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使用管理規定(通用3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4W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

1.目的 叉車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通用30篇)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爲了規範公司叉車管理, 成品的有序搬運,並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正常運行,特制訂補充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班組所有叉車調度、日常檢查、保養、安全使用、叉車人員培訓及考覈工作

3.2保衛科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覈。

3.3生產部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叉車維修人員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護保養及維修工作,並負責對叉車人員進行叉車保養知識培訓。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叉車在進廠使用前,應由安環部對叉車進行全面的技術驗收後方可啓用,並建立相關資料。

4.1.3沒有生產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等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

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啓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啓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啓動叉車時,每次啓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啓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啓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啓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啓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啓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啓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控制在5-10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叉車上安裝的限速設置不得私自改動。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纔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叉車的養護分爲:日常養護、一級養護和二級養護

4.6.1日常維護,每班接班後。 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檢查腳制動器、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澱物。

4.6.2一級技術保養。按照“日常維護”項目進行,並增添下列工作。

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檢查風扇皮帶鬆緊程度。

檢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並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由於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後要進行叉車路試。

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後,能可靠停車。

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路試一段里程後,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檢查柴油箱油進口過濾網有否堵塞破損,並清洗或更換濾網。

4.6.3二級技術保養。除按一級技術保養各項目外,並增添下列工作:

清洗各油箱、過濾網及管路,並檢查有無腐蝕,撞裂情況,清洗後不得用帶有纖維的紗頭,布料抹擦。

清洗變矩器、變速箱、檢查零件磨損情況,更換新油。

檢查傳動軸軸承,視需要調換萬向節十字軸方向。

檢查驅動橋各部緊固情況及有無漏油現象,疏通氣孔。拆檢主減速器、差速器、輪邊減速器,調整軸承軸向間隙,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拆檢、調整和潤滑前後輪轂,進行半軸換位。

清洗制動器,調整制動鼓和制動蹄摩擦片間的間隙。

清洗轉向器,檢查轉向盤的自由轉動量。

拆卸及清洗齒輪油泵,注意檢查齒輪,殼體及軸承的磨損情況。

拆卸多路閥,檢查閥杆與閥體的間隙,如無必要時勿拆開安全閥。

檢查轉向節有無損傷和裂紋,轉向橋主銷與轉向節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

拆卸輪胎,對輪輞除鏽刷漆,檢查內外胎和墊帶,換位並按規定充氣。

檢查手制動機件的連接緊固情況,調整手制動杆和腳制動踏板工作行程。

檢查蓄電池電液比重,如與要求不符,必須拆下充電。

4.7獎懲考覈

4.7.1對違反叉車安全操作管理,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7.2保養:因自身保養不善,造成的維修費用由個人承擔。

4.7.3對未經驗收投入使用的追究責任人並處以100—500元罰款,出現責任事故由其承擔相關責任。

4.7.4對出現私自改動超速設置的處以100—300元罰款,限速自行脫落鬆動時應立即處置,否則按超速處理。

4.7.5對限速設置不到位造成超速釀成事故的,追究維修人員相關責任。

4.7.6違反叉車安全操作管理且造成公司財物損失、影響嚴重的事件,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公司安環部,由公司安環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4.7.7對叉車司機年內有違規行爲記錄的,在年終評定時,違規次數多,情節嚴重,影響較大者,公司將決定是否留用。

4.7.8其他參照公司相關規定及制度。

4.7.9根據年評情況同期使用30%的叉車將給予一定的年終獎勵,按照以下標準進行排列

4.7.10維修成本費用少

4.7.11油耗成本率低

4.7.12叉車外表乾淨

4.7.13損壞率、事故發生率低

4.7.14叉車工作時間利用率高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維修記錄

6.1駕駛員名單:徐立新班、王廣才、朱學章、王趙朋;

王來莊班、張振杰、詹得金、王來莊;

信青峯班、趙浩凱、王有進、信青峯;

王彥濤、趙振領、王海東。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

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以及叉車管理人員。

3.叉車管理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覈,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各個使用部門負責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3 生產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4維修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一般維修。

3.5叉車司機必須對叉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學習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對叉車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對叉車進行正確操作。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啓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啓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啓動叉車時,每次啓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啓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 啓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啓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啓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啓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啓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纔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違規處理

5.1叉車駕駛員違反上述操作規程,視違規情節輕重由叉車管理部門、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叉車管理部門和叉車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

5.2叉車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嚴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由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叉車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5.3其他相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由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罰款。

6.相關記錄

6.1叉車檢查記錄

6.2製作維修單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

爲了規範車間、廠區叉車的使用,特制訂《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規定如下:

一、責任人

1.叉車司機是叉車駕駛、維護、保養,併爲公司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2.叉車使用必須經過培訓,叉車駕駛必須指定專人擔任。未經叉車管理人員同意,除叉車司機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

3.叉車行駛中駕駛員應集中注意力,不得飲食,打手機和攜帶他人等。

二、叉車駕駛應注意的問題

1. 叉車啓動異常應立即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2..車輛啓動前,必須檢查叉車的制動,貨叉,輪胎等,使之處於完好狀態。叉車啓動時應保持較低的啓動速度,駕駛員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並注意避讓。

3.行駛過程中切勿進行上下操作,不準任何人上下車。

4.叉車應平穩啓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溼或光滑的路面上轉向時須減速。

5.作業時嚴禁超載,偏載。

6.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7.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8.嚴禁貨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9.嚴禁搬運未固定或鬆散堆垛的貨物。

10.叉車作業時貨叉下不得站人。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爲圓心半徑1M的範圍內不準有人。

11.叉車駕駛員損壞物品,設施或發現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叉車負責人。

12.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空。

13.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14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關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後,應該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歸原處存好。嚴禁將有關工具隨意亂放。

三、維護

1.發現叉車有不正常現象,應當立即停車,並及時通知叉車管理部門進行檢查。

2.嚴禁在叉車啓動的情況下進行保養。嚴禁擅自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的行爲。定期嚴格按照叉車廠家的《叉車整車的維護使用手冊》進行維護保養。

擬定 : 審覈: 批准: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4

爲了規範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於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內容如下:

一、 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爲車間叉車司機,隸屬於車間進行管理

二、 責 任

1、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 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調度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 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檢查,並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 嚴禁酒後駕車。

三、 使用管理

1、 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叉車司機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當班班長及調度可臨時頂崗);

2、 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3、 車輛開始作業前需檢查制動情況,作業扣需將叉車在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生產線隨意停車;

4、 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 處 罰

1、 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 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覈實第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 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 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5、 上班時間,司機人員嚴禁脫崗、睡覺。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6、 下班後,需將叉車停放到指定地點,並將叉車臂降到地面高度,如違規處罰50元/次;

7、 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處罰100元/次;

8、 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9、 叉車司機工作結束後,未將鑰匙帶走,或將叉車交由車間操作者作業,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10、 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後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編制: 審覈: 批准:

