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9W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7篇)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竈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爲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爲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標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10. 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 滅火預案。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爲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爲義務消—防—隊員,並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爲,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並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遊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淨寬不應小於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得設置影響幼兒疏散的障礙物;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製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牀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於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檯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於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於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後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後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爲,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爲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爲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菸;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爲,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爲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國小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管理制度《中國小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爲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爲有權勸阻、制止。發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處和消防隊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學生宿舍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檯燈、電爐、電燙鬥、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熱快、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並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各類實驗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責任制,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高層建築配置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水系統,必須定期進行維護和維修,確保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計圖紙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審覈。審覈後的防火設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動。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第十條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督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第十一條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確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學校統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全校各部門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三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在消防工作中,違反消防法規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處理。違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爲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長:王正俊

副組長:竺德岱 吳彬

成 員:周安佳、沈莉、秦華君、曾瓊忠、林川、林士輝 校長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爲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爲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啓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爲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爲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衆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瓊山區攀丹國小

20xx-1-10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爲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爲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啓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爲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衛和後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水電暖消防小組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爲。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爲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4、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5、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的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爲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政教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爲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生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爲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啓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學生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爲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爲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衆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爲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爲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上級公司關於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覈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並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衆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1、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爲,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爲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爲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牀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於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並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範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蔘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於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託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並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範、醒目的標識並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後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願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願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於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並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願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並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爲: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築、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

(三)採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佔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菸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爲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竈,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竈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爲加強工業園區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使用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條 爲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爲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倉庫的負責人應當經相關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覈,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五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九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內停放和修理。

第十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十一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二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十三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十四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十五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十六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十七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十八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十九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二十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二十二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園區消防管理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三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第二十四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十五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二十七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二十八條 對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二十九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爲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爲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爲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爲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啓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

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爲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爲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衆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竈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