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住宿管理制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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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所有住宿人員須在此規章制度下簽字認同,認真遵循宿舍管理制度。簽字認同其實就是爲了更加規範,突出一種契約精神

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寢室長是個費力不討好的活,但是不可能店面的管理人員一直參與到宿舍管理,上班操心,下班操心,一線的管理人員心理上會漸漸崩潰,寢室長就不要讓管理人員來擔任,讓他們享受一下下班時光。讓宿舍員工擔任寢室長有一定的責任激勵作用,但,寢室長必須要有寢室長的相關獎勵和待遇,負責慢慢的誰也不喜歡做寢室長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按沈騰的一句臺詞:“按表走”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或公司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這自不必說,給了你相關的福利待遇,賦予你了職責權利,你應該做好本職工作

作息時間:

爲確保員工人身安全,晚上外出24:00之前不能歸宿的須向寢室長報備去向。不要覺得多此一舉,上班期間、上班途中,住宿期間員工如果出現意外,店面公司是要擔責的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宿舍本身人就多,餐飲下班晚,回宿舍就想放鬆一下身心,接待外來的朋友什麼的會對宿舍其他人員的休息造成影響

衛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雙倍處罰。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凡住宿員工不準將垃圾亂丟亂放(包括扔出窗外)。當值員工打掃結束後將每位員工的牀鋪拍照、地面等各檢查點發在店面羣上,作爲檢查監督之用。不要覺得會不會侵犯隱私,這是形成結果導向,有效監督的辦法,也使得員工養成良好的習慣

水、電能源管理:

所有寢室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水電電費由宿舍人員自行攤銷,由公司代繳並在工資中扣除/水電由公司支付。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管理辦法,水電由員工分攤,會造成分攤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只要做好能源把控,公司應該給員工繳納水電費

物品擺放規定:

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被子上,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面盆置於各自牀下。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衣物、毛巾掛放在衣架或儲物櫃,其他地方尤其是通電設施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2

宿舍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菸、亂丟菸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衛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衛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3

目的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 患有傳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攜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 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 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戶管理;

三、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 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衛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 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衛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爲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 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 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 有盜竊行爲。

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責任範圍

1. 各宿舍衛生由入住員工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有入住員工自己負責;

2. 個人使用的櫥櫃均由個人自行打掃;

3. 牀上用品按規定統一方向疊放;

二、衛生管理要求

1. 員工入住期間,應維護本宿舍環境清潔,輪流打掃衛生(輪值表由宿舍長制定並張貼於門後),行政人事部將會同各宿舍長不定期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2. 宿舍衛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牀、 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 無異味;

3. 牀位做到“四齊”:即每天被褥統一方向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牀下鞋子擺放整齊;

4. 保持牆壁清潔;

5. 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並說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就關燈;

6. 室內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7.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清理,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

8. 保持衛生間、浴室的衛生,便後放水沖洗;

9. 各宿舍實行門前三包,門外走廊由值日人員打掃,嚴禁將自己門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門前。

相關費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 公司爲有需求的員工提供免費宿舍;

2. 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個上下層鐵牀、人均一個衣櫃、一臺1.5P空調、兩 個風扇、一臺熱水器,以上物品員工免費使用;

3. 宿舍臨時配置包括掃帚、拖把、垃圾鏟各一個,一年可免費更換一次,一 年之內損壞或丟失由宿舍人員自行購買。

二、水費、電費

1. 用水

公司每月爲員工提供免費用水1噸/人;

2. 用電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爲員工提供免費用電5度/人;

2.2考慮到每年7-9月爲高溫季節,故在此3個月份內,公司每月爲員工提供 免費用電20度/人;

2.3 宿舍住宿人員低於3個人,在此3個月份爲每個宿舍免費提供60度電;

3. 煤氣

煤氣費用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半,需要購買煤氣時,宿舍長填寫申購單,並全額收取費用,申購單由廠長簽字後與購買費用一併交與採購員,採購員安排煤氣,由公司承擔的一半費用在當月工資中補給。