生產部

20xx年11月6日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5

1、專人使用。

2、誰使用誰管理、誰保養、誰跟進維修。

3、持證上崗,非叉車司機禁止駕駛叉車。

4、嚴禁搭載除司機以外的其他人員。

5、按規定線路行駛,室內、轉彎應緩慢行駛,室外行駛速度應控制在規定的範圍以內(15km/小時)。

6、行駛時,車叉或卡板底部距地面的水平距離應控制在規定的高度(25cm—35cm);叉車行駛中禁止調整車叉;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時,應先將車停穩後,再進行調整。

7、叉車裝卸、運送貨物時,必須保持視線的通暢;必要時,可以退行。

8、行駛時,應注意行駛速度、方向等,注意鳴笛,避免對設備、人員造成傷害。

9、出入倉庫時,應固定車叉高度,以免碰撞庫門。

10、作業時,應有人指揮,以確保安全。

11、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12、使用完畢,按規定的位置停放。

13、每天上班之前按時點檢,記錄點檢表;每週一保養自行一次;每月兩個月專業維保公司保養一次。

14、外請人員維修、保養時叉車司機全過程跟進,監督。

物流部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6

1.目的:爲規範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 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 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後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 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 用。

4.3 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啓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 其它非叉車鑰匙啓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 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啓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後 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 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 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 行駛。

4.3.8 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後放可離開叉車。

4.3.9 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 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 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 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 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 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纔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4 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 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後放可提升。

4.4.5 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 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 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 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4.5 停放要求

4.5.1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 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放在五金庫外,佔用安全通道;下雨天請把叉車停放到雨棚內。

4.5.2 停放後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 保養規定

4.6.1 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行政部來處理。

4.6.2 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 行政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 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6.4 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 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

4.7 如違反作業程序的每次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5.保養

5.1 馬達、發電機3個月保養一次;電瓶2個月加水一次;

5.2 第一次維護:80-100小時,維護內容:換機油、柴油濾芯器、機油濾芯器、空氣濾芯器,以後每300小時維護一次。

5.3 每到維護時間由叉車駕駛員申請維護,若未申請,造成損失由駕駛員承擔,並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7

爲了加強對警車使用的管理,保障在巡邏執勤和執行緊急職務正常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電動警車,用於執行準軍事化糾察,偵查、警衛、治安、護衛、交通管理的巡邏的車輛。

一、交接班;

1駕駛員每次接班前要先認真檢查整車外觀及內部設施,對警燈警笛、輪胎氣壓、電量、剎車等基礎設施逐一檢驗,確認無誤後簽字接班。如發現刮痕碰撞痕跡和有損壞的電器應問清事實。並及時向值班長和中隊長彙報。如因駕駛技術造成車輛的損毀均由駕駛人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2、駕駛警車應當按照規定着制式警服(駕駛汽車可不戴警帽),持有機動車駕駛證。每班在交接班前清洗乾淨整車衛生,一保證下個班接班後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3、警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

二、警車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用標誌燈具、警報器:

(一)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現場;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

(三)追緝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和人員;

(四)執行警衛、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邏等任務。

除護衛領導車隊檢查、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外,駕駛警車的在使用警用標誌燈具、警報器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五)一般情況下,只使用警用標誌燈具;車輛通過車輛、人員繁雜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車輛讓行時,可以斷續使用警笛、不準使用警報;

(六)兩輛以上警車列隊行駛時,前車如使用警燈,後車不得再使用警報器;

(七)在辦公區明令禁止鳴警報器的道路或者區域內不得使用警報器。

(八)嚴禁轉借警車,嚴禁僞造、塗改、冒領、挪用警車牌證。

四、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處分:

(一)駕駛警車時不按規定着裝、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二)濫用警用標誌燈具、警報器的;

(三)不按規定使用警車或者轉借警車的;

(四)挪用、轉借警車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爲。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8

1、正常辦公時間及節假日均須設有醫師值班。原則上由住院醫師擔任一線值班,主治醫師或總住院醫師擔任二線值班,副主任醫師擔任第三線值班。根據科室的大小和牀位的多少,設一、二、三線值班醫師值班。少數因特殊情況(如人員結構)可安排主治醫師或低年資副主任醫師值一線班,高年資副主任醫師和科主任值二線班,不設三線班,每週五下午需將下週科室醫師排班表交醫務科。

2、值班醫師應按時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班的醫療工作。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醫療工作和病員臨牀情況的處理,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3、值班醫師要經常巡視病人,對病人的病情要重點了解。密切觀察危重、手術後、待產及產後以及有特殊情況等病人的病情,及時予以處理,寫好病程記錄,做好值班時間內急診入院病人的處理,並完成首次病程記錄。

4、值班醫師若因急會診等工作確需要短暫離開者,應將去向告知值班護士,並在黑板上註明去向,當護理人員請叫時應立即前往診視。夜間休息時遇有護士或病人家屬呼叫,應立即起來,診視病人進行處理,嚴禁不診視病人在牀上開口頭醫囑。值班醫師禁止外出,杜絕脫崗現象。

5、次日晨,值班醫師應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報告,對危重病員情況及尚需處理的工作向經治醫師交班。並扼要記錄值班記錄。

6、值班醫師在第二天下班前,必須在規定查房時間內對自己負責診治的病人進行查房和必要的處理,辦好交接班手續後方可下班。

7、各科班次排定,原則上按24小時值班制,少數特殊情況可自行安排班次,但需保證24小時均有專人值班。班次排定原則上不換班,因特殊情況換班者需由科主任同意,並有記錄。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範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誌。

第三條 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覈准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 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 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爲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 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並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徵。

第十三條 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範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衆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 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覈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覈准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爲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爲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並且在全省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覈准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覈准。

第二十二條 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並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覈准。

第二十五條 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後,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文件的複印件;

(五)其他有關文件。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覈准的企業名稱作出覈准或者駁回的決定。經覈准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或《企業名稱覈准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預先覈准或者呈報覈准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爲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 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覈准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企業營業執照註銷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 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預先覈准或呈報覈准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 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衆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後,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後,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範圍。

第三十八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覈准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二)使用預先覈准或者雖經覈准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覈准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覈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覈准的企業名稱,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0

一、職責

全車間員工均有責任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及有關規定,預防在先,防止事故發生。

二、基本要求

1、熱電界區內禁止吸菸,也不得因吸菸而擅離崗位。進入生產區域禁帶火種,尤其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加藥間、油系統、爐膛、高溫管道等危險場所。

2、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工具或衣服等。

4、油品、易燃藥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棉紗、油紙等易燃物品。

5、使用搬運藥桶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得拋擲、滾動或拖拉。

6、在油系統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必須採取相應安全可靠的措施。

7、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

8、廢氣燃燒管道處氣體濃度監測器必須完好。

9、明火管理要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10、油系統應採用非燃燒材料,並應防止油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料保溫。

