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管理規定(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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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管理規定 篇1

1 目的

作業管理規定(精選22篇)

爲加強起重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起重作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提高起重作業隱患排查、風險控制、事故防範能力和管理水平,確保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細則。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起重作業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及承包商均應遵守。

3 引用文件及關聯文件

3.1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標準》(GHFD-06-TB-08)

3.2 《特種設備管理標準》(GHFD-06-TB-09)

4 專業術語

4.1 起重設備:本規定所指起重機械包括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橋、纜索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杆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具(如吊籃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機、礦山井下提升設備、載人起重設備。

4.2 起重作業:指運用各種力學知識,藉助各種起重吊運工具、設備和地形場地,根據起重物(或者負載)的不同結構、形狀、重量、重心和起重的要求,採取機械起重吊運或手工起重搬運的方式和方法,將物體(或者稱負載)從地面起吊(或推舉)到空中,放到預定需要的位置和方向的過程,如設備的吊運、鍋爐鋼結構吊裝、主變拖運等。

4.3 起重作業人員:指從事起重指揮、起重操作、起重司索等作業的人員。

5 執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 起重作業須具備與所從事的起重作業相適應的起重機械、工器具及其具有相應資質的起重作業技術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司索和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需具備與起重機械要求相適應的作業場地,適宜存放起重機械、工器具的場所。

5.2 新購置(進口)的起重機械,其生產廠家必須是國家主管部門指定並核發合格證(進口許可證)的專業製造廠,其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備,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

5.3 設計、製造、改制、維修、安裝、拆除起重機械(包括臨時、小型起重機械)時,需取得國家授權的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5.4 對於非人力驅動且起重量大於0.5噸(含0.5噸)的各類起重機械,應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技術檔案。

5.5 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每天作業前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對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起重設備,必須進行檢修處理,並保存檢查檔案。

5.6 自制、改造和修復的吊具、索具,必須有設計資料(包括圖紙、計算書等),並應有存檔資料。

5.7 起重機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動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程的規定。

5.7.1 手拉葫蘆的使用:

使用手拉葫蘆與電動葫蘆前必須進行外貌檢查,確認葫蘆結構是否完整,無損壞等現象。葫蘆運轉部分是否靈活、安全可靠,能否正常轉動。以及充油部分時候有油等,防止發生幹磨、跑鏈等不良現象;

吊掛葫蘆的繩子、支架、橫樑等,應絕對穩固可靠;

葫蘆吊掛後,應先將手拉鍊反拉,讓起重鏈條倒鬆,使之有最大的起重距離,然後慢慢拉緊起吊物件;

接近泥沙工作的葫蘆,應採取墊高措施,避免泥沙帶進轉動軸承內,影響使用壽命;

使用3個月以上的葫蘆,須進行拆卸檢查、清晰和注油,對於缺件、失靈和結構損壞等,一定要修復後才能使用。

5.7.2 電動葫蘆的使用:

在使用前,應進行靜負荷和動負荷試驗;

檢查制動器的制動片上是否粘有油污,各觸點均不能塗潤滑油或用銼刀挫平;

嚴禁超負荷使用。不允許傾斜起吊或作爲拖拉工具使用;

操作人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並及時消除鋼絲繩在捲筒上脫槽或繞有兩層的不正常情況;

盤式制動器要用彈簧調整至是物件能容易處於懸空狀態,其制動距離在最大負荷時不得超過80mm;

電動葫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並保持乾淨;

電動葫蘆不工作時,禁止把重物懸於空中,以防零件產生永久變形。

5.7.3 鋼絲繩的使用: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其強度,一般至少6個月就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或做強度試驗;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嚴禁超負荷使用,不應受衝擊力,在捆紮或吊運重物時,要注意不要使鋼絲繩直接和物體的快口棱銳角相接觸,在它們的接觸處要墊以木版,帆布、麻袋或其他襯墊物以防止物件的快口棱角損壞鋼絲繩而產生設備和人生事故;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長度不夠時,須採用卸扣連接,嚴格禁止用鋼絲繩頭穿細鋼絲繩的方法接長吊運物件,以免由此而產生的剪切力;

鋼絲繩穿用的滑車,其邊緣不應有破裂和缺口;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特別是鋼絲繩在運動中不要和其它物件相摩擦,更不應與鋼邊的邊緣斜拖,以免鋼板的棱角割斷鋼絲繩,直接影響鋼絲繩的使用壽命;

在高溫的物體上使用鋼絲繩時,必須採用隔熱措施,因爲鋼絲繩在受到高溫後其強度會大大降低;

鋼絲繩在使用一段時間後,須加潤滑油,一方面可以防止鋼絲繩生鏽,另一方面,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它的每股子繩之間同一股中的鋼絲與鋼絲間都會相互產生滑動摩擦特別是在鋼絲繩受彎曲力時,這種摩擦更加激烈,加了潤滑油後就可以減少這種摩擦;

鋼絲繩存放時,按上述方法將鋼絲繩上的髒物清洗乾淨後上好潤滑油再盤繞好,存放在乾燥的地方,在鋼絲繩的下面墊以木版或枕木,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鋼絲繩使用過程中,尤其注意防止鋼絲繩與電焊線相接觸,以免鋼絲繩會損壞,影響作業的順利進行;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經常注意進行檢查有無斷裂破壞情況及其是否使用,或需調換新繩,確保安全。

5.8 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屬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學習並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經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從事指揮和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5.9 禁止使用起重機械移送人員。在必須使用固定後的吊籃等進行施工作業的情況下,應在作業前制定詳細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5.10 起重作業可按工件重量劃分爲三個等級,大型:100噸以上;中型:40噸至100噸;小型:40噸以下。

