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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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

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規範公司員工的住宿行爲,給員工休息創造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實現員工宿舍規範管理化,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5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躍集體生活,實現民主自治爲原則。在此原則下,由綜合管理部(簡稱:綜合部)負責公司宿舍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第二條 每一位員工必須服從綜合部的統一安排和調配,入住時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綜合部根據員工的變化和宿舍的使用情況,適時對宿舍的安排進行調整。

第三條 員工的住房標準:中層及以上管理及技術人員在條件許可下,按1人一間安排;其他人員一律按2人以上一間安排。

第四條 員工宿舍的傢俱及設施,視財力情況由公司統一配置。原則上每間配備單人牀兩張、沙發一張、寫字檯一張、茶几一張、椅子一把。公用設施視房屋本身情況進行配置。

第五條 按規定應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間,如其中一人退出牀位,綜合部隨時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現住員工不得以各種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條 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入住員工應服從管理,尊重並配合宿舍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2)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共財產,嚴禁破壞室內設施和結構,人爲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3)入住員工必須隨時保持宿舍及周邊的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及在走廊內或在公共園區內亂扔紙屑、果皮、菸頭等垃圾雜物。

(4)入住員工嚴禁在室內及門上等影響公共形象的地方亂寫、亂貼、亂刻、亂畫。未綜合部批准不得在牆上打孔安裝物品;嚴禁將鞋或其他雜物擺放在走廊或通道處;爲保證人身安全,在晾曬衣物或被子時嚴禁站在窗臺上面。

(5)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章電器。違反者,綜合部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因違章用電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6)員工宿舍內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來訪時應注意不影響宿舍內其他成員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承擔。

(7)宿舍內成員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關心,相互幫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盜。

第七條 凡已分配員工宿舍的員工,如長期不在宿舍居住(一個月以上),應主動退出員工宿舍,如發現長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員工宿舍的,由綜合部進行相應考覈。

第八條 入住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的宿舍用水、用電定額標準(用水標準【冷熱水合計】:夏季單人間4噸/月,雙人間8噸/月;冬季單人間5噸/月,雙人間10噸/月。用電標準:夏季單人間200度/月,雙人間600度/月;冬季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請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上班或離開宿舍前,必須關掉電燈、空調、電視等電源開關及水管閥門等,不得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額標準的水、電費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員共同分攤。超額費用將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注:由於每年7月份爲最炎熱月份,用水標準可適當上調,單人間7噸/月,雙人間14噸/月;用電標準爲單人間380度/月,雙人間760度/月。每年1月份爲最寒冷月份,用電標準可調整爲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2

一、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電、財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二、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在城關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穩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傳染病者。

3.不得攜眷或他人住宿。

三、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除名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當天內,交出屬於公司的鑰匙和用品用具,結清水電費,並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四、 宿舍統一由公司委託的寢室室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及其權利如下:

1、負責一切內務,掌握宿舍房間動態及利用狀況,分配、監督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協助公司管理人員計算水電費,掌握宿舍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向公司管理人員彙報。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風)、水電關閉。

3、有權對宿舍的違紀違章進行處置和罰款。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公司管理部: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五、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並給予一次罰款100元。

七、公司將有關宿舍現有的用具設備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負責,水電費100%由居住員工承擔,按照實際居住的天數計算到人,在工資中扣除。

九、 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否則,一項罰款20元: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督。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水壺等耗電量極大的電器,以防線路超負荷運行導致電路燒燬,違者視情節輕重以紀律論處,並追加罰款。

3.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或擺放整齊。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手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爲。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清楚來訪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禁止亂扔亂倒垃圾。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5.樹立節約水電資源的觀念,養成隨手關閉的良好習慣,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爲。

十、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1.不服從室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者。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爲者。

