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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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選4篇)

1、目的

爲了加強業務員對促銷員的監督管理功能、及時瞭解門店銷售情況,同時也爲了規範業務員的日常工作過程管理,特別制訂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所有商超部業務員

3、權責單位

1) 由商超部負責本管理辦法的制訂、修改和推行。

2)營銷副總負責本管理辦法的'審批。

二、業務員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所管轄門店的促銷員管理、公司形象維護和提升、銷量提升、客情關係維護及談判、促銷活動執行等工作。

2、陳列維護(冷風櫃、常溫地堆陳列規範集中,冰櫃產品擺放合理,綁贈規範等)。

3、檢查門店配送情況(斷缺貨)及庫存,及時與公司內部做好協調溝通工作。

4、促銷員現場管理與指導(叫賣,綁贈等)。

5、收集公司產品建議與競品推廣活動信息並及時反饋。

6、處理消費者投訴。

7、KA系統總部與門店的客情建立與維護。

8、促銷活動申請並跟蹤執行(日期,變價,促銷品等)。

9、KA系統訂貨跟單、應收帳款的發票對帳及帳款回收跟進工作,控制帳款回收風險。

10、系統年度合同總部談判、新品進場、年度檔期促銷活動規劃的談判、推進與落實。

11、檢核KA系統各門店市場表現,費用投入產出合理比率。

12、妥善處理解決退換貨中存在的問題。

13、認真填寫各類工作日報表。

14、認真執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業務員門店拜訪現場工作過程管理

1、業務員必須平均每天拜訪2家門店以上,每家門店必須現場監督指導促銷員1小時以上;

2、業務員到達門店售賣區後必須先在遠處觀察促銷員工作狀態10分鐘以上,尤其對促銷員叫賣的積極性重點關注。(參照《促銷員叫賣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3、業務員應仔細觀察公司商品所屬區域(冷風櫃、地堆)等處的贈品及臨期品綁贈情況,POP、三角牌等和商品陳列有關的擺放是否符合公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立即現場指導促銷員進行調整。(參照《促銷員現場工作專項整治通知》及《臨期品管理制度》)

4、業務員每次拜訪門店應上前和促銷員攀談,統計庫存(斷缺貨)數量,明確產品的動銷情況,促銷活動效果,並及時把相關信息反饋給部門經理。

5、處理完本公司產品情況後,業務員需要到競品售賣區察看競品的價格,有無新品上架,有無促銷活動,形式如何等相關情況。

6、及時填寫工作日報表(附件《商超部業務員日常拜訪表》)。

四、懲罰

1、抽查發現工作日報表有虛假內容者,第一次予以書面警告,第二次處罰款200元,第三次將退回公司人力資源部處置。

2、促銷活動因業務員原因而未執行到位,經覈實確認,罰款100元。

3、一個月之內,業務員平均每天巡店數量少於2家以下者,處罰款100元。

五、附則

1、各部門或個人對本管理辦法有申訴的,一律彙總到商超部,由商超部協調、修改並報營銷副總審批。

2、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經批准,不準在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場內任何位置(除商鋪以內,派發任何宣傳品,贈品)。

2、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置吶喊拉客。

3、未經批准,不得把自制廣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廣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鋪門口(以門檻直線爲界)。

4、未經同意,商鋪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蒞臨等。

二、商鋪內部管理

1、商鋪任何宣傳不能有誤導消費者、抵毀其他同類商鋪的內容,不允許任何惡性競爭之針對性的`宣傳。

2、對於商鋪內任何圖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決權,如確實設計製作低劣有礙觀瞻,商場商管部有權更改或折除。

3、不準在商鋪面對公衆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張貼、懸掛任何物件(嚴禁使用雙面膠、玻璃膠)。

4、商鋪內的海報、弔旗等宣傳用品需報商管部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買”等文字。

5、在商鋪內自行播放音樂等聲響以不影響鄰舍及公共環境爲原則。商場內不能使用音響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特殊情況須報管理公司審批。

