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房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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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房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泵房管理制度十篇

通過對水泵房的管理,保障用戶生活經營用水和消防儲備用水。

2範圍

適用於水泵房、供水管道、消防供水系統的`全部機電設備的管理。

3職責

3.1工程主管負責對水泵房管理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3.2管理處維修人員負責按規定進行保養、維修、清潔、記錄。

4 工作程序

4.1設備操作須由維修人員進行,無關人員不得私自進入及操作;

4.2非工作人員進入水泵房必須經工程主管和管理處主任批准後,由相關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4.3保持良好的通風及照明,門窗開啓正常無破損;

4.4控制櫃上的開關,無特殊情況下應置於'自動'狀態。生活水泵隔日進行輪換運行;

4.5生活水泵主接觸器開關元件每月檢查清潔一次,檢查熱敏元件動作電流;

4.6不得擅自更改機房線路、器材,若需改動,須經工程主管同意方可進行;

4.7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清水泵在正常情況下,開關應置於自動狀態,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

4.8消防泵、噴淋泵按照消防系統月檢規定進行保養,保持機房乾淨整潔無塵,每週打掃一次,不得堆放雜物;

4.9水泵房機組每月清掃一次,設備無積塵、地面無水漬、油漬;

4.10管道每年年底12月至次年1月進行防鏽處理並按規定定期清洗除塵;

4.11按照《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進行維修保養;

5相關文件

6質量記錄

附加說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審覈人:

本文件批准人:

泵房管理制度 篇2

水泵房是提供住戶生活、消防用水的關健部位,是直接關係到住戶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爲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統全部機電設備由機電人員負責監控,定期檢查保養、維修及清潔清掃,並作記錄。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書面報告領導。

二、水泵房內機電設備由機電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泵房。

三、水泵房內所有設備在正常運轉下,開關應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主接觸器開關每半月檢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養規定進行檢查,每旬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五、水泵球閥定期檢查保養,泵房每週打掃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檢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迴路應每月進行一次緊固,檢查是否可靠,檢查備用水泵能否在主機出現故障的情況下,自動運行。

七、注意電機運行時的'電流、溫升情況,聲音是否異常,機械是否滑動靈活,定期進行對軸加油,使水泵達到100%良好狀態。

八、污水池衛生常清掃,水泵、管道常保養。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閥每週檢查一次,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泵房管理制度 篇3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集輸站庫各油泵房(輸油泵房、轉油泵房、燃油泵房、輕油泵房)安全規範。

2 引用標準

sy5737—1995 原油管道輸送安全規定

sy5225-1994 石油與天然氣鑽井開發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sy6320—1997 陸上油氣田油氣集輸安全規定

sy/t6319—1997 防止靜電、閃電和雜散電流引燃的措施

gb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範

油田公司安全標誌設置規範

3 油泵房安全要求(sy/t6320—1997)

3.1 泵房的全部建築結構,應由耐火材料建造,地面應是混凝土抹灰地坪,門開在泵房的兩端,門向外開,窗戶自然採光面積不小於泵房面積的六分之一,室內通風應良好。地下和半地下輕油泵房的通風排氣應不使泵房內油蒸氣濃度超過1.58%(體積)。泵房內不得有悶頂夾層,房基不能與泵基連在一起。

3.2 連接電動機與油泵的傳動軸在穿過隔牆時,應設置密封的'填料函。

3.3 泵房內禁止安裝臨時性、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和敷設臨時管道。

3.4 當泵房相鄰的附屬建築內佈置10千伏電壓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計量儀表站、工作人員休息室時,都必須以不燃材料的實體牆同泵房隔開,隔牆只允許穿過與泵房有關的電纜(線)保護套管,穿牆套管洞孔應用非燃材料嚴密填塞。並各有單獨出入門。泵房的門窗與變配電間的門窗之間最小距離不小於6米。如限於條件則應設自動關閉裝置,窗爲不能開啓的固定窗。

3.5 泵房內機泵應排列整齊,管線排列有規律。油泵、閥門、管線不滲不漏,附件儀表齊全。

3.6 油泵的電機一律採用防爆型。

3.7 各種設備和設施清潔、整齊、無塵土和油污。

3.8 電氣設備和關聯設備符合防爆等級要求。

3.9 通向室內的管溝,必須在室外5m以外阻斷並填塞密實。

3.10 操作通道同安全通道結合考慮,應堅固暢通。

3.11 室內不得存放無關物品,操作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鞋帽及棉手套,不準用化纖織物擦拭設備和地面。

