣方是否擁有車輛所有權或處置權,確認賣方身份證明、機動車及牌證和稅費憑證,按規定出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各地商務、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不得違反《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違規增加限制二手車辦理交易的條件。各地商務、稅務、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優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程序。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長三角:上海、江蘇、浙江,珠三角: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肇慶、惠州、東莞、中山等9個城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各地商務部門要會同公安、稅務、工商、保險等部門,選擇具備條件的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立服務窗口或站點,提供二手車交易、納稅、登記和保險一站式服務。對異地辦理二手車交易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現機動車所有人憑《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及相關資料,可以向交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向轉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轉出車輛檔案,不需要將車輛駛回登記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快捷辦理轉移登記業務。

三、完善二手車稅收徵管。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拍賣企業或經紀機構進行二手車交易的,應在以上市場、企業所在地或銷售方所在地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現行政策允許開具且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二手車的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二手車交易的稅收徵管。

四、加強二手車流通信息管理。各地商務部門要督促、指導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認真核對機動車交易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準確採集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住址等信息,及時錄入全國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建立二手車信息聯網覈查機制,推進公安、商務部門系統聯網,加強二手車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比對、覈查,促進二手車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詢、服務可監管,嚴防通過二手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各部門要整合現有信息平臺資源,加強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並積極促進信息向社會開放,便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管理部門查詢、使用。

五、加強二手車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商務、發展改革、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稅務、工商、保險等部門應按照職責範圍依法採集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及時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按照有關規定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及“信用中國”網站予以公開。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信用監管,嚴格執法,重點查處虛假宣傳以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要引導行業加強自律,促進市場主體合規經營、守信交易,支持行業協會、二手車交易市場等以適當形式發佈市場主體信用相關信息。

六、提高二手車金融服務水平。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願提供附屬於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經銀監會批准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在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支持保險公司加快開發符合二手車交易特點的專屬保險產品,提高二手車交易保險服務水平。

七、加快推動創新二手車流通模式。各地商務、交通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政策傾斜力度,積極推動二手車流通模式創新。重點引導二手車經銷企業開展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提升整備、質保等增值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加強對二手車電子商務的指導和管理,引導和規範二手車交易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發展拍賣等交易方式。推動新車銷售企業開展二手車經銷業務,積極發展二手車置換業務。

八、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各地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活躍二手車市場的重要意義,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配合。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確保《意見》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出臺政策措施的,要及時提出工作建議,積極推動相關工作。

各地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意見》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稅務、工商、銀監、保監等部門報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要求,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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