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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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它包括:用電安全,防火安全,飲食安全,財產安全,設施安全,活動安全,實驗操作安全,師生人身安全,師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廣,教育管理難度大,任務艱鉅,爲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害,維護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不受影響,維護學校財產設備不受損失,特制定本條例。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一、學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師員工寢室,等各種教育,教學,生活設施,有專人負責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特別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檢查。

二、學校供電系統及各種電器設備,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員每月定期檢查,嚴格用電制度,嚴禁私自拉接電源,嚴禁學生或其他無關人員擅自打開校內各種開關盒,任何人如發現電器,電線有異味,冒煙等意外時,須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立即斷開電源並及時上報,任何電線接頭須絕緣密封。

三、學校飲用水及用水設備,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嚴格安全用水制度,保證師生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應。

四、學校配備素質可靠,訓練有素的值勤隊,嚴格值勤,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安全。

五、學校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加強飲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從正規渠道購入,有憑有證,嚴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學校體育場地,器材及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和學生個體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發生。

七、組織學生開展各項活動,應注意學生的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臺,翻越欄杆。校外公益性勞動,更要精心準備,杜絕事故發生,班主任和搭班教師應切實負責。

八、學生實驗教師應充分準備,教育學生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序規範操作,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強腐蝕物質應嚴格依照有關要求進行,嚴防事故發生。

九、微機教室和電教室,多媒體教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微機,顯示屏的正常使用,計算機和相關教師要十分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嚴禁學生私自拆缷教學設備,每次完成教學任務後,作一次檢查,並作好記載工作。

十、嚴格執行封閉管理制度,未經批准,學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遊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杆,翻圍牆,在樓梯通道追逐打鬧,攜帶利器和其它危險物品,不在高壓電器附近活動,經常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電安全。學生校外游泳必須家長陪同。班主任要經常的向學生傳授自護自救的安全常識。

十二、建立師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組織檢查。注重衛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嚴防傳染病流行,檢查督促食堂按規定定期定時消毒。

十三、學校教室,寢室要經常通風,離開時要關燈,關電扇,關閉門窗。

十四、嚴格執行學生晨檢制度,嚴禁學生帶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一旦發現立即沒收。

十五、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爲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成員由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和功能室教師組成,爲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安全責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課爲任課班級學生安全的責任人。

十六、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對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學校領導,並要形成書面報告,對學生曠課出走或失蹤,班主任必須瞭解清楚情況,有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校長彙報,校長再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各種交通信號燈的含義:綠燈亮時,准許通過,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過;黃燈亮時,不準通過,但已超過停止線後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黃燈閃爍時,須在確保安全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的含義:綠燈亮時,准許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

⑴橫穿馬路時,要養成看交通信號的好習慣;

⑵不要在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變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護欄和隔離墩,也不要圖省事翻越或鑽越護欄和隔離墩過馬路,而應走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

⑷在沒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須直行通過,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搶行;

⑸穿越公路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及“一慢、二看、三通過”;

⑹不要在公路上曬糧食及農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戲、踢球玩耍等;

⑻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並行、攀扶、漫不經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識。

2、騎車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門的規定,不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各種人力車上街。

⑵騎自行車上街走慢車道,不能進入機動車行駛的快車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

⑶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要儘量靠右行駛,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間去騎。

⑷騎車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來拐去。

⑸轉彎時不能搶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後方,並要打出明確的手勢,表示轉彎的方向,超車時不能影響被超車輛的行駛。

⑹騎車經過交叉路中,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車輛,遇到路口紅燈時,要及早剎車,不能越過路口的停車線。

⑺兩人或多人一起騎車上街時,不要並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趕地瘋鬧,或相互開玩笑。那樣既影響別人正常行駛,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騎車時,不能撒把,來顯示自己騎車技術,也不能圖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機動車輛。

⑼騎車不要帶人或過大、過重的東西,也不要手裏拿着其它物品騎車。

⑽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

⑾中國小生嚴禁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摩托車按規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搭乘摩托車。

3、乘車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載、無證駕駛的車輛。

⑵乘車時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等車停穩後先下後上,不要擁擠,不能在車還沒停穩時就搶先上下車,否則很容易造成摔傷或撞傷。

⑶乘車時,不能向車外亂扔雜物,也不能把頭、胳膊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這樣容易被對面來的車或路邊的樹枝刮傷。

