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代保管管理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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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代保管管理制度 篇1

一、學校體育器材總務處必須註冊登記一式二份,總務處、體育室各存檔一份。新添置的體育器材先入冊登記後使用。

設備代保管管理制度(精選3篇)

二、每學年學校體育器材必須清登一次,經修理仍不能作用的器材及時報廢,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三、體育器材必須有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師生不能將體育器材歸個人所有。

四、本校師生借用器材必須做好登記,按時歸還外單位外系統借用器材,必須持單位介紹信,經分管領導或總務主任批准,方可出借,器材損失,照價賠償。

五、所有器材必須按類別統一存放,除量重的器材外,一律存放在櫃、架內,嚴禁器材露天過夜。

六、體操用墊、跳高用墊每學期統一曬整一次,平時受潮應及時翻曬,外殼破損及時修補調換。

設備代保管管理制度 篇2

一、電教器材的購買

1.電教器材的購買,要以服務於教學爲宗旨,一切爲教學服務。

2.要以少花錢多辦事爲出發點,做到貨比三家,購買物美價廉、實用的教學設備。

3.購買時要首先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並說出要購買的主要作用,經主管領導同意,批准後方可購買。

4.購買的電教器材要經負責人驗收,簽字,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入庫。

5.購買電教器材的發票要經負責人驗收簽字,主管領導批准後纔可到財務結帳。

二、電教器材的保管

1.電教器材分新、舊、常用和非常用物品分兩庫保管。正在使用的設備應在臺帳上註明“使用地點”及“保管人”。

2.新物品出庫,要由教學主管領導同意,簽字後,登記在冊,方可出庫使用。

3.非常用物品要通風、晾曬,以免黴爛受損。

4.如果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後方能借用。

5.破舊的常用物品要一年維修一次。不能維修的,以後也無使用價值的,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廢。

6.新物品入庫,要做好登記工作,併入新物品庫保管。

設備代保管管理制度 篇3

1.0目的

收集及保存設備技術資料和運行記錄,爲設備的日常運行管理及維修保養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據,以提高設備管理質量。

2.0適用範圍

所屬各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主管。

3.2相關專業主管人員收集設備運行資料與設備隨機技術資料,由部門統一存檔。

4.0內容

4.1所有設備均應收錄在《設備臺帳-設備基本情況表》中,詳細記錄設備的產地,型號,編號,主要參數,電機及控制櫃的`資料,出廠日期,安裝地點,使用日期等,如有可能,還應記錄設備資料(說明書,安裝施工圖等)的檔案編號。

4.2重要的a類設備(發電機,變壓器,高、低壓配電櫃,消防及生活水泵,空調主機、冷卻塔,電梯,鍋爐等)及b類設備(風櫃、風機、區域配電櫃、污水泵等),應建立設備臺帳,在對其進行維修、保養後,均應填寫設備維修記錄表,並在設備臺帳上作好相關記錄。

4.3報廢設備的資料應及時從臺帳及設備資料表中刪除,或替換爲更新設備的資料。

4.4設備檢查、維修、保養應制定相應表格,將檢查內容及標準明確在表格中,每次作業完後應認真填寫相關記錄並統一存檔,作爲制定設備維修計劃及設備評估的依據。

4.5相關主管人員應經常查閱設備維修記錄,對故障頻繁的設備或同類設備出現的相同故障,應作出故障分析,並採取預防措施,以降低維修成本。

4.6a、b類設備每臺應貼基本資料卡一張,對設備進行標示。資料卡上應記錄設備名稱、編號、受電/水路徑或控制部位等;當設備的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資料卡的內容應及時更新。

4.7爲了保證以最快的速度恢復供電,低壓配電室每一個開關設置一個狀態卡,狀態卡一面寫送電字樣,另一面寫上停電字樣,並固定在明顯的位置,每次操作開關後,必須使狀態卡的顯示與開關的實際狀態保持一致,值班人員每班須檢查開關的實際狀態與狀態卡指示的狀態是否一至,如有不一至的情況發生,應查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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