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祕書工作漫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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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後,黨的祕書工作寫下了閃光的篇章。

黨的祕書工作漫談大綱

建國初期,開國領袖毛澤東對祕書工作高度重視、精心指導,無微不至的關懷

1950年9月1日,毛澤東給陳毅發電報指出:“在此所談各問題,你寫電報時,爲保密計,請用有線發來,不要用無線電。只有非機密者用無線電。黨政軍均是如此。黨政軍對下面亦應如此,凡有有線電設備之處,均用有線電,以達保密之目的。在此敵我鬥爭日益尖銳之時,保密問題值得引起我們極大注意。”

1950年11月22日,毛澤東就起草一個寫電報的注意事項寫信給胡喬木,指出:“請你負責用中央名義起草一個指示,糾正寫電報的缺點,例如:不要用子醜寅卯、東冬江支等字代替月、日,要寫完全的月、日,例如十一月二十二日;署名一般要用完全的姓名,不要只寫姓不寫名,只在看報的人完全明瞭其人者允許寫姓不寫名,例如劉鄧、陳饒黃;地名、機關名一般必須寫完全,只在極少數情況下允許用京津滬漢等省稱;還有文字結構必須學會合乎文法,禁止省略主詞、賓詞及其他必要名詞,形容詞和副詞,要區別其性質,等等。請你爲主,起草一個初稿,再邀楊尚昆、李濤、齊燕銘、薛暮橋及其他你認爲有必要邀請的同志開會一次或兩次,加以修改充實,然後送交我閱。”

1951年2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糾正電報、報告、指示、決定中的文字缺點的指示》。中共中央的這個指示,是毛澤東主持起草的。當時這個指示沒有公開發表,只以內部文件的形式印發給黨委及所屬部門。1951年2月25日,毛澤東就發表這一指示的問題給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鬍喬木寫信,信中說:“可以印成小本發給黨內外較多的人看,不要在報上發表,固次件並無給羣衆看的必要。而一般文法教育則定在報上寫文章及爲學校寫文法教科書。”對這個指示,毛澤東親自作了多處重要的加寫和改寫,如:“除簡短者外,一切較長的文電,均應開門見山,首先提出要點”。“亦即中國古人所謂‘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在寫請示文電或寫報告時,必須注意文字的簡明扼要,條理清楚,便於閱讀。現在有很多文電,既嫌冗長,又嫌雜亂”。“壓縮是指分清條理,去掉空話,並不是說可以省略必不可少的詞類,可以違背文法,也不是說可以不顧文字的形象性和鮮明性。有些寫得好的報告,雖然篇幅頗長,卻能引人閱讀,使人不厭其長。有些寫得不好的報告,雖然篇幅不長,卻使人難看。這裏的區別就在是否有條理,是否說空話和是否合文法。”毛澤東在這個指示的最後加寫了一段文字,強調指出:“中央認爲此種文字缺點的糾正將使我們同志的頭腦趨精密,工作效能有所提高,故須予以重視,對已存缺點認真地加以改革。在對同志進行教育時,應選擇幾篇大體上合於上述標準的文件,作爲範例,使人們閱讀,並有人給以講解,這是進行教育時的一個有效的辦法。”同年9月25日,毛澤東又就印發糾正文字缺點的文件(即中共中央爲轉發華北局等四單位貫徹執行中央關於糾正文字缺點指示的情況報告給各中央局、並轉分局、省市區黨委寫的信)給xx、周恩來等寫信,要求進一步抓好中央指示的貫徹落實。

1952年4月,毛澤東爲中共中央辦公廳工作人員題詞:“一面工作,一面學習,注意業務,又注意政治。”

1952年9月10日,毛澤東對新華社《內部參考》寫的新聞提要很讚賞,認爲這種提要文字簡短,一目瞭然,便於事務繁重的領導幹部用較少的時間瞭解較多的情況,親筆批示:“尚昆同志:這種提要方法很好,辦公廳也可照做。”

1953年9月27日,毛澤東在一個報告上批示:“請你們通知所屬,嗣後一切文電均必須將發文年月日寫齊,不可只寫月日,不寫年份。”

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總設計師鄧小平,親自領導過黨的祕書工作,在《鄧小平文選》中有許多重要論述對祕書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

