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四年xx區法律援助業務分析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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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四年xx區法律援助業務分析

二OO四年xx區法律援助業務分析大綱

一、承辦法律援助業務情況分析

2004年全區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其中區法律援助中心辦理67件,各鄉鎮、街道共辦理42件),完成全年考覈任務的109%,其中,刑事案件28件,民事案件81件;非訴訟12件,佔11%,訴訟97件,佔89%,結案88件,結案率80%。接待法律諮詢811件,完成全年任務的123%。組織義務法律諮詢宣傳活動6次,徵訂《法律援助條例宣傳掛圖》37套。

(一)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1件,比去年有所增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條例》的頒佈實施、公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援助制度不斷深入人心,積極尋求法律援助的人數逐年增加。所辦案件中以當事人自行申請援助的爲主。

今年民事法律案件主要以勞動爭議案件、三養(贍養、撫養、扶養)及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案件爲主。勞動爭議糾紛主要是受國家政策調整的影響,下崗失業人員不斷增加,企業拖欠工人工資、不及時辦理各種社會勞動保險,以及個別職工對政策不瞭解或不理解而盲目訴訟。勞務糾紛主要發生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三養”案件仍以老年人贍養案件居多,主要原因大多爲多子女家庭部分子女互相推卸贍養義務;二是老人體弱多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子女爲老人的費用發生糾紛,甚至打罵老人。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8件,比去年增長了75%。刑事案件增加的原因是由於《法律援助條例》的頒佈實施,法律援助制度的進一步建立和健全,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率增加。2004年案件來源仍以人民法院指定的爲主,佔案件總數的89%。主要是根據《法律援助條例》中有關規定,當事人自行申請法律援助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來源出現了多元化的趨勢。法律援助機構的批准率爲100%,案件類別中未成年案件20件,佔總數的71%;聾啞人犯罪的案件爲5件,佔總數的18%。已辦結的刑事案件,律師的辯護意見被全部或部分採納。

2004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佔首位。分析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單親家庭青少年犯罪案件居多,由於父母離異,相互推卸責任,讓高齡老人照顧不懂事的孩子,又由於缺少父母的親情和關心,漸漸被社會上不良現象所影響走上了犯罪道路;又由於家庭疏於管理,致使未成年人不讀書,終日無所事事,上網閒逛時經不起金錢的誘惑,或受一些影視作品中暴力情節的影響而違法犯罪。盲聾啞人犯罪案件,以外地流竄到無錫的人員居多,他們在無錫無親無友,自己生理上有缺陷沒有文化很難找到工作,加之這些人大都是爲了來錫“遊山玩水”,因條件的限制而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導致違法犯罪。

(三)2004年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接待法律諮詢811人次,平均日接待接近2人次,主要是《法律援助條例》的頒佈實施,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規範有序。諮詢接待羣衆滿意率達到100%。

法律諮詢的問題涉及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居前三位的是婚姻家庭類,勞動爭議類,損害賠償類,涵蓋了人民羣衆日常生活中所接觸的各類法律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婚姻家庭類:主要諮詢夫妻雙方應享受的權利義務、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申請變更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數額標準。如何認定家庭暴力,受家庭暴力時如何尋求保護。同居與重婚的認定。子女探視權。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案件的管轄地。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時如何離婚。一方服刑如何離婚。贍養、老人再婚,老人住房所涉及的權利等問題。

第二、勞動爭議類,主要諮詢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投訴途徑以及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試用期、服務期、醫療期的有關規定。單位拖欠工資、不交納社會保險費該如何處理、工傷事故的認定及處理程序、賠償標準等問題。

第三、損害賠償類,主要諮詢遭受人身傷害後如何要求賠償,遭受人身傷害後精神損害賠償範圍的確定以及賠償標準。

(四)圍繞社會穩定大局 拓寬法律援助服務領域

1、今年全區兩級法律援助機構積極爲農民工討要工資提供法律援助。據統計,已辦理農民工討要工資案件16件,解答法律諮詢213人次,挽回經濟損失近3.56萬元。

2、發揮工、青、老齡、殘等網絡作用,利用其自身優勢開展法律援助。以維護特殊羣體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服務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情況分析

2004年法律援助案件數量爲xx件,全區社會律師承辦x件,佔全區法律援助案件的x%;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x件,佔全區法律援助案件的x%;法律援助專職律師辦案x件,佔全區法律援助案件的x%。總體看,法律援助專職律師承辦案件比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少,其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專職律師數量較少,不能完全承辦不斷增長的全部援助案件。

三、受援人情況分析

2004年通過法律援助有x名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這x名受援人中,弱勢羣體和一般貧困者是主要援助對象。其中未成年人x人,佔受援人總數x%;老年人x人,佔受援人總數x%;殘疾人x人,佔受援人總數x%;婦女x人,佔受援人總數x%;一般貧困者x人,佔受援人總數x%。

四、2005年我區法律援助案件情況預測

爲維護社會貧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根據對我區貧弱勢羣體總量和發案率的調查,結合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對受理援助案件條件的規定估算,明年我區法律援助案件可達120件左右。

1、貧弱勢羣體是法律援助的主要受援對象。解決貧弱勢羣體打官司難的問題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目的。從我區貧弱勢羣體的現狀來看,xx市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人均260元左右。我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x人,羣體總量較大,貧弱勢羣體自我維權能力較弱,一旦出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事件,其難以獨立解決,需要社會提供幫助。而且,貧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易於受到侵害,發案率較高,潛在案件數量較大。這就需要法律援助機構有充分的準備(包括經費保障方面)來維護他們的應有權益,以免使貧弱勢羣體因無法得到幫助而更趨貧困。

2、按照國際經驗,一個國家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時,貧富差距將拉大,犯罪率將大幅度上升,因此由人民法院指派的刑事案件必將增多。

3、隨着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開展,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公民必將積極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爲弱勢羣體的公民將更加需要法律幫助,需要法律援助。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達到其維權的目的。

4、在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頒佈實施後,政府對法律援助工作更爲重視,加之我區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早、起點高、發展較快,社會公衆對法律援助工作有一定程度的認同感,這些都爲有效地開展法律援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xx區法律援助中心

二oo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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