十一、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二、本規定自20xx年 8月1 日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3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 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 員工宿舍爲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 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乾淨,講究公德,便後衝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 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支彈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 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鬥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爲。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 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 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譁,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後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牀位。不準擅自轉調牀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4. 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牀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竈、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 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 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 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 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設備、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覈。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 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 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 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於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酒店管理 部門議處:

1. 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 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 有偷竊行爲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4

爲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 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2. 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間房每月的水電、煤氣費由員工平攤,房租、衛生管理費由公司負責。

二、宿舍規定

1. 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配鑰匙,若離職後出現被盜情況仍需配合調查。

2. 出門應隨手關好門窗,住處無人時應鎖好門鎖,注意提防盜賊。

3. 嚴禁損壞公共物品,破壞公共設施。

4. 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 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爲。

6. 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7. 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8. 注意作息時間,晚上24:00之前應及時返回住處休息,因事不能按時返回住處時,請電話告知室友。

9. 保持住處安靜,請不要在住處打鬧、高聲喧譁、摔東西,晚上23:00以後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免影響同住室友及鄰居。

三、衛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牀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 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長制定後形成文檔,在宿舍張貼一份。

3. 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物品配置標準

2. 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

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3. 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4. 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其它需房東維修的物品或設施,請自行聯繫房東處理(房東電話: )。

5. 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照價扣除。 6. 宿舍內個人物品擺放整齊,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7.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8. 外區開店人員可配備牀單、枕頭、被罩(拓展部2套,營運部4套),由各部門人員領取並清洗,離職時歸還公司;拖鞋、洗漱用品、毛巾、浴巾等需自備;上述總部人員出差住宿期間水電煤費用由公司承擔。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5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職責不好罰30元)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公司。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設備(如玻璃、衛浴設備、門窗、牀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長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違者罰30元)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違者罰20-200元)

4、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齊。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違者罰5元)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爲。

10、夜間最遲應於00:30時前返回宿舍。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無打掃罰10元)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

15、沐浴以20分鐘爲限。

16、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爲。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班組以上會議議處:

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爲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體住宿員工,由行政人事部監督執行。

二、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第三條 在職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地無住所者可申請員工宿舍。

第四條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家眷同住者。

第五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僅限於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爲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住宿者遷出時應將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三、樓長及輪值人員職責

由全體住宿員工推選樓長一名,樓長主要負責安全、衛生、紀律等日常管理,向行政人事部負責。輪值人員由所有住宿員工擔任。

第六條 各寢室由所住員工打掃衛生,宿舍樓公共區域衛生由全體住宿員工輪流值班打掃。樓長負責安排輪流值班人員,監督檢查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第七條 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樓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樓長應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

3、住宿員工出現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時。?

四、宿舍員工行爲細則

第九條 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樓長管理。

第十條 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和留宿非住宿員工或非公司人員。

第十一條 需自備牀上用品及日常洗漱用具。起牀後將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不得堆積地上。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行李箱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牀鋪下面。

第十二條 房間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

第十三條 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或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範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第十四條 員工外出應將宿舍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六條 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樓長批准。住宿員工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樓長。

第十七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樓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留宿非住宿員工或非公司人員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爲者。

第十八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第十九條 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樓

長,情節嚴重時樓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行政人事部將酌情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時,應於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並於離舍三天前通知樓長,由樓長負責相關點收接管工作,否則以移交未清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準在宿舍內外養家禽家畜及寵物;嚴禁在宿舍內外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第二十二條 嚴禁在宿舍內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二十三條 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浴室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不得隨地大小便,從樓上拋丟垃圾和倒水。

第二十四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列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處以: 1、5-100元罰款;

2、照原價賠償;

3、取消住宿權;

4、移送司法機關。

五、維修費及其它費用

第二十五條 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損壞的,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

第二十六條 如有物品是人爲破壞,按維修發票由住宿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住宿人員每月按時交納電費。

六、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的解釋權屬公司。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XX公司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7

一、目的: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籤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櫃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 每週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後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8

學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爲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9

學生宿舍區的衛生內務管理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臺、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衛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爲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衛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衛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衛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 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衛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爲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覈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他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牀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爲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 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 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註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 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牀.