1950年5月16日,鄧小平指出:拿筆桿子是實行領導的主要方法。領導同志要學會拿筆桿。實現領導最廣泛的方法是用筆桿子。用筆寫出來傳播就廣,而且經過寫,思想就提煉了,比較周密。所以用筆領導是領導的主要方法,這是毛主席告訴我們的。拿筆有多種。黨和政府寫決議、指示、計劃,發電報,這是很重要的,但指示、電報只能傳達到一定範圍的趕部。任何政策如果只同幹部見面,不同羣衆見而,是不能發生效果的。筆桿子中,作用最廣泛的是寫文章登在報紙上和出小冊子,再就是寫好稿子到廣播電臺去廣播。

1980年2月29日,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講到工作方法時指出:“開會要開小會,開短會,不開無準備的會。會上講短話,話不離題。議這個問題,你就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贊成或反對,講理由扼要一點;沒有話就把嘴巴一閉。不開空話連篇的會,不發離題萬里的議論。即使開短會、集體辦公,如果一件事情老是議過去議過來,那也不得了。總之,開會、講話都要解決問題。”

1992年春天,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強調反對形式主義,明確指出:“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形式主義多。電視一打開,盡是會議。會議多,文章太長,講話也太長,而且內容重複,新的語言並不很多。重複的話要講,但要精簡。形式主義也是官僚主義。要騰出時間來多辦實事,多做少說。毛主席不開長會,文章短而精,講話也很精煉。周總理四屆人大的報告,毛主席指定我負責起草,要求不得超過五千字,我完成了任務。五千字,不是也很管用嗎?我建議抓一下這個問題。”

繼往開來的領導人xx同志對祕書工作更是高度重視

1990年1月10日,xx同志和在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一起同出席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祕書長座談會的同志座談,並就各級黨委辦公廳如何切實改進作風,進一步做好工作發表了重要講話,明確提出了三項要求:

一是辦公廳工作十分重要,黨對辦公廳工作有很高的要求。辦公廳是黨委的左右手,處在承上啓下的地位,在黨的工作部門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工作好不好對黨委乃至全黨的工作影響很大。辦公廳是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樞紐,是一個核心要害部門。因此,黨對辦公廳的工作人員有很高的要求,在政治上要過得硬,要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要培養一個好的作風,其中最重要的是羣衆路線和實事求是;對自己要嚴格要求,在廉政問題上要以身作則,而且不給領導幫倒忙;要不斷提高業務素質,最重要的是要有很高的政策水平。

二是各級黨委要用好辦公廳,辦公廳也要積極主動地發揮作用,特別是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督促檢查作用、協調綜合作用。

三是各級黨委要關心辦公廳,辦公廳也要繼承和發揚自己的優良傳統。辦公廳工作人員一定要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不計名利,不講價錢,無私奉獻,甘當無名英雄。

xx同志的上述三項要求,實際上是對全黨所有祕書工作人員講的。1991年5月的一天,xx同志還親自到中共中央辦公廳祕書局視察工作,這不僅給中共中央辦公廳的工作人員,而且也給全黨的祕書工作人員以極大的鼓舞。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祕書工作的基點是總結和繼承解放區黨政機關祕書工作的實踐經驗,改革國民黨政權機關的祕書工作制度,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國家的祕書工作組織和制度

1949年12月6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關於機關文書工作的研究》,介紹了前華北人民政府祕書處的工作經驗。同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了《關於文電處理工作的幾項規定》,對文電發送份數、用紙格式及注意事項作了詳細規定。1951年2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糾正電報、報告、指示、決定等文字缺點的指示》,尖銳地指出了黨政機關許多文電在文字上存在着嚴重缺點,必須予以糾正。這個指示名義爲糾正文字缺點,實質是關於行文制度、改革文風的重要規定,對改進黨政機關的文風起了積極作用,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爲了更好地推動全國各級黨政機關祕書工作的開展,1951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政務院祕書廳在北京召開了全國祕書長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各級機關祕書長和不設祕書長的辦公廳主任的工作任務和祕書機構的決定》、《公文處理暫行辦法》、《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關於加強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的決定》等七個文件,並經黨中央、政務院批准,先後施行。《決定》指出:祕書長和辦公廳主任的工作性質是“既要參與政務,又要管理事務”,並對每個祕書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修養提出了明確要求。《公文處理暫行辦法》是建國後第一個全國性的關於文書工作的法令性文件,改革和統一了建國初期黨政機關的文書處理工作,清掃了舊政府機關的文書工作制度,全面、系統、具體地規定了我國文書工作的制度。

爾後,這方面的制度進一步健全。1955年1月和1956年11月,中央先後公佈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和省(市)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縣級機關文書處理工作和檔案工作暫行辦法》。196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制定了《關於祕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和《關於機要祕書工作的暫行規定》。

