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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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爲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1篇)

一、宿舍必須保持衛生清潔,預防各種疾病的發生。

二、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盜、防電,愛護燈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竊、火災等事故發生,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三、遵紀守法,禁止在宿舍內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發現,嚴肅處理。

四、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按時熄燈。

五、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種用電器具(如電爐、電烙鐵、電熱器、音響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時要注意安全,人離開宿舍時,必須把電燈關停。

七、學校宿舍實行每天查鋪制度,各學生要按指定的宿舍、牀位住宿。對無故不按時作息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並進行登記,過後要查明原。

八、不準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批准。

九、不準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員住宿,遇有特殊情況要報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員。

十、上課時間,未辦理有關手續,一律不得逗留宿舍。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攀登窗臺,不準把頭伸出窗外,以免造身傷亡事故。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2

1、凡經學校批准寄宿在校的學生,須按學校指定宿舍和牀位住宿,未經政教處批准,不得自由遷動和調換。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睡覺。起身前和熄燈後,必須保持肅靜,不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講究個人衛生和集體宿舍衛生,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個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齊,勤換洗。

4、愛護室內一切公共財物,室內規定用物不得隨便增減。注意安全,特別要保護電器設備,不得私接電燈和燃點蠟燭。節約用電,不點無人燈。無故損壞公共財物,除批評教育外,應照價賠償。

5、熄燈前由生管組負責檢查人數,如有學生缺席,要及時向負責老師彙報,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須得到班主任老師同意,生活管理老師批准。

6、同宿舍同學要互相關心,團結友愛,講文明,有同學生病不能起身上課時,室長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師或教務處報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門窗隨時注意關鎖,晚自休和上課時間不得自由進入寢室。個人貴重物品和錢物應加強保管,換洗的衣服鞋襪當天晚上應放進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屬和校外人員,攜帶物件外出時,須有出門證,傳達室檢查後,方得帶出。

8、遵守用膳時間,用膳鈴響後,方得進入飯廳用膳,依次排隊,不得爭先恐後,不得敲打碗筷。

9、愛惜糧食,注意衛生,不掉飯粒,不將菜屑骨頭拋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對伙食方面的意見,要有組織地向生活委員或班長及有關領導反映,不得到廚房吵鬧。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員和值日老師的管理和教育。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3

一、隊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師,必須服從學校領導分配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到雷歷風行,以身作則,爲人師表。

2、宿管員具體負責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學生必須富有愛心、童心和責任心。平時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低齡和生理、身體有缺陷的寄宿生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宿管員要定期召開室長會議,並做好組建寄宿生督導隊,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強自我服務意識。

4、宿管員要做好寄宿生牀位安排和調換工作。

5、值周老師必須24小時在崗,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未經校長、值周領導批准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如遇學校寄宿生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到崗。

6、值周老師要督促學生按時起牀、上課、就寢,上課期間,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讓學生無故在宿舍區逗留。

7、值周老師做好宿舍區設備、安全、衛生三項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學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難時宿管員、班主任、值老師要主動幫助學生,讓學生體會到學校、老師的溫暖,同時指導學生合理安排生活。

二、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關懷,多爲學生着想,多爲學生解憂,大力倡導“有困難告訴老師,有疑惑告訴老師,有矛盾告訴老師”的服務承諾。

2、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爲教育,並做好詳細記錄。

3、緊緊圍繞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對寄宿生開展集體主義、愛校尊師、勤奮學習、遵紀守規、行爲規範、關心他人、勤儉節約、艱苦樸素、愛護公物、清潔衛生、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衛生保健、孝敬父母等專題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師要深入學生家庭生活,通過家長會、座談會、個別談話、經常詢問家長等途徑瞭解學生實際。各班、各宿舍要設立室長,及時向班主任、宿管員反映同學動態,以便及時教育,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5、建立家校聯繫卡制度,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聯繫,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學生。必要時要入戶進行家訪。