11、設備檢修時,須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2、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築、構築物或堆放物資。未經批准,不準在生產區內隨意搭設臨時工棚或支架。

19、全車間員工,必須經常學習防火防爆的安全知識,接受防火防爆安全教育,不斷提高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能力。

三、潤滑油及柴油系統失火應急預案

1、熱電車間油系統危險源

1.1、A/B發電汽輪機潤滑油系統

1.2、A/B高壓電動泵油系統

1.3、A/B汽動高壓泵油系統

1.4、A/B/C鍋爐柴油系統

2、失火的處理原則:

2.1、油系統在運行時有漏油現象,應加強監視,班長及時彙報車間領導或值班員聯繫處理以防事故擴大發生。漏出的油應及時組織人員擦乾淨或立即採取防止擴散的措施。如果漏油嚴重應立即停止設備運行,並向車間和調度室彙報,緊急情況可先停止設備運行後彙報。

2.2、若發生火災,班長應迅速組織人員滅火,並派專人將着火源,火災地點,火災發展,人員傷害等情況如實彙報車間,調度,消防隊

2.3、滅火時應根據情況,分別使用泡沫滅火汽、乾式滅火器、幹沙、水或沾溼的布,用一切方法保護設備和人身安全及不受損壞、事故擴大。

2.4、失火時,班長必須做到

(1)維持火災現場秩序,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對當班人員進行火災撲救分工,命令切斷火災現場和相關受火災威脅設備的電源,隔離所有相關油系統管道,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預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對全裝置進行詳細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保證火災後及時回覆。

(2)組織人員清除、拆除路障,確保專業消防隊進出暢通,行動方便

(3)派專人做彙報聯繫工作。

(4)配合專業消防隊指揮員共同研究提出撲救火災方案和意見。

2.5、失火時,其餘操作人員必須做到

(1)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2)加強監視運行中的設備。

(3)服從領導小組及班長指揮、調度。

(4)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大局爲重,積極投入到防災減災工作中。

3、油系統着火處理方法

3.1、柴油系統失火

①應立即聯繫調度停柴油泵,關閉進回油總閥。

②若鍋爐正在點火應立即退出油槍停止點火。

③班長組織人員使用乾粉滅火器或鍋爐0米灰渣進行滅火。

④禁止用消防水滅火。

3.2、發電汽輪機潤滑油系統着火

①油系統失火,且不能很快撲滅,嚴重威脅設備安全時,進行破壞真空停機,並立即進行滅火。

②油系統失火停機時,嚴禁啓高壓油泵。

③如火勢蔓延迅速,並威脅廠房、油箱、相鄰機組安全時,應開啓事故放油門,將油箱中油放至最低油位。

④如果水滅火發生故障不能使用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但不得用砂子,當地面有油類着火時,可用砂子滅火,但應注意不得使砂子落到發電機內或軸承上。

⑤任何火災,經努力不能控制而繼續蔓延,威脅機組安全,應取得班長同意後彙報調度方可故障停機

四、防爆的主要措施

1、防爆泄壓

(1)定期對汽包等壓力容器設備進行測厚和無損探傷檢驗。

(2)壓力容器、高壓管道等應安裝自控監測儀表、自動調節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應定期巡檢維護。

(3)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4)氧氣、乙炔瓶的使用、貯運應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2、必須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得超溫、超壓,溫度計、壓力錶及儀表裝置必須定期校驗,加強維護,保證靈敏準確。

3、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易爆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後,方可排放。

4、含油污水應回收濾油後費油歸庫廢水根據規定排放。

5、嚴格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和驗收手續,確保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設備、管道、閥門無泄漏,同時加強檢查,一旦發現漏點及時消除。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1

一、員工食堂每日供應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時間爲7: 10 —7:40

午餐時間爲11:30—12:20

晚餐時間爲17:10—17:30

請所有員工按規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提前或增加就餐人員,應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應準備。

二、員工進入食堂後,必須遵守秩序,打飯、菜時要自覺排隊,服從食堂人員管理和勸告,不得爭先恐後,同時不得拖欠飯票。

三、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四、員工用餐後的餐具統一放到食堂指定地點。

五、食堂內不準抽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大聲起鬨、吵鬧,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餐具,講究道德。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行政部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要愛護食堂的公物和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已通知食堂就餐人員,未到食堂就餐的與在食堂就餐費用同出。

十、對食堂的飯菜質量和食堂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有意見者,可向行政部協商解決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員發生矛盾而爭吵,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行政部有權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爲了加強醫療機構病歷管理,保證病歷資料客觀、真實、完整,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

第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病歷管理制度,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本機構病歷和病案的保存與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患者負責保管。

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

第五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塗改、僞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

第六條 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

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需經患者就診的醫療機構有關部門同意後查閱。閱後應當立即歸還。不得泄露患者隱私。

第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編號制度。

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應當標註頁碼。

第八條 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患者的門(急)診病歷,應當由醫療機構指定專人送達患者就診科室;患者同時在多科室就診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指定專人送達後續就診科室。

在患者每次診療活動結束後24小時內,其門(急)診病歷應當收回。

第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將門(急)診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在檢查結果出具後24小時內歸入門(急)診病歷檔案。

第十條 在患者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

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後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

住院病歷在患者出院後由設置的專門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集中、統一保存與管理。

第十一條 住院病歷因醫療活動或複印、複製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

第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三)保險機構。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爲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爲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爲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爲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爲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複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複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3

爲保證醫院安全、穩定和對內、對外工作的連續性,促進醫院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值班的具體工作,由醫院辦公室擬定方案後,報醫院主要領導批准實施。醫院分管領導審批後,交醫院辦公室備案。

三、醫院後勤值班,原則上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與;但具體工作由管理後勤的領導人員具體安排。

四、後勤值班實行24小時,兩班倒值班制度,每日晨8:00交接班。

五、每週工作六天,保證每週休息一天。如遇週六、日因公不能休息者,由主管領導安排補休一天。

六、當班期間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醫院。如有急事外出,應有人替班,並留下聯繫方式。

七、值班人員應認真書寫值班記錄。

後勤人員值班工作職責

1、值班人應準時上下班,交接班時對門窗、電源、電器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安全;

2、值班期間對來訪、辦事人員以要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各種問題,不清楚的要及時請示並作好登記;

3、值班人員對在值班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要及時正確地進行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要迅速請示彙報;

4、值班人員在值班結束時要做好交接工作,特別是值班期間未盡工作、鑰匙等要交代清楚。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4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衛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菸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菸: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爲非吸菸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衛室。

5.2 禁菸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菸"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菸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衛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爲。

6、相關文件

7、記錄和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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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5