3.12 各種油泵安全要求:

3.12.1 必須按工作場所的危險等級配置防爆電氣設備,佈線宜採用鎧裝或鋼管埋沒。

3.12.2 基礎牢固,運行中不顫動,縱向和橫向調平,墊鐵露出機座10—30mm,地腳螺栓緊固。

3.12.3 輕油泵的輸送量大於50m3/h時,其軸封應爲機械密封,滲漏量小於2滴/min。作業不頻繁的、輸送量小於50m3/h的小型油泵,可採用填料密封,其滲漏量不大於15滴/min。

3.12.4 用手轉動聯軸器、傳動輪,或撥動活塞,無輕重不均勻的感覺。離心泵容許有4—6mm的軸向竄動量。轉動或撥動費力、有發澀現象時,不準啓動,應查明原因後排除故障。

3.12.5 旁通閥、安全閥、潤滑系統、冷卻系統等設備完好,安裝正確、工作正常可靠。

3.17 機電設備轉動部位應有防護罩,並安裝可靠。

3.18 機電設備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

3.19 安全閥、溫度計和壓力錶應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

3.20 崗位人員嚴禁用汽油、香蕉水和其他有機溶劑擦洗設備、衣服和地面。

3.21 電動往復泵、螺桿泵和齒輪泵等容積式泵的出口管段閥門前,應裝設安全閥(泵本身有安全閥者除外)及卸壓和聯鎖保護裝置。

3.22 泵房內不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3 發生較大泄漏需緊急停泵處理時,應首先到低壓配電間切斷電機控制電源。

3.24 泵房停止作業,或移出泵房檢修,要檢修的泵必須斷開與泵相連的各種管道和電源,管道加盲板堵嚴。清除泵內和管線內的殘油,用棉紗擦淨油污。

3.25 泵房內不準有明火。

泵房管理制度 篇4

一、泵房除維修工作人員外,其它人員禁止入內。

二、泵房檢修時,應保持場地整潔,檢修人員的工作服,應清潔乾淨無油污,使用的'工具應清潔乾淨。

三、水泵本體保持無油跡,設備正常運行時,無滲油、漏油現象,新裝閥門內外保持乾淨整潔,管道內不得有任何雜物。

四、上水管道檢修時,應保持場地清潔衛生,絕不允許任何雜物進入管道;上水管閥門井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存在。

五、新裝設備必須進行檢測驗收。

六、積極配合供水單位及時對供水系統的檢查維修保養和水質檢測。

七、做好各項檢測、驗收、維修、保養記錄,妥善保管。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請示彙報,迅速處理。

八、供水系統發生故障需停水維修時,應提前1-3天通知住戶和相關方做好蓄水準備。

泵房管理制度 篇5

小區生活水泵房運行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生活水泵房的日常運行管理,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保證小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保障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小區生活水泵房的.運行管理。

3.職責

3.1工程部設備責任人負責操作水泵設備運行和對水泵房內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3.2工程部主管負責監督和檢查水泵房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情況。

4.工作要求

4.1日常管理

4.1.1水泵房平時上鎖,非工作人員進入水泵房必須經工程部主管同意後,填寫《機房外來人員登記表》,由工程部工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

4.1.2水泵房內機電設備由責任人負責,除工程部值班電工外其它人不得擅自操作,其他人員進入泵房維修需通知水泵房責任人並填寫《機房外來人員登記表》。

4.1.3控制櫃上轉換開關,無特殊情況均打到'自動'位置。每月對水泵房設備全面檢查一次。

4.1.4保持室內良好通風及照明,門窗開啓靈活無破損。

4.1.5生活水泵房門口需設置高度爲60cm的擋鼠板。

4.1.6機房內嚴禁吸菸,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救火器材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

4.1.7保持機房乾淨、整潔、無積塵,不得堆放雜物,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保持機房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現象。

4.1.8蓄水池加蓋上鎖,鎖匙由工程部專人保管。

4.1.9不得擅自改動機房設備線路,必要時須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

4.1.10值班人員巡查泵房,必須檢查水泵的運行狀況,檢查控制櫃上的各顯示燈指示是否正常檢查水泵各相關管道、閥門是否有滴漏。

4.1.11經常檢查水泵控制狀置運行狀況,觀察水泵抽水和停泵時壓力錶的壓力是否正常。

4.1.12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記錄。

4.1.13出現設備故障或突發事件時,需及時搶修。

4.1.14建立完整的運行記錄,要求每班認真填寫《生活水泵房運行記錄表》。

4.1.15機房內因維護需要停水時,必須提前一天通知客服部。

4.2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必須由專人陪同,參觀人員要聽從值班人員的安排,不經允許嚴禁亂動。

