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5.36K

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精選3篇)

爲了加強集團公司日常各項經營費用資金的預算管理,便於財務部門統籌安排,靈活調配、運用好資金,使其充分發揮經濟效用,通過實行預算管理達到降低經營成本,強化增收節支,完善內部覈算機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集團所屬各子公司,除應按年度編制資金預算計劃外,還應逐月編制資金預計收、支平?表,以保證運營資金得到合理安排。

財務資金既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以變現的有價證券,這部分資金是維繫企業正常運營的基礎。因此,爲保證運營資金的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範圍

適用於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負責本部門資金預算計劃制定,由主管副總裁按規定要求逐級審批。

3、2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資金預算計劃,由集團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審批計劃審覈報銷,對違反本規定的支出項目有權拒絕報銷。

4、具體規定

4、1集團各子公司應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編制完成年度經營預算管理計劃書,並在此基礎上,於每月28日之前,編制完成次月資金收、支預算表,逐月上報集團計財部分管會計一份,集團財務總監一份,主管副總裁一份。財務總監分析彙總後上報總裁。

4、2集團計財部應於每月30日前編制完成次月資金來源與運用預算彙總表,並於次月3日前,編制完成各子公司上月實際與預算資金來源與運用分析表及彙總表。分別報送子公司經理、集團財務總監、主管副總裁。財務總監分析彙總後上報總裁。

4、3各子公司的收入計劃(預算)依據本公司銷售條件、勞務合同、收費協議以及收款期限等,預計可收(兌)金額編制。

4、4各子公司的資本性支出、原材料、工程勞務、商品採購支出計劃(預算)依據本公司購置合同及工程進度、供貨時間等,預計資金支出計劃。

4、5各子公司經常費用的支出,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依據以往實際發生額,結合本年度預算合理編制。

4、6月份資金預算計劃未列的支出項目,超支金額在10000元以內的,須經主管副總裁批准,並加情況說明。金額超過10000元的必須經總裁批准。否則計財部不予報銷。

4、7對於超出預算計劃的說明,要求註明超支的原因,預計今後費用增長幅度,提出具體消化的措施。

4、8由於業務範圍擴大和縮小,經董事會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年度預算計劃或月份資金使用計劃。

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爲加強結算資金管理,增進資金運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分子公司。

3.原則

3.1結算資金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應收款項和應付款項。

3.2財務部負責公司應收帳款、應收票據、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和應付款項等會計業務的核算和管理,相關業務部門負責覈對、催收等配合工作

3.3公司各級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必須按會計制度正確、及時處理應收應付往來業務,做到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反映清楚。記帳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所管理的債權債務帳戶進行清理覈對,對處理有誤的業務憑據要進行帳務調整。

4.應收帳款

4.1應收帳款按交易發生時的債權金額入帳。並以購貨單位爲對象設置三級明細帳,以有關責任公司或個人爲對象設置二級明細帳,及時登記帳簿,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情況。

4.2賒銷業務應由商務部按公司規定簽訂賒銷業務的合同或協議等法律文件。此種方式適用於對信用較好業務經常往來的客戶,並在鋪底賒銷限額之內辦理。超過限額應停止發貨。

4.3月終由財務部結算出欠款單位明細與鋪底指標相覈對,檢查是否超額發貨,貨款回籠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財務部向商務部提供所有單位的欠款情況,由其進行全面催收。對帳齡較長、購貨單位有破產、重組跡象等不正常情況的要立即落實催收措施,落實有關公司和有關人員責任,促使盡快收回。

4.4年度終了財務部對應收帳款餘額列出分戶清單並作出詢證函交商務部負責人。由商務部發出詢證函,對債權進行詢證,並在1個月內由商務部完整收回詢證函回執交財務部覈對,並裝訂歸檔。

4.5年度終了財務部按年度末應收帳款餘額進行帳齡分析,按公司規定標準清理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並於每年年終根據應收帳款清理情況,對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由責任單位按公司有關規定提交申請報損的書面報告,備齊有關單證並上報公司批准,列作壞帳損失。

5.應收票據

5.1應收票據指公司採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時,因銷售產品而產生的以票據形式所擁有的債權。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考慮資金的安全性,一般情況下只能收取銀行承兌匯票,不接收商業承兌匯票。

5.2因銷售產品等收到的商業匯票,交財務部進行會計處理,應收票據按面值入帳。應收票據貼現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5.3應收票據由出納員保管。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或提前貼現,背書轉讓等與此相關的會計業務由管理'應收票據'科目的財務人員協助出納及時辦理。

5.4負責'應收票據'科目的財務人員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還應登記每一筆應收票據的種類、票號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最後一個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和利率,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淨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承兌匯票移交人,承兌匯票的簽收人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據後,在備查簿內逐筆註銷。

6.其他應收款的管理

6.1其他應收款指公司發生的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6.2公司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總分類覈算,並按其項目的不同債權人設戶,進行明細覈算。月末結出各明細帳戶餘額,並與總分類帳覈對,作到帳帳相符。

6.3財務部負責其他應收款的管理的人員,定期(一年不少於一次)與債務人覈實債權情況,併發出詢證函。敦促各債務人及時交回款項。非經營性如賠款、存儲保證金、各種墊付款等,在'摘要欄'註明經辦人(清算人)以便落實責任,追回款項。對市場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務部提供欠款餘額清單,年末結算市場經費時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場經費借支要敦促商務部及時清帳。

6.4備用金的管理

6.4.1請領備用金需填寫請款單,註明用途、金額、預計報帳歸還日期。經公司負責人和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方可借支;

6.4.2因特殊原因,各職能公司所借的備用金,年底必須全額收回,次年,確因工作需要繼續借支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不準長期佔用公款;

