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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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

1、負責分院的安全保衛工作,督促檢查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認真履行保衛工作職能。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通用16篇)

2、負責分院安全防範和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區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3、負責分院行政保衛工作及有關法律宣傳,及時掌握動向,並配合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工作。

4、對發生在校區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進行調查和取證,對重大案件及時上報,並協助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

5、經常對師生開展防火、防盜等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

6、定期檢查分院的行政、教學和學生宿舍的消防設施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負責分院重大活動的秩序維護工作。

8、負責完成上級公安消防部門下達的任務,積極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9、定期向後勤處和分院分管領導彙報校區保衛工作情況,及時上報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負責對門衛的管理,嚴格出入校園制度。

11、組建校衛隊和義務消防隊,維護校區內治安穩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2

1、全面負責保衛科的組織領導工作,主持科室會議、討論、研究、計劃、佈置、檢查、督促、總結全科室的工作。

2、負責落實上級機關有關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任務和重要會議與文件精神。

3、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時事政治,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保衛工作的有關業務知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員的政治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關心幹部職工的思想、學習、工作及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爲教學、科研及生活工作服務。

4、佈置治安保衛工作,協助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5、深入各部門督促、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的組織落實情況,發現好的典型及時總結、交流、推廣。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聽取各方面對保衛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工作。

6、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時,親臨現場,指導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和處理事故,並及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

7、領導各部門安全責任人開展工作,定期召開治保會議,互通情況,佈置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

8、領導校衛隊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維護校內治安工作的積極作用。

9、協助國家機關做好校內的國家安全保衛工作,依法協助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10、負責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工作職責。

11、完成分院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3

1、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和“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防意外事故”的“五防”工作,經常巡視校園,瞭解、發現不安全隱患,向校領導彙報,建議並積極排除隱患。保衛學校財物和師生員工的安全。

2、落實、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下達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任務,積極參加社區聯防。瞭解社會治安動態。

3、負責做好節假日護校值班安排,並及時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抓好門衛保安的管理,保障校園安全。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師生員工尊紀守法和法制宣傳的教育工作。

5、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處置校外各類侵害師生和校園突發事件。

6、做好安全保衛基礎建設,制訂有關安全保衛責任制,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記錄和年終總結工作。

7、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報警設施的安裝及維護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4

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針對公司的治安狀況,作出具體工作部署,並督促實施。

2.抓好內部的治安防範,加強值班巡邏,落實防範措施,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和羣防“四位一體”的防範網絡。

3.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4.與局綜合治理辦公室和上級公安機關保持聯繫,及時反饋治安信息和職工意見,及時辦理上級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5

1.負責師生戶籍(包括新生入學、畢業生分配以及教職工調進人員)的戶口遷移、入戶工作;

2.負責師生身份證的申領、補辦工作;

3.按照規範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戶籍檔案,並嚴格執行查閱制度;

4.負責畢業生因落戶地不明,離校後的戶籍代管工作;

5.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進行的戶口覈查工作;爲公安機關調查偵破案件提供戶籍檔案;

6.協同做好學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範和安全保衛工作資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衛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6

1.負責學院安全、保衛、消防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2.協助調查、處理校內學生違紀案件,做好治安案件的查破和防範工作;

3.協助管理保安人員,指導其定時進行校園安全巡邏,協助治理校園周邊環境;

4.協助做好院內治安、保衛、消防以及案件的偵破工作;

5.落實消防法和有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備;

6.負責按規定辦理學院安全消防必備器械的購買、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學生、外來人員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負責門衛和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9.負責組織和指導學生治保部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7

1.主持保衛處工作,組織實施部門工作職責,負責全院師生員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導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協同做好全院的財產、保密、安全工作;

3.負責學院違紀學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調查、偵破工作;

4.負責組織辦理師生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因私出國(境)手續和邊防特區的證件、戶籍管理和外來人員暫住管理;

5.負責協調與轄區派出所和社區的關係,協同治理好學院周邊治安環境;