三、衛生管理

1、宿舍衛生要做到無屋漏,無蚤蝨、無蛇鼠、無蛛網、無危險品,勤開窗戶,保持通風。並定期噴藥消毒。

2、養成良好習慣,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宿舍內外要打掃乾淨,保持無米、無菜、無果殼、無紙屑及其他一切廢品污物,並保持乾燥。

3、被褥摺疊方正,排列整齊,經常晾曬,保持清潔,口杯、盆、毛巾要擺放整齊。

4、講究個人衛生,勤洗臉、洗腳、刷牙、洗澡,衣服、鞋襪要經常換洗。並經常檢查督促。

5、對尿牀、生疥、有傳染病的學生要及時發現,並督促家長及時治好。發現傳染病要及時隔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養成文明就餐習慣,愛惜糧食,節約水電。

四、宿舍紀律

1、嚴格按作息時間表作息。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作息者應先向室長報告,再由室長報宿管員老師批准。

2、按時起牀、晨煉、進餐、上課,每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漱和個人衛生的清理,迅速就寢,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大聲吵鬧。

3、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下晚自習回寢室不得高聲談笑、追跑。

4、不隨便到別的宿舍亂串或長時間逗留,更不準隨便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宿管老師同意,方能進入。

5、未經批准不能擅自調房間或牀位。未經本人同意,不準亂動他人物品。

6、上課、晚自習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特殊情況需要經夜班值周教師和晚自習輔導老師共同批准方可。

7講究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在公共設施上亂塗亂畫。嚴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雜物、摔東西。

8、同宿舍同學應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嚴禁在宿舍講粗話、打架、鬥毆、鬧事。嚴禁在宿舍打撲克、抽菸、喝酒。

9、上鋪同學在指定的位子禮貌上牀,上牀時下鋪的同學不得做出妨礙舉動,確保安全。嚴禁學生多人在上牀玩耍、跑跳。

10、愛護宿舍區設施,不得損壞公共財產,發現損壞現象要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凡丟失、損壞的宿舍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安全管理

1、建立雙休日寄宿生回校後的清點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到位情況。所有住校生週日下午3:30至5:30準時到校,值周老師清點人數。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弄清原因。

2、實行住校生週末回家清點,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後工作,確保寄宿生全部離開學校並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區域站隊排隊,不準在路上逗留,未經父母同意不準在親戚、同學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別。

4、寄宿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時間內,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離校;若確需離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的請假條,經宿管員同意並簽名後才能離開學校。其他人無權批准。

6、建立宿舍學生到位情況登記表,每晚由晚自習輔導老師,值周老師覈實簽字備案。

7、住宿生未經宿管員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帶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

8、每晚息燈後,做好查鋪、點名工作,寢室長要向宿管員彙報本宿舍同學到位情況。對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情況應立即向校值周老師、值日行政領導彙報,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同時追查落實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體情況,對違紀寄宿生要及時處理,並填寫處理意見。

9、住宿生因突發疾病、打架鬥毆、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員滋擾、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應採取應急救助措施,並及時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師、值日領導彙報。

10、加強對女生的生活指導,每學期每人至少開一次對女生的專項教育,關心、指導女生的學習、生活及自我安全防範常識。

11、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爲教育,並做好詳細記錄。

12、嚴禁玩火,不準將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內點蠟燭、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

14、宿管人員和值周行政要加強夜間巡邏工作,確保校內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爲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學生工作部、黨研究生工作部、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爲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爲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並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爲本的原則,爲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纔有着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爲平臺開展相關係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並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瞭解並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爲的,學生有向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爲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係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係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消防法規的行爲。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爲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爲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爲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菸、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並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爲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後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牀位確定後,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藉口出租、出借牀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牀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後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後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者當面確認後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乾淨,個人牀鋪潔淨,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佈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吸毒及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爲;不得進行活動;不得參與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並登記後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覈同意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並將之作爲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於違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後果,給予箭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牀位的,給予箭處分;

