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假虎威》的評課稿範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5W

今天,馬老師執教《狐假虎威》,學習詞串、圖文互讀、朗讀對話、理解寓意,四個板塊活動,結構清晰,張弛有度,聽來清爽!

《狐假虎威》的評課稿範文

有一個細節,或許不爲人注意。在朗讀詞串“竄過、眼珠子骨碌一轉、扯着嗓子、神氣活現、搖頭擺尾、大搖大擺”之後,馬老師問:“這是一隻怎樣的狐狸?”一個學生弱弱地說:“這是一隻聰明的狐狸。”馬老師用“這是一隻狡猾的狐狸”一帶而過。課至尾聲,教完“狐假虎威“的意思之後,馬老師又問學生:“這樣的人(狐狸)你喜歡嗎?”學生異口同聲地回答:“不喜歡!”有7個孩子說出各自的理由:欺騙別人;說謊話;騙人;不誠實;很壞的;捉弄別人;騙子。

從結果來看,孩子們對狐狸“騙人”這一狡猾的伎倆形成了共識,對狐假虎威的寓意也基本理解。但留下的思考是:狐狸可不可以是聰明的?就文本敘述的故事情節來看,狐狸假借老天爺的命令矇住要吃掉它的老虎,也是一種“狐假虎威”,爲的是救自己的命,不可謂不聰明;狐狸爲了印證自己的話,讓老虎確信無疑,從而放了自己,又借老虎的威風嚇跑了百獸,地地道道的“狐假虎威”,爲的還是救自己的命,說它聰明,未嘗不可。以此看來,狐狸爲虎口逃生而兩次“狐假虎威”,可以看成是聰明之舉;然在百獸看來,狐狸的聰明是用來嚇唬它們的,是不道德的,自然是狡猾之舉,可惡之人!說到底,狐狸借老虎威風的行爲,如果利己不損人(不驚嚇百獸),則是聰明之舉;如若利己而損人(驚嚇百獸),甚至以損人達到利己的目的,則是不道德的惡行,應該受到譴責和鞭撻。同一個“借別人威風”的行爲,利己不損人,是“善”的;損人利己,則是“惡”的。聰明與狡猾,全然在於是否合乎道德律令。那個孩子弱弱的聲音,是看到了前者,意味着“急中生智”;而“狐假虎威”約定俗成的寓意取其後者,意味着“仗勢欺人”。

我們對事情的判斷常常採取對立思維:非此即彼,非對即錯。看似立場鮮明,實則簡單化了。因爲大千世界的很多事情,往往不是非此即彼、非對即錯的,從不同的角度看,會有不同的結論。更爲複雜的是,對中有錯,錯中有對。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是愚蠢的,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也是不聰明的。教會學生具體事情具體分析,學會辯證地思考問題,則可使學生越學越聰明。文本中的狐狸一出場,還未有任何惡行,便定性爲“狡猾”,源於我們對狐狸的常識和成見,戴着這樣的成見去閱讀故事,自然只能讀出一個結果。而拋開這個成見,或許可以讓學生髮表自己的獨立見解,教學便可以引向深入,教會學生辯證地、實事求是地思考事件。中國的傳統文本中,成語故事也好,寓言故事也罷,總是板着一張教訓人的臉,讓讀者與文本中的角色一樣的羞恥。這樣的羞恥文學、道德說教,如同斧鑿錘打,讓人不知不覺中陷入一元定論的陷阱中,喪失獨立思考的勇氣和能力。

正因如此,我們更應珍視孩子那些微弱的聲音,從中發現彌足珍貴的思考萌芽,鼓勵孩子用自己的頭腦去獨立思考,教會孩子辯證地思考問題。如此,閱讀教學才能讓孩子站立起來閱讀!狐狸可以是聰明的嗎?或許這樣的問題探討,有些超出了二年級孩子的生活閱歷,有生拉硬扯、揠苗助長之嫌。但要記住的是:教學是讓孩子學會思考,而不是學會相信!

淺陋之見,失誤之處,敬請大家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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