6.負責全體安保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負責處理安全保衛及綜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災害事故及隱患;

8.負責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檢查、維修、購置消防設施;

9.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學院重大活動、外事活動等的安全保衛工作;

10.協同學生處組織實施新生軍事訓練工作,和對師生員工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11.負責徵兵和擁軍優屬,復員、退伍、轉業軍人的預備役登記,及戰時兵員動員、參軍參戰、支援前方、保衛後方的工作;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8

學校治安、戶籍、消防、綜合治理、校園秩序、安全教育;校內暫住人口的管理;協助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校園周邊環境治理、民兵及居委會有關工作等。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9

1.負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建立內部治安綜合治理網絡。

2.負責系統內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車輛保險統籌。

3.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刑事案件、火災、生產、交通等事故,承擔市供銷社普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及法律顧問的職責。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0

1.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安全保衛,防火和預警政策和程序。

2.監督管理安全保安人員。

3.負責安全保衛、預警系統的建立和持續改善。

4.完成安全保衛培訓。

5.與公安、消防和政府監督部門建立良好聯繫。

6.爲製造部門人員提供相關的安全保衛、緊急預警支持。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1

一、嚴格執行考試時間,準時到崗,堅守崗位。

二、不準非考試人員進入考試區,嚴格檢查進入考試區人員的有效證件。

三、維護考試期間的秩序,及時疏散已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場逗留。

四、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2

1.負責全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在工作中認真執行國家的法令和黨的有關政策,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與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繫。

2.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與工會、共青團等有關科室協同做好對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對於需要處理的違法、犯罪分子,調查覈實整理材料並上報。

3.積極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同一切擾亂內部治安秩序和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爲作鬥爭。維護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積極督促門衛、巡邏、消防、聯防等制度的具體落實,協助醫院領導檢查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漏洞及時報告,督促有關科室迅速整改。

5.協助科室和重點防範部門制定“四防”措施。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參加安全檢查,落實防範措施,及時排除各種災害隱患。

6.對醫院內發生的案件,按有關權限規定執行,積極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的有關權力。受院領導委託做好具體防範工作。

7.遇有重大災害事故,積極參加搶救並負責查明性質。對涉及醫院財產安全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受院領導委託可採取強制措施。

8.及時偵破醫院內發生的盜竊、破壞案件。

9.完成院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3

1.認真貫徹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醫療、行政管理計劃,指導檢査、督促醫院各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負責部署和組織醫院的消防教育工作,具體領導醫院義務消防組織,並進行業務培訓。

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檢查落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檔案。

4.組織消防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5.對發生在醫院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職工羣衆加以撲救,並負責査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6.負責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建檔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4

1.幫助安全保衛部主任對博物館的安全工作進行協調及管理。

2.按照國家安全保衛工作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及本館的特點,參與研究制訂全館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及安全保衛規章制度。

3.據“預防爲主”的保衛:r.作方針,對員工進行以“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搶、防治安傷害事故)爲中心的安全教育,並協助主任監督落實。

4.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必要的專業培訓,增強員工有關專業素質。

5.參與各項部門工作的制度、政策和流程的建立與健全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5

1.在處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參加節假日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消防設施、器材存在的問題監督整改。

3.負責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組織消防安全競賽和消防演習。

4.參加對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管理。

5.參加對發生火險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見。

保衛處工作職責2022工作職責 篇16

1、負責區級機關的安全防範和保衛工作,維護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2、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檢查機關各部門防火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3、負責組織機關日常和節前的防火安全檢查,做到無火災事故發生。

4、負責機關辦公樓(院)車庫、車場的管理,確保停放車輛的安全。

5、配合各部門搞好機關內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負責機關辦公樓(院)傳達室及門衛的管理,督促檢查各值班點值班人員的落實情況,查處缺崗、脫崗人員。

7、積極配合協助有關職能部門,疏導查處急訪鬧事事件。

8、檢查指導後勤服務中心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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