三、廣告位的管理

1、商戶可自行使用各自門中燈箱,不得隨意改裝破壞。

2、商戶不能擅自使用面對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廣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傳自行生產、主要經銷產品的廣告或本鋪位形象廣告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企業是始於人而只於人的事業』此說明企業非但由人所組成,由人所運作,而且其目標之有效達成,端賴全體人員之團結合作,全力以赴,否則必難期有功,而組成或集合全體員工在一起共同行動,視需有一定秩序與紀律,作爲規範全體組成人員之行爲準則,方能避免團體變成一盤散沙的烏合之衆。爲保證公司各項生產與工作正常進行,提高公司生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有序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循。

2. 新進人員報到:

經採用之員工於報到時,需繳交以下數據:

2.1身份證影印本1份及相片2張。

2.2辦公室人員需學歷證件影印本1份。

2.3經歷證件影印本1份(如證照或技術檢定證明)。

2.4其他應繳交之體檢報告數據或證明文件或保證書。

3.超市操作規範:

3.1員工行爲規範

(1)不準挪用和賒銷店內財物。

(2)上班時間不允許抽菸、喝酒、吃零食。

(3)不脫崗、串崗、不聊天、不上班睡覺,不準遲到、早退、隨便請假。

(4)不打架罵人、不說笑、打鬧。

(5)不準亂蹲亂坐,不準衣冠不整。

(6)不準怠慢顧客,更不允許與顧客爭吵。

(7)不準倚靠櫃檯和貨架、手插進衣袋、腳踏貨架,不準趴、伏、坐於櫃檯和賣場內。

(8)不準放個人物品在收銀臺和賣場(如手提包、錢包、用餐飯盒、水杯等)。

(9)不準無理取鬧,頂撞領導,不服從安排。

(10)不準上班接、打私人電話不準上班會客。(特殊情況需經當班責任人同意)

(11)不準透露門店任何商業信息,如遇問題,須報備課長、處長處理。

(12)提倡互相監督,相互提醒。

3.2 儀表規範

(1)頭髮乾淨,梳理整齊。

(2)女士不披散頭髮長髮應扎整齊。

(5)面部整潔,女士不描眉紋眉。

(6)上班時間女士應化淡妝不得濃妝豔抹。

(11)不得留長指甲。

(12)女士不得塗有色指甲油或染指。

(14)衣服常換洗,不得有異味。

(15)衣服乾淨整齊,上班要穿工作服。

(16)當班時間,不得穿短褲、裙子、超短裙等奇裝異服。

3.3門店衛生規範

(1)店面整潔乾淨、明亮、佈局合理氣氛和諧。

(2)貨架櫃檯和商品乾淨整潔無積塵蜘蛛網,按規定陳列。

(3)櫃檯、地面等就每天清潔,不得有污跡。

(6)門口乾淨、整潔、無煙頭、雜物、垃圾、廢棄紙皮擺放整齊,垃圾筒定期清洗,地面無積塵、香口膠雜物等。

(8)店內各種設施、設備完好,功能正常。

(10)消防設備完好,能正常使用。

(11)衛生間,長期保持乾淨、整潔、衛生,並注意防火、防電、防水、防盜。

(12)倉庫陳列有序、整潔。

3.4營業員標準化操作規範

(1)崗位職責

1、 嚴格執行門店服規範,做到儀容瑞正,儀表整潔,禮貌待客,誠實服務,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

2、 熟識店內商品和商品包裝上應有的標誌及自已責任區內商品的基本知識,包括商品的名稱、規格、用途、保質期限、消費使用方法和日常銷量等。

3、 瞭解相關商業法規,熟識賣場內的作業規範。

4、掌握商品標價知識,正確打貼價格標籤。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確維護商品,防止過期、變質、破損商品上架銷售。

6、洞察顧客進場習慣和購買重心,瞭解商場的整體佈局和商品陳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則,並隨時對責任區域內的陳列商品進行整理。

7、隨時掌握商品銷售的動態,及時按規範作要求完成取貨和補貨上架作爲並及時提出補貨建議。

8、要有強烈的責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損壞和失竊。

9、瞭解賣場內主要設備的性能、使用要求與維護知識,能夠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負責賣場、商品、貨架、通道的衛生,保證門店的清潔度。