爲統一規範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1條:總則

1、爲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類型: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覈准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覈批准。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程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遠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爲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覈准後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籤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核決權限逐級覈准後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覈准);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並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覈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覈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並經批准,出差後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覈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後批准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覈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後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後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後2小時爲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

交通費用

油費補貼

住宿標準

(雙人標間)

出差補貼

公共交通

飛機:經濟艙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

實支

實支

實支

80元/天

實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門主管

實支

實支

實支

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註: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爲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項目;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覈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覈准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爲覈准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覈銷;

二、出差費用覈銷程序

㈠覈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覈准,未經覈准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覈准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覈准後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覈批准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准並由綜合管理部複覈後,可酌情安排補休。

㈡覈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後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⑴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後,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⑵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後,呈報核決權限逐級覈准: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覈准;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覈准;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覈准;

2、財務部複覈程序

⑴財務部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複覈單據的規範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覈實、主管領導覈准簽字、報銷時間等;

⑵經其複覈確認後,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

⑶對於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⑷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爲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說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⑵《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項目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爲: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後亦同。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6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員工車輛的通行和停放,確保車輛、人員安全,保證道路的整潔暢通;

二、管理辦法:

1、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按程序操作:下車打卡—進入停車場—打卡離開停車場 ;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在停車場內應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5、車輛進場停妥後,車主應拉緊手掣、熄火、帶走貴重物品;

6、車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7、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車不得進入停車場;

8、在停車場內如發生碰擦等事故,由雙方車主自行協商解決。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考覈辦法:

1、未按上述規定整齊有序停放的車輛,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考覈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車場內亂丟垃圾,考覈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車場內吸菸的,考覈1000元/次,造成相關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重犯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4、未按規定帶走車內貴重物品,如有丟失,由車主本人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所有車主均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損壞或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失,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員工嚴禁將停車卡借給他人用於停放車輛之用,一經查實,考覈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車輛在停車場內肇事,造成停車場損失的,由肇事車主照價賠償。

以上規定請各位員工共同遵守,營造一個文明停車環境。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7

爲強化企業安全工作管理,維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進一步規範人員和物資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規定,望遵照執行。

一、員工出入管理規定

1、禁止隨身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廠。

2、員工需持有公司統一發放的“一卡通”出入廠區。員工未辦理一卡通時,需持有由辦公室發放的“臨時出入證”出入廠區。因患急病、工傷等特殊情況需出門者除外。

3、員工外出辦事、請假等情況,需憑“出門條”出廠。

4、本廠大門,每天上下班時間開啓,其餘時間關閉。

二、來賓出入管理規定

1、凡是來賓來訪時,需在門衛處辦理來賓出入登記手續,並說明來訪事由,經徵得受訪人員同意後,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換取“來賓出入證”。

2、團體來賓參觀時,需填寫“參觀申請表”,須由有關接待部門陪同才準進入。

3、員工家屬、親友因私事來訪時,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在上班時間內會客。

4、外包或合作廠商出入廠區頻繁者,向辦公室申請“臨時出入證”,憑證出入大門,沒有申請“臨時出入證”的廠商亦按照來賓來訪出入廠手續登記後,方可進入。

5、以上所有來賓來訪,必須由受訪人帶領進入廠區。若賓客未指定受訪人,必須說明來訪事由,由相關部門指派專人帶領入廠。

6、若來賓進入車間參觀,必須由受訪人帶領,並且在未經辦公室許可的情況下禁止拍照、錄像。

三、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1、車輛入廠時,以司乘人員的駕駛證換取“車輛通行證”,並進行車輛登記後方能入廠。除特殊情況,轎車不允許入廠。

2、載有物品的車輛出入廠區時,需對所載物品進行檢查,具體檢查細節參照本規定第四條“物品出入管理規定”中第1條。

四、物品出入規定

1、業務上往來的廠商或個人攜帶的工具、機器、物品等,應於進廠時先行登記,出廠時憑登記單核對無誤後出廠。

2、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廢料、員工的大件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廠時均需辦理“物料出門證”, 門衛需仔細覈對“物料出門證”記載的物品,是否與實物相符,檢查無誤後放行。

3、門衛定期需將“物料出門證”按日期彙總整理,以便備查。

七、相關單據 1、來賓出入證 2、車輛通行證 3、臨時出入證 4、員工出門條 5、物料出門證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8

爲規範我係課堂考勤管理,配合學院學辦工作安排,加強我係各班級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學習能力,優化班級“六率”,我係立足於當前學院現狀,結合學辦的學生管理思路,現制定《石河子大學醫學院麻醉影像系考勤管理實施方案》。

第一部分 建立班級考勤管理小組

各班級成立課堂考勤管理小組,由班長及學習委員擔任正副組長,成員由班級團支部書記,班長助理,組織委員,心理委員組成。

考勤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課堂考勤記錄,內容包括遲到、缺課、早退現象;

2、小組組長負責做好請假同學記錄;

3、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天隨機安排小組成員做好考勤記錄;

4、每兩週考勤管理小組彙總一次考勤記錄表;

5、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兩週向輔導員上報近期考勤情況;

第二部分 班級考勤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一、班級考勤管理要求

1、考勤管理小組應認真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做到公開、公正,不得徇私包庇;

2、考勤小組組長應嚴格安排及監督班級考勤工作;

3、班級學生嚴格遵守班級考勤制度;

4、班級學生均有權向班長或老師舉報考勤管理小組不負責或徇私包庇現象;

5、班級學生可針對班級考勤方法提出建議或意見,考勤管理小組應不斷完善班級考勤管理方法;

二、班級課堂考勤管理

1、考勤小組於課前3分鐘點名查考勤;

2、考勤小組負責監督並記錄上課遲到、早退現象;

3、上課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爲缺課,下課鈴響前不得隨意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須向任課老師說明;

4、請假學生應課前向考勤員登記有效,否則視爲缺課;

5、考勤小組課間或課後及時向任課老師反應課堂考勤情況;

6、實驗課或醫院見習課若分批上課,由班長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考勤小組成員查考勤,課後由班長彙總;

7、學習委員認真填寫《上課考勤記錄手冊》,並定期向教務處上交;

8、班長應及時向近期有缺課情況的學生做思想教育工作;

三、請假制度

1、班級學生請假必須有輔導員或學院籤批假條,考勤員做好記錄;

2、請事假或病假者應提前向班長說明,經輔導員及學院學辦、團委批示假條後再將請假條交考勤員登記;

3、因病請假應有醫院證明,請病假三天以內者由輔導員審覈批准,三天以上者須向學院領導請示批准;

4、除節假日外,一般不准許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假三天以內者須由輔導員批示假條,三天以上者由輔導員審覈,再經院領導批示假條,每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週;

5、補假須知:必須事前告知輔導員,不得事後告知。補得假條需當日上交於考勤員,逾時不候,按缺課處理;

6、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向班長或輔導員銷假;

7、請假期滿,如需續假,應提前向輔導員請示,其程序與請假程序相同;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19