6.4.3財務部設置備用金明細帳,按公司借款人進行明細登記,及時催收。對已借備用金未作報銷結帳,不予辦理重新借支。財務部根據情況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一次或分次扣回。借備用金的人員工作變動移交時,其所借備用金全額交回財務部結帳,新工作人員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一律不準私下移交備用金;

6.4.4因公出差人員借支的差旅費,出差返回後三日內必須報銷清帳。

6.5年度終了,負責其他應收款的管理的人員要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清理,編制帳齡排隊表,按公司規定清算壞帳準備。對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款項列出清單,提供相關證據和責任人的書面說明,報請公司批准後列作壞帳處理。

7.應付票據的管理

7.1應付票據指公司採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因購貨或接受勞務時開出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7.2應付票據的業務必須以具有真實的商品購銷業務並簽訂經濟合同爲前提,不符合這一前提條件的業務不得使用這種結算方式。

7.3公司辦理應付票據的業務公司必須考察供貨單位的履約能力,防止向無履約能力的皮包公司'簽發商業匯票。

7.4公司辦理應付票據的業務公司必須考證供貨單位不同付款方式的價格差異,以便確定是否採用票據結算方式或確定票據簽發的時間長短。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牴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要現金結算的,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公司不得爲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公司應在下列範圍內支付現金:

(一)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長、總裁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第二條各單位應覈定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的限額以企業、單位3-5天的日常用量爲準,凡超過庫存現金限額的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第三條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條現金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管理。

第五條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後,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第六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審覈、財務總監及總裁批准後提取。

第七條一切現金支出都要有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名,經主管和有關人員審覈後,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在付款後,應加蓋"現金付訖"字樣,妥善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八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並結出庫存餘額。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如出現長短款,應向財務負責人彙報,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第九條不得用白條抵衝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條公司應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對出納庫存現金至少檢查覈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第十一條銀行賬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是公司爲辦理結算業務、資金信貸和現金收付而在相應金融機構開設的基本帳戶、一般結算帳戶和專用帳戶。基本帳戶:是公司爲辦理基本的、主要的資金結算、現金存取等業務而開立的主要帳戶;一般結算帳戶:是公司爲方便資金結算業務而在就近的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帳戶以外的輔助帳戶;專用帳戶:是公司爲辦理某些特殊業務或專門業務,按國家規定必須開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補充帳戶。

第十二條銀行賬戶開立的管理程序:由財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經財務部經理審覈、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後,交由出納人員具體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的銀行賬戶僅供本公司收支結算使用,不得出借銀行戶頭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爲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第十四條因銷售產品、提供勞務而獲取的資金收入原則上只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一般結算賬戶原則上只辦理資金支付業務,其資金來源可以根據需要由基本賬戶劃轉。專用賬戶是根據需要爲某種特殊業務而開立的。除辦理規定的專項業務外,不得辦理經營性的資金結算業務,專用賬戶應做到因特殊業務的開展而開立,因其結束而撤銷,且業務結束後一個月內必須清理完畢;

第十五條嚴格禁止用個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必須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定期檢查銀行賬戶的使用情況,在提報資金日報時,每週向本公司報送一次賬戶餘額及使用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向本公司財務部彙報並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本公司財務部可不定期對各子公司的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並將結果通報全公司。

第十八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覈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九條銀行票據由出納員專門負責,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

第二十條出納員對收到的支票或銀行匯票等票據應嚴格審查,以免收進假票或無效票。

第二十一條公司除現金開支範圍外的所有業務類、非業務類對外付款支出,應採用支票、匯票等銀行結算方式。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業務或日常費用付款,需預先領用支票的,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相關領導審批後,交由出納辦理,支票申請單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額和收款單位,如無法明確金額的,經財務負責人審覈,填寫限額;暫無法明確收款單位的,交經辦人在使用支票時填寫。支票應分別加蓋財務章及法人名章。經辦人領用支票後,須在支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

第二十三條空白支票由出納統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視同現金。因故作廢的支票,出納須加蓋作廢印章,並登記保管,於年末列銷燬清單,報財務負責人批准後予以銷燬,銷燬清單應存檔備查。

第二十四條如結算方式爲匯票結算時,經辦人將付款申請經相關領導簽字後,交由出納辦理,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人和申請日期等事項,並簽章。出納將匯票交經辦人後,經辦人在匯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經辦人員採用匯票付款後,應及時將發票傳遞至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二十五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並每日結出餘額。出納應每月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覈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第二十六條公司建立備用金審批制度。備用金主要用於各部門的經常性的、小金額的日常費用開支及其他零星開支。財務部門可根據業務情況,確定借支備用金的合理限額,嚴格控制職員借取大額備用金。

第二十七條借支備用金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註明備用金金額、預計還款時間等,各部門的負責人審籤後,由財務總監和總裁審批。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備用金支出後,將有關票據按照報銷程序交財務部報銷,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九條至備用金使用期滿,各部門應將備用金足額交回財務部,並由財務部重新覈定備用金限額。

第三十條職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請借款。

第三十一條借款申請的程序爲:

1、經辦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用途、借款金額、預計還款日期。

2、《借款申請單》須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審覈後,交總裁審批。

3、出納根據審批後的《借款申請單》進行付款。

第三十二條借支的款項應在業務完成後一週內報銷或清還,對未按規定及時清還者,財務部門應通知人力資源部從借款人當期或下月工資中予以扣還;並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過三個月仍未清還且欠款超過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並視同佔用本單位資金,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三十三條職員調離時,原所在部門應督促還清各種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調離手續。

第三十四條財務部門應逐月清理,並將借款結欠情況通報各有關部門和本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