⑸ 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⑹ 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 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⑻ 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 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⑽ 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違者罰款處理.

⑾ 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⑿ 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牀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 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 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 爲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 爲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爲,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 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衆賭博,違者沒手賭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 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爲,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 將社會公德,宿舍裏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 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3.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 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 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 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 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 嚴禁宿舍員工做飯,並使用明火照明.

⑹ 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 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設備.

⑻ 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查看一次宿舍情況.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酒店生活區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爲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個清潔、舒適、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展現寶華人的文明形象,特訂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員工住宿規定

1、員工住宿必須憑人力資源部填寫的住宿申請單及押金收據辦理住宿手續,並服從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按照規定的房間和牀位對號入住,不得隨意更換房間和牀位。

2、員工住宿按規定標準領取清洗乾淨的牀上用品,不得代領和超標準多領,管理人員要規定嚴格把關登記。

3、對酒店配備的牀上用品、電器、傢俱及日用品必須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除加倍賠償外,要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

4、保持室內物品擺設美觀,不得亂擺,亂放。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或超音量播放收錄機。

5、同事之間應團結、友愛、互諒互助,不允許打架、鬥毆,違者通報批評並罰款50--100元。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6、嚴禁在宿舍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沒收賭具,通報批評並處當事人200元罰款。嚴禁傳閱書刊及音像製品。

7、員工宿舍是酒店爲住宿員工提供的休息場所,住宿員工不得隨意將親友私自留宿,如果親屬探親,確因路途遙遠需留宿,本人必須填寫《臨時住宿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住宿手續。

8、必須實行定時查房,晚上外出22時須回宿舍,發現不打招呼而隨意徹夜不歸或遲歸者給予10--20元處罰並通報有關部門。住宿手續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續,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9、員工退宿或離職,必須親自到管理處辦理退宿,注消牀位,嚴禁轉交或不交。凡離職人員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宿舍管理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後將強制當事人退宿並禁止其進出宿舍區。

二、日常衛生管理規定

1、每單元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單元住宿人員衛生輪值工作,執行衛生管理制度,全體住宿員工必須配合清潔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2、由宿舍長編排本單元輪值表並張貼在浴室門上面。

3、各單元值日員工負責當天內宿舍的清潔衛生,要做到房間地面、牀面無菸頭,毛髮、紙屑等雜物,保持衛生間無異味。

4、住宿員工每週自己清洗牀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員檢查出污漬過多有異味者將在酒店通報並罰款5元。

5、嚴禁隨地吐痰、丟果皮,嚴禁將鼻涕揩在牆上、地板或牀上或將手印打在牆上等不文明行爲,如發現在酒店通報並給予20元罰款處理。

6、禁止在宿舍區餵養寵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規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2、宿舍內不得抽菸,不得隨便亂拉、亂接電線,插座或燒電爐並用煙火燒煮東西,人離熄燈,切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管理處。

3、水、電維修和宿舍維修,請填寫維修申請單並與管理處電工聯繫,不得私自亂拆、亂修。

4、出入宿舍隨手關門,不得門戶敞開,空無一人。嚴防盜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5、住宿員工不得隨意翻弄和挪用別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如發現自已的錢、物在宿舍丟失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便於保衛人員追查,對那些有偷盜行爲的人員,一經發現送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四、獎懲條例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並記入個人檔案作爲評優、升職、升級的參考依據之一,文明宿舍贈予流動紅旗。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兩次者除通報之外另記入個人檔案,宿舍長罰款30元,舍員罰款20元,三次者取消有關人員住宿資格。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罰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一、總則

1、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行爲,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標準,特制定《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2、管理人員須遵循公開、公正、事實清楚、依據充分的原則,對各項目在冊管理人員及外包施工隊組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過程中的具體行爲依據本規定進行獎罰。