爲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創建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發佈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複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複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複印病歷的時間爲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複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複印病歷。

三、病歷複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爲病歷複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複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複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爲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複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3、申請複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爲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爲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覈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複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爲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複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複印。

五、病歷複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爲申請人提供複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複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複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複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複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託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後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複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繫,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複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啓封。

7.按照規定病歷複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0

爲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創建“無煙學校”,爲廣大學生創建一個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1.學校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將“遵守學校控煙規章”作爲教職工評優的一項指標;

2.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菸,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3.各處室及衛生責任區做到無煙頭,辦公室、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禁菸警示標誌;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區負責人、年級組長負責本校區、年級的禁菸工作。外來人員的禁菸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5.大力宣傳吸菸的害處以及禁菸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菸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菸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菸制度;

6.教職工在校園內吸菸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7.對外來人員,門衛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菸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衛責任;

8.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9.積極參與禁菸活動,學習戒菸知識,掌握戒菸技巧,克服吸菸行爲;

10.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菸、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11.學校不接受菸草廠商贊助,不張貼、播放煙草廣告。校內禁止使用印刷有菸草廣告的太陽傘、衣帽等物品。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1

1 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黨組織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 3 術語和定義

3.1 黨費

本規定中的黨費是指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

4 職責

4.1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以下簡稱人事處)

4.1.1 是黨費的歸口管理部門;

4.1.2 負責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4.2 所屬各單位黨委組織部門

4.2.1 負責統一管理黨費;

4.2.2 負責管理、監督、培訓黨費管理人員;

4.2.3 負責檢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

4.3 所屬各單位黨委

4.3.1 負責將繳納的黨費上繳到黨委組織部;

4.3.2 負責向黨員公佈黨費收繳情況;

4.3.3 負責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者書面報告)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 5 管理內容

5.1 黨費收繳

5.1.1 黨員每月應向所在黨組織繳納黨費。

5.1.2 繳費標準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基本工資爲基數,按以下比例繳納黨費: a) 稅後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崗技)工資和工齡工資。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爲計算基數。繳費比例執行條款。

企業內部退養的黨員,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納黨費。

離退休員工中的黨員,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納黨費。

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交納黨費。

各類不在崗黨員,及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撫卹和救濟爲生的黨員,每月繳納黨費2角。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5.1.4 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轉臨時黨組織關係的黨員,向臨時關係所在的黨組織交納黨費。

5.1.5 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黨費,全部上交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5.1.6 遇特殊情況,經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託親屬或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補交黨費,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5.1.7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5.1.8 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5.1.9 所屬各單位黨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內,將上季度所屬黨員繳納的黨費上繳到公司黨委組織部,其中第四季度黨費在當年12月10日前上繳。黨費上繳比例仍爲黨員繳納黨費總數的55%。各單位黨委要充分重視黨費收繳工作,確保按時上繳,不得少繳、拖延。

5.2 黨費管理

5.2.1 黨費工作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必須單立賬戶,專款專用,黨費賬簿歸檔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

5.2.2 黨費應當存入國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國有銀行,不得存入其他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強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5.2.4 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2.5 所屬各單位黨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須把全年黨費收繳使用情況向公司黨委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a) 本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結存的數額;

黨費開支的主要項目;

c) 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 d) 黨費收支、結存情況表。

5.3 黨費使用

5.3.1 使用黨費要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5.3.2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爲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使用範圍是:

a) 培訓黨員;

訂閱、購買有關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

c) 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d) 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5.3.3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經黨委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5.3.4 下撥黨費的請示,應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5.3.5 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6 流程

暫無

7 相關文件

7.1 相關的公司體系文件

7.2 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依據性文件

7.2.1 《黨費工作手冊》

7.2.2 《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7.2.3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

8 記錄

8.1 黨費繳納記錄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2

一、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進一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設備使用等。

三、職責

1、企業管理部負責聯繫標識牌的製作、覈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製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製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序

1、標識牌的申請製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一採取採購申請,對外製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製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製作,能夠採用自制的統一用A3以下紙張打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佈置要先設計,後佈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製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採購或視野製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爲6個月,公司自行製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爲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藉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覈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文件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製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製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污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文件

——《申請製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3

爲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爲保障維修質量,節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 強、有一定規模和較高檔的正規修理廠。

二、汽車維修定點企業的確認工作由後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三、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車輛,刻苦鑽研業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勤清洗,注重車輛出場前、執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後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按規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四、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項目,車輛保養維修小組根據申報項目進行車輛檢驗,然後擬定修理項目,開具車輛定點修理單,駕駛員憑車輛修理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五、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覈實,車輛修復後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後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修車項目,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車輛長途在外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彙報,經領導同意後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帶回方可報銷。

七、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必須經運輸服務中心主任批准後方可購買,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八、車輛送廠維修保養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由運輸服務中心統一與修理廠結算,並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人審批。

九、車輛例行保養由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後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後勤服務中心批准。

十、本辦法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

十一、本辦法由後勤服務中心批准後執行。

爲了使車輛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充分發揮其機械性能,延長使用壽命,保障行駛安全,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司機要自覺愛護國家財產,細心維護保養,使用所管車輛。

二、要經常檢查機油、水、剎車和轉向系統,燈光、輪胎氣壓和儀表是否正常,證件是否齊全有效。

三、車輛例行保養按公里及時進行,換季保養每年進行兩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車維修管理小組,具體負責修車事宜。汽車維修管理小組組長由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行政醫療處、財會處及車隊主管組成。

五、建立汽車維修登記檔案,對所修的車輛實行單車登記,每季度在車隊通報一次,年底綜合通報。

六、需要一般維修的車輛,由本車司機填寫維修報告單,經汽車維修管理小組覈實同意後,到國管局指定的專修廠進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車輛,須由汽車維修管理小組寫出書面報告,經辦領導同意後方可到指定的專修廠進行修理。

八、維修費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財務的副主任審批,到財務處報銷;維修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經辦主任審批,到財務處報銷。

九、發生事故的車輛,須經汽車維修管理小組查驗同意後,方能進廠修理,修理費用根據肇事司機應承擔的責任,按汽車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十、需要購買汽車維護用品時,由車隊報行政醫療處審批後統一購置。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4

一 目的

爲規範公司餐具管理,確保餐具管理符合公司要求及顧客要求,降低公司餐具破損率及流失率,降低公司費用,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 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公司前廳、廚房所有餐具管理;

三 職責

公司財務人員對餐具管理負督導、監管、盤點的職責;店經理是餐具管理總負責人

,應指導部門負責人具體的餐具管理工作;

1 前廳主管負責前廳餐具的全面管理;

2 服務員負責各自區域餐具的具體管理工作;

3 廚師長負責廚房餐具的全面管理工作;

4 洗碗工負責餐具的清洗工作及廚房餐具的存放和管理工作;