11、負責賣場內的顧客接待、導購。

(2)作業要求

1、理貨時要將不同的商品歸回原位保持衛生化陳列。

2、進行加貨作業時要做到先進先出原則,發現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發現過期變質破損的商品要立即下貨架。並報備上級領導作相應處理。

3、理貨時要檢查標價牌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嚴格按照理貨作業程序進行。

4、對責任範圍內的貨架商品要認真管理做好防竊、防損。

5、營業員在理貨過程中由於人爲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損,由個人承擔並且馬上買單。

6、對顧客要做到熱情服務,見到顧客要點頭,微笑打招呼。

7、對顧客的問題不能解決,需及時移交給其他同事或告知當班領導,並對相關問題做好記錄。

8、推薦商品時,要尊重顧客意願,不能誤導顧客更不能死纏爛打。

3.5商品管理規範

(1)商品收貨

1、點清商品數量規格是否與貨單一致。

2、商品包裝外觀是否完整(標籤、日期、廠家)

3、保質期限是否合符行業要求。

4、弄清供應商名稱,門店內是否有該供應商以前的`退貨。

5、收貨人簽字並標註收貨日期。

6、如有短貨由送貨人在單上劃掉並簽名確認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單上塗改。

7、如有退貨須填寫返廠單,由供貨商簽名確認。

(2)商品品質

1、無假冒僞劣商品。

2、無過期變質破損商品

3、沒有“三無”商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以上若有,相關責任人則受相關處罰。

(3)商品陳列

1、按單品爲存要求,暢銷商品豐富。

2、利用有效貨架空間,商品整齊有序。

3、醒目,讓顧客愉悅,有吸引力。

4乾淨無積塵,外包裝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標答對應,陳列整齊完整。

6堆頭顯眼、有量感、POP廣告牌醒目乾淨。

(4)促銷商品

1、促銷價格嚴格按照活動要求。

2、特價牌有顯特價提示、活動時間。

3、簡報派發,告之顧客活動內容,打動顧客。

4、促銷按要求發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庫存

1、目標庫存量及單類商品適量。

2, 商品保持期不可超過限期的2/3。

3、商品過期、積壓或商品嚴重缺貨,責任人將受到相關處罰。

(6)商品信息

1、定期對商圈的瞭解(競爭對手的動態以及目標顧客的消費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2、定期對業態的瞭解(本行業的發展變化以及流行商品的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7)商品的報損

1、失去商品價值和意義的商品(過期、變質、陳舊、破損等)一定要報損。

2、食品類的商品報損由店長簽名後方可有防損進行處理。

3、商品報損超出額定範圍應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3.6收銀員操作規範

(1)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門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正確迅速結賬,做好對顧客的收銀服務工作。

2、保證收銀機的清潔衛生及正常使用,學會日常的維護及簡單的故障排除。

(2)作業要求

1、收銀員不得私自查看門店錄像資料或電腦中查看當班的銷售金額。

2、準確正確識別紙幣,收銀機操作訓練。

3、收銀員不得私自將當日銷售貨款移作他用,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後必須清除掛帳單,交班後立即將銷售款上交財務。

4、收銀員 “三聲”服務,唱收唱付,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歡迎光臨﹗共多少錢﹗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親自提醒點清餘款,若有少許顧客換商品交有服務檯處理。

5、謹防高檔貴重商品被調包,若有大單購物或顧客高峯,加多營業員協助裝袋,並加強賣場看管。

6、在上崗期間,收銀員不得擅自離開收銀臺。

7、收銀員不得漏收商品款項。

8、如收銀員對帳時短款,由收銀員寫出原因,對短部分進行賠償,如收銀員對帳時多款超過千分之五,要對其進行相應處罰。如收銀員經常出現長短款現象,輕者調換工作崗位,重者予以辭退。

9、收銀員每天交班前或營業結束後,必須清除掛賬單。收銀員上崗時不允許在收銀區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現金,如發現作偷盜論處。