5.11 大中型設備、構件或小型設備在特殊條件下吊裝應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並按重要程度報有關部門審批,施工中未經審批人許可不得改變方案。

5.11.1 施工方案經過有關部門審批後,在起重作業前由技術人員向參加起重吊裝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記錄應存檔。

5.11.2 進行起重作業前應組織檢查。

班級自檢:

(一)檢查吊鉤、鋼絲繩、環形鏈、滑輪組、捲筒、減速器等易損零部件的安全技術狀況;

(二)檢查電氣裝置、液壓裝置、離合器、制動器、限位器、防碰撞裝置、警報器等操縱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並進行無負荷運載試驗;

(三)檢查地面附着物情況、起重機械與地面的固定或墊木的設置情況,劃定不準閒人進入的危險區域並派人看護;

(四)檢查確認起重機械作業時或在作業點靜置時各部位活動空間範圍內沒有在用的電線、電纜和其他障礙物;

(五)檢查吊具與吊索是否選擇適當及其質量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部門複檢:吊裝準備工作完成後,在自查整改的基礎上,進行復檢。

在自檢、複檢合格後由安健環監察組織聯合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施工技術方案及技術措施;

(二)施工機、索具的實際配備是否與方案規定相符,如不相符,說明原因並有審批見證;

(三)設備基礎地腳螺栓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四)基礎周圍回填土夯實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平整;

(五)機具、隱蔽工程(如地錨、桅杆地基等)吊裝保證措施的落實情況和自檢記錄;

(六)待安裝的設備或構件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七)人員分工與崗位責任制;

(八)施工用電必須保證整個吊裝過程正常供給;

(九)天氣預報情況;

(十)施工機具維修使用情況;

(十一)施工人員、指揮人員指揮的資質和熟練程度;

(十二)其他方面的準備工作。

5.11.3 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或工程公司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直至合格爲止。

5.11.4 安健環監察部對以上起重作業及相應級別的檢查進行監督確認。

5.12 在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誌或特殊顏色的安全帽。

5.13 在採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施工前,應使所有參加施工人員清楚地瞭解吊裝方案;儘量選用相同機種、相同的起重能力的起重機械併合理佈置;明確吊裝總指揮和中間指揮,統一指揮信號。

5.14 起重作業中,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方案編制人協商解決。起重指揮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5.14.1 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5.14.2 及時糾正對吊索和吊具的錯誤選擇;

5.14.3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5.14.4 吊裝過程中,任何崗位出現故障,必須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14.5 指揮吊運、下放吊鉤或吊物時,應確保下部人員、設備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弔裝索具;

5.14.6 作業前需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預控措施。

5.15 起重作業中,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5.15.1 必須按指揮人員(中間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5.15.2 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5.15.3 嚴禁使用起重機或其它起重機械起吊超載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體;

5.15.4 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鬆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禁止起重操作。

5.15.5 吊物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吊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5.15.6 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5.15.7 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應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必須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後再進行起重作業;

5.15.8 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懸吊在空中;

5.15.9 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5.15.10 下放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5.15.11 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的載荷不能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5.15.12 遇6級以上大風或大雪、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露天起重作業。

5.16 起重作業中,司索人員(起重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5.16.1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並及時報告險情;

5.16.2 根據重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吊具與吊索;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

或不同規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過安全負荷,起升吊物,應檢查其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

5.16.3 吊物捆綁必須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捆綁餘下的繩頭,應緊繞在吊鉤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

5.16.4 禁止隨吊物起吊或在吊鉤、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況進入懸吊物下方時,必須事先與指揮人員和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聯繫,並設置支撐裝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機運行軌道上;

5.16.5 吊掛重物時,起吊繩、鏈所經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吊運零散的物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

5.16.6 不得綁掛、起吊不明重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地面和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5.16.7 人員與吊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放置吊物就位時,應用拉繩或撐竿、鉤子輔助就位。

5.17 起重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好以下工作:

5.17.1 將吊鉤和起重臂放到規定的穩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必須將總電源開關切斷;

5.17.2 對在軌道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錨定住;

5.17.3 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於規定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及時更換;

5.17.4 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設施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5.17.5 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時,切斷主電源並掛上標誌牌或加鎖。

5.18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 職責

6.1 制度負責人:由公司安健環監察部主任工程師擔任,負責本標準的制定和修改,並確保標準的有效性。

6.2 制度執行人:各生產部門安全專業經理擔任,負責本標準的執行及收集對本標準的反饋意見,並定期提出修改意見。

7 檢查與評價

7.1 公司各生產部門每年對本制度的管控情況進行評價。

7.2 公司安健環部每年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8 附則

8.1 本標準由公司安健環監察部負責解釋。

8.2 本實施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看了

作業管理規定 篇2

1.目的和範圍

1.1爲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範建設工程施工動火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於獨山子區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管理。

2.職責

2.1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動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誌。

2.2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企業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消防設備和器材、警示標誌進行監理,對動火作業票進行審批,動火期間的消防安全措施進行檢查。

未聘請監理的小工程由建設單位或投資方個人行使對施工方的安全監管職責。 2.3建設單位應及時足額提供保證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防護措施所需費用,並對其費用的使用和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管理。

2.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5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爲和隱患,當場進行糾正或者責令限期進行整改,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整改。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用火管理界定

涉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電(氣)焊、切割、防水工程、熬製瀝青、現場生活動火等。 3.2 用火作業票辦理程序

3.2.1在工程施工區域內動火作業時,必須按照用火管理規定,由施工單位現場作業負責人提出動火要求,由施工企業項目部向總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無監理時爲項目主管單位)申請動火作業票,經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主管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以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共同審批確認後方可實施。