⑷同時坐車千萬不能攜帶鞭炮、汽油一類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車。

⑸下了車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橫穿馬路,就必須從人行橫道通過,絕不能一下汽車就急忙奔向馬路中間,更不能不等汽車開走,就從車前、車後往馬路中間跑,這樣看不見路上來往的車輛,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車時,不要站在機動車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車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車廂的某個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頭,並縮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維護好現場,同時呼喊大人,通知醫院,以便迅速搶救傷員,並及時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員報警,還要記住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

二、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邊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追趕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語:有事無事江邊走,難免有打溼腳的時候。

2、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別是中國小生必須有大人的陪同並帶好就生圈。

3、嚴禁中國小生私自外出釣魚,因爲釣魚蹲在水邊,水邊的泥土、沙石長期被水浸泡,而變很鬆散,有些水邊長年累月被水浸泡還長了一層苔蘚,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傷的危險。

4、沒有大人陪同或配帶救生圈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結夥去划船。

5、到公園划船,或乘坐船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洗手、洗腳,尤其是乘坐小船時不要搖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時,一旦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保持鎮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能輕率跳水。

7、如果出現有人溺水,更不要貿然下水營救。

8、遇到大風大雨、大浪或霧太大的天氣,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應吸足氣,拍打着水,大聲的呼喊,岸上的人應馬上呼喊大人救援,並找附近的有長樹枝、竹子、草藤什麼的,便於拋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沒有大人來救援,岸上的人應一邊呼喊一邊馬上脫掉衣服、皮帶並把它們接起來拋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當有人來救助的時候應該身體放鬆、讓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當自己特別心愛的東西,掉入水中時不要急着去撈,而應找大人來幫忙。

三、預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從我做起

1、不要隨便亂買零食,特別是不要在路邊小店、街頭買一些包裝粗糙,質量低次的冷飲、冰棍,不吃無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商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腦、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熱,不吃腐爛變質的食品,不要喝自來水,更不要隨便亂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淨,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亂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別是在飯前飯後,上廁所必須要把手洗乾淨。

4、低年級的同學現在正是掉牙齒的年齡,不要亂吃零食,要時刻保持口腔衛生,這樣才能長出堅硬、整齊、潔白的牙齒。

5、在購買食品時應認真看清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

6、家裏的餐具經常消毒,廚房要避風,防止發黴。

7、小孩子最喜歡嘴裏含些東西,特別是一些比較硬的東西,這樣很容易滑入肚內,並且也有很多細菌,會造成痛苦至危險。

8、不要偷吃果園的水果,可能有噴灑的農藥,以免中毒。

四、火災的預防與自救

1、特別常見的火災事故:我們的生活處處與火打交道,但火又給我們帶來很多危害,所以我們不要玩火,平時不要攜帶打火機、火柴、鞭炮。

2、我們的家長有很多都是抽菸的,同學們要特別提醒家長不要躺在牀上抽菸,特別是菸頭不要亂扔。

3、使用電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燈、電熱器時,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不要用燈泡、電熱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點燃的蚊香放在金屬盤、瓷盤或水泥地、磚地上,同進還要注意遠離可燃物。

5、使用火爐要小心,爐旁不要放可燃物,千萬不要用火爐來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須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氣竈要注意安全,點火時,要先開氣閥,再用電子點火。用完後,要隨手關閥門,同時特別要注意用液化氣做飯、燒水時要專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澆滅。

7、不要私自在野外進行野炊、燒烤等活動,以防引發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庫、炸藥、酒廠、化工廠附近燃放鞭炮和煙花。

9、不要亂燒垃圾,同時不要把燃燒的煤渣放在垃圾堆裏,這樣容易燃燒引起火災。

10、清明節時,掃墓也要特別注意香蠟引發的火災。

11、家中發生大火應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溼毛巾蓋住火焰,並迅速切斷火源。

12、如果油鍋着火,千萬不要用水去滅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鍋,以免湯傷,應立即將鍋蓋蓋上,或用沙土、棉被湮滅。

13、要加強對兒童、癡、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的監管,要及時制止這些人在野外用火,規範野外用火行爲。

14、五不燒:未經批准不燒,沒有專人負責不燒,二級風以上天氣不燒,沒有防火隔離帶不燒,沒有準備好撲火工具不燒。

15、十不準:不準燒荒開墾,不準燒田埂地邊雜草,不準燒牧場,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野外燒夥取暖及野炊,不準亂丟菸頭、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準在林邊放鞭炮、燒紙、點蠟,不準燒火驅蚊和使用槍械狩獵,不準在林邊實施爆破和實彈射擊。

16、嚴禁損壞、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設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壞森林防火林帶。

