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通用1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8W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

1.認真貫徹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醫療、行政管理計劃,指導檢査、督促醫院各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通用16篇)

2.負責部署和組織醫院的消防教育工作,具體領導醫院義務消防組織,並進行業務培訓。

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檢查落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4.組織消防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5.對發生在醫院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職工羣衆加以撲救,並負責査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建檔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2

1.負責全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在工作中認真執行國家的法令和黨的有關政策,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與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繫。

2.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與工會、共青團等有關科室協同做好對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對於需要處理的違法、犯罪分子,調查覈實整理材料並上報。

3.積極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同一切擾亂內部治安秩序和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爲作鬥爭。維護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積極督促門衛、巡邏、消防、聯防等制度的具體落實,協助醫院領導檢查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漏洞及時報告,督促有關科室迅速整改。

5.協助科室和重點防範部門制定“四防”措施。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參加安全檢查,落實防範措施,及時排除各種災害隱患。

6.對醫院內發生的案件,按有關權限規定執行,積極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的有關權力。受院領導委託做好具體防範工作。

7.遇有重大災害事故,積極參加搶救並負責查明性質。對涉及醫院財產安全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受院領導委託可採取強制措施。

8.及時偵破醫院內發生的盜竊、破壞案件。

9.完成院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3

1.協助室領導組織指導全局保衛工作的開展,保證全局內部治安安全,環境穩定。

2.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3.協助室領導組織指導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禁毒工作的開展,負責綜合治理考覈工作。

4.負責局內部的民事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工作。

5.配合執法部門參與局屬水利水電工程、建築設施等被毀被盜案件的調查處理。

6.配合執法部門參與涉及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事件的調查處理。

7.承擔局舉辦的大徹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8.配合行政科組織車輛、駕駛員的年檢審覈和安全管理。

9.建立健全局重點部位安全保衛制度。

10.完成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4

1.協助辦公室主任工作,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負責做好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及時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衛部門交辦的任務,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

2.貫徹“以防爲主”的方針,積極開展防盜、防爆、防火、防毒、預防事故發生和法規法紀的宣傳教育等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作好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的管理。

3.負責學校“紀檢組”工作。

4.協助教導處做好違紀學生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好青少年違紀犯罪預防工作。對違紀違法事件,要與教導處密切配合,及時受理,認真處理。

5.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尤其是重點要害部門的檢查,發現隱患,應督促、消除,並向校長彙報,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值班領導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各類事故彙總上報、參予事故調查處理,建立管理事故檔案。

6.積極配合住宿生的生活管理指導工作。

7.負責爲師生辦理出入境、特區通行證手續工作,管好學校教師的集體戶籍。

8.負責學校保安人員的組織、安排,協調落實平時的保安工作;搞好寒暑假、節假日、門衛等的護校巡邏工作。

9.協助辦公室主任組織好學校的大型活動,並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5

一、嚴格執行考試時間,準時到崗,堅守崗位。

二、不準非考試人員進入考試區,嚴格檢查進入考試區人員的有效證件。

三、維護考試期間的秩序,及時疏散已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場逗留。

四、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6

1.按值班表安排的人員,負責本週所內衛生和安全保衛。

2.值班人員每天要將辦公室、走廊、樓梯打掃一遍,保持窗明几淨,地面無紙屑、無煙頭等。

3.當日值班人員,夜間要住在所內,因人不在崗造成財務被盜的,由值班人員負責賠償,重大問題形成後果的,報有關單位批准給予行政處分。

4.所內人員要注意衛生,材料堆放整齊,保持辦公桌整潔有序。

5.每月或有重大節日時,所裏全體人員要進行一次大掃除。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7

1、負責區級機關的安全防範和保衛工作,維護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2、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檢查機關各部門防火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3、負責組織機關日常和節前的防火安全檢查,做到無火災事故發生。

4、負責機關辦公樓(院)車庫、車場的管理,確保停放車輛的安全。

5、配合各部門搞好機關內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負責機關辦公樓(院)傳達室及門衛的管理,督促檢查各值班點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查處缺崗、脫崗人員。