4. 水電超出以上規定數量由每間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財務人員負責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每位住宿員工。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三條宿舍管理員職責

1、服從管理,團結同事,熱愛管理員工作崗位,積極配合後勤領導的工作。

2、上班前,必須按照公司的規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揚的工作狀態。上班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脫崗、離崗,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

4、負責監督保潔員的工作,對違反工作紀律情況要及時上報;

5、負責不間斷的巡視員工宿舍的安全情況,同時瞭解員工生活動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負責保管員工宿舍庫房的物品,根據出入庫情況進行登記入賬,隨時清楚庫房內的物品數量,如有丟失、損壞追究責任。

7、隨時瞭解員工宿舍的動態,依據人力資源部開出的《員工住宿通知單》負責辦理員工入住手續並根據《離職單》辦理員工退房手續。

8、時刻樹立安全意識,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防病毒傳染”工作。

9、發現宿舍設備損壞,要及時上報,並協助上級查明原因,如屬於正常損壞,填寫《工程單》報修。

10、完成領導賦予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宿舍保潔員職責

1、上崗前,必須持《身份證》、《健康證》。

2、服從管理,團結同事,吃苦耐勞,熱愛保潔員工作崗位。

3、上班前,必須按照公司的規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4、精神振作,保持昂揚的工作狀態。上班期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脫崗、離崗,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

5、負責員工宿舍的.衛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衛生時,擅自動用員工的物品,更不準拿員工的物品據爲己有。

6、保管好備用鑰匙和相關物品,如有丟失,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7、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合理使用清潔用品。每週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清掃衛生死角。

8、發現電器設備和物品損壞,要及時上報。

9、時刻樹立安全意識,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防病毒傳染”工作。

10、要認真交接班,並填寫《交接班登記表》。

第五條門衛值班員職責

1、按照宿舍的管理規定,負責檢查進出宿舍人員的證件和進出的物品、車輛。

2、做好外來人員、物品、車輛的登記和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3、值勤過程中要堅持依法、規範、文明值班;處理各類問題既要敢於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又要講究策略、機智處置。

4、值班期間發現違法亂紀行爲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5、夜間值班如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每天尤其是夜間值班情況的書面記錄。

第六條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部長擔任)1名,負責寢室的管理。

1、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後勤部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條愛護消防設施,不得故意損壞。

第八條在樓道內,不得追逐、打鬧等行爲,防止摔傷、撞傷。

第九條宿舍區域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十一條嚴禁在宿舍內吸菸,一旦吸菸發生事故,當事人負全責。

第十二條不得在宿舍內動用明火。

第十三條攜帶物品進出宿舍,要主動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第十四條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財物,不得將現金等貴重物品隨意亂放,凡出現個人財物問題,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條進出寢室要隨手關門,防止物品丟失。

第四章衛生檢查制度

第十六條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的衛生環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內拋物。

第十七條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第十八條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後勤部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處理。

第十九條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

1、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罰款。

2、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給予罰款。

3、發現將清掃的垃圾堆積到樓道內或寢室門口,違反者予以罰款。

第二十條每週一(具體時間待定)各部門派一名副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由後勤部經理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參加衛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予以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蔘加。

第二十二條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三條在一個月內檢查中,依據檢查情況和平時的制度落實情況予以評比,每月評比出一個最佳和最差宿舍。

1、通報表揚(批評)。

2、被評爲最佳(差)宿舍則該寢室人員給予共100元的獎勵(罰款)。

3、獎勵(罰款)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第五章水、電管理

第二十四條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罰款。

第二十五條住宿員工必須樹立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的優良傳統,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住宿人員予以罰款。

第二十六條宿舍的電源實行分室統一管理,實施定額供電,因用電不足,予以寢室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第二十八條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源線或插座。