1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參加,學生不得自發上山撲火。

18、有火災隱患可撥打林區防火指揮部電話:。

19、學生應特別重視《護林防火教材》並經常與家長一起閱讀,使家庭成員不要成爲護林防火的責任人。

20、重點防火期不使用大負荷的用電設備,防止電線負荷過大易起火。

五、用電安全教育

1、學習用電常識,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觸電源,也不要用人體某個部位接觸電源,以防觸電。

2、不要亂插、私接電源,特別是不要用溼手去插電源插頭。

3、要多注意觀察家裏的各種電器,插頭插座、電線、燈是否有破損、老化的現象,如果有應立即告訴家長進行正確處理。

4、我們中國小生不要私自玩電,特別是當家裏沒有人時,一定要把所有的電源都關閉或拔掉。

5、凡是金屬製品都是導電的,千萬不要用這些工具真接與電源接觸。

6、不要用溼的手巾擦電器,防止水滴進機殼內造成短路,以免觸電。

7、在放學、上學的路上,特別注意路邊的電線是否有脫落,見到一定要躲開。

8、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樹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擊。

9、暴風雨吹落了電線,有人不幸被電擊倒了,千萬要伸手去拉觸電者,正確的方法是用幹木棍等絕緣的物品,挑開電線,並告訴大人,通知有關部門。

六、流行病預防

1、早睡早起,加強體育鍛煉,保證充足的睡眠,增加室外活動提高抗病能力。

2、每天堅持室內通風換氣。

3、要經常做到勤曬衣服,曬被褥,曬太陽,勤換洗衣物。

4、飯前便後,手接觸不放心的物品後應及時洗手。

5、不挑剔食物,多喝開水,飲食上要清淡,多吃高蛋白,維生素豐富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忌生食。

6、衣服增減要適度,住宿生棉衣不要過早帶回家,應放在寢室,及時添加。

7、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8、流行病高發期,應儘量避免到公共場合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少竄門減少感染機會。

9、流行病高發期,應加強室內消毒,公共場所消毒。

10、6個月至15歲的兒童,必須按免疫接種時間及時接種疫苗。

11、疑似病症要及時檢查確診,不要諱疾忌醫,作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有病及時就診不要帶病上學。

12、病人的餐具要與家人分開並消毒,房間要保持通風。

13、學生在食堂就餐要自備餐具,就餐前後都要清洗乾淨。

14、校園內不得餵養雞、鴨、狗等動物,學生不能將貓、狗等動物帶入校園。

15、住宿生感染疾病後要及時通知家長,回家離校治療,避免傳染。

七、實驗室安全常規

1、學生到實驗室應排隊出入,不得擁擠。

2、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器材。

3、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按照儀器銘牌規定進行選用和使用。

4、不經教師允許,不得自作主張,按自己的猜想胡亂試驗,以免造成危險或損壞實驗器材。

5、做電教實驗時,注意安全用電,以免觸電。

6、實驗完畢後,要整理好器材,電學實驗,先斷電源,注意檢查電路是否安裝正確。

7、實驗所用的藥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蝕性或者有毒害的,因此使用時要保證安全,遵守有關規程和操作,並注意以下幾點:

⑴不用手接觸有腐蝕或有毒害的藥品,不品嚐任何藥品的味道,不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體藥品的氣味。

⑵可燃性氣體使用時要特別注意安全,點燃前一定要檢驗氣體的純度。

⑶濃酸、濃鹼具有強腐蝕性,如果沾到皮膚上,要用較多的清水沖洗,如果濺到眼裏,立即用清水沖洗(切不可揉眼睛),洗時要眨眼,必要時請醫生。

⑷給試管裏的液里加熱,防止沸騰噴出傷人,不可讓管口朝着自己或有人的方向。

⑸實驗剩餘的藥品,既不放回原瓶,也不隨意丟棄,更不拿出實驗室,要放入指定容器內。

⑹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實驗室,在實驗室內不應吮手指及鉛筆,以免吞入化學品及感染疾病。

⑺處理腐蝕性和危險化學品時戴上手套。

⑻提取化學品及有毒物質時需使用移液管吸注器。

⑼處理危險化學品時需加倍小心。

⑽實驗後洗手。

8、學生需嚴格遵守老師的各項指示。

9、沒有老師陪同之下,學生不可進入實驗室。

10、用完試劑及化學藥品須立即放回原處,不得將藥品帶離實驗室。

11、學生不可在實驗室內奔跑及追逐。

12、實驗進行中不可擅自離開。

13、如打破儀器或遇上任何意外需立即知會老師。

14、長髮必須束好。

15、如有需要請配戴安全眼鏡。

16、學生須熟悉緊急應變計劃。

17、如學生希望在校外自行進行實驗,應先尋求老師的意見。

八、校園法制安全

1、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青少年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6週歲的青少年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嚴禁攜帶管制刀槍具進入校園,切勿隨身攜帶管制刀槍具。

