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學生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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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全面加強我係學生支部建設,監督全體黨員“內提素質,外樹形象”,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開創嚴謹、活潑的生活氛圍,特制訂本制度:

院系學生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一、每月過一次組織生活,民主生活會每學期召開一次,支部全體黨員必須按時參加,不準遲到、缺席,請假者必須提前向支委員處說明請假原因。

二、到外地實習的黨員,必須定期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三、黨員如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分配的任務,即認爲是自行脫黨。

四、如有遲交黨費、組織生活缺席、不積極完成支部交給的任務情況之一者,則取消其評優資格。

五、黨支部應以思想政治工作爲核心積極開展一系列思想積極、內容生動的活動。支委會要定期總結組織生活的情況並向上級黨組織彙報,爭取做到形式多樣,效果顯著,杜絕流於形式。

六、每一位黨員在參加組織生活或民主生活會時以對組織負責的態度 ,對以討論的問題要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

七、支委會成員要認真準備每次組織生活的內容,嚴格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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