第二十九條充電器具不準放在牀上充電和使用;不準在牀頭使用檯燈;電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擋、覆蓋。

第三十條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後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一條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予以200元罰款;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開除。

第六章物品擺放規定

第三十二條室內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

第三十三條禁止在宿舍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反者,予以罰款10元/次。

第三十四條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牀的一頭,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時刻保持牀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不得亂放。

第三十五條牀上用品要經常晾曬,被套、牀單必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第三十六條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第三十七條洗漱用品、毛巾置於臉盆內,臉盆放置於牀下。

第三十八條桌上放置口杯、書籍等物品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無灰塵、無雜物。

第三十九條天花板、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內衣、襪子等衣物。

第四十條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至少處理1次。

第四十一條愛護使用清掃工具,不用時置於規定位置(房間門後側)。

第四十二條行李箱放置於牀的下面最裏側。

第四十三條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後勤部;如屬人爲破壞,除照價賠償外,並處以罰款20元/次。

第七章管理規定

第四十四條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3:00之前歸宿。

1、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經部門經理批准報宿舍管理員備案,每人每月不能超過3次。

2、如超過3次,取消住宿資格。

3、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經理籤屬的證明。

4、如沒有按時歸宿或夜不歸宿者,出現任何問題與公司無關。

第四十五條21: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1、21:00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會客,寢室長要予以監督落實。

2、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罰款100元/次。

3、累計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

4、如外來人員來訪或留宿期間發現公司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十六條23:00以後禁止外出。

1、非上班人員禁止外出。

2、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員,必須部門經理同意並簽署證明。

3、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罰款,並取消當月以及年度評選。

第四十七條宿舍管理員、寢室長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向後勤部彙報,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予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後勤部經理。

第四十九條後勤部不定期負責帶領保安部、工程部人員對宿舍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第五十條每週後勤部經理帶領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等檢查。

第五十一條禁止在寢室、樓道內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等,影響他人休息;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後勤部將對當事人給予xx處罰,予以至少20元/次罰款;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禁止在宿舍打架鬥毆、酗酒、酗酒鬧事,一旦發現並造成影響,予以200元/次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五十三條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第五十四條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公司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門鑰匙收回,並上交宿舍管理員。

第五十五條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特殊情況必須徵求後勤部同意並備案;後勤部未同意辦理的,處以當事人100元的罰款。

第五十六條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五十七條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不得家屬住在宿舍內。

第五十八條嚴禁員工無故夜不歸宿,嚴禁攀爬圍牆出入宿舍。

第五十九條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住宿證,出入宿舍主動出示。

第六十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先退宿,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必須及時搬離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第六十一條白天牀體周圍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二條不得隨意竄寢室。男、女員工不得混竄寢室。

第六十三條自行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順序擺放,不得隨意亂放。

第六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爲。

第七條附則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規定者,一律處罰,依據情節進行罰款,罰款金額不得低於20元,不得高於1000元,最高處罰爲開除。

第六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5

爲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菸、亂丟菸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衛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衛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6

1、配合學生處,建立輔導員工作室,按教育部[20xx]6號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學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爲規範、法律法規教育。

2、指導和教育學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盜和安全用電工作。

3、督促學生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

4、協調學生宿舍內部矛盾糾紛和宿舍的調整工作。

5、協助制定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條例和內務衛生評比辦法。

6、按要求規範單車棚的單車停放秩序。

7、根據需要配合學校適時組織查房、查夜等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

8、每週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和衛生評比工作。

9、遇突發事情發生,值班管理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校保衛處,如情況緊急更應同時直接報警(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問題或協調處理問題。

10、做好空房的衛生清理、粉刷與維修。

11、保證學生的開水供應和管理,並按規定的標準收費。

12、每月向每個房間抄水電錶,按規定代收取超額水電費。

13、做好學生的信件收發工作,不得遺失,減少錯投。

14、按規定協助學校收取學生的住宿費。

15、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除四害、消毒工作細則(除四害每月2次)。

16、根據實際需要爲學生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項目。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7