3.2.2 在有可燃易燃物質的施工區域內的用火作業,由施工單位根據用火現場安全狀況,進行風險因素識別後製訂用火安全措施,申報動火作業票,經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主管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共同審批後方可實施。

3.2.3 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或項目主管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在審批動火作業許可證前必須親身現場驗收或指派專人檢查驗收防火措施,措施未完全有效落實不得籤批。

3.2.4動火監護人必須從開始動火到動火結束進行全過程監護,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無法排除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並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停止用火作業超過2小時的應辦理停止用火手續,經項目部拿出具體排除安全隱患的可行方案或措施後,按動火作業程序重新辦理用火手續,批准後方可開展動火作業。

3.2.5動火作業票需一事一辦,若一次動火超過48小時的應重新辦理。動火結束後將作業票報項目監理部進行註銷。

3.4 動火原則及要求

3.4.1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四不用火”管理制度,即:沒有批准用火作業許可證不用火;

沒有防火措施或用火措施未落實不用火;沒有用火監護人不用火;用火部位,時間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不符不用火。

3.4.2動火單位監護人和動火人在接到動火作業許可票後,應逐項檢查現場動火措施和動火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如動火措施不落實、監護人不在現場,用火人有權拒絕動火。

3.4.3動火作業票是現場動火的依據,不得塗改、代簽,要妥善保管,其保存期限爲一年,由申請用火單位、監理單位各持一份存檔保管。

3.4.4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對作業現場的各類安全防範措施進行檢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達到合格後報項目負責人確認。監理項目部專職安全監理人員對動火作業票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要求其整改。

4.用火的主要安全措施

4.1用火單位必須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措施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4.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能夠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源。

4.3用火單位用火前要對用火現場的移動及固定式消防器材和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完好方可作業。

4.4用火單位在有限空間內施工用火作業,應採用可燃氣體分析儀對其內存在的可燃介質(包括爆炸性粉塵)進行檢測,其含量必須低於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有限空間內氧含量必須小於可能產生爆炸所需的極限氧濃度,或者使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不在爆炸極限濃度以內。

4.5 高處用火(含在多層構築物的二層或二層以上用火)必須採取防止火花濺落措施。 4.6 風力五級以上應停止室外的一切用火。

4.7用火點周圍半徑30米內不準有易燃液泄漏;半徑15米內不準有其它可燃物暴露。 4.8用火作業結束後或下班前,用火人員要進行詳細檢查,不得留有火種。 5.監火和動火人的職責 5.1 監火人的職責

監火人對用火現場負責監護。對用火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措施不當或未按規定用火等情況,立即制止用火作業。在用火作業結束之前,不得擅離現場。

5.2 用火人的職責

用火人做到“四不動火”。即:用火作業票未經簽發不得動火;用火作業票中的安全措施沒有落實不得用火;用火部位、時間與用火作業票不符不得用火;監護人不在場不得用火。

出現異常或監護人提出不能用火時,要立即停止用火。對於現場無安全措施時,管理人員下達強行用火的指令,用火人有權拒絕。在停止用火作業或離開用火現場要切斷電源或火種。

6.附件

動 火 作 業 票

作業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強化生產現場標準化作業,規範檢修作業行爲,使檢修工器具、工具櫃、工具房、各設備部件等定置擺放整齊,做到標準高、質量優、工藝細、環境美,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作業的定置管理。

第二章 定置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三條 地面分界:

(一)劃定界限分檢修區域、通道區域和格柵區域。

(二)根據現場工作場所的需要劃定區域。

(三)分界線進行清晰地標記。

(四)維持分界線的清晰和不退色。

(五)對於檢修區域有廠內公路以及其它有可能通過機動車輛的區域應明確劃分行人通道和機動車道,如禁止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用清晰的標誌註明“禁止通行”,並用標示牌指明繞行路線。

(六)機動車通道和人行道留有充分的寬度保證自由通行。

(七)禁止使用高光澤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使用統一的分界標識。

(八)劃線根據用途的不同分爲“警戒線”“禁止阻塞線”“防止碰頭線”“防止絆跤線”,分界線的寬度統一爲100mm,所使用的顏色爲黃色,色標號爲Y100。

(九)在消防設備區域檢修,消防設備附近塗刷“禁止阻塞線”。

(十)在開關附近檢修,開關下劃分 “禁止阻塞線”。

(十一)“禁止阻塞線”區域應保證配電櫃門、抽屜開關全部打開狀態時而不被阻塞。

第四條 檢修區域定置管理

(一)主重要設備檢修要繪製定置管理圖。檢修班組技術員繪製定置圖,定置圖上要標明各區域荷載,定置圖的繪製應考慮物件重量、作業面積、工藝要求、安全通道等條件,在定置圖上明確所有重要設備、拆卸的重要部件、工具櫃、移動檢修休息間等所在的具體位置、墊層級別及墊層要求。

(二) 檢修區域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黃色線條對該區域進行畫線, 拆卸下來的設備、零部件擺放做到橫成行,豎成線,並用標牌標明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對於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物品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存放。

(三)在廠區室外臨時存放大型物品時,必須存放有序,排列堆碼整齊。

(四)以劃線的方式規定出檢修用車輛的存放點。

第五條 設備定置管理

(一)設備周圍留有檢修維護及運行操作人員的通行場地,使維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