4、青少年嚴禁攜帶、出售、轉讓、購買、保管管制刀槍具、彈藥、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

5、嚴禁瀏覽黃色反動網站,不購買、觀看、傳播、藏匿、保管黃色反動音像製品。

6、嚴禁在校內外聚衆賭博,未成年人不得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未成年人不得參與購買各種性質的彩票。

7、不要因爲好奇,試吸毒品,不得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8、在校園不得拉幫結派,打擊報復他人,打架鬥毆,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9、未成年人要認清邪教反社會、反人類的本質,提高識別和防範邪教的能力,嚴禁加入邪教組織。

10、中學生應理性的看待早戀,將心底這份純真的感情轉化爲學習的動力,共同促進。

11、嚴禁販賣、使用假幣。

12、贓物便宜買不得,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窩藏、代爲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3、禁止毀壞、藏匿、丟棄或者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者處以一年以下徒刑。

14、嚴禁偷竊、故意損毀或者藏匿他人財物。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3

根據z市教育局[20xx]10號,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z省浦江高級中學機動車進出校園補充規定》:

1、嚴格執行《南京市校園機動車安全行駛管理規定》;

2、經同意進校園的機動車一律從校前門南側門進出;

3、進校園機動車、汽車一律停放在校正門至八角廣場道路中心花園兩側道路外側,垂直於道路,車頭朝外排齊,摩托車停放在教職工自行車棚內;

4、學生上下學進出校園期間10分鐘嚴禁機動車與學生混行。

5、對違反規定的'教職工,學校將進行幫助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將進行大會通報批評。

本補充規定從20xx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管理制度: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7、 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8、乘座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9、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10、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11、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12、乘座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5

xx年3月25日是第xx個全國中國小安全教育日,爲認真貫徹上級文件精神,推進“安全文明校園”的創建活動,結合我園實際,決定將3月25日至3月29日作爲安全教育周,紮實推進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本次安全教育周旨在提高師幼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避險自救能力,整治校園安全隱患,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的開展。

一、活動主題

普及安全知識、確保生命安全

二、活動時間

xx年3月25日—29日

三、學校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活動安排

1、舉行一次以“安全教育日及安全教育周”爲主題的`國旗下講話。

2、開展一次安全緊急疏散演練。

3、各班利用家園聯繫欄和網站出一期安全教育專刊,向家長宣傳安全教育知識,並請家長們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4、在校園內懸掛安全教育標語。

5、各班利用安全教育課和每日安全教育五分鐘的時間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樓道、飲食、戶外活動安全的教育。重點加強對飲食安全、戶外活動安全、預防各種流行性的傳染病等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6、組織觀看安全警示片的錄相。

7、幼兒園安排一次消防隱患、消防器材大排查。 六、活動要求:

1、各班級要按照此方案強化幼兒的安全教育和行爲指導,組織幼兒認真參與緊急疏散演習,將安全教育工作做得更細緻。

2、各班主要把安全教育作爲本週班級常規教育的重點,有步驟有針對性地對幼兒開展專題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知識入腦入心,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避險能力。

3、學校安全教育領導小組要結合本次安全教育日及教育周活動,開展自查自糾,確保幼兒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爲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我校認真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大、中、小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對於老弱病殘和不負責任的門衛學校要及時辭退或不予錄用。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總務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門窗、標誌牌和其他財產,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儘量減少損失,對於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於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七、我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校內福利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福利店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福利店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福利店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範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對於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我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三、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於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十四、學生不得違反學校制定的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相關規定,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起全部責任。

十五、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對於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進職、不進職、職稱緩聘;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不拖堂。如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以及上課時教師無故離開教室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在課堂教學中,任課教師要落實點名制度,對缺席的同學要查明原因,並及時向班主任老師通報,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包課堂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準私自調整課表。個人之間臨時調課時,要明確落實課時及安排,並報予教導處登記,否則出現教學事故時按課表歸咎責任人。

3、循循善誘,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發現學生不良思想傾向和不良心理情緒要及時教育並告知班主任與家長。

