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委員會議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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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2)支部委員會議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3)黨支部委員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到會方可舉行。如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參加。
(4)支部委員會議的議題,由支部書記根據工作需要,或與其他委員事先溝通確定。
(5)召開支部委員會議的有關事項,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與會人員要做好會前準備工作。
(6)支部委員會做出重大問題決定,要經過充分討論,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