據中共中央辦公廳的初步統計,1949年至1964年,黨中央、中共中央辦公廳和中央領導同志共發出了關於祕書工作諸方面的文件270多件。這還不包括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的此類文件。中央的這些規定、指示、辦法,使我國黨政機關的祕書工作建立起了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風。可以說,此時我國祕書工作已形成一套比較完的系統和可行的制度。在當時說來,是適應領導工作需要的。

爲了改進作風,反對官僚主義,中央從1958年開始連續發出指示,作出決定,要求各級領導機關減少文件,減少會議,避免現在說的那種“文山會海”。如:1958年中央書記處連續召開四次會議對寫文件和審批文件作了決定;1958年3月4日,根據中央指示,胡喬木在寫文件方法座談會上作了《怎樣寫文件》的講話,着重講述了《工作方法六十條》中提出的準確性、鮮明性、生動性等問題;1959年,中央作出了關於向中央常委和政治局反映情況的決定、關於文件要着重質量控制數量的決定;1960~,中央發出了關於反對官僚主義的指示和提高會議、文件質量的指示:1961年,中央發出了減少會議和文件的指示。這些決定、指示,對改變當時的“五多”,提高工作效率,起了顯著的作用。

應該說明的是,中央在制定祕書工作各種規章制度時,不僅注意了批判地繼承我國祕書工作的歷史遺產,而且也注意了借鑑國外的有益經驗。在50年代初,曾請蘇聯專家來我國講學,傳授祕書工作方法,在當時對促進我國祕書工作的發展起過一定的作用。

但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使我國各級黨政機關的祕書工作遭到相當大的破壞。一大批祕書工作骨幹被打倒,遭迫害;一套行之有效的、日臻完善的工作制度被打亂;機密被擴散,保密制度、保密觀念、保密習慣被徹底破壞;“假、大、空”的文風到處氾濫。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各級黨政機關的祕書工作也進行了撥亂反正,清除了“左”的錯誤影響,不僅逐步恢復正常,而且已發展到一個新階段

爲了適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黨和國家修訂和重新制定了一系列規定和辦法。198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制定了《中央收發文件電報批抄、清辦工作的原則和辦法》、《關於中央領導同志機要祕書工作的暫行規定》;1981年,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總結了建國後30多年的辦文經驗,重申並完善了經過實踐檢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文書工作制度,使我國的文書工作重新走上規範化、系統化和科學化的正確軌道。

1981年5月7日,中共中央作爲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一項重要措施,發出了《關於各級領導幹部要親自動手起草重要文件,不要一切由祕書代勞的指示》。中央強調指出:“領導幹部必須親自動手準備自己的重要講話、報告,親自指導、主持自己領導範圍內的重要文件的起草,否則他對自己所領導的主要工作就不能擔負政治責任。這是一個重大原則問題,中央和毛澤東同志從三十年代起曾經作過多次指示。”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的這一指示,對開創黨的祕書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198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召開了全國祕書長會議,研究了文書處理和調查研究工作,對祕書工作的撥亂反正起了重要作用。

1985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又召開全國祕書長、辦公廳主任座談會,對在新形勢下如何充分發揮辦公廳及其祕書部門的參謀助手作用提出了重要意見。這次會議明確了祕書工作的“三服務”指導思想,即:中央辦公廳要爲中央領導服務、爲中央各部委和各省區市黨委領導服務、爲人民服務。據此,各級黨委辦公廳(室)則要爲直接領導服務、爲相關的各級領導服務、爲人民服務。這次會議還明確提出:各級黨委辦公廳(室)要統一認識,實現四個轉變,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第一,從偏重辦文辦事轉變爲既辦文辦事、又出謀獻策。第二,從收發轉遞信息轉變爲綜合處理信息。第三,從單憑老經驗辦事轉變爲實行科學化管理。第四,從被動服務轉變爲力爭主動服務。

1990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再次召開了全國省區市委祕書長座談會,研究在新形勢下如何改進作風,進一步做好辦公廳工作。會議確定改進作風的重點是加強督促檢查和信息調研工作;改進作風首先是要重視隊伍的思想建設,最重要的是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服務的思想,增強效率觀念,發揚務實精神,保持廉潔的風尚。

黨的xx大、xx大以來,黨的祕書工作的規章進一步完善,制度進一步健全,工作領域進一步拓寬,發展的趨勢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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