4.3維修人員工作完畢後,應填寫好檢修記錄,值班員簽字後方可離去。

4.4巡查要求

4.4.1巡查人員每天需對水泵房設備進行一次巡視。

4.4.2工程部主管每月需對水泵房整體情況進行一次抽查。

4.4.3水泵房巡檢人員按巡迴檢查路線進行檢查。

4.4.5有緊急情況時應適當增加巡視次數。

4.4.6巡視應充分發揮感覺器官如耳聽、眼視、鼻聞等,對儀表指示、設備運行溫度、異味等查。

4.4.7巡視人員巡視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工程部主管彙報。

4.4.8一般設備故障應組織人員檢修,重大設備故障經工程部主管同意後,確定檢修時間,並制定施工方案施工。

4.4.9停電檢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技術安全規定,必須有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4.4.10巡查內容

巡查人員每天巡查水泵房,記錄水泵壓力錶和控制櫃壓力錶的工作壓力,確保正常供水在正常情況下,轉換開關應置於'自動'位置。

巡查人員要認真檢查水泵房清潔衛生情況。水泵房須每週打掃一次,機組須每月清潔一次,設備、地面、牆壁無積塵、無水漬。

水泵房內機電設備由當班人員負責操作,其餘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控制櫃上轉換開關,無特殊情況應打在'自動'位置上。生活水泵自動進行輪換使用,變頻穩壓系統不正常時,應及時改爲人工控制,並主動搶修。

水泵房各項設備運行記錄及值班記錄也是重點巡視的一項內容。

泵房管理制度 篇6

1安全用火範圍

1.1 生產用火:電氣焊、切割作業、使用噴燈、火爐、加熱爐、電爐等維修用火。

1.2 運轉機械打火:裝卸機械打火、機械設備的運轉衝擊、摩擦打火等。

1.3 內燃機噴火:汽車、拖拉機等運輸工具的排氣管噴火等。

1.4 電火花:電氣線路、設備的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電火花、電弧、電纜燃燒等。

1.5 靜電火花:物料因輸送中的摩擦或人員穿戴化纖類衣服導致的靜電放電。

1.6 自行發熱自燃:物品堆放儲存不當引起的物質自行發熱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熱物品的化學反應熱以及生產中超過自燃點的物料遇空氣的自燃等。

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菸、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等。

1.8 雷擊、太陽能熱源及其他高溫熱源等。

2 動火分級:動火作業根據作業區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爲三級:即特級、一級、二級。

2.1 特級動火:指處於運行狀態的油罐區、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凡在特級動火區域內的動火必須特級動火證。

2.2 一級動火:指在甲、乙類火災危險區域內動火的作業。甲、乙類危險區域是指生產、儲存、裝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散發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散發易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凡在甲、乙類生產廠房、油罐區、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等區域防火間距(30米半徑的範圍)內動火作業。在些範圍內的動力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2.3 二級動火:指在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在此範圍內的動火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2.4 遇特殊情況:需要在節假日進行的動火,按原動火級作升一級動火標準進行審批和管理。

3 動火證的審覈、簽發

3.1 特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並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保科確認防火措施可靠併到現場對措施落實逐項複查後報分管安全廠領導審批。

3.2 一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並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保科確認防火措施可靠併到現場對措施落實逐項複查後審批。

3.3 二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制定並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保科確認防火措施可靠併到現場對措施複查確認後審批。

3.4 所有級別的動火證的有效期均爲24小時。

4 動火有關責任人員職責

4.1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行動火作業的安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瞭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的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並向作業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4.2 動火執行人:接到動火證後,要詳細覈對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整,若發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並向廠安保科報告。動火時應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

4.3 動火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防火措施的檢查、落實和現場監護工作。若發現異常情況,有權制止作業,通知有關人員採取措施。在動火過程應佩帶明顯標誌,不準離開現場。作業完畢後,應會同各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動火監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

4.4 各級審查批准人:對動火作業的審批負責。審批人應瞭解現場情況,審查並確定動火級別、防火措施等,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簽字批准動火。

5 動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5.1 審證:動火前辦理動火證的申請、審覈和批准手續,明確動火地點、時間、範圍、動火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人等,手續不全,不準動火。