4、到專用教室上課,要求學生排隊前往。所有室內教學一定要前後門暢通,確保學生緊急疏散便利。如遇突發災害或侵害,上課老師是學生的第一保護人。要敢於爲保護學生的安全獻出一切。

5、上實驗課的教師及實驗員要組織好學生實驗,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並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驗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驗,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驗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並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範和演示;實驗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不懂就問,有問題及時向老師彙報。

二、室外課堂教學

(一)體育課:

1、上課鈴一響,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增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於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必須向體育老師請假,經體育老師同意後,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教室有學生,卻無人管理的情況。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 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和學校領導。

(2)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爲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3)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

(4)體育教師事後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並上交學校。 學校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瞭解和性質認定。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爲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每學期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前下課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二)其他室外課及外出活動: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活動課和體育鍛煉必須堅持“學生爲本、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設備、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儘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教師必須全程參與,精心組織,全程監控。

2、學生到校外參加各類活動:

(1)直接組織者要在活動前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以年級段爲單位的活動,要在活動前一週向教導處上報活動方案,學校須進行安全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實施,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對個別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學生的安全。

(3)重大活動,如春遊,校級領導要親自帶隊,每個班安排兩名教師負責學生的活動。

(4)帶隊領導、年級組長要將手機、小靈通等通訊設備開通,隨時隨地取得聯繫,確保聯繫暢通。

(5)學生活動時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實踐活動課要有計劃、有組織、有專門指導教師,確保安全。

4、室外課一定要求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對服裝、鞋類不符合上課要求的學生要求其予以更換。

三、責任追究:

成立課堂教學安全管理責任追究領導小組,對教師安全責任進行認定,確因教師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傷害發生的,如體罰、變相體罰、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上放羊課、中途離崗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上課教師的責任,並作如下處理:

(1)上課教師必須馬上到學生家裏進行慰問,作出必要的解釋,並向學校作書面檢討。

(2)取消當年評優、評先進資格,學校年度考覈從總分中扣減總分10%。

(3)情節特別嚴重者報教育局同意,年度考覈直接記入不稱職檔。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爲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爲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採取不同的防火措施,並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防火標誌,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爲了加強對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確保住宿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中在校生的日常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和安排,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維護公寓成員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在夜間就寢時間內,個人不得擅自進出,打就寢鈴後,不準在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喧譁,不做影響別人休息的事。

三、不準在寢室使用電器,嚴禁將火種帶入公寓,不準在牀上蹦跳、打鬧、玩耍。

四、公寓大門鑰鎖由生活老師保管,按時開關,鑰鎖不得亂傳,未經允許個人不得私自配鑰鎖。

五、不得破壞公共設施,污染牆壁。

六、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應由室長報班主任,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住宿。

七、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物品和蠟燭讀書。

八、定期檢查學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間通道安裝紅外線監控器,消防通道全天開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暢。

九、住宿學生每期入住前,學習消防安全法,組織一次開展防火演習,遇緊急情況按預定方案緊急疏散。

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私自調換牀位,嚴禁攀樓頂、翻牆到室外,嚴禁使用充電應急燈。

十一、加強自我防盜教育,個人物品注意保管,離開宿舍關好門窗。

十二、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充電加熱的電器。

十三、外出必須向宿舍老師請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學生生病需要在寢室內休息,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晚上遇到應急情況或生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告。

十五、嚴禁在寢室內賭博、抽菸、喝酒。

十六、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鎖好門,關好窗,關好電源。

十七、嚴禁在寢室內起鬨,打架鬥毆。

十八、嚴禁攜帶管制進入寢室。

十九、嚴禁深夜溜出寢室、外出上網。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熱愛本職工作,有高度的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做好接送工作。

2、對幼兒要有愛心,不得打罵體罰幼兒。

3、按規定的路線接送幼兒,不得私自改變路線。

4、跟車老師安排幼兒等車點和等車時間。

5、按規定的`上學放學時間準時隨車接送幼兒,不耽誤幼兒上學、放學。

6、不漏接、漏送一個幼兒。幼兒上學遲到,沒有準時到等車點候車的,跟車老師應電話通知家長,與家長溝通後方可示意司機開車。幼兒放學上車後,跟車老師應清點人數,幼兒到齊後方可示意司機開車。

7、幼兒上落車時,跟車老師站在車門旁邊,扶助小幼兒上落車,幼兒上車後清點人數,並確認周圍無人時方可示意司機開車,幼兒下車後叮囑幼兒要及時回家或回學校,不在路途玩耍。幼兒要過馬路的,必須送幼兒過馬路。

