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油罐區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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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油罐區管理制度 篇1

1、必須配置接靜電裝置。

儲油罐區管理制度(通用3篇)

2、罐口蓋必須用絕緣物品製作。

3、油罐區嚴禁煙火。

4、培植2m消防沙、乾粉滅火車兩臺。

5、罐區必須上鎖,並由專人保管鑰匙。

6、罐區內不得堆放雜物。

7、接卸油品時必須按“接卸油規定”執行。

8、如在儲油罐區及附近用電、用火或機械作業時,必須向有關部門報告,在得到批准後,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並在現場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滅火車、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儲油罐區管理制度 篇2

儲油罐和儲罐區儲油多,危險性大,容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建立防火、防爆制度,經常進行防火巡查,嚴格進行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

(1)儲油罐、儲罐區防火防爆應按gb50183,gb50074規定。低倍數空氣泡沫滅火系統應按gb50151規定。

(2)儲罐區應保持整潔,防火堤內應無干草,無油污,無可燃物。

(3)儲罐區排水系統應設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應設置閥門;油罐放水時,應有專人監護,及時清除水封井內的'殘油。

(4)儲罐區內不應裝設非防爆電氣設備和高壓架空線路。

(5)儲罐區應當按規定設置防火堤,防火堤應保持完好。

(6)儲油罐頂部應無油污,無積水。儲油罐進出油管線、閥門應採取保溫措施。

(7)儲油罐頂的透光孔、檢尺孔蓋、墊片應保持完好,孔蓋應蓋嚴密。量油口應裝有不打火花的金屬墊片。

(8)儲油罐上的呼吸閥、液壓安全閥底座應裝設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檢查一次。

(9)儲油罐進出油管線應裝設韌性軟管補償器。

(10)鋼製儲油罐罐體應設置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接地點沿罐底邊每30m至少設置一處,單罐接地不應少於兩處。

(11)每年春季應全面檢查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測試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

(12)浮頂罐的浮船與罐壁之間應用兩根截面積不小於25mm2的軟銅線連接。

(13)儲油罐裝油量應在安全罐位內運行。

(14)當凝油油位高於加熱盤管時,應先用蒸汽立管加熱,待凝油溶化後,再用蒸汽盤管加熱。

(15)不應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上罐。在罐頂不應開、關非防爆電筒。

(16)儲罐區內油管線動火、清罐作業應執行行業規定。

(17)儲油罐着火,應立即報告,並停止着火油罐的一切作業。組織滅火併適時啓動應急預案。

儲油罐區管理制度 篇3

1、儲油罐區嚴禁煙火,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2、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卸油作業。

3、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應向機場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經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火。

4、儲油罐區內電氣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範,禁止使用電爐等容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5、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並做好記錄。

6、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儲油罐區,發現違章行爲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7、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保證消防器材處於良好待用狀態。

8、臺汛季節,儲油罐區下水道要保持暢通。大潮汛和暴雨來臨前,必須封閉儲油罐進油孔和量油孔,防止油罐進水,影響鍋爐的燃油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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