(四)違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菸,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爲,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爲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於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後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學非全日制學生、來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5

爲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牀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牀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牀單要拉平,牀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裏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裏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後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爲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宿舍衛生包括學生個人衛生,學生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學生宿舍衛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衛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

學生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鍛鍊身體。

2、經常洗澡、理髮,及時換洗衣服、牀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第四條

宿舍內衛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製度。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衛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1、門窗:門窗潔淨,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做到“五無”即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廢物等。

3、牆壁: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牀:牀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第六條

宿舍室內物品的擺放標準

1、牀及被子:牀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於牀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於其上,牀單平整,牀上不放其他物品。

2、牀下:在牀下每人至多隻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且擺放整齊。牀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牆整齊擺放。

3、牆壁:牆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臉盆一律放於牀架上面。

5、衣櫃:衣櫃做到內外有序,即櫃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櫃外用品擺放有序。

6、窗臺:窗臺上按學校統一要求整齊擺放牙杯、飯盒,窗臺下整齊擺放熱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對齊整齊晾在毛巾繩上。

第七條

宿舍公共衛生的要求

1、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內做飯,使用電熱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4、保持廁所、水房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剩飯菜倒於泔水桶內,大小便入池,並做到便後放水沖洗。

5、保持牆壁乾淨,不亂塗亂畫、亂張貼啓事。

6、不準在樓道內打踢一切球類。

第八條

學生宿舍衛生由總務辦公室負責,每個月檢查2—4次,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佈並記錄在案。

第九條

每學期的評定工作

每學期末,總務處和學生會幹部根據每月檢查情況,評選衛生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並將評選情況通報,作爲星級文明寢室評比的一項重要指標。

對衛生不合格寢室,累計兩次者,取消本學期星級文明寢室評比資格。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7

爲了確保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管理的要求,特對學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規定,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一、學生必須愛護宿舍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二、講究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水、關電,不浪費。

四、室內物品擺放、牀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宿舍,無班主任簽字不得將物件拿出宿舍。

六、嚴禁留宿外來人員,確有特殊情況需住宿的,必須經批准同意後方可,放假期間不準本人和外來人員留宿,確有需要必須在宿管員處作好登記。

七、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宿舍。

八、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譁和吵鬧,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

九、不準在寢室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等。

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牀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覈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覈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裏。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大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譁、吹拉彈唱、大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啓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牀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牀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9

一、宿舍日常行爲規範: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後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譁等有礙於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後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准。因病休息於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並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牀後要整理內務,並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週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牀下無髒物,牆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儘快清洗完畢,並擰乾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牆上亂塗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髒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牀上蹦跳打鬧。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鬥毆;

(3)有偷竊行爲;

(4)吸菸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爲;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爲。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爲,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範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爲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爲了保證學生宿舍成爲文明、衛生,安靜的得到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並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週末爲23:00,按時起牀,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鬨、吵鬧、喊叫。熄燈後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牀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摺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或釘釘子,牆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牀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爲,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淫穢書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菸,喝酒,賭博。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爲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爲了加強學生宿舍生活秩序的管理,使學生在宿舍有章可循,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特此定此制度。

