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臨時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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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臨時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1

爲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建築工地臨時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章 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 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後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 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覈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覈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 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爲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爲0.56元/度。

第四條 先購後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於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爲本宿舍電錶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並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二章 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 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 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 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爲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於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於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 禁止使用假冒僞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誌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 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髮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乾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後,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後,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 爲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啓空調製冷,冬季氣溫低於5℃,方可開啓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爲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 學生髮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後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 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 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建築工地臨時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1.1爲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並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2.1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 內容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爲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必須採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並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1停電 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爲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乾燥、陰涼的專用櫃中。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 低壓帶電作業

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並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高、低壓同杆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迴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 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 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檯。

3.4.3 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於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 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採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採取保護措施。

3.4.7 多層建築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幹線垂直敷設時,應採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於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於一處。

3.4.8 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採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 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並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 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於3米,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紮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 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19 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3.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 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並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斷開電源開關;

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現場可採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杆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爲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爲主。

建築工地臨時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二、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宿舍內除允許使用的電腦、電視、收錄機、手機充電器、檯燈、空調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大功率電器的行爲,凡宿舍存放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器具,視爲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四、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宿舍管理員,由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後果自負。

五、爲充分併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訂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1、計費方式:公司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月60度、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每月150度一個房間,超出電費價格按當地工業用電最低費用標準收取0.8元/度;超支電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天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爲電費結算日;

計費公式: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月超支總電費/宿舍全部人員住宿天數個人當月超支電費=宿舍每天個人超支電費×本人當月入住天數

2、收取辦法:超支電費每月將在學生薪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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