5 庫管員負責餐具新進餐具的管理、發放、破損餐具的鑑定、計算餐損工作;

6 各管理人員,餐具流通過程中得相關人員負責餐具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 實施細則

(一) 餐具的採購

1 按照公司採購管理的要求,公司採購餐具須經餐具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公司總經理審覈,總經理批准後,由採購部負責採購;

2 由於餐具破損引起的餐具補充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公司總經理批准,由採購部負責採購;

3 餐具入庫須經餐具使用部門認可,檢驗合格並在入庫單上簽字方可入庫,未經檢驗餐具嚴禁入庫;若入庫由庫管負責,並按公司管理規定處罰;

(二)餐具的領取

1 公司餐具適用誰破壞誰賠償的原則,由損壞人賠償;

2 前廳/廚房客損、自損餐具的領取須由部門負責人開出領料單,前廳主管/廚師長確認已經賠償後簽字確認,餐具適用人到倉庫領取;

3 前廳/廚房自然損壞餐具由前廳主管/廚師長鑑定、簽字,並開具領料單,經倉庫簽字確認爲自然破損後,餐具使用人到倉庫領取;破損餐具退回倉庫;

4 破損餐具的領取必須以舊換新,舊餐具有倉庫保管,能夠使用的設置標誌,報廢的暫存倉庫經店經理批准後統一處理;

(三)前廳餐具的管理

1 前廳餐具管理採用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人對餐具維護、防護負責;

2 餐具洗涮及交接過程由接受方負責檢驗,餐具破損由交方負責賠償;

3 前廳各包房、大廳嚴格按照《餐具配比表》的數量配備餐具,多出餐具交回倉庫重新入庫,缺少餐具由使用人負責賠償;

4 前廳應不定期對前廳餐具進行日盤日清,主管每週不少於一次餐具檢查;

5客損餐具須店經理簽字確認,方能視爲客損;

(四)廚房餐具管理

1 廚房餐具損壞、老化影響使用的餐具,一律不準使用; 2 廚房餐具在洗涮間按照公司要求(由廚師長規定),統一分類按照指定的位置存放,在餐具洗涮、傳遞、存放過程應輕拿輕放,嚴禁野蠻作業,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制度處罰;

3 廚房餐具由專人負責領取工作,領取前應檢查餐具是否破損; 4 傳菜員傳菜過程中嚴禁傳遞破損餐具;服務員嚴禁接受破損餐具;洗碗工嚴禁接受破損餐具;有破損的餐具各部門自行負責賠償; 5 餐具流通過程涉及到相互交接的每一個環節,交接雙方應相互檢查監督,發現破損餐具,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如知情不報者自行賠償;

6 廚房應設立專門的餐具臺賬,定期對餐具進行盤點,每週不少於一次,如發現餐具流失廚師長負責落實流失原因找到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7 對任何惡意破壞餐具的行爲,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處罰管理規定的最高處罰條款處罰,全體員工都有義務監督、舉報這種行爲,公司將按照相關制度給予重獎,知情不報者與破壞者同罪,處罰以一賠十;

五 餐具的盤點及賠償

1 每月月末30號或31號公司財務部、庫管應配合前廳、廚房管理人員完成餐具盤點工作

2 每月由庫管彙總當月客損、員工損填報報損申請單,當月領出補齊;

3 賠償:員工賠付餐具按進價賠付;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5

爲了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保證學生的用餐安全,營造平安舒暢的校園環境,把食堂建成讓學生感覺到家的溫暖,特制定學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規定的進餐時間由班主任或有關任課老師帶領有秩序地進入食堂。飯前學生洗手,注意飲食衛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國小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爲學生營造良好的進餐環境,提倡文明用餐,不爭、搶、跑,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就餐時應安靜、專心,飯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費。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員的勞動,愛護小同學。

四、養成珍惜糧食,不浪費糧食的好習慣。以節約爲榮,浪費爲恥。

五、要愛護餐具,用餐結束後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輕放,不可故意損壞或人爲地使餐具變形。

六、用餐結束後要迅速離開食堂,不在食堂隨地吐痰,不得喧譁鬨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員在分發飯菜時穿戴要規範,對師生要熱情,服務要周到,不厭其煩,讓師生滿意。對全體師生一視同仁,老師學生一個樣,生人熟人一個樣。

文明用語

1、珍惜糧食就是熱愛生命。

2、珍惜糧食,遠離浪費。

3、文明禮貌,秩序井然。

4、《鋤禾》不只是詩,知辛苦,更需要行動。

5、天地“糧”心,珍食莫蝕。

6、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8、飲水要思源,吃飯當節儉。粒粒盤中餐,皆是辛苦換。

9、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

10、倒下的是剩飯,流走的是血汗。

11、盤內一分鐘,廚內更多功。

12、請大家保持餐桌衛生,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用餐環境。

13、學校食堂可真大,乾淨整潔靠大家。

14、乾淨、衛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飯菜穿腸過,禮讓心中留。

16、粒米雖小君莫扔,勤儉節約留美名。

17、粒米雖小猶不易,莫把辛苦當兒戲。

18、食堂飯菜香,吃個精光。

19、米飯粒粒念汗水,不惜糧食當自悔。

20、古詩《鋤禾》你我讀,盤中餐苦當記住。

21、節約光榮,人見人贊;浪費可恥,誰聞誰惡。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6

1. 目的

爲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流程化的管理辦公手機的發放、申領、使用與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訊資源,提升集團通訊成本效率和保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2. 適用範圍

· 本規定適用於XX集團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規定修訂發佈生效日。

4. 管理原則

· 手機配備原則:

 在HR部門登記備案的正式員工(不含在試用期內的員工),每人配備一臺。

 手機爲公司資產,對於在網24個月內的手機,員工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

 在網時長滿24個月可以免費申領新手機,同時舊手機可以歸個人所有。

 除經相關管理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外,必須使用統一電信號碼,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機。

· 實物管理原則:

 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者有對手機實物負保管責任。

· 手機使用原則:

 原則上只能用於工作用途;

 在正常辦公時間內應保持正常開機狀態,以確保工作通話和聯繫。

· 話費管理原則:

 HR部門發佈和修訂報銷標準;

 實際消費高於通訊補助標準時,員工自行承擔超額部分的費用,實際費用以中國電信提供的話費單據爲準。

5. 管理職責

· 集團IT部:

 負責新員工入職手機的信息審覈和手機調配;

 負責手機選型,號碼配備及開通,驗機分發與回收,維修渠道管理;

 負責維護企業雲通訊錄,監控額度,協助費用結算。

 負責每季度對庫存手機使用狀況進行檢查。

· 辦公手機用戶:

 遵循本規定,合理使用配發的手機,並配合話費覈查;

 員工不應卸載辦公手機中的企業雲通訊錄;