(二)符合安全文明生產及標準化檢修的要求。

(三)主重要設備檢修各部件根據定置圖要求擺放。

第六條 生產現場定置管理

(一)所有的生產現場不準存放閒置設備、材料、工器具及雜物,尤其是通道處。

(二)生產現場有主重要設備檢修工作,必須使用圍欄整體或間斷隔離(間斷隔離要用安全警示帶 連結成一個整體)的方法將檢修區域與場所隔離開,並在檢修現場明顯位置放置設備安全標識及檢修工藝牌,並粘貼相關內容。

(三)現場備件的擺放 :檢修現場要用的設備、備品備件定置擺放在指定區域內,並做好標識,標識字跡清晰、工整、內容真實。備品備件應按其結構特點合理採用擺放方式,防止在存放過程中發生變形。易鏽蝕及精度要求較高的備品備件應做好防腐、防塵工作,防止出現鏽蝕、磨損等性能劣化情況。

第七條 現場工具櫃定置管理

(一)設備、材料、工器具及消耗品,分隔管理。

(二)如在休息間存放物品時,擺放整齊有序,根據功用的不同,分區存放並進行標識,在各功能區 之間預留足夠的安全通道。休息間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在工具櫃內存放物品時,備品、工器具和消耗品按照用途、種類及規格分類存放,擺列整齊 劃一,對存放的各類物品進行標識。工器具使用完畢後,應擺放回原位。

(四) 在現場貨架上存放物品時,對小型備件及各類螺栓分開存放,排列有序,對存放的各類物 品進行標識。

第八條 油品的存放。

(一)新到各類油品專桶專用,標明牌號及到貨時間,分類儲存在指定地點,檢修完後及時清理出 現場。

(二)回收的廢油存放在指定地點,廢油桶設立明顯標誌,不得與新油桶及其它種類的油桶混用。

(三) 潤滑油應分類擺放或存儲在指定地點,設立標識。

(四) 油品儲存應做好防潮、防塵措施,取油完成後及時封蓋,防止油品變質。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作業管理規定 篇4

一、爲加強票據管理,規範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稅票、社保票據等。

三、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覈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後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四、財務票據應存放於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審覈,出納員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取、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六、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七、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範、項目名稱準確,規範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並加蓋作廢章。

八、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審覈,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九、已繳納的稅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後有查可依。

十、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爲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十一、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儘快採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彙報。

十二、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後,由監督人和後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十三、本規定適用於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作業管理規定 篇5

爲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空調規範使用。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及生產區域空調管理規定

1、空調開啓時間爲正常工作時間(參照公司作息時間表),下班後隨即關機並切斷電源。

2、空調製冷設置不得低於26度,會議室、大型辦公區域設置不得低於22度,冬季制熱設置不得高於24度。

3、總機房、配電房、控制室等特殊場所和工作崗位空調的開啓時間報公司批准後,方可開機使用。

4、使用部門如發現空調運行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以便得到及時檢查和修理。

5、各部室需指定專人妥善保管空調遙控器。

二、員工宿舍空調管理規定

1、員工宿舍使用空調產生的電費由該寢室入住人員共同承擔。

2、員工宿舍空調遙控器由該寢室領用人負責保管,一旦出現丟失由領用人負責賠償;如果領用人離職或退宿,必須將遙控器退還至宿舍管理員處,由該寢室另選保管責任人領取遙控器。

3、公司試崗宿舍及客房使用空調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4、因個人行爲導致空調損壞和遙控器損壞或丟失,所產生的費用由保管責任人及該寢室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三、空調使用標準及要求

1、空調使用條件:夏季,室外溫度高於30度;冬季,室外溫度低於8度(以天氣預報爲準),方可開啓空調。

2、嚴禁在冬天開啓製冷或在夏天開啓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重新開機要間隔3—5分鐘。

3、空調開啓後,房間內最後一位離開的人員必須關閉空調,不允許開無人空調。

4、空調開啓運行中,應關閉窗戶,將門虛掩。

5、壁掛式空調的開啓與關閉要使用遙控器操作,禁止打開內機手動開關機,以免發生觸電事故或造成空調損壞。

四、空調維護維修規定

1、各部門負責於每年的5月、12月對本部門使用的空調空氣濾網進行清洗,混料及車間等粉塵較多場所,必須每月清洗一次。公司領導辦公室及公共場所空調由行政部門負責清洗保養。

2、新添置或安裝的空調,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繫空調廠家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保修期滿後的維修,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繫人員進行維修。

3、空調安裝完畢後,空調的質保單、說明書、保修卡等售後服務資料由行政部門統一存檔、保管。

4、公司空調的安裝、移裝、維修及管理統一歸口行政部門負責,其他部門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或移裝空調。

5、空調報修流程:

辦公區域空調報修流程:使用部門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確認→行政分管領導審覈→公司領導審批→交至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員工宿舍空調報修流程: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簽字→行政分管領導審覈→公司領導審批→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五、處罰規定

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將對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1、未按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啓用空調者;

2、未按空調維修維護規定保養或維修空調者;

3、因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者,除按規定處罰外,並由責任部門或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六、附則

1、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之前規定終止。

2、本規定由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作業管理規定 篇6

一、 目的

爲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爲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對空調的啓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活動區域的空調設備。

三、 空調管理責任人

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責任到人並承擔相應責任。大廳空調的管理維護與使用由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各辦公室空調由該辦公室人員負責。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四、 空調使用條件

空調作爲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公司規定夏季早上8點至12點,下午2點至6點可以開空調。中午12點至2點期間關閉空調,除特殊情況如有業主在談單時例外。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下班時當天值日人員要提前10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啓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便不得讓部門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進放入辦公區域開啓空調。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人爲因素造成空調設備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六、 違規責任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啓空調的,給與當日值日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外出辦事,空調仍開放的,給與該辦公室人員每人罰款30元/次的處罰。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責任人罰款200元。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啓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當天值日人員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七、 其它