一、養成熱愛勞動、自覺整理內務的良好習慣。

二、按照排定的值日表,堅持每日早、中、晚三次小掃,每週五一大掃。保持地面、櫃面、牀面、門窗面“四淨”。

三、碗櫃要整齊排放,洗刷就餐用具擺放整齊,櫃內無雜物。學習用具統一放置在自己牀頭。

四、牀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毛巾必須對摺後整齊搭放在鐵絲上。

五、暖水瓶一律放置在碗櫃內。不得私自亂放。

六、窗臺上無雜物,暫時不使用的物品放置在箱內,不得亂放亂扔。

七、室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燈,牆壁不得亂釘、亂掛、亂貼物品。

八、所帶箱子,鞋一律放在牀鋪下面,以不出牀面爲準,鞋放在箱子後,臉盆對準自己牀鋪放置在箱子前。

九、起牀後,不得在宿舍內洗臉、刷牙、亂倒髒水。

十、就餐時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碗筷必須洗淨後再放入櫃內。

十一、熄燈後不得在宿舍大聲喧譁、閒談,晚上上廁所時關門要輕,不得摔門。

十二、自習後必須按時回宿舍,就餐後離開宿舍。宿舍內嚴禁非住校生、非本宿舍的人留宿,如有事必須經生活教師同意方可入內。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爲“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附宿舍人員表:

104吳(宿舍長)陳劉曾劉張

105簡(宿舍長)陳陳劉王

202易(宿舍長)陳陳袁

注:每個宿舍配備:一電熱壺,一掃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爲“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附宿舍人員表:

104(宿舍長)

105(宿舍長)

202(宿舍長)

注:每個宿舍配備:一電熱壺,一掃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望各位老師對本條例進行補充!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爲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爲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牀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牀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牀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yin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爲,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着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州泰實驗中學衛生獎懲制度

1、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員將衛生檢查情況、週五下午愛衛檢查情況,及時記錄、評比、公佈,直接與班主任津貼掛鉤,拉開檔次。

2、由工會不定期對各辦公室進行抽查,發現菸蒂的,取消文明衛生辦公室評選資格,未能評爲“文明辦公室”,不能評爲先進集體。

3、學期衛生不達標班級,不能評爲文明班級,班主任也不得評爲先進班主任。

4、學生在校園內亂丟廢紙、果殼、飲料瓶等,被發現一次除扣班級衛生分5分外,還要交政教處教育處理。

5、對破壞除四害措施,踢壞滅鼠餌等行爲者,除賠償材料費外,還要寫書面檢查,必要時給予紀律處分。

6、大力表揚好人好事,對衛生狀況好的班級及時給予通報表揚。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6

爲確保員工宿舍衛生區整潔美觀,給全體員工創造一個潔淨、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目前宿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衛生區域

1、各宿舍室內衛生

2、公司分配的臨時或突擊性清掃區。

二、清掃要求

1、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員至少要清掃一次,確保全天候清潔、整齊、規範。2、每週一爲大掃除日,以確保各宿舍內衛生潔淨無死角。

三、員工宿舍檢查評比制度及標準

評比制度:

1、工作程序

(1)確定每月集中評比檢查的人員名單

(2)準備各類檢查所需的評分表、宿舍分佈表等資料

(3)到宿舍檢查

(4)彙總評分表,組織專人進行統計

(5)審覈統計結果

(6)安排獎懲事宜

(7)通報評比結果及獎懲紀錄

(8)檔案整理2、評比時間

統一每週的星期一下午2:303、評比方法

每月安排統一檢查3-4次,突擊抽查至少1次,發現有違紀行爲的宿舍取消文明宿舍評比,實行一票否決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比,對兩次通知檢查和一次突擊檢查的三次評比結果進行累積分,評出"標兵宿舍"

評比標準:

1、優秀衛生宿舍標準

①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紙簍傾倒及時。人離開後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擺放整齊。

②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③鋪面:被子統一疊放在牀頭一側,枕頭放在被子內側,疊放整齊,牀單平整;牀上不允許放書本和衣物;西裝、皮衣可以掛在牀內側。

④書桌:常用物品擺放整齊;桌面清潔、無雜物,物品分類放整齊。

⑤衛生間:洗漱用品在清潔架上;物品掛放整齊;水池、地面清潔無積水;衛生間無異味。

⑥其他: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2、良好衛生宿舍標準

①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②牆面:牆面清潔,無張貼物。③鋪面:被子疊放整齊。④書桌:常用物品擺放整齊。⑤衛生間:無異味。