 不得將辦公手機或號碼轉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辦公手機在網上發佈反動、不健康或損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論等等;

 申領辦公手機後,請及時告知客戶和聯繫人新的手機號碼。

6. 管理流程

6.1. 申領

· 統一申領:

員工在線填寫辦公手機申領信息,選擇套餐檔次和類型、手機型號和顏色、固話分機號碼等,由中國電信綁定辦公手機和固話分機;從電信統一拿到手機及手機卡後,通知員工領取手機和手機卡;也可以不申領辦公手機只領取手機卡。

· 日常的單次申請:

申請人在線填寫辦公手機申領信息,集團IT部根據登記信息和庫存爲員工選配適當的手機和手機卡,或向電信申請新的手機或手機卡,於10個工作日內配發給員工。

6.2. 手機發放

遵循節約原則,如倉庫中有正常返還的無故障手機則當場配發,否則新的辦公手機會在次月5日前發到員工手中,並於當月開通使用。

6.3. 保修

· 報修途徑:

 報修熱線:北京地區010-;

 備用機:保修期內,員工送交無法使用的故障手機時,可臨時免費領用備用機。

· 正常損壞:

 保修期及範圍內(手機主機保修1年)產品由原廠提供免費維修,服務標準按原廠規定執行;

 保修期及範圍外維修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

· 人爲損壞:

 員工現場支付維修費用,維修價格以具體情況而定。

 如需借用備用機,員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將在退還備用機時,備用機查驗無誤後返還員工。

6.4. 回收

當使用人因離職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備手機時,應將手機、手機卡、充電器及耳機等交回集團IT部,回收時應詳細記錄手機型號號碼、套餐檔次餘量、手機串號、當月話費、手機破損程度等信息;只申領手機卡的員工只需歸還手機卡。如有辦公手機遺失或損壞,按原型號或同檔次配置的機型賠償。集團IT部對交回的辦公手機做還原處理,清理手機中存儲的相關信息及密碼。

6.5. 丟失

辦公手機丟失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操作:

· 電話停機:

 立即拔打電信客服電話10000號申報停機(需要用修改後的密碼掛失或提供近期撥打的3個電話進行掛失),以免發生盜打。如發生盜打費用及泄密,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 補辦及賠償:

應在丟失後3個工作日內到集團IT部辦理補辦手續,並遵循以下賠償原則:

 手機丟失後,補辦辦公手機不享受優惠,必須按手機的原價重新購買。

 手機配件按配件全價賠償。

 補辦手機卡,SIM卡按10元補賠,IC-SIM卡按100元補賠。

《賠償價目表》有電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機話費管理

遵循參照通訊報銷額度的管理原則

7.1. 話費額度及調整

· 原則上,每財年末公司會調整一次辦公手機的報銷額度。遇員工晉升或因業務變化需要變更手機額度時,在每月20日前(遇節假日時間需向前移3個工作日)由集團IT部向電信提交修改申請,於次月生效。報銷額度增加後可立即申請提高套餐,但必須在原有套餐的在網時長期滿24個月後才能更換新手機。

7.2. 話費報銷與查詢

· 申領辦公手機後公司不再報銷個人話費,辦公手機每月的消費由公司統一支付,超出報銷額度的部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 話費查詢方法:

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電信以短信形式發出上月話費賬單。

7.3. 開通國際漫遊和國際長途業務

· 各分子公司員工個人或團隊的申請,必須經其所在公司級領導批准後,集團IT部方可開通;集團員工的申請直接由毛宇輝審批。員工可直接向集團IT部申請取消業務。

20xx年8月28日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爲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範的考覈平臺,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覈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覈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覈體系

第四條 考覈內容

1、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覈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覈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覈(如考覈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覈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覈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覈:考覈員工爲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

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覈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五條 考覈方式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覈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覈,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覈,員工自主考覈作爲參考,以部門主管考覈評分作爲最終考覈結果。

第六條 考覈細則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覈細則,只規範考覈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覈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第七條 考覈週期

每月考覈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覈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覈流程

下發考覈表——員工自主考覈——直接主管考覈、簽名——部門主管考覈、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覈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覈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覈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覈檔案的保存期爲兩年。

第三章 考覈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覈結果等級分佈

1、考覈結果分爲A、B、C三個等級。

2、爲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覈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覈

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爲提高員工績效考覈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佈考覈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覈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覈成績爲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覈的評定結果將作爲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覈結果爲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覈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覈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爲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

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爲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覈結果作爲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覈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覈面談

第十五條 考覈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覈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覈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覈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覈結果爲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考覈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覈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覈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覈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覈,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覈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8

第一章 考覈理念

一、考覈目的:

第一條 爲完善薪資管理體系,提高工作績效、提供員工職務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

覈定的依據,增強績效管理和績效改進。保障公司管理及戰略目標的有效運行及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第二條 本制度基本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單規範;各部門考覈工作應以各部門考

核標準及考覈程序與方法爲準繩。

三、考覈主體:

第三條 各部門管理者是考覈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部門管理者有責任在本公司戰略目標指引下,運用績效考覈方式,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員工。

績效考覈工作是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部門管理者的基本職責。

四、被考覈對象:

第四條 考覈對象:德潤公司全員;本考覈制度的適用對象是企業中高層及中層基層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培訓期及試用期人員不參與本制度的考覈,參與部門內培訓期及試用期考覈流程)。

五.考覈方法:

第五條 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爲主,根據情況附以360度考覈方法和個人行爲鑑定法爲公司主要考覈方法。各部門KPI指標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及各部門工作性質確定,權重比例根據公司戰略目標經績效管理小組討論後進行月度、季度或年度調整。個人行爲鑑定法依據《德潤公司員工手冊》第 條,如有違反員工手冊第 條的員工經辦公室按部門統一整理後(時間: )交各部門主管,各部門主管在考覈分數中進行減分。360度考覈法運用於對公司中層領導的考覈。

六、績效考覈相關名詞解釋:

1 績效考覈:爲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爲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3 360度考覈:是一種從不同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覈並提供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

人員。

4 個人行爲鑑定:是指被考覈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衛生、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爲的結果。

六、客觀基礎:

第六條 對不同部門工作崗位或不同專業的專業人員及公司關鍵崗位進行考覈評價,要克服主觀隨意性,力求客觀真實性。客觀真實性基礎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客觀要求,工作有效性的客觀要求以及工作成果的客觀要求。

七、公正基礎:

第七條 對於難以量化與精確度量的工作行爲,必須力求公正。公正性的基礎是員工對事業的認同,對工作任務與目標的承諾,以及各級管理者保持公正,承擔其考覈主體的責任。

第二章 管理體制

一、績效管理小組:

第八條 績效管理小組是由本公司總經理、業務部、編輯部、印務部、編輯部、儲運部及人力資源部部門領導組成的公司績效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對於績效考覈結果及相應的薪資調整擁有討論權及決定權。