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所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中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作業管理規定 篇7

一、 職工需洗滌衣物時,在規定洗滌時間內向宿舍管理員申請,投幣使用,並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後的登記工作。

二、 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衣物在洗滌前和洗滌後接受管理員的檢查,由管理員開啓洗衣機後正確使用洗衣機。

三、 做好洗衣機的使用登記及檢查:員工申請使用洗衣機時,員工和管理員共同簽字登記、投幣,宿舍管理員負責爲員工開啓洗衣機,並向員工講解注意事項,在員工洗滌衣物過程中,宿舍管理員要經常到現場巡視、觀察,監督員工使用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滌衣物前的檢查:宿舍管理員負責檢查員工所洗滌的衣物是否符合規定的洗滌要求,檢查口袋內是否有金屬物品,檢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機的洗衣量,檢查無異常後方可同意員工使用。

五、 洗滌衣物結束的檢查:員工洗滌衣物結束後,宿舍管理員當面與員工檢查洗衣機的完好狀況,發現故障屬人爲損壞現象應及時確認並上報辦公室,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並由辦公室給予處罰,如因交接不清,責任不明,則由故障出現前和故障出現時的洗衣人員共同承擔維修費用並接受處罰。

六、 洗衣機僅限住宿員工使用,其他人員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管理員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滌完畢管理員使用84消毒液對洗衣機進行消毒處理, 預防有皮膚病的員工產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發現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向管理員彙報。

十、洗衣機使用實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每缸1 元。

十一、設立投幣箱,員工投幣後方可使用,收費實行登記入賬,每月月底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後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員共同開啓投幣箱,取出現金,與登記表覈對無誤後,由財務部收款,並開據收款收據,辦公室存檔。

十二、每日洗衣機可使用時段爲:每日12:00-14:00及週六、週日全天開放。

湖北鐵神化工有限公司 辦公室

作業管理規定 篇8

爲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爲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項目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後

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爲的,保管公章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責任追究

(一)村民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時,須逐一認真登記用印時間、用印事由、審批人、並簽註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應不詢私情、堅持原則、不得利用公章圖謀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於個人目的,尚未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視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4、私用印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攜帶公章外出,不準將公章隨意託人代管、代蓋,未經同意,不得將公章帶離辦公場所,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公章;

6、不得藉機吃、拿、卡、要,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作業管理規定 篇9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員工車輛的通行和停放,確保車輛、人員安全,保證道路的整潔暢通;

二、管理辦法:

1、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按程序操作:下車打卡—進入停車場—打卡離開停車場 ;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在停車場內應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5、車輛進場停妥後,車主應拉緊手掣、熄火、帶走貴重物品;

6、車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7、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車不得進入停車場;

8、在停車場內如發生碰擦等事故,由雙方車主自行協商解決。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考覈辦法:

1、未按上述規定整齊有序停放的車輛,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考覈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車場內亂丟垃圾,考覈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車場內吸菸的,考覈1000元/次,造成相關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重犯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4、未按規定帶走車內貴重物品,如有丟失,由車主本人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所有車主均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損壞或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失,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員工嚴禁將停車卡借給他人用於停放車輛之用,一經查實,考覈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車輛在停車場內肇事,造成停車場損失的,由肇事車主照價賠償。

以上規定請各位員工共同遵守,營造一個文明停車環境。

作業管理規定 篇10

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鬆散現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爲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週實行五天工作制,即週一至週五,週六、日爲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二、 考勤執行範圍

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送行政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並回公司後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後打卡爲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籤卡程序,否則視爲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一週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後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視爲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並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複覈、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註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准,員工均需將《請假單》於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於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覈;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爲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註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爲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覈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於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爲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四、本通知自20xx年9月9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8有限公司

作業管理規定 篇11

爲規範公司食堂管理,給就餐人員創造一個安全、衛生、優美、舒適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就餐管理

1、 用餐時間:

早餐:7 : 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時間員工不得隨意進入食堂。

3、 員工應按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就餐的應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衛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違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罰款50元。

5、 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浪費飯菜罰款處理一次10元。

6、 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私帶物品到廚房加工。

7、 嚴禁私自帶領無關人員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報上一級領導批准後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

8、 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羣策羣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二、就餐人員伙食費繳納及管理

1、 公司實行雙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就餐人員每人每天就餐費定爲10元,每人每月220元。並於每月11日前將當月伙食費交公司財務室。

2、 公司就餐人員除工作需要外,儘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繳納伙食費後,只要在食堂就餐達到5日,非工作調動,一律不予退夥。

3、 外來人員就餐除提前申請並獲批准外,員工一律不得隨意帶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員,由財務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費用。並自覺遵守就餐相關管理規定。

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爲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認真負責,文明服務,用心調劑伙食,避免無爲浪費,做到進菜質優價廉,飯菜可口衛生,葷素搭配合理,營養調劑均衡。

2、 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覈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辦公室驗收記賬,財務室對賬結算。

3、 食堂工作人員應根據當天的食譜計劃採購,並確保採購肉菜食品的質量與安全。

4、 嚴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確保各類餐具用品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使就餐人員有安全可靠的飲食健康保證。

5、 加強廚房及炊具、竈具的維護保養,始終保持廚房及各類炊(竈)具的清潔衛生,延長其使用壽命。

6、 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相關知識和常識的學習應用,自覺養成用後隨手關閉液化氣總閥門和及時斷開用電設備電源的良好習慣,防止操作失誤出現意外和造成損失。積極爲就餐人員創造優美、綠色、乾淨、衛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環境。