學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覈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打鬧、不起鬨、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進行有償服務或商業廣告活動。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鬥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准,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自行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臺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啓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准。否則,除責成其清理乾淨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後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爲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牆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餵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8

爲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爲廣大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文明的住宿環境,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特製本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生處分配給各學院(部、直屬系),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分配和調整,學生須按分配的房間牀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2、學生進入宿舍必須遵守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學生上課時間不會客,休息時間會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盜,離開宿舍要鎖門,攜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記。

4、愛護宿舍內一切設備、設施,人爲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不得擅自搬出或調換室內傢俱、設施。新生入學要繳傢俱押金和鑰匙押金,畢業或因其他原因離校時,要按卡片驗收傢俱等設施,一切齊全後方可予以辦理離校手續,並退還押金。

5、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嚴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和煤爐等生火設備,熄燈後禁止使用蠟燭等照明。

6、講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潑水、焚燒廢紙等。樓道不許停放自行車。

7、寢室由寢室長負責,採用輪流值日打掃衛生,值日生每日將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內和寢室門外整齊、潔淨。禁止在寢室內抽菸。

9、禁止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酒瓶, 不得將剩飯菜、雜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內,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打麻將、酗酒、跳舞、玩球或進行其他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起牀,晚歸者要說明理由,進行登記。

12、學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牀位就寢時,一日內須向寢室長報告,三日以內須向輔導員報告,三日以上須向院(系)報告。

13、上課、自修和學校明文規定的時間內,學生宿舍不準異性互相來訪和逗留。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9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一、住宿學生要樹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學生宿舍按學校用水用電規定(水3立方/人,電3度/人)定量供應,定量範圍內免費使用。超額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節約部分按50%獎勵。自行支付的費用由住宿人員共同承擔,宿管中心每月初公佈上月水、電使用情況,宿舍舍長在接到用水、用電繳費通知後主動到宿管中心交納費用,超用水、電的收費標準按學校現行標準計收。

二、逾期不交納超用水電費的宿舍,宿舍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直至該宿舍交費辦理手續爲止。凡被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的宿舍,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量免費使用的權利,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電源者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三、爲了確保學生宿舍用電安全,嚴禁使用350瓦以上的電器,如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以罰款及通報批評。

四、由於使用不安全電器或高瓦數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恢復設施費、維修費由學生宿舍成員支付;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學生因學習(如電腦、錄音機、檯燈等)需增加宿舍內線路的,應報宿舍中心批准後,由專業電工協助安裝;學生負責所需材料等各種費用。禁止在宿舍區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

六、嚴禁擅自啓用消防水龍頭。違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

七、嚴禁搭線偷電,或在水錶、電錶作弊,破壞水電設施等行爲。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八、爲了增加水電費繳交的透明度,如果學生對繳交費用有疑問時,可查看水、電錶記錄。

九、宿舍內實行自覺關燈制度,晚上11:30後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作停電一週處罰.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10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爲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11

學生宿舍區治安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二、嚴禁學生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鬧、傳閱黃色書刊或音像製品等。

三、對在宿舍區內活動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員,學生要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並協同值班員一起處理,防止壞人混入宿舍作案,確保宿舍區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如需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必須在門崗處登記,經保安批准後,方可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失竊要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五、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宿舍區的,應自覺接受門崗檢查。憑身份證、住宿證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準往宿舍區外搬遷傢俱等公有物品。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禁止在宿舍區存放液化氣瓶等危險品: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煮食,確有需要者(如煮藥),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務地點處理。

八、嚴禁學生在宿舍區內生火、焚燒廢紙及點蠟燭等容易引起火災的行爲。

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等。

十、嚴禁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絕、阻礙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按章執行公務不聽勸告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 篇12

學生宿舍區的衛生內務管理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臺、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衛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爲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衛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衛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衛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 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衛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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