8、維持乘車秩序。教育幼兒行車時不可離座或伸頭、手出車窗,不準大聲喧譁,不能吵鬧打架,不向車外扔雜物。

9、教育幼兒愛護車輛公物,不得隨意破壞座椅、車窗,不得隨意丟垃圾,保持接送車衛生清潔,做到文明乘車。

10、車上常備外用藥品,熟記應急電話,以便急時使用。如幼兒有突發疾病,立即送往醫院,並儘快與家長聯繫。如遇交通事故,要保護好幼兒,並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交警。

11、顧全大局,要和駕駛員團結合作,積極和學校老師配合,確保幼兒人身安全,順利完成每天的接送工作。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爲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安定團結的局面,營造和諧校園氛圍,確保校園安全,保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爲,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我校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進入校內的人員應主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接受門衛工作人員覈驗。門衛登記覈驗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交通大學工作證、校園卡、學生證及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實行抽查登記,對不配合登記工作的人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

二、駕駛非機動車出入校門時應減速慢行,經過門崗時行駛速度不得高於5km/h。門衛工作人員對駛離校園的非機動車實行抽查登記制度,被檢查人應主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積極配合門衛工作人員登記。

三、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應遵守交通標示有序入校。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校,需向門衛工作人員出示物品放行證,經門衛覈查後方可離校。

四、駕駛20人座以上(含20座)客車、貨車(載重在1.8噸以下的微型貨車除外)、施工車輛必須由二級單位報保衛處備案後方可在指定校門入校。

五、運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機動車輛,須符合《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並須由學校安全與環保辦公室報保衛處登記備案,同時每次進入校園前報告學校安全與環保辦公室,進入校園後按指定線路行駛,限速15KM/H。

六、攜帶寵物、危險品禁止進入校園,嚴禁翻越圍牆。

七、境內外新聞記者進入校園採訪,須持相關證件或介紹信至學校宣傳部備案,經宣傳部批准報備後方可在校內開展新聞採訪工作。

八、境外人員進入學校進行公務等活動,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

九、校內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相關管理制度,自覺維護校園公共秩序,文明禮貌,互敬互愛,舉止得當,服從學校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從事與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安全,不得干擾和破壞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公私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十、愛護公共設施、花草樹木,嚴禁擅自動用和損壞通信、電力、消防等設施、設備。

十一、車輛在校園內行駛,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及警示標誌,行駛速度不得高於30km/h,車輛行駛過程中禁止超速和鳴笛。

十二、學校教室、會議室、報告廳、禮堂、體育場館等場所不得隨意外借。如需借用,必須經管理單位審覈批准,併到保衛處備案。

十三、在校園開展三天以上的建築或維修活動,施工方應當按照流程報請學校有關機構審批。特殊場所或路段臨時施工的,需報請保衛處批准。

十四、告示、通知、啓事等張貼物,應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學校有關機構同意。

十五、在校園內組織集會、演出、講座、報告等各類大型公共活動,或超過600人蔘加的跨校性活動,組織者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前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明確安全責任人,完成報備程序,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以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十六、集會、演出、講座、報告、宣傳等活動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各項法律、規章。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權利,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秩序。

十七、不得參加未經批准的集會、遊行、演講等活動,不得鼓動、串連家長或其它社會人員進行非法的上訪或者衝擊,圍堵辦公場所的活動。

十八、組織社團,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團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

十九、凡在校內從事商業、服務業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有合法證照,經學校批准後在指定的地點,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二十、禁止在校園道路上擺攤設點,禁止串樓推銷商品。未經學校同意,不得以各種名義在校園內從事有經營性質的產品介紹、展覽、廣告宣傳、電腦網吧、遊戲廳等活動。

二十一、學生宿舍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或留宿他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留宿的,須經學校宿管部門批准,經保衛處許可並辦理登記手續。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異性,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拉亂接電線。

二十二、校園內禁止各種宗教、迷信和違法活動。

二十三、嚴禁賭博、吸毒、酗酒肇事、打架鬥毆、複製和傳播非法書刊或音像電子製品。嚴禁窩藏、買賣劇毒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二十四、嚴禁私藏、攜帶或買賣管制刀具、槍械。

二十五、應當自覺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使用管理規定,不得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不準在網上發佈,轉帖各種不良信息。

二十六、不準在校園內亂塗抹、亂刻劃、亂張貼、亂扔雜物(含建築垃圾)。

二十七、不準在球類、旱冰、滑板等場所外進行相應的活動。

二十八、不準在校園內的湖、河中游水,不準擅自在校園內漁獵。嚴禁在校園內飼養家畜家禽和寵物。

二十九、禁止在學校燃放煙花爆竹。

三十、對違反本規定,經過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學校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三十一、本規定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保衛處。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校園管理制度

