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綜合考評評分辦法
第一條
社團綜合考評評分標準共分爲四個等級,每個等級一次對應的分數爲:
很好——8-10分
好——6-8分
一般——3-6分
差——0-3分
第二條
社團綜合考評分爲“社團註冊”“社團組織結構”“活動場地報批”“社團骨幹培養”“落實社聯分配工作”“活動策劃”等六個部分。
(一)社團註冊
1、該部分考評分爲“很好”“一般““差”三個等級;
2、按時上交註冊材料,材料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完成,評定爲“好”;
3、按時上交註冊材料,但是材料內容、格式未完全按規定完成,評定爲“一般”;
4、未按時上交註冊材料,評定爲“差”。
(二)社團組織結構
1、該部分考評分爲“很好”“好”“一般”“差”四個等級;
2、社團組織結構明確且健全,能按組織結構吸納成員,成員分工明確,社團成員名單上交準時、齊全,評定爲“很好”;
3、社團組織結構明確,但不健全,能按組織結構吸納成員,成員分工明確,社團成員名單上交按時、齊全,評定爲“好”;
4、社團有一定的組織結構,但是不能按照組織結構吸納成員及分配工作,成員分工明確,社團成員名單上交準時、齊全,評定爲“一般”;
5、社團無組織結構,不能按照組織結構吸納成員,成員工作分配混亂,未按時、齊全上交,評定爲“差”。
(三)活動場地報批1、該部分考評分爲“很好”“一般”“差”三個等級;
2、按照要求格式填寫活動場地申請表,並按照規定時間申請場地,評定爲”很好”;
3、場地報批表未按規定格式填寫,需要修改或重新填寫,但是按照規定時間申報場地,評定爲”一般”;
4、場地報批表未按規定格式填寫,也未在規定時間申報場地,評定爲”差”。
(四)社團骨幹培養1、該部分考評分爲“很好”“好”“一般”“差”四個等級;
2、有健全的社團骨幹培養計劃和制度,並得到落實,評定爲“很好”;3、有社團新骨幹培養計劃和制度,並基本落實,評定爲“好”;
4、有社團新骨幹培養計劃和制度,但並未落實,評定爲“一般”;
5、沒有社團新骨幹培養計劃和制度,評定爲“差”。
(五)完成社聯分配任務
1、該部分考評分爲“很好“”好“”一般”“差”四個等級;
2、認真主動完成社聯分配的任務,按時上交各類材料,評定爲“很好”;
3、認真完成社聯分配的任務,並按時上交各類材料,評定爲“好”;
4、能夠完成社聯分配的任務,並按時上交各類材料,評定爲“一般”;
5、不能完成社聯分配的任務,或未按時上交各類材料,評定爲“差”。(六)活動策劃
1、該部分考評爲“很好“”好“”一般”“差”四個等級;
2、能夠按照規定的格式、內容完成策劃,並且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活動策劃,活動策劃按要求附有活動負責人、指導老師簽字,評定爲“很好”;
3、能夠按照規定格式,但內容略有欠缺,並且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活動策劃,活動策劃按要求附有活動負責人、指導老師簽字,評定爲“好”;
4、能夠按照規定格式,但內容有欠缺,並且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活動策劃,但活動策劃沒有負責人或指導老師簽字,評定爲“一般”;
5、不能夠按照規定格式完成策劃,評定爲“差”。
第二條
由理事會策劃部及祕書處相關人員填寫社團考覈打分表,填寫人員需簽署本人姓名。
第三條
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改動社團考覈成績,對社團考覈成績有質疑者可向理事會諮詢。
第四條
社團評比須秉持 “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相關人員須明確自己的責任以及義務。
第五條
具體表格參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