作業管理規定 篇12

爲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衛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現特制定本制度。

1、 夜間值班人員包括後勤管理人員、安監部保衛人員、以及其他夜間值班人員;

2、 夜間值班人員承擔夜間公司廠區所有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廠區不發生物品被盜、損壞或其它物品流失現象和火災等危害公司利益事件;

3、 後勤管理人員作爲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夜間非生產值班人員的檢查和調度,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4、 保安人員作爲主要的公司安全保衛人員,對出現的物品被盜、

流失現象及非生產區域的火災險情負有主要的工作責任; 5、 其他夜間上班生產人員,對本部門物品流失、損壞、被盜負有主要責任,對就近區域物品流失、損壞、根據情況負有相應責任;

6、 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必須每2小時圍繞非生產區巡檢一次(具體路線見保安人員制度)保安人員夜間不得打盹睡覺;

7、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在值班時若遇緊急事務,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離開。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說明。

8、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打掃值班室內衛生,保持物品整潔、完好。

9、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10、 後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運行人員工作紀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計算機複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11、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12、 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重要情況請示公司領導,必要時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

13、 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作業管理規定 篇13

爲確保春節期間公司財產安全,現對春節期間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規定:

一、春節期間公司安排值班小組24小時不間斷值班;

二、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以保持值班工作完整性、連續性。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飲酒。因特殊情況

需短時間要外出時,必須保證公司內有人值班,禁止與本公司無關人員進入內公司。

四、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的安全衛生檢查及工廠內外協調事宜,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

五、值班人員必須保證手機暢通及門衛電話值守,發現問題能夠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不能

處理的要在最短時間內報告上級領導,並做好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組織和落實。

六、值班人員要重點做好公司重點防火要害部位、物資、無人上班區域檢查。特別是配電房,辦公大樓及生產車間要經常巡查,有無可疑情況。以確保財產安全。

七、節日期間,外人進入公司,值班門衛聯繫值班領導後確認是否入內,否則一律不得入內。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長流水、長明燈等浪費現象,要及時及時解決並報告相關領導,。

九、對違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員,公司將視情節予以處罰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發生問題時應同時做好兩件事:1、報警(110),2、及時報告領導,保護好現場。

十一、公司領導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抽查,要保持門衛電話機旁有人

江西春江科技有限公司

作業管理規定 篇14

第一條

爲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

第三條

本小區准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四條

其他寵物豢養規定。參照以下養犬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章法律依據

第五條《市犬類綜合治理實施意見》;

第六條《市犬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條《市關於依法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

第八條《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三章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十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十一條

養犬人必須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註冊,領取《養犬登記證》,並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 犬 許 可 證 》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

備案,否則視爲無證豢養行爲。

第四章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十三條

園區每戶只准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十四條

養犬人應爲所飼養犬隻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

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隻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隻妥善安置。

作業管理規定 篇15

爲加強值班管理,明確值班職責,提高值班效果,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爲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爲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頻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爲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爲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調度樓二樓煤焦調度室,值班電話爲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調度室,值班電話爲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衛、地磅室及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爲,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爲,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調度室,同時自行聯繫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脫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值班情況及保衛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調度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調度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脫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衛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調度令(20xx年5號)廢止。

作業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生產值班管理,明確值班管理職責,及時處理值班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實現機關幹部二十四小時管生產,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分公司機關幹部值班管理。

第三條 分公司機關幹部參加生產值班工作,分公司領導任總值班,部室主任或副主任爲值班長。

第四條 總值班值班期間全面負責分公司各項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生產運行、應急突發事件初期決策權。

第五條 值班長負責值班人員的管理,負責處理和協調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生產問題。

第六條 分公司生產運行部負責制定幹部值班制度,編制機關幹部值班表,明確各級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組織落實並進行監督考覈。

第七條 值班時間安排,工作日爲當日17:00至次日8:00,節假日爲當日8:00至次日8:00。

第八條 值班人員工作日18:30前到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簽到,節假日期間早8:00到生產指揮中心簽到。

第九條 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應堅守崗位,要求在辦公室值宿,不得參與值班工作無關活動,有事不能值班應向值班長請假,值班期間禁止飲酒,外出查崗通知生產指揮中心做好記錄,同時要保證通訊暢通。

第十條 幹部值班工作內容:

1、掌握生產運行情況,進行崗位勞動紀律監督、檢查,協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2、值班人員18:30至19:00到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組織各大隊級單位值班幹部進行視頻報到。

3、值班長負責組織值班人員查崗並且填寫《幹部值班記錄》

4、負責落實值班期間上級下達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5、負責值班期間車輛回場和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第十一條 值班期間夜查車輛由生產準備大隊負責安排(17: 00至次日8:00),每天晚上18:30到生產指揮中心報到,值班領導和值班長用車爲值班期間臨時用車。

作業管理規定 篇17

一、車輛管理

機關所有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實行統一派車制度,各股室在用車前一天跟主管局長請示,由主管局長請示局長後安排辦公室統一派車。

1 、在縣內辦事用車由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包括鄉鎮);

2 、縣外用車必須經局長批准;

3 、雙休日、節假日縣內外用車必須局長批准。

二、 司機管理

司機在工作中嚴禁喝酒,不準出私車,出私車一經發現取消司機資格,出現事故由司機個人負責。 有病有事要請假 , 雙休、節假日值班有事不能到崗由司機自行調整。未出車時,車輛一律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庫中,下班後沒有特殊情況車輛 一律入庫,除工作需要外,嚴禁停放飯店、洗浴中心等地,出現事故等均由司機個人負責。