一、爲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爲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範爲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範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爲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於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並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彙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繫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後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爲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後方可出校。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後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牆、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牆外。嚴禁打架鬥毆、起鬨、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爲。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並協助調查處理。師生髮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爲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爲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爲,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築,不準私自佔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牆、欄杆、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准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並經法定檢驗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採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後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後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爲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範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的不同,採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3、放學後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於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並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繫,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後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淨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後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學生管理

十七、學生應當遵守《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不得將易燃、易爆、危險、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兇器等帶進學校。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嚴禁使用危險物品等。

2、進入校園,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邊走路,一邊追逐打鬧,注意力要集中;不得並排行走,以免妨礙交通。

3、爲防止樓道擁擠,確保上下樓的秩序,凡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亂跳樓梯或在樓梯上打鬧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擁。各年級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順序上下樓(樓兩頭班級走各自附近樓梯,靠近後樓梯的班級走後樓梯。)任何人不得亂關鐵門,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4、進入校園內要文明遊戲,尤其在樓道走廊內,不要追逐打鬧、捉迷藏;不要在樓拐角處等奔跑;嚴禁下樓梯時沿扶手欄杆向下滑行;嚴禁樓上的學生站在窗臺或身體伸出窗外打掃衛生、擦玻璃等危險工作,嚴禁從樓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發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電,保護好學校或班級的電源;不要接觸裸露的電線,不抓摸、破壞電源插頭等,確保人身安全;到飲水機處接開水時要按順序,不要推擠,防止燙傷;不要捅馬蜂窩,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嚴禁攀爬、翻越牆頭和走廊護欄。禁止亂扔、投擲磚頭、石子等;不玩仿真危險玩具,不得拿樹枝、棍或用繩拴東西亂舞;不得用彈弓等打鳥或瞄準他人;禁止從樓上亂扔東西或隔牆拋擲硬物、垃圾等,以免砸傷過往的行人,造成意外傷害。

7、不要把衣釦、筆帽、錢幣等小東西含在口裏玩,以免進入喉嚨或吞入肚裏,造成傷害。不得購買、食用過期、變質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動植物,以免中毒。

8、盪鞦韆時不要一擁而上,防止繩索斷裂摔傷,在鞦韆運動的範圍內不得站人,以免發生相撞事故;用聯合器械架、單雙槓玩鍛練時,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說笑打鬧,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傷。不要到牆根玩耍遊逛,遠離斷壁危房,確保安全。

9、進行踢足球、打籃球等對抗性運動時,要文明禮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護,注意保護好頭部,並儘可能防止腿部踢傷、骨折等;進行田徑運動時,要嚴格按照老師的安排,認真做好準備活動,避免拉傷。

10、在做各類實驗時,要聽從老師的具體要求,按照操作規範認真地操作,避免腐蝕、灼傷、爆炸等危險發生。

11、考試失敗、丟東西或做錯了事等,要敢於面對,不能怕受責罰而不敢回家,更不能離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時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給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靜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帶走外出,被人拐賣。

12、在看電影,集會、聯歡等,萬一發生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應冷靜觀察,聽從組織者的指揮,儘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擁擠,造成傷害。

十八、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對以下各項進行安全檢查。

1、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設備設施、活動場所、生活服務設施;

2、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和飲用水;

3、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

4、學校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5、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和其他應列入安全檢查的事項。

在對上述各項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及時整改。

安全事故責任

十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實行嚴格過錯責任原則,因學校管理不當和過錯造成學生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教育教學設施和用具、活動場所和生活服務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的;

2、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3、學校向師生提供的藥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法定衛生標準的';

4、教師知道學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異體質,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範的;

5、教師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職員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的;

7、教職員工未履行工作職責或擅離工作崗位的;

8、事故發生後,未及時採取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9、學校或教職工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學生髮生安全事故,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1、校園內學生自殺、自傷或突發疾病,學校發現後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2、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或擅自離校發生的;

3、學校放學淨校後,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擅自到校活動發生的;

4、教師強調了安全事宜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後,學生在對抗性、競爭性體育活動中造成的意外傷害;

5、教職員工在校外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爲造成的;

6、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或違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會原因(如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學校無過錯,不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於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實施其年齡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學校、教師已經告誡,但學生不聽勸阻、自行實施的;