7、積極配合協助有關職能部門,疏導查處急訪鬧事事件。

8、檢查指導後勤服務中心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8

1.負責學院安全、保衛、消防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2.協助調查、處理校內學生違紀案件,做好治安案件的查破和防範工作;

3.協助管理保安人員,指導其定時進行校園安全巡邏,協助治理校園周邊環境;

4.協助做好院內治安、保衛、消防以及案件的偵破工作;

5.落實消防法和有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備;

6.負責按規定辦理學院安全消防必備器械的購買、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學生、外來人員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負責門衛和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9.負責組織和指導學生治保部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9

1.幫助安全保衛部主任對博物館的安全工作進行協調及管理。

2.按照國家安全保衛工作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及本館的特點,參與研究制訂全館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及安全保衛規章制度。

3.據“預防爲主”的保衛:r.作方針,對員工進行以“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搶、防治安傷害事故)爲中心的安全教育,並協助主任監督落實。

4.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必要的專業培訓,增強員工有關專業素質。

5.參與各項部門工作的制度、政策和流程的建立與健全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0

1.負責師生戶籍(包括新生入學、畢業生分配以及教職工調進人員)的戶口遷移、入戶工作;

2.負責師生身份證的申領、補辦工作;

3.按照規範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戶籍檔案,並嚴格執行查閱制度;

4.負責畢業生因落戶地不明,離校後的戶籍代管工作;

5.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進行的戶口覈查工作;爲公安機關調查偵破案件提供戶籍檔案;

6.協同做好學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範和安全保衛工作資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衛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1

1.主持保衛處工作,組織實施部門工作職責,負責全院師生員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導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協同做好全院的財產、保密、安全工作;

3.負責學院違紀學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調查、偵破工作;

4.負責組織辦理師生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因私出國(境)手續和邊防特區的證件、戶籍管理和外來人員暫住管理;

5.負責協調與轄區派出所和社區的關係,協同治理好學院周邊治安環境;

6.負責全體安保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負責處理安全保衛及綜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災害事故及隱患;

8.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檢查、維修、購置消防設施;

9.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學院重大活動、外事活動等的安全保衛工作;

10.協同學生處組織實施新生軍事訓練工作,和對師生員工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11.負責徵兵和擁軍優屬,復員、退伍、轉業軍人的預備役登記,及戰時兵員動員、參軍參戰、支援前方、保衛後方的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2

學校治安、戶籍、消防、綜合治理、校園秩序、安全教育;校內暫住人口的管理;協助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校園周邊環境治理、民兵及居委會有關工作等。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3

1.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安全保衛,防火和預警政策和程序。

2.監督管理安全保安人員。

3.負責安全保衛、預警系統的建立和持續改善。

4.完成安全保衛培訓。

5.與公安、消防和政府監督部門建立良好聯繫。

6.爲製造部門人員提供相關的安全保衛、緊急預警支持。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4

1、負責分院的安全保衛工作,督促檢查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認真履行保衛工作職能。

2、負責分院安全防範和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區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3、負責分院行政保衛工作及有關法律宣傳,及時掌握動向,並配合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工作。

4、對發生在校區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進行調查和取證,對重大案件及時上報,並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5、經常對師生開展防火、防盜等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

6、定期檢查分院的行政、教學和學生宿舍的消防設施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負責分院重大活動的秩序維護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公安消防部門下達的任務,積極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9、定期向後勤處和分院分管領導彙報校區保衛工作情況,及時上報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負責對門衛的管理,嚴格出入校園制度。

11、組建校衛隊和義務消防隊,維護校區內治安穩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5

1.負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內部治安綜合治理網絡。

2.負責系統內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車輛保險統籌。

3.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刑事案件、火災、生產、交通等事故,承擔市供銷社普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及法律顧問的職責。

保衛處工作職責保衛處工作內容 篇16

1.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參加節假日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消防設施、器材存在的問題監督整改。

3.負責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組織消防安全競賽和消防演習。

4.參加對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管理。

5.參加對發生火險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