三、司機實行考勤制度

未出車的司機每天八點到辦公室簽到,有事必須跟辦公室主任請假。每天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做到出車及時、無誤。

四、出車登記

機關車輛出差到外地(含鄉鎮),司機要到辦公室進行登記,不能及時登記的要在回來後補上。辦公室對過橋費、高速公路費等支出和司機補助進行審覈。

五、車輛正常保養、維護及維修管理

車輛正常保養、維護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進行;車輛維修必須請示局長同意,否則不予報銷。車輛維修由辦公室和採購辦共同進行詢價選定維修站點,維修單由辦公室主任和採購辦主任共同簽字後報局長審批。車輛維修費在百元以上實行一日一結制度。換下來的零件交由車隊長驗收並登記入帳(三濾除外)。

六、車輛用油管理

所有車輛用油應向局長領取出車油票,並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未經批准,私自加油或在其它加油站加油,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機關車輛用油實行一月一結算制度。

七、其他

1、出車原則:股長和一般工作人員無緊急會議和極特殊情況不予派車,一律坐公共汽車或火車;各股室相關會議或出差人數比較集中的,可搭配用車,以便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2、控制個人用車:凡機關職工及家屬個人私事用車原則上不予派車,特殊情況必須用車,需請示局長批准。

作業管理規定 篇18

目的:爲了加強並完善內部管理,監督夜班生產單位的生產情況,保

障公司夜間安全,遇盜竊或其他突發事件能迅速處理及時記錄並彙報真實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人員:各部門主管。

要求:責任心強,有應變及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責任:1.對夜班生產單位進行督察;

2.處理夜間突發事件;

3.督察門衛人員值班情況;

制度細則:

1. 除法定節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須按規定夜間值班。

2. 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準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漏人、不擅離職守。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說明。

4. 值班人員夜間對公司進行全面巡查,巡查範圍包括:倉庫、車間、辦公室、工廠周邊等。每晚不少於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於2次。

5. 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對巡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在值班日誌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彙報公司。

6. 遇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應及時處理並撥打相關公益電話,

重要事件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電話要保持全程暢通。

8. 值班人員如遇重要情況不能值班時,必須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員必須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情況。

9. 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夜班生產單位的督察及公司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10.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11.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作業管理規定 篇19

一、時間安排

有效識別時間: 上午: 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 13:00-17:10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一日兩次簽到、兩次簽退;上班鈴響前30分鐘開始簽到,放學鈴響後開始簽退,10分鐘內簽退完畢。

2、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爲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簽退無效。

3、晚於上班時間10分鐘內簽到視爲遲到。

4、上班時間因故外出者需有書面請假條,無假條且未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視爲曠工。

三、使用注意事項

1、由於考勤機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幾分鐘簽到。 2、如遇特殊情況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時,改用其他方式簽到、簽退。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作業管理規定 篇20

一、目的

爲提高公司員工整體形象和精神面貌,規範公司形象管理,特對員工工裝管理做如下規定。

二、規定適應範圍:公司各部門、各店

三、工裝規定

1、 工裝由公司統一定製

2、 女員工工裝每套五件套,每人兩套,每套120元,所有員工不設洗工裝日。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人每人兩套工裝,每年補助150元,共補助兩年,不設洗工裝日。要求外套爲黑色或藍色西服,襯衣爲白襯衣,必須打領打;夏季爲白色短袖,黑或藍色褲子{女士可以着裝黑或藍裙子}。

4、 保安夏裝每人兩套,發放夏裝時需繳納工裝費用40元,離職時工裝歸個人所有。冬裝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價格,每人兩套,折舊與女員工相同。 裝制定標準

四、工裝管理要求

1、 公司辦公室統一制定換季工裝的調整時間,員工着裝應保持清潔、整潔、美觀、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損壞工裝的整體設計,爲防止丟失,丟失工裝者按原價賠償。

2、 員工工作不滿一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按工裝摺舊20元,最高折舊扣10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兩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工裝摺舊10

元,最高折舊扣5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離職者,不再扣除工裝摺舊費,同時工裝收回。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自己做工裝,自轉正後的第一月開始,每工作一個月補助10元,工作滿一年者,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4、 己補助150元的管理人員,第一年未工作滿一年離職的,每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滿一年後按每月補助10元執行,只補助一年,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5、 工裝已到位的員工,須在上班時間着工裝,暫無工裝人員,在上班時須着裝與公司工裝款式、顏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門負責人及時檢查本部門員工的着裝情況,確保員工着裝達到良好的效果,維護本公司的整體形象。

6、 所有員工工作時間着裝標準的管理按公司下發的《員工現場管理規範》執行。

五、凡有以下情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的處罰或辭退;

1、 利用公司工裝、工牌在外做不正當事情者;

2、 着工裝工牌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六、本規定與以前有衝突的以本規定爲準,本規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規定爲準。

七、本規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滑縣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作業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條 爲規範集團公司公務用車的配備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務車費用的支出,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爲生產經營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務車是指集團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屬單位公務使用的各種小轎車、麪包車、吉普車、客貨兩用車。輔助生產用車(含通勤車、因業務關係外借車輛、營銷用車、生產經營駐外單位用車、救援、採購運輸等車輛)不在此範圍。

第三條 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負責公務車配備標準的擬定、選型購置的指導和公司內部調劑調撥;負責總部公務車維修審覈。

第四條 公務車採購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用車單位申請

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

三、集團公司批准

四、選擇車型

五、車輛購置

六、手續辦理

七、車輛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圖如下:

