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級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66W

五年級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 篇1

每當我打開電視看法制節目的時候,我的心都不禁繃得緊緊的。每當看到一幕幕駭人聽聞的悲劇在我眼前發生時,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淚。這時,我心中總要涌起一個問號——爲什麼?爲什麼每天都要發生這麼多悲劇呢?我想,這可能是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有着直接的關係吧。法律其實每天都在我們身旁。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關乎國家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所以守法、愛法、遵法、用法成了我們每個人必要的原則。

五年級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通用3篇)

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有不法車輛亂闖紅燈或逆向行駛。有些司機明明知道“寧停三分,勿搶一秒”,可能他們認爲這只是一些芝麻粒兒的小事,從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規的重要性。然而,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時刻威脅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使他們一錯再錯,最終鑄成大錯。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們不違反交通規則,認真遵紀守法,那麼,伴隨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們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違法亂紀的的事發生,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淡薄,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過樂西小巷,突然看見前面有兩個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國中生模樣的男生手裏拿着鋒利的小刀對着一個小學生,要他把錢拿出來。那個小弟弟嚇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國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着那個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錢來也許就會受到傷害,我也嚇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個國中生表現出的卻是絲毫沒有商量的樣子,還在繼續威脅小弟弟給他錢。我首先讓自己努力鎮靜下來,然後跑到報警亭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叔叔及時地趕來了,那個國中生被警察叔叔帶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來感激的目光,我懸着的心也總算落地了。

我們學生的職責是讀書學習,如果像那個國中生一樣不好好讀書,不遵紀守法,去幹害人害己的事。我們的社會不就亂套了嗎?我們學生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校內外紀律,就是對自己的保護和對他人的尊重!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校不可無紀”,我們是小公民,是祖國的未來,隨時隨地都要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學習法律、懂得法律、運用法律。法律將伴隨我們一生,讓我們受益匪淺!只要我們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我們的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五年級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 篇2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同學們,我們都屬於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但不要誤以爲法律就與你們無關,未成年人的行爲同樣要受到法律的約束。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規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夠去做的一些不良行爲。

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慣,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們就應該在日常生活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和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爲的引誘。我們還自尊、自律、自強,因爲這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我們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紀守法外,增強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給壞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機會,不留下讓壞人侵害自己的隱患。一旦與壞人“拉上鉤”,就必須徹底擺脫同壞人的聯繫,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些自我保護的具體方法: 一、上學和放學的路上,最好與同學結伴而行。有事外出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老師或周圍的人,你和誰在一起,要到什麼地方去、幹什麼事。發現有人一直跟着你時,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儘快到繁華熱鬧的街道,商場等地方,想辦法擺脫跟蹤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報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門口,就給家裏打電話,讓大人來接。關鍵是當只有你一個人時,要有警惕性,多動腦筋。

二、我們一些學生喜歡網上聊天,因爲上網跟網友聊聊天,談一些輕鬆的話題。但是網上也有很多陷阱,稍不留神,也許就會掉進網友設好的陷阱。所以,網上交友時,請你特別注意。

三、當你遇到搶劫時,應以保護自身生命和安全爲首要原則,不要過多地顧及財物。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關鍵時候要大聲呼救,及時報警。

同學們,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每個社會成員的責任,創建平安校園也是我們全校師生的義務。我真誠地希望同學們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誘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提高道德修養,爲自己將來美好的人生打下堅實的基礎。

有人也許會問,法在哪呢?其實,它就在我們身邊,體現在時時處處。譬如,你在地上亂扔東西、隨意摘公園的花,這樣做不僅破壞了環境,而且違反了有關環境保護條例;偷看別人的東西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同樣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就違反了交通法規。還有許多例子,其實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許每個人都這樣做過,而自己從未覺得這樣做是違法的。這都說明我們處在一種法盲的狀態。

我曾聽到這樣一件新聞:有三個十多歲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們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爺爺奶奶都會給他們兩三元錢,讓他們買早點。可這三個男孩在不知不覺中迷上了電子遊戲。時間一長,兩三元錢滿足不了他們玩遊戲機的慾望。於是,三個人想出了一個點子:離村子不遠的地方有鐵軌,他們便去偷鐵軌上的零件,賣了錢就去打遊戲機,於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個因素促使他們走上這條路。一、這三個男孩的爺爺奶奶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瞭解他們。二、遊戲機廳的老闆沒有依法辦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遊戲廳、網吧等場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電子遊戲機。四、收購鐵軌零件的人明知這樣做犯法,卻還是收購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對於一個人來說是多麼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紀守法,試想一下,那時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青少年朋友們,讓我們攜起手來,與法同行,做新時代自覺守法的小公民。

五年級遵紀守法從我做起演講稿 篇3

自從爺爺提出 “ 八榮八恥 ” 以後 , 我認爲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卻不這樣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揚子晚報 ” ,突然一則 “ 血淋淋鹿肉讓孩子受驚 ” 的新聞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細的看了一下,原來 “ 白馬公園 ” 美食節時有一位燒烤攤主的攤上有一塊殘缺的鹿肉,這引起許多孩子的驚叫 , 其中有一個叫段健紅的小朋友對攤主說 :“ 梅花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 是不可以獵殺的。 ” 可攤主卻沒有理睬他 , 一遍、兩遍、三遍都沒有迴應。

還有一次 , 我看到一個少先隊員急匆匆地上學校 , 卻碰到了紅燈 , 眼看快要遲到了 , 他心裏十分着急。這時一位叔叔說 :“ 小朋友 , 別等了 , 現在走還來得及 ” ,說完那位叔叔跑着闖過了紅燈,可那位少先隊員卻沒有走。他想,如果我現在闖紅燈 , 也許不會遲到 , 可就不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於是他一直等到綠燈亮了 , 才快步的穿過馬路 , 向學校跑去。

想想那位攤主比少先隊員大 , 比她們懂得多 , 卻不懂得遵紀守法。難道他們不爲自己的行爲而感到羞恥嗎 ? 難道只有獵殺熊、燒梅花鹿肉才能賺錢嗎 ? 那位少先隊員遵紀守法的優秀品質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從今天開始,不管以前怎樣 , 我們都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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