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規章制度(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04W

地下停車場規章制度 篇1

一、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地下停車場規章制度(精選3篇)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場時間,並用“S”和“Y”來區分時租車和月租車。

(2)車場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入口限高鐵桿、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漏油等車輛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3)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

(4)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後取車,以免因交費面引起車輛阻塞。

(5)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指揮車輛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6)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7)出入口讀卡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應拆下攔車臂杆,疏通車道,並報工程部搶修。

二、車輛泊車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

(2)及時提醒客人關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發現問題,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三、車場巡查規程

(1)巡樓保安員每小時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2)車場出口當值保安員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保安經理、主任每日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4)保安領班每次巡崗須對車場例行巡查,早中班不少於5次,夜班不少於8次。

四、閉路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消防中心兼監控工作。

(2)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對監控發現的問題要即時通知巡查保安員處理,必要時定鏡錄像。

地下停車場規章制度 篇2

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上停車位收取最高70元/車/月的管理服務費,臨時進入小區的社會車輛第一個小時內不收費,超過1小時的按2元/時收取,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收取10元。

2、對於普通住宅小區內業主產權車位,按業主與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對於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區,住宅小區內車位按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標準,非住宅區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3、租用地下車位、車庫和機械化立體停車位、車庫的實行市場調節價收取停車費。

4、停車場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得收費,計時單位以價格公示牌公示的內容爲準,無規定必須15分鐘,也可以是20分鐘、30分鐘、1個小時,停車時間多餘部分不超過計時單位的不收費。

最後,小區內公攤車位屬業主共有,物業是無權收取停車費,什麼是公攤車位呢:

(1)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爲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庫作爲開發商的法定義務。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2)又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覈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地下停車場規章制度 篇3

一、通過一定的手段對管區內的車輛進行管理控制,確定管區內車輛行駛有序,停放有序。

二、車場管理員通知車主到物管處辦理租用手續,交納費用

三、車輛進入管區應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亂走,亂按喇叭。進出門口出示相關證件,在車場管理員的指揮下停放

四、外來車輛一般不予進入,是業主訪客的,經確認後按時收費,准予在臨時停放點停放

五、安全員應及時登記車輛進出情況,分臨時出入和正常出入

六、正確放置車場內的各種交通安全標誌牌

七、若是車輛造成他人財產設施損失的`,應照價賠償,由安全員協調處理

八、車輛停放有序,固定車位的固定停放,臨時停車的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停放不能超出劃定的標誌線

九、摩托車、自行車停放按指定地點,不得混放。

十、若有違章停放的現象,經勸阻後無效的,上報物管處處理

十一、安全員巡邏車場,注意有無異味,異響,其他異常情況,車內有無遺漏的提包等物

十二、車輛衛生狀況車主自己負責,進入停車場的車輛車身不得有油污,泥巴等

十三、不在車場內做修理、試車作業

十四、發生竊盜事故的,一旦覈定後,立即向辦公室報告,派出所和公安機關來處理的,相關人員主動配合

十五、發生擦掛現象的,協助對方商討此事善後事宜,但不主動做仲裁角色,只爲此事做責任鑑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