5.2 聯繫:動火前應和有關的生產車間、部門聯繫,明確動火的設備、位置、由生產車間、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動火設備的拆卸、清掃等工作。

5.3 拆遷: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或其他安全區域動火的作業不應在現場(禁火區)內進行,儘量減少禁火區的動火工作量。

5.4 隔離:對無法拆遷的需動火檢修設備,應與其他生產系統用加堵盲板等方法進行可靠隔離,防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泄漏到動火設備中來;將動火區和其他區域採取臨時隔火牆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飛濺而引起着火事故。

5.5 搬移可燃物:將動火地點10米以內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點。

5.6 落實應急滅火措施:動火期間,動火現場保證備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對於特級、一級動火,應有消防人員到現場保護。

5.7 檢查和監護:動火前後及動火過程中,動火責任部門、廠安保科負責人應到現場進行檢查,對照確認動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落實動火監護人和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5.8 動火分析:動火分析不宜過早,一般不要早於動火前的30分鐘;若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應重作動火分析;動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試樣應保留到動火之後。分析數據應作記錄,分析人員應在分析化驗報告上簽字。動火分析合格的標準爲:當採用測爆儀測試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氣的體積濃度應爆炸下限的20%;若採用其他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10%時,其濃度應 1%;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時,則其濃度 0.2%爲合格;若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4%,則其濃度0.5爲合格;若罐內動火,則還應符合罐內作業的有關安全要求。

5.9 動火操作:動火操作人員應具備操作資質,規範操作,注意火星飛濺方向,可採用阻燃材料擋住火星的飛濺,防止火星飛入危險區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採取緊急措施排除危險後方可重新作業。動火作業結束後,應認真清理現場,確認無隱患存留後方可離開現場。

5.10 油罐區、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的臨時用電,應同時進行動火申請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申請,並嚴格按獲准動火和臨時用電架線的有關要求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按規定使用期限拆除臨時線路。

泵房管理制度 篇7

穩壓泵房管理制度

爲了保證消防穩壓設備安全、正常工作,消防穩壓設備可以穩壓在規定的工作壓力範圍內,提高消防系統的運行可靠性,特制定穩壓泵房管理制度:

一、非本部門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穩壓泵房,必須徵得工程部負責人同

意後,由工程人員陪同進入,並做好出入人員登記。嚴禁私自操作設備和調整設備參數及工作狀態。

二、工程人員應熟悉消防系統管道和穩壓系統管道的走向、閥門、控制方

式、設備工作原理、技術要求,熟練掌握系統應急預防措施。

三、穩壓泵房設備設施應由專人負責巡查和管理,定期巡查、保養清潔。

保證消防系統壓力、電源、電壓、頻率、閥門、氣壓罐等設備正常。定期檢查泵體、溫升、軸承情況、機組噪音、水封、油封等情況;定期對控制櫃保養,線路整理和電機絕緣電阻檢測。

四、穩壓泵房設備設施應有明確的設備標識和閥門狀態標識,消防設施器

材配備齊全並完整,照明設施和通風設施完好。

五、保持穩壓泵房地面、牆面和頂部及門窗的完好,無跑冒漏現象,泵房

設備設施、管路、地面、牆面定期清潔,出入泵房隨手關門並上鎖。

管理制度的制度實施

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是企業管理的實踐者。他們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制度是文件,是命令;執行是落實,是實踐;制度是執行的基礎,執行是制度的實踐,沒有制度就沒有執行;沒有執行,制度也只是一隻空殼。所以要想貫徹落實企業管理制度還需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需要加強企業管理制度和執行所設的內容在員工中的透明度。員工是企業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主要對象。如果員工連遵守什麼、怎樣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沒有目的或目的(目標)不明確,後果將導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產。企業管理制度是員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壞,取決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如果員工把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制度執行的好壞程度分開來衡量自己是不恰當的。因爲制度和工作在性質上不可分,是相互聯繫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來就好,就順心,沒有壓力;反過來,工作上的每一次過失和失誤,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徹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業管理管理制度雖然提倡自覺性,但同時不能忽略強制性,對少數員工實行罰款、辭退、開除等執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2、企業管理管理人員在制度和執行上應做到“自掃門前雪”。管理人員有宣貫公司管理制度的義務和責任,制度的擬定者和執行者都應把心態放正,不要滲雜個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時要杜絕一問三不知。在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上對執行者要做到相互監督,落實,要防止陷進“一根菸、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這非常不利於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執行本身就具有強制性的特徵。沒有過硬的強化手段,有些剛建立的企業管理制度就是一紙空文。一般地講,制度的制定,來自於基層,也適應於基層,爲基層服務。因此,建立持久的強化執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當一種企業管理制度,經過一定階段強化執行後,它就逐漸形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可以成爲一種好的.企業傳統發揚下去。

