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9W

爲強化基層組織建設,提升機關黨建工作水平,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幹部先鋒模範作用,制定本制度。

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

一、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

第二支部:

第三支部:

第四支部:

二、黨員領導幹部要以領導幹部和普通黨員的雙重身份在聯繫點支部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參加“三會一課”等各類組織生活。

三、黨員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對聯繫點支部黨建工作的指導,提出工作建議,推進工作落實,促進支部黨建工作的開展。黨員領導幹部每年指導支部黨建工作不少於2次。

四、黨員領導幹部要積極與聯繫點支部的黨員開展談心活動,交流思想、溝通情感、化解矛盾、促進和諧。對談心發現的問題,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妥善加以解決。黨員領導幹部每年與支部全體黨員開展談心活動不少於1次。

五、黨員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爭當表率,帶頭履行黨員義務,自覺接受羣衆監督,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爲聯繫點支部的黨員樹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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