3、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觸及刑律的,由公司移交司法部門依法進行懲處。

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處罰

有下列安全違章情形之一的,給予違章人員以下相應處罰:

(一) 習慣性違章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繫帽帶,每人每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2、高空作業時不繫安全帶罰款200元,系安全帶不按高掛低用使用罰款100元。

3、穿高跟鞋、拖鞋及穿背心短褲、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50元,衣衫不整罰款10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4、醉酒後上班,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5、故意破壞防護設施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6、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事項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二)場地佈置

1、要求佈局合理,臨時設施整齊劃一,棄渣符合要求;各類管線架設規範。場地雜亂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500元。

2、物品堆放不整齊,工料亂放、侵佔道路的罰款50元;同時要求料淨場地清。

3、職工入場需佩戴安全帽,統一着裝,不遵守規定的處以50~200元罰款。

4、生活區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要求衛生整潔。

(三)生活設施

1、保持宿舍周圍環境衛生、安全。有故意破壞者處以100~200罰款。

2、合理配備滅火器材,並制定消防措施和制度。

(四)環境保護

1、嚴禁隨意踐踏、砍伐、挖掘、焚燒植被,嚴禁獵殺野生保護動物,違反規定者處以200~1000元罰款。

2、取土場要規劃使用科學合理,並滿足相關要求。

3、棄土場的規劃使用科學合理,並即使整治,保證邊坡穩定、平順;棄土堆放雜亂,違反規定的處以100~500元罰款。

(五)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1、作業前要做好機械設備使用前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機械運轉良好。同時需要做好記錄。

2、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者,一切費用由個人或所在作業隊負責。根據事故調查原因分析,並對個人處以100~300元罰款,作業隊處以1000~20xx元罰款。

(六)施工車輛相關制度

1、施工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嚴禁搭乘任何人員。對違章者處以罰款100元。

2、在彎道、坡段、道路狹窄的路段。不按指定道路行車者,開英雄車者,故意製造不安全隱患、粉塵者,處以100~200元罰款。

3、對運輸車輛長期不檢查、維修、保養或帶病出車者,根據責任大小對車輛主管人員、車輛維修人員處以100~200元罰款。

4、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準隨意亂卸料,如有發生,一經發現或舉報將對駕駛員處以500元的處罰。

(七)施工臨時用電相關制度

1、掌握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功能性質。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設備停用後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保護好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開關、閘刀、開關箱,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電工及時處理。

5、搬運或移動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6、所有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配電箱做到“一箱一漏”。

7、對不及時整改的作業隊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停工整改。

8、工地上的照明燈具按時開關,嚴禁使用長明燈,發現一盞罰款100元整。

(八)綜合治理

1、文明施工責任制度、檢查制度、獎罰制度要齊全並落實。

2、設置文明施工安全標語,對於無標語、無警示牌的施工場地可根據情況處以100~200元罰款。

3、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於打架鬥毆者根據情況處以200~500元罰款,並給予警告處分。

三、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表彰制度

1、糾正惡性違章行爲或採取緊急措施,避免重傷、死亡事故、設備倒塌事故發生的,經公司確認後,根據情節給予相關人員200~20xx獎勵,並加以表彰。

2、積極配合項目部進行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避免重大環境污染和投訴的,給予個人100~500獎勵,並加以表彰。

3、對能保持文明施工的單位,年終評選先進部門或施工隊給予100~500元獎勵。

4、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有重大發明、技術革新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且產生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根據效益大小給予相應比例的現金獎勵。

四、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對象確定的優先順序如下:外包施工隊組,項目部,個人。

2、財務部門所扣罰款全部納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專項基金,並實行專款專用。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一、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5元。

二、全體員工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三、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衛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六、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九、會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六、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1、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證件,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證件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爲5方,用電爲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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