企業管理人員應有好的決心,纔有好的制度執行力。優秀的領導應從宏觀角度去監督指導企業管理制度執行的程度,隨時檢查糾正,調整執行方案、執行方法,不斷完善企業管理制度,推動公司制度的執行在幹部、員工的行爲中的深入度,堅持用誠實可信、勤懇踏實的務實敬業作風去感化和影響自己的下屬,爲自己的工作服務,爲企業服務。

泵房管理制度 篇8

一、水泵房、消防水系統、機電設備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管理及定期進行巡視保養、維修、清潔等工作,並作好相應記錄。

二、泵房內機電設備由工程部技工負責,其它人不得操作,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泵房。

三、消防泵、生活泵、持壓泵、污水泵、噴淋泵等,在正常運轉下,控制櫃(箱)上的選擇開關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

四、生活水泵每週至少輪換使用一次,接觸器主開關每月檢查一次。

五、消防泵按保養規程定期檢查,每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六、水泵、浮球閥定期進行檢查保養。

七、泵房每週打掃一次,水泵及其周圍管道每月檢查擦洗一次。

八、水泵房內應懸掛管網走向圖。

編制:審覈:批准:日期:

泵房管理制度 篇9

一、設備操作須由維修人員進行,無關人員不得私自進入及操作。

二、非工作人員進入水泵房必須經工程主管和管理處主任批准後,由相關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三、保持良好的通風及照明,門窗開啓正常無破損。

四、控制櫃上的開關,無特殊情況下應置於'自動'狀態。生活水泵隔日進行輪換運行。

五、生活水泵主接觸器開關元件每月檢查清潔一次。

六、不得擅自更改機房線路、器材,若需改動,須經工程主管同意方可進行。

七、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清水泵在正常情況下,開關應置於自動狀態,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

八、消防泵、噴淋泵按照消防系統月檢規定進行保養,保持機房乾淨整潔無塵,每週打掃一次,不得堆放雜物。

九、水泵房機組每月清掃一次,設備無積塵、水漬、油漬。

十、管道每年年底12月至次年1月進行防鏽處理並按規定定期清洗除塵。

十一、按照《設備檢查保養計劃表》進行維修保養。

(新增加的.)

a)水泵房內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b)水泵房內嚴禁吸菸、進食。

c)水房房內應備齊消防器材並應放置在方便、顯眼處。

d)做好《水泵房運行記錄》。

e)每週清潔一次水泵房的設備設施,做到地面、門窗、設備設施表面用手觸摸情況下無積塵、無油漬、無鏽蝕、無污物,油漆完好、整潔光亮。

f)做到隨時上鎖,鑰匙由當值水泵房管理員保管,不能私自配鑰匙。

巡檢內容:

①水泵有無異常響聲或大的振動;

②電機和控制櫃有無異常氣味或超溫;

③電壓電流表指示是否正常,信號燈是否正常;

④控制元器件是否正常工作;

⑤機械水壓表是否正常;

⑥壓力罐、閘閥、法蘭連接處是否漏水,水泵漏水是否成線;

⑦過濾器是否需要清洗或更換過濾芯;

⑧回閥、浮球閥、液位控制器是否運行可靠;

⑨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現象;

⑩防小動物設施是否完好。

泵房管理制度 篇10

1、 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嚴格工藝紀律,操作紀律,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努力創造良好的安全條件。

2、 做好設備潤滑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設備處於完好狀態。

3、 嚴格執行勞保穿戴的規定。

4、 機泵運行時嚴禁進行機泵設備清潔衛生。

5、 嚴禁用汽油和溶劑油洗擦衣物、地板和設備。

6、 嚴禁超溫、超壓、超額定電負荷等違章作業,在輸油裝車過程中如出現出口壓力、溫度、電流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泵,並報告調度和有關人員,共同查清原因,處理妥當後才能開泵。

7、 在輸油裝車過程中要加強監控和聯繫,防止意外事故。

8、 加強巡迴檢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如發生事故,應按事故處理方案立即處理並報告調度和領導。

9、 泵房內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10、 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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