⑥其他: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3、中等衛生宿舍標準

①地面:室內有少量垃圾,物品擺放較亂。紙簍垃圾溢出。②牆面:牆面不清潔,牆角有蜘蛛網。③鋪面:被子沒疊。④書桌:桌面雜物多。

⑤衛生間:地面不清潔有異味。⑥其他:室內有異味。4、差衛生宿舍標準

①地面:地面很髒,很黑,未曾打掃;室內垃圾很多,物品擺放很亂。紙簍垃圾溢出。

②牆面:牆面不清潔,牆角有蜘蛛網。③鋪面:被子沒疊。

④書桌:物品擺放混亂;桌面雜物很多,電腦等電器,電線亂拉。⑤衛生間:地面很髒,很黑,有異味。⑥其他:室內不通風有異味。 五、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1、獎勵

在評比中表現突出的宿舍,給予該寢室100元以示鼓勵,並表揚該宿舍

2、懲罰

(1)、在每次評比中最後一名的宿舍將公佈於全公司

(2)、每次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會得到書面整改通知

(3)、對於2次及以上檢查不合格者,對其成員通報批評並罰款100元3、其他

任何宿舍成員若打架、鬥毆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員檢查等行爲,將取消"標兵宿舍"評比的資格

附表:宿舍環境衛生檢查表

宿舍環境衛生檢查表

檢查人

檢查人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7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爲“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附宿舍人員表:

104吳(宿舍長)陳劉劉張

105簡(宿舍長)陳陳劉王

202易(宿舍長)陳陳袁

注:每個宿舍配備:一電熱壺,一掃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xx學校

.3.7

望各位老師對本條例進行補充!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8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牀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牀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牀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 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的宣傳物品。

(2) 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 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 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爲,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着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19

學生宿舍實行財產包乾到人,每人一牀、一櫃,其餘財產屬本房間學生公共使用。爲維護好學校財產。特訂立本制度,請各位同學認真執行。

1、開學初學校給每個同學安排一個牀位、一個櫃子、並進行登記,學期結束進行驗收。請每個同學愛護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公用財產,共同維護,誰損壞誰賠償,請大家互相監督,並及時向管理員或班主任反映情況,若有損壞,又不舉報,則有同房間的人共同賠償。

3、房間裏的牀,櫃子都是統一擺放的。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不得私自互相調換變動使用。一經發現違規,則嚴肅處理。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不用時及時關好龍頭及燈開關。

5、爲使宿舍財產免遭破壞,嚴禁在宿舍內打籃球踢足球。

6、宿舍財產損壞賠償標準

1)牀:損壞牀護欄,賠15元

損壞牀腳及牀沿鋼架一根賠40元

損壞橫檔小角鋼賠10元

損壞小扁鋼賠3元

損壞牀鋪板視寬度賠5——35 元

2)生活櫃:損壞櫃正面板一塊賠30元

損壞層板一塊賠10元。

損壞側面板一塊賠50元。

3)損壞水龍頭一個賠8元。

4)損壞球閥一個賠10元

5)損壞水管視粗細長短賠5——10元

6)損壞燈管一個賠7元

7)損壞燈開關一個賠5元

8)損壞鐵門一扇視面積和部位賠10——100元

9)損壞窗子一扇賠30元

10)打破玻璃一塊賠5元

11)損壞門插銷一個賠2元

7、損壞財產必須在一週內將相應賠款交給管理員,由其交到總務處,學生賠款後應向管理員索要賠款收據。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20

教師宿舍衛生管理在學校整體衛生管理中佔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體現教師文明素養的一個方面,作爲教師爲人師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爲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幾點。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乾淨、擺放整齊,門窗乾淨,宿舍周圍(走廊衛生乾淨).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託幹,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週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於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以上10點希望住宿在學校的教師能夠嚴格遵守,共同創造一個和諧、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

xx學校

xx年3月

寄宿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篇21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後登記身份證和聯繫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遊玩和鍛鍊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通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信息(包括手機號)登記後,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信息登記並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後才能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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