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展覽和旅遊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5W

現在,人們經常說起會展旅遊,但什麼是會展旅遊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我們從會議、展覽和旅遊三者的關係入手,分析一下三種認識誤區:

會議、展覽和旅遊

(一)在會展業中,重展覽、輕會議

人們雖然經常提到會展業,但在實際工作中,都是重展覽,輕會議。從統

計資料上來看,也是展覽的數據多,會議的數據少,這說明目前國內對會議業的重視程度尚不及展覽業,其突出表現就是專業的會議策劃和服務公司未成氣候,缺乏專業會議組織者(pco)。

(二)把會展和旅遊混爲一談

會展旅遊只是會展業與旅遊業有機結合後的一種旅遊產品形式,或者說是旅遊企業實現經營多元化的重要途徑之一,不能稱其爲產業。在會展發達國家,一般將會議業和旅遊業歸口在會議旅遊局或觀光局下進行統一管理,展覽業則作爲一個單獨的行業。

(三)會展業是旅遊業的一部分也有專家認爲,“會展業是當今世界都市旅遊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觀點存在明顯的漏洞,因爲,無論是旅遊主管部門開始專門研究會展活動對旅遊業的作用,還是各大旅遊企業紛紛拓展會展旅遊業務,都不能改變會展活動的信息交流或產品展示的性質,這一點與旅遊活動有着根本區別。相反,這些現象只是說明了會展活動對旅遊業的巨大推動作用,而我國在旅遊業介入會展活動方面還做得遠遠不夠,其直接表現就是會展旅遊發展的明顯滯後。幾個基本概念的界定

所謂會議,是指人們懷着各自相同或不同的目的,圍繞一個共同的主題,進行信息交流或聚會、商討的活動。一次會議的利益主體主要有主辦者、承辦者和與會者(許多時候還有演講人),其主要內容是與會者之間進行思想或信息的交流。

展覽會是一種具有一定規模,定期在固定場所舉辦的,來自不同地區的有組織的商人聚會。根據展覽內容的不同,國際博覽會聯盟(ufi)將展覽會分爲三類,即綜合性展覽會、專業展覽會和消費展覽會。一次展覽會的利益主體主要包括主辦者、承辦者、參展商和專業觀衆,其主要內容是實物展示,以及參展商和專業觀衆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商貿洽談。

所謂旅遊,是指人們出於和平目的的旅行和逗留所引起的一切現象和關係的總和。這些人不會在旅遊目的地定居和就業。一次旅遊活動的順利完成主要依賴三個要素,即旅遊者、旅遊目的地(旅遊資源)和旅遊業,其根本特點是旅遊者的異地流動性(包括異地消費),這一點與會議、展覽會極爲相似。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三個結論:其一,儘管目前國內普遍採用“會展業”的提法,但會議與展覽會在主體內容和運作方式上存在本質的區別;其二,會議、展覽會與旅遊活動是緊密聯繫、相互滲透的,但絕不是簡單的等同或包容的關係;其三,會展活動和旅遊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即服務對象的異地流動性,這爲兩者在具體運作上的合作提供了基礎條件。因此,會展業和旅遊業之間可以談對接或互動,但絕不能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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