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安全巡查制度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2W

爲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

國小安全巡查制度

一、巡視人員:值周領導、值日教師

二、巡視制度:

1、值周領導做好值日教師校園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師按時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爲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有違紀、不文明等現象及時向班主任反饋。

3、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4、當日值日教師負責好少先隊(或青年團)的“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對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它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6、向值周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7、值日結束後由值周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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