10.任何收銀員不能私自外出換零錢。

11、

3.7安全操作規章

(1)消防安全

1、門店消防設施必須齊全。

2、買場內平時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不準堆放任何物品於疏散通道上。

3、用電須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不可用大功率電器。

4、正確規範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電、氣的使用常識。

5、應急燈必須可以正常使用。

(2)門店安全

1、貨架頂部不可放置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貨架的擺放必須嚴格規定,附合要求。

4、如果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密切注意,如有情況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

5、要嚴格遵守商品管理規範。

4. 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時間:

1、本公司因業務需求,得依勞動法有關規定調整休息日、上班時間工作班次及加班,從業人員應予配合,不得藉口拒絕。

2、本公司從業人員應準時上班,除規定免打卡人員外,均須按時親自打卡,有關上班遲到、早退、曠工規定如下:

(1) 從業人員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規定上下班時間5分鐘者視爲遲到或早退但偶發事件經主管覈准當日補假者視爲請假否則依下表處罰之:

項次遲到早退 處罰方式

1、超過5分以內由主管口頭警告不可超兩次,超過者每次罰10元

2、超過6-15分罰10元 由工資中扣款

3、超過16-29分罰20元 由工資中扣款

4、超過30分鐘以上罰30元工資中扣款

①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或累計超過30分鐘,記小過一次並扣10%工資。

②忘記打卡應在隔日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否則視同曠工。

(1) 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時,依外出申請單或出差證明文件辦理。

(2) 拖延打卡以謊報加班者,予以記小過處分,再犯者予以記大過處理,第三次予以開除。

(3) 凡未經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或假滿未經續假或請假未準,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

(4) 委託他人打卡者經查屬實,雙方處以曠工一日並記大過一次論,再犯者則予以開除。

(5) 遲到、早退達1~4小時者,屬曠工半天,扣罰1天工資。

(6) 遲到、早退達4~8小時者,屬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

(7) 凡有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績效獎金將不發放。

(8) 凡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或年累計5天者,公司有權開除之。

5. 工資計算方式

5.1新進同仁待遇,經試用三個月合格,視表現情況調整之。

5.2薪資之調整需視公司營運及管理狀況、外界薪資水平、並斟酌個人所負職責與績效辦理之。

5.3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從業人員不得討論、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資情況,否則一律開除。

6. 請假規定:

6.1給假之規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訂之。

6.1.2事假:

a.員工有要事必需親自處理者,得在事前請無薪之事假,薪資以日薪計算之。

b.各部門主管應留意控制請假人數;請假超過7天以上必須經店長覈准。

c.全年請事假不可超過15天,事假期間不發工資,超過規定天數不準在請事假。

d.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應辦理退職或留職停薪手續。

6.1.3病假: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應以電話或他人代請假),凡超過1天以上,須附公立人民醫院開具之醫療證明,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6.1.4婚假:服務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如本人結婚給予無薪婚假三天,滿一年者給予7天,滿二年以上者給予10天。

6.1.5喪假:父母、養(繼)父母、配偶、子女給予10天無薪假,外祖父母或親兄弟姐妹者,給予5天無薪事假,路程擔誤可另計,須附相關資料,否則以曠工論。

6.1.6產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給假45天 (含節假日) ,難產者加給30天,均爲無薪假。

6.2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天數,但遇有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得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一併隨假卡送審。

6.3請假天數未滿七天者,請假流程如下:

7. 外出規定:

7.1上班中,因故離開崗位者須向當班領導報備。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時,需經課長→店長方可外出。

8. 服務手則:

8.1從業人員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辦法及規定,且須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現。

8.2從業人員對所經辦業務應嚴守機密,且不得窺探非其經辦之機密。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4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到具有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單位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單位從業人員,必須學習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按要求參加學習培訓。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或專用操作場所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6.從業人員操作前洗淨雙手,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7.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或專用操作場所操作前雙手要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8.健康體檢證明、培訓合格證明等應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員(師)制度

1.參與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參與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3.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提出工作崗位調整意見並督促落實。

4.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採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管理。

5.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加工製作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並記錄、存檔。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爲應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6.對場所環境衛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監督管理。

7.所在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時,及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8.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報告,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問題信息。

9.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員(師),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員(師)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員(師)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員(師)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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