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規章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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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2019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單位考勤規章制度事業單位辦公室規章制度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生、整潔、通風、被褥、牀鋪整齊,有紗門紗窗,並有衛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生清理與監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單位規章制度4篇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牀或上下雙人牀,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築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於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牆面應刷白,並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牆面亂塗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塗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櫃,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造條件,設置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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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條 爲了規範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市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我市所有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制定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在程序上必須事先徵求工會和職工意見,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民主討論通過(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參加,過半數通過),並在用人單位內部長期公示。

第四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應當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勞動合同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的條件和方法,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各環節的具體規定和經濟補償賠償辦法。

(二)工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含獎金分配辦法)等基本工資制度及加班加點、病假、產假等特殊情況下的職工工資支付辦法。

(三)職工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規定。

(四)工時及休假制度,主要包括考勤辦法、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

(五)職工獎懲制度,主要包括對職工的獎勵和違紀處理辦法。

(六)職工培訓制度,主要包括對職工進行在崗、轉崗、晉升以及對新錄用人員上崗前培訓的辦法,建立培訓、考覈和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

(七)其他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制定的內容。

第五條 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制定的依據:

(一)制定勞動合同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我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二)制定工資管理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寧波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實施意見(試行)》等。

(三)制定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寧波市《關於印發〈關於調整和完善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寧波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寧波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XX年5月1日起施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寧波市區全民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女職工生養基金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等。

(四)制定工時及休假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浙江省勞動廳關於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寧波市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及實施細則等。

(五)制定職工獎懲制度的依據,主要是《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條款解釋問題的覆函等。

(六)制定職工培訓制度的依據,主要是《勞動法》,勞動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培訓規定》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寧波市職工教育條例》等。

第六條 我市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必須落實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爲用人單位制定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和備案工作提供免費服務。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市工商局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備案工作。

各縣(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本縣(市)、區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備案工作。

第七條 我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原則上實行自願備案。

(一)XX年1月1日後新開辦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應在正式開業後半年內將制定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對XX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單位,報送備案時間不受限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有要求對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進行審查的,用人單位必須按要求上報備案。

第八條 用人單位上報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備案時,須統一裝訂成冊正式行文(一式五份),行文主要說明該規章制度所具備的程序性規定及內容的合法性。

第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新開辦用人單位報備文書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到用人單位實地查看並公告單位職工。用人單位必須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公告。

XX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辦理時限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須在接到新開辦用人單位報備文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程序上和內容上都合法的,應出具同意備案意見書。

XX年1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用人單位,其辦理時間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一條 同意備案後的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應與相關政策法規保持一致,並隨政策法規的立、改、廢作相應修改。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制定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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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1.1爲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鍾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爲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文祕資源網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爲: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並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爲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爲每週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於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於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並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覈,集團總經理批准。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覈,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爲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覈,集團總經理批准;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覈,集團董事長批准。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覈,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並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覈,集團董事長批准。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在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複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複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覈,集團總經理批准。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覈,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覈,集團總經理批准。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覈,集團總經理複覈,集團董事長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覈,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並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於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爲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並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覈,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並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爲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爲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於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爲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於正常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範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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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增強幹部職工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觀念,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辦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工作運行新機制,樹立勞動保障部門的新形象,制定事業單位辦公室規章制度。

一、服務紀律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堅持文明優質高效爲單位、爲職工、爲社會服務的原則。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的關係,既要按勞動保障政策辦事,又要爲服務對象提供熱情服務。

2、堅持立足我市勞動保障工作實際與羣衆需要相統一的原則。想羣衆所想,幫羣衆所需,與服務對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諧的關係,按照職責範圍,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

3、堅持現實與發展相結合的原則。服務內容、標準和規定要求,既要按照現有工作基礎和服務水平組織實施,又要着眼於未來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不斷豐富、拓寬和完善服務內容、服務措施。

4、堅持公開、公平、求實的原則。服務內容、標準、時限、程序和監督約束措施要公佈於衆,自覺接受羣衆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服務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堅持逐級負責、層層落實和領導幹部帶頭的原則。按照各處的職能管理權限,建立各自的崗位服務目標,工作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各處領導幹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團結聚人、一身正氣服人,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羣衆,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團結帶領本處幹部職工,爲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文明服務。

6、幹部職工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和大局觀念,克己奉公,廉潔勤政,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努力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知識,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嚴格履行工作職責。

7、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8、在業務工作中,不得違反黨紀、國法和政令,以及各項規章制度,要以黨性原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規定的服務忌語;不準與服務對象吵嘴、打架,鬧無原則糾紛。