第五條 公務車配備標準

一、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在100萬元以下的單位,且已完成利潤計劃,可配備公務車一至兩部,標準爲15萬元以下轎車一部,11萬元以下轎車一部。(購車價值均含車輛購置稅,下同)

二、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兩部,標準爲價值18萬元以下轎車一部,價值13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三、上年度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5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二至三部,標準爲價值18萬元以下轎車一部,價值13萬元以下轎車一至兩部。

四、綜合利潤指標完成3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三部,標準爲2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5萬元以下轎車兩部。

五、綜合利潤指標完成5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三部,標準爲25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7萬元以下轎車兩部。

六、綜合利潤指標完成1000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四部,標準爲3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18萬元以下轎車三部。

七、綜合利潤指標完成20xx萬元以上單位,可配備公務車四部,標準爲40萬元以下轎車一部, 20萬元以下轎車三部。

八、邯鄲站可配備二部公務車(配備標準同前),各縣汽車站和直屬單位原則上不配車,如確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請,經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和分管本單位業務工作的副總裁同意後,提交總裁辦公會批准。已實行站司合一的汽車站確需配備公務用車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請,按本規定的有關程序辦理。

車輛管理,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下列情況公務車購置另行辦理。

一、虧損單位和吃經費補貼單位不準購置新車,確因工作需要,經集團公司批准,由集團公司內部有償調撥。

二、由於業務的特殊性,階段性產生較大利潤的單位,公務車配備不參照第五條標準,購車須經集團公司研究批准。

三、因業務關係需要外借車輛的,由單位寫出申請報告,經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考察確需的,由業務主管副總裁簽署意見,提請總裁辦公會決定。

第七條 公務車購置、更新,所選車型優先在集團公司所屬汽貿公司銷售的車型中選購。

第八條 輔助生產性用車的配備不在配備標準範圍。如確實需要,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並納入考覈。

第九條 所有經集團公司批准購買的公務車輛必須及時到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和監事會辦公室登記備案,年終按各單位計劃內實有公務車數由審計部進行考覈。

第十條 按照本規定超標準配備公務車的單位,由集團公司統一內部調劑使用。自本規定執行之日起,各單位不得超標準配備公務車,否則除對超標的公務車進行沒收外,還要對車屬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在用公務車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6年足額提取折舊標準執行。未足額提取折舊或使用年限未達到6年,原則上不準更新。

第十二條 購置新車(含二手車)必須以單位名義向公安車輛管理部門申領機動車行駛證牌照。本規定實施前購置的車輛,凡沒有以單位名義註冊登記的,必須予以更正,否則按違規處理。

第十三條 新購車(含二手車)在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正式登記後,必須將原始單據列入單位固定資產帳,並按公司規定提取折舊。

第十四條 公務車修理由駕駛員提出,須經單位車輛技術管理部門鑑定同意,填寫公務車派修單,到指定廠家修理。修理費用需經車輛技術管理部門審覈,單位領導批准,方準到財務報銷。總部車輛的維修費用1000元以內的,由安全技術部部長審覈,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術部部長審覈,辦公室主管副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副總裁審批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費用標準

公務車費用按車型實行年度綜合定額指標管理,分季度(月)實施,年終考覈。定額費用包括:(1)燃潤油費;(2)維修保養費;(3)年度檢審費等。

一、年綜合費用定額:(生產經營單位參照執行)

二、各單位要建立專項公務車費用管理臺帳,分季(月)

製作卡片,建立審批制度,嚴格掌握不準超支。年終由集團公司審計部進行審計,實行超支罰款(超多少罰多少)。

三、集團公司安全技術部建立總部公務車費用臺帳和全司公務車費用信息庫,按月記入單車費用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報請領導處理。

第十六條 公務車使用管理

一、車輛使用範圍

1、領導工作用車。

2、來賓及主要業務關係人員的接送。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其他人員:

(1)因公出入攜帶大額現金或貴重物品的;

(2)處理突發事件、重大事故或緊急任務需到現場的;

(3)工傷及工作期間危重病號的搶救;

(4)外出公務或特殊情況的用車;

(5)經領導批准的其他需用公務車的行爲;

公務車的使用應本着工作優先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

二、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嚴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嚴守出車紀律,未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執行出車任務時,不得超越時限和運行範圍;

3、愛護車輛、裝備,增強責任心,對車輛勤於維護保養,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4、出車執勤,要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出車及工作期間嚴禁喝酒,嚴禁超速超員、強超強會。嚴禁將車輛交予他人駕駛和非因公動用車輛,否則發生意外一切損失後果自負。

三、公務車停放(包括外出執行公務期間)必須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正規停車場點;夜間有車庫的應放入車庫,嚴防發生車輛被盜及火災、損失等情況,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團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總部實行車輛統一管理,嚴格執行公務車管理辦法。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單位車輛使用辦法。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公務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作業管理規定 篇22

爲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未備份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電腦統一安排D盤系統目錄下裝軟件以及驅動等,E,F盤系統目錄下放置數據、文件等。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

第4條 不得隨意增加、刪改計算機主要設備的驅動程序,不得隨意增加、刪除計算機主要備的驅動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計算機IP地址。

第5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

第6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

第7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

第8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9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

第10條 QQ使用規定:QQ工具只能用來聯繫與工作有關的事宜,包括文件的傳輸、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聯繫、信息的發佈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與工作無關的人員聊天,傳輸文件等。

第11條 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

第12條 無論是本公司,還是外公司人員,凡與本部門無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各部門及個人在未經允許下,不得打開其他部門或個人的郵件,更不得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

第13條 員工離開座位超過半小時需關閉顯示器,以延長顯示器的使用壽命和節約用電,下班後需按正確方法關機,並關閉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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