2、學生或者監護人明知學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異體質,或學生身體情況、情緒、行爲有異常但未告知學校的;

3、學生、或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有過錯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處理

二十二、學校安全事故實行報告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並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2、事故發生後,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發生一般傷害事故,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報告;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二十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調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參加保險的,學校或學生的監護人應通知保險公司參與學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民事責任部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願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行政責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屬於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對民事賠償不願協商解決或協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分擔經濟損失。

獎懲

二十五、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學校有關責任人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學校安全責任人要承擔責任。

1、違反本規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的;

2、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違反本規定第七、八條的,由學校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公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七、違反第十七條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八、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教職員工,由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九、因學校教師或後勤人員在履行職務中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後,將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附則

三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國小校務委員會。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後,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9、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裏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乾淨,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爲,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爲,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根據“立足內部,內外聯動,全面設防,確保平安”的要求,有方案地加快治安網絡建設,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各項防範措施相互配套連接的校內治安防控網絡。

2、通過防範,努力形成違法犯罪分子不敢進校作案,進了校內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內的治安保衛局面,切實做到校內“不發案、少發案、發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管。,做到“五雙”制度齊全,“三防”措施到位,會計室不超標準存放現金,嚴防盜竊大事發生。易燃、易爆和劇毒藥品全部放入地下。或專用。,嚴格手續,專項使用,專人管。。

4、嚴格落實教職工值班和領導幹部帶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任何狀況下都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要熟知報警裝置和報警方法:。方的`。,做好值班記錄。後勤工作人員參與共同值班。

5、學校領導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信工具暢通,保證緊急狀況下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6、學校辦公設備、器材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的管。方法,假如在使用期間造成辦公設備器材(特殊是電腦顯示器、主機、打印機)被盜的,由保管人、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爲維護校園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校園內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特作如下規定。

1、本校教職員工的車輛進入校園必須到指定地點停車,嚴禁亂停亂放,應儘量避免在交通高峯期駕駛機動車出入校園。

2、外來車輛需駛入校區時,應徵得門衛同意並服從管理,在指定地點內停放。未經許可,出租車、三輪摩托車等營運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在教學區內行駛。教學區內的主幹道和學生運動場地內,禁止一切車輛停放。

3、家長的接送車輛應按照學校規定在指定地點停放等候,非雨雪天一律不得進入校園。雨雪天時允許家長的非機動接送車輛有序、緩慢進入校園接送。

4、車輛進入校園必須緩慢行駛,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要保證絕對安全。禁止在校園內試車或者練習,在校內行車、倒車要慢速行駛。

5、停放在校園內的車輛啓動前應確保汽車前後無學生時才能啓動;行駛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周遍情況,轉彎處時速不超過5公里/小時。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爲了搞好以防火、防盜、防災害等事故爲中心的安全預防工作,保障電視臺工作人員人身和儀器器材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電視臺安全工作要堅持責任制,切實抓好安全教育,樹立“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到實處。

二、校園電視臺要建立有關操作規程,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園電視臺的工作陣地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

四、爲了保障設備的安全,工作人員要做好貴重物品的使用詳情記載。

五、每天下班前,要切斷不使用的電源、消除火種,關好門窗等。

六、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經常檢修,維護下按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

七、如發生不安全緊急情況,要及時報警。

八、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事故,要及時上報,不準隱瞞不報,並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誌,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保持自行車功能的齊全可靠,落實人員對自行車進行檢查。

3、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靠右側行走,要走人行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通口的護欄。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通過鐵路道口,確認安全後,方準通行。不準在鐵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車輛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輛。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經批准的'由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並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建立路隊制,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繫,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專人主管,落實責任。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爲偷竊行爲。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繫並獲得同意後,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衛聯繫,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校(園)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必須對學校的人、財、物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爲:

1、履行學校安全教育的職責。校(園)長要根據學校實際和季節的變換,定期向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在學校師生形成“安全第一”、“防患於未然”的意識。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責任明確,專人負責,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使學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實處。

3、確保師生的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加強門衛的管理,加固存放貴重物品房屋的門窗,定期檢查教室及各室的屋頂椽檀,實驗室設備和藥品的存放、使用,排除安全隱患,有安全隱患暫不能排除的要標明“危險”字樣。師生員工有傳染性疾病的要預防或隔離治療,學生集體外出必須有安全防範措施和申報審批程序。

4、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校(園)長要根據有關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排除事故隱患,做到防火、防盜、防腐。加大財產的利用率和延長財物的使用期。

最新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爲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自行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考覈通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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