績效管理小組依據本公司發展戰略,確定公司各部門KPI指標及指標值,並分解到各中層部門,並對中層主要管理者進行考覈評價。

在必要情況下,公司總經理委託相應部門(人力資源部或其它部門),對小組成員進行考評。

二、分系統考覈:

第九條 各中層部門,作爲相對獨立的績效考覈子系統,在公司的基本制度範圍內,進行“目標管理導向”的績效考覈。通過上級和內部客戶兩個方面的考覈,有效地完成各子系統的目標任務,實現整體的戰略方針與戰略目標。

三、分層考覈:

第十條 業績指標的考覈分三個層次:公司中層領導、基層員工目標考覈、及公司特聘(特殊)人員考覈。

其中: 企業的總體目標考覈成績與全體員工的獎勵基金按規定比例掛鉤。

部門主管年終考覈成績與部門全體員工的考覈成績掛鉤。

部門員工的業績目標是主管業績目標的分解目標。

四、反饋和投訴系統:

第十一條 員工對績效評價不滿,可以向公司有關部門(人力資源部)投訴和申訴。對於投訴和申訴內容經績效管理小組討論予以受理解決及駁回(三日內給予答覆)。績效管理小組是中層及基層員工投訴和申訴的最高權力機構。

五、月季度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各部門管理人員,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制定月(季)度及年度工作計劃及時間進度表,按計劃開展工作,(相應計劃表、會議內容表、述職報告及各種報表應一式兩份交上

級直屬部門領導和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各部門主管應對本公司員工工作全程予以指導、監督、激勵和制約,確保部門工作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第三章 各部門考覈標準及考覈方法

1. 中層領導考覈標準及考覈方法:(按部門)

2. 公司基層員工考覈標準及考覈方法:(按部門)

第四章 考覈時間

1. 月度考覈: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覈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2.季度考覈:在每一季度後第1個周內完成季度考覈,7個工作日內完成。

3.年度考覈: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覈,14個工作日內結束。

第三章 考覈結果運用

一、 服務於薪酬與獎金分配:

(1)考覈等級/比例:

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根據個人職務、職等、層級分類,F1-8不做考覈,其他人員參照《薪資管理辦法》中的考覈工資標準。

(2)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20﹪; 甲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0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70﹪。

(3) 個人績效考覈等級標準:

優等:當月績效考覈91分以上 甲等:當月績效考覈80-90分 乙等:當月績效考覈70-79分 丙等:當月績效考覈60-69分 丁等:當月績效考覈59分以下

(4)年度考覈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1 .年度考覈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2 .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覈。

根據考覈結果在各部門薪資檔次範圍內進行上調或下調: 優等:薪資上調二級檔位 甲等:薪資上調一級檔位 乙等:薪資檔位不變 丙等:薪資下調一級檔位 丁等:解僱

第十三條 績效考覈結果的應用如下:。

考覈結果用於確定月績效工資;

考覈結果用於年終獎確定;

考覈結果用於職務等級工資的“薪級”微調,以及“薪等”與“薪級”普調。(參閱(《德潤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覈結果是對員工人力資源開發的主要根據,根據考覈結果對部門員工採取末位淘汰制度,對於連續三個月考覈成績最低者經公司績效管理小組討論決定後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考覈歸檔

各部門員工及中層領導考覈結果及各種上報報表、工作計劃、會議提綱、述職報告及考覈原始記錄經統一收繳上報總經理辦公室審閱後統一交行政部整理歸檔。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有效期爲兩個業績年度。

第十六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績效管理小組。

第十七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29

一、目的

爲保障公司上下信息傳遞及時暢通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二、值班時間

節假日白天值班爲8:30~17:00(夏季爲17:30),夜間值班爲17:00(夏季爲17:30)~次日8:30。 辦公室將提前通知值班時間調整情況。

三、值班電話:

四、值班地點:公司2568室

五、有關要求

1、 值班人員要按時交接班,原則上不準請假,但確有特殊情況的,事前要與其所在部室負責人請假,並在本部室內部調整換班人員。確實無法在本部室內部進行調整的,由所在部室負責人與辦公室負責人進行溝通以便統一調整值班人員。如果到了交班時間,但接班人員未來接班時,交班人員需聯繫接班人員,並在接班人員到崗,並履行好交接手續後才能離開,杜絕出現空崗現象發生;如果接班人員接班時發現交班人員不在崗時,需及時聯繫交班人員和當值領導,並查明原因。在交接班時要做好值班交接記錄。

2、值班人員需提前10分鐘到崗,夜間值班人員(除節

3、 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隨意到值班室以外逗留,無故離開值班室15分鐘以上視爲脫崗。

4、 除正常上班時間外,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不得誤接漏接來電。不得隨意使用值班電話,不得隨意將值班電話接轉到其他電話上。接聽值班電話時,需弄清來電意圖,並進行及時妥善的處理,如把握不準的,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

5、 夜間值班時應巡視24、25樓,確認各房間門已上鎖,並關閉除電梯頂燈處所有燈光及空調,要確保安全無誤。

6、 值班期間應隨時注意是否有陌生人進入公司,如有情況應及時巡視。

7、 值班期間要認真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遇到緊急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彙報帶班領導,並積極採取應急措施,要準確及時無誤。

8、 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詳細填寫值班記錄,不得遺漏、隨意塗改、撕毀值班記錄。

9、 值班期間不按規定執行的,或因人爲因素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突發事件無法進行及時有效處理的,將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追究當班人員責任,並嚴肅處理。

10、帶班領導須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

六、其它

1、 值班工作是確保政令暢通、信息傳遞及時準確的重要措施,值班人員要充分認識到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嚴肅負責的態度共同把公司值班工作切實做好。

2、 對值班人員給予每人一定的補助。由辦公室每月進行彙總後,通知財務部按每人實際值班天數和標準發放值班補助。

3、 辦公室負責整個值班的安排和監督檢查工作。並不定期的對檢查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4、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5、 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6、正大能源發展(中國)有限公司和實業公司參照執行。

煙臺藍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月九日

叉車使用管理規定 篇30

第一條、 爲加強公司集體戶口管理,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 公司集體戶口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三條、 集體戶口管理:

1、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集體戶口卡的日常管理,認真履行遷入、遷出、借用等登記制度。

2、 遷入: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遷入員工戶口的相關手續,戶口卡建立後,交專人管理。

3、 遷出: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將戶口遷出集體戶的,人力資源部予以確認並由專人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2)、員工調離威爾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接到通知後,由專人辦理遷出手續並做好登記。

(3)、在職員工已結婚或購買住戶者,具備遷出條件的請在具備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遷出手續。

4、 借用:

員工因工作或個人原因借用集體戶口卡片的,必須在人力資源部進行借用登記,註明借用時間及歸還時間、事由,由本人和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借用。

5、 任何人不得僞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

第四條、 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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