9、不得以任何藉口對應提供的服務項目推諉、扯皮,刁難服務對象;不得拒絕服務對象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務對象和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不得用公款吃喝玩樂;不準在工作和值班時間打撲克、玩遊戲;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不準接收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禮品或有價證券;在業務工作中不準巧立名目亂收費。

11、不準利用職權或工作便利條件爲自己、爲親友或小團體謀取私利;不準濫用職權侵犯人民羣衆的利益,損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壞與人民羣衆的關係。

12、對羣衆諮詢和提出的意見要求認真負責,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給予明確的答覆,應辦理的要及時辦理。

13、幹部職工上崗要着裝整潔、儀表端莊、舉止端莊,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語。

14、辦公區域要保持清潔衛生,各服務窗口要設置指示標牌,辦公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工作證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職責和服務內容、程序、標準等制度要掛板上牆,實行政務公開,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

二、獎懲辦法

1、凡在執行公務中能自覺按照服務規定,積極主動地爲服務對象排憂解難,收到服務對想給本人及局的表揚信、感謝信,經查實後給予通報表揚。

2、在服務過程中,工作取得較大成績,而且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的,給予表揚和獎勵,並作爲年度工作政績考覈和晉升的主要依據。

3、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之一,情節較輕者,由所在處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實,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情節較重者,由所在處主要負責人陪同違紀人員向服務對象當面賠禮道歉,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列入年終工作目標考覈內容。

5、在年度考覈內,凡被服務對象投訴兩次以上(含兩次)並經查實已違反“服務條款”有關條款者,除按第4條處理外,還又給予口頭告誡。

6、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貽誤工作並造成不良影響或被新聞媒介曝光,除按第5條處理外,構成違紀的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犯紀律認識不深,再次違紀者,給予下崗學習三個月或調離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崗學習期間,停發職務補貼、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和各類獎金。

7、按照第6條處理後,仍繼續違反“服務紀律”條款的,按有關程序予以辭退。

8、凡本處的幹部職工年內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並受到處分處理的,所在處不得評爲先進。

9、凡本處年內出現兩次以上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並受到處分處理的,給予通報批評,處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標考覈不得定爲優秀等次。

三、監督措施

1、辦成立優質服務管理考覈領導小組,由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處處長參加組成,祕書處負責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監督、考評幹部職工在服務工作中的情

2、設立舉報監督電話582***,隨時接受羣衆投訴。對羣衆投訴舉報,認真進行調查覈實,及時做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答覆投訴人。

3、獎懲實施程序:由當事人所在處負責填寫《獎懲登記表》,報考覈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獎懲事項。

會 議 制 度

爲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堅持各項會議制度。

一、主任辦公會

主任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參加,祕書處處長列席,並負責記錄,一般每月召開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項可隨時召開。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通報、研究、佈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二、辦公會

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各處處長及處室負責人蔘加,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集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祕書處負責記錄,一般每週一上午召開。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匯報上週工作,研究佈置本週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處務會

各處處長一般要每週召集全處人員召開一次處務會,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傳達辦公會議精神,總結、檢查、研究、佈置工作。

四、全體人員大會

全體人員大會一般每季、半年、年終各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由祕書處負責組織籌備。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部署有關工作及其它事項。

各種類型的會議,都要講求實效,開短會,講短話,能合併召開的會,不分別開,能一次開會解決的問題,不開第二次或層層開。會議要突出重點,會後要根據分工認真落實。避免泛泛而談,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真正使會議起到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作用。

學習制度

爲加強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週星期四下午爲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佔用。

二、學習的內容、方法、步驟,要按照局黨委的統一部署組織進行,辦黨支部也要根據當前形勢和工作需要,適時制定學習計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

三、要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以自學爲主,集中學習,要以處爲單位組織學習,學習要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四、要自覺遵守學習紀律,不能參加學習時要按規定請假,學習時不串崗,要坐得住學得進。

五、學習中要堅持寫學習筆記,定期交流學習體會、總結學習經驗,進行必要的考覈。

考勤制度

爲強化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觀念,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須逐級請假,實行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外出情況彙報制度。

二、請假審批權限:

1、副處以下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的,由處長批准;半天至二日以內的,由處長向分管主任請假,由分管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的由處長向主任請假,由主任批准。

2、處長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一日以上的,報主任批准。處長請假必須事先向主任申請。

3、副主任請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請假由分管局長批准。

4、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按國家有關在政策規定執行。

三、請假辦理程序

各種請假(含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登記表》,經有關領導批准籤後送祕書處存檔備查。特殊情況,必須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事後補填《請假登記表》。

四、請事假時間,用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抵補,抵補後每超過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覈獎金。凡未按請假審批權限和請假辦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曠工處理,其中礦工一日以內的,扣除下月考覈獎金,曠工二日以上的,扣除當年考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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