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何以成爲一筆“糊塗賬”?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3W

在北京工作的王小姐近日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流水單。她發現,自己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裏本息合計的錢遠遠小於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之和。

養老金何以成爲一筆“糊塗賬”?

當王小姐知道單位繳費20%全部拿去給退休人員發工資,只有自己交的8%留在個人賬戶裏時,她的第一反應是,原來單位除了工資之外還額外付了這麼多錢,那如果不是把錢交了養老保險,單位或許還能多發點工資呢。

如果王小姐再對制度瞭解多一點,她就會發現,即使流水單上的8%,也不過是一張有政府背書的“白條”——她交的錢早已和單位交的錢一起給退休人員發工資了。

王小姐就納悶了:既然單位和個人交的錢都拿去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了,那爲什麼還要區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呢?個人賬戶資金數量又對未來養老金有什麼影響呢?

養老保險與每個參保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但對於這筆每個月都要被扣除的、佔到工資1/4強的資金能夠帶給未來多大的保障,絕大部分參保人就像王小姐一樣完全沒有概念。

這並非是參保人不夠聰明理解不了政策,而是因爲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爲了承擔太多的責任而設計爲一種非常複雜,政府、個人、單位責權利都不明晰的制度。

當前養老保險基金最受詬病之處是在執行中把“統賬結合”變爲了“統賬混合”,與制度初衷相背離,財務上變成了一本“糊塗賬”:參保人不知道個人賬戶與養老金水平有什麼關聯,政府也不清楚十多年來數萬億的財政補助在多大程度上彌補了轉製成本。

“混賬”的弊端

“混賬”這個詞聽起來像罵人,但它確實是業內人士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財務運行模式通行的名稱。“混賬”是指本應該各自獨立的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卻在混合運行。

我國從1997年正式確立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模式,它把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的“現收現付制”與“基金積累制”結合起來,是一種“部分積累制”的基金模式。

“統賬結合”當時在世界上獨此一家,被認爲是制度創新,其初衷是想把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優勢都發揮出來,目的是要實現預期穩定和多繳多得。

到2019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制度的參保人口爲3.4億,其中在職職工爲2.5億人,8500萬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制度的贍養比爲2.9:1。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認爲,當年建立個人賬戶的立意有兩個,一是希望通過在職時個人賬戶基金積累減輕下一代負擔,二是希望個人賬戶形成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統賬結合”把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這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結合在一起時,兩者之間卻並沒有設立“防火牆”,基金完全是混合管理的。

從現收現付轉向部分積累制必然會產生轉製成本,國有企業退休老人沒有任何繳費就進了制度,本來由國有企業承擔的養老金轉由養老保險基金負擔,政府理應對基金進行補償。

但是,政府並沒有這麼做。當年養老保險改革本來就是作爲國企配套改革措施推出的,國企困難財政沒錢,於是,政府採取了提高養老保險費率的辦法,讓全體參保人來分擔轉製成本。

由於基金在創立之初就缺了一大塊,即使企業以高達20%的費率繳費,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收入仍然不足以支付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支出,在“混賬”管理之下,地方很自然就想到拿個人賬戶的錢去彌補社會統籌的缺口。

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說,既然基金混賬管理,那個人賬戶肯定要被挪用。事實也是這樣,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是1997年建立的,1998年就有地方挪用個人賬戶資金去發放養老金。

有媒體報道,當時統籌賬戶挪用個人賬戶“手續都不用辦”,債權債務的會計處理更談不上。

空賬意味着中國基本養老保險仍然是一個現收現付制度,而且這個制度的費率高達28%。

到1999年底,全國個人賬戶的空賬額累計達到1914億元,在2019年已達到3.1萬億元。2019年全國累計結餘僅爲2.8萬億元。這表明即使把養老保險基金這些年攢的錢全部用於還個人賬戶的欠賬都是不夠的,養老保險制度整體爲負債。

養老糊塗賬

當第一筆個人賬戶資金被挪用去發放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之時,就已經註定了制度設計的兩個目標一個也不會實現。

“統賬混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運行2019年的結果是,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參保人也不關心個人賬戶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與費率的關聯,人們更傾向於關心養老金總體水平。

空賬是養老保險制度對個人賬戶的負債。李珍說,許多人很樂觀,說養老保險有滾存結餘,所以近期財務狀況良好。可是卻忽視了制度希望積累起來的個人賬戶資金被挪用去發放當期養老金。這就好比說一個人口袋裏有10元錢,可他還有一張11元的欠條在別人口袋裏。

王小姐流水單上的個人賬戶資金就是一張欠條。“統賬結合”變成了“統賬混合”之後,個人賬戶根本沒有資金積累,談不上減輕下一代人負擔,反而使正在工作的這代人承擔了世界上最高的費率,既要養上一代人,又要養自己,他們成爲養老負擔最重的一代。

更重要的是,高費率並不意味着有高保障。制度建立時,政府希望人們退休後的養老金對社會平均工資的替代率能達到58%,但替代率從1999年後便開始迅速下降,雖然政府連續2019年上調養老金待遇,現在也只穩定在42%,低於制度設計目標。

未來王小姐退休之後,她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養老金組成,具體來說,社保局會根據個人賬戶裏累計的資金量除以139個月,再加上經過非常複雜的計算公式得出來的社會統籌部分的基礎養老金,共同構成了她的養老金。

按照制度設計的初衷,王小姐是應該關心個人賬戶裏的資金數目,但實際上,她關心也是沒有用的,因爲個人賬戶是空賬,只能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來計息。養老金要交幾十年,交給基金之後這筆長期資金卻按照短期利率來計算,這對於參保人來說是非常不划算的。

近年來養老金的連續普調抹平了原來繳費多少導致待遇上的差別,使得個人賬戶激勵機制被弱化。雖然2019年養老金改革提出多交一年多一個百分點,但根本不足以對衝基礎養老金2019年連漲10%帶來的效果。

當個人賬戶裏的資金只佔到了養老金構成的一小部分,參保人自然就不再關心個人賬戶的激勵政策。現在企業職工是要想盡辦法提早退休而不是爲了一個百分點而繼續工作。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去年末也曾公開表示,xx屆三中全會要求“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目前的體制卻恰恰相反,長繳多繳所能“多得”的非常有限而且不直觀,養老金連漲和個人繳費的關係很小,並且帶來一些逆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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