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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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

這天,我讀了《德伯家的苔絲》這篇小說,使我受益匪淺。這篇課文主要講了:艱苦黯淡的鄉村生活,蘊藏着苔絲的夢想和期望。十六歲的苔絲,在家人虛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門貴親。她躍身成爲了幸福的貴婦人,之後從此墮入萬劫不復的痛苦深淵。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精選31篇)

故事的情節並不複雜:純樸美麗的農村故娘苔絲來到貴族德伯維爾家當女傭,被惡棍少爺亞雷克誘騙失身懷孕,因而受到鄰里的恥笑和指責,從此開始陷入痛苦的深淵。之後苔絲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師家庭的克萊爾,兩人真心相愛。新婚之夜苔絲將自己過去的悲慘遭遇告訴了克萊爾,沒想到換來的卻是克萊爾的無情離去。苔絲吃盡了難以想象的各種苦頭,卻沒有得到克萊爾的原諒和任何消息。爲潦困的生活所迫,絕望中的苔絲再次落入亞雷克手中。此後醒悟了的克萊爾重新找到了苔絲,苔絲追悔莫及。爲了與心上的愛人克萊爾生活在一齊,苔絲殺死了毀掉自己一生的亞雷克。幾天後苔絲被捕,以殺人罪被判處絞刑,克萊爾則遵照苔絲的遺願,帶着她的妹妹麗莎開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讀過的外國小說中,《苔絲》大概是最具詩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對19世紀英國西南部農村自然景色的優美描述,字裏行間無不浸透着濃郁的詩情畫意。尤其是他採用了詩歌的藝術手法,將自然界的優美景色與人物的細膩感情結合起來描述:透過自然景色來揭示人的心境,又透過人的心境來使自然景象充滿人的情感,這種巧妙的結合產生出詩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使人讀來真覺得是一種愜意的享受。

小說中哈代以生動的筆觸,深摯的情感塑造出了一個善良美麗的少女苔絲:宛若“一個清新、純潔的大自然的女兒”,“在氣質和體貌兩方面都表現出一種尊貴的端莊,儼然是個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詩意,一舉一動都是詩,把詩人只在紙上寫寫的詩,活生生地顯現出來了”。雖然苔絲是個失貞的女人,甚至最後淪爲了殺人犯,但作者還是大膽地摒棄了世俗的觀念,讚揚她爲“一個純潔的女人”,“遠遠勝過別的處女的清新”。

苔絲是個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誰應當爲這一杯具負責呢恐怕許多讀者都會認爲,罪魁禍首是惡棍少爺亞雷克。而在我看來,導致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亞雷克,但導致杯具結局的還有苔絲名義上的丈夫克萊爾。亞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剝奪了苔絲的貞潔,從肉體上揭開了杯具的序幕;克萊爾卻在新婚之夜拋棄了苔絲,從精神上導致了杯具的發展,並最終使這場杯具落下了幃幕。倘若克萊爾沒有拋棄苔絲,沒有披着那層虛僞的道德面紗,也就不會有這場杯具的發展與結局。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

當看到監獄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時,心中沒有悲傷,反而升起了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苔絲死了,但是對於得到的痛苦遠多於喜悅的苔絲,死也是一種解脫。

在剛開始讀《德伯家的苔絲》時,就對約翰德北這人產生了深深的厭惡,愚蠢、懶惰伴隨着對於“德伯”這姓氏沒來由的自負,使得苔絲一家在村中不受歡迎,如果可以選擇,苔絲會在這個家庭中降生嗎?生在這樣的家庭中已經成爲她的一項罪過了。六個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個幾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親,年輕的苔絲身上已背上了一個家庭的責任和生計,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這又造成了她一項不能稱其爲罪過的罪過。

苔絲非常美,書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斷強調這一點。苔絲的美麗帶給她讚美,同時帶給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帶給她災難。苔絲的美是一種婦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單純且天真的鄉下少女,她不斷地受到男人搔擾,但男人們卻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那是因爲她的誘惑。在苔絲所處的年代,女性是毫無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闊太太”,而對於貧寒的苔絲,美麗的容貌是引誘男人的“罪過”。

苔絲第一件現實中的“罪”正是因爲她的美貌。亞雷德伯,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錢就可以讓苔絲的父母受他的意願擺佈,他讓苔絲失去了那是女人視如生命的貞潔,卻又把她棄之不顧。而苔絲的另一樣罪:她有頭腦,卻並不聰明,使她不願意像通常人們會做得那樣嫁給他。她寧願揹負不好的名聲,獨自撫養違背意願而誕生的嬰孩。可是她與亞雷德伯的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無法驅散的陰雲。讓她與安璣克萊的愛情,成爲她短暫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絲什麼都沒有做,但是她已經犯了不可饒恕的罪過,而她決意做出反抗的時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爲高昂的代價。她的悲劇與其說是命運,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說是當時殘酷的社會對一個人的摧殘。當時的社會,對於現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國的國情也不能與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相提並論,但是發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劇仍然時有耳聞。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凡是進入了父系時代之後的女性,或多或少的總是受到男性的壓迫,有些地方更是因爲習以爲常而根本沒有受到重視。一切的規則都是以男性的標準而設立,同樣的事情對女性總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爲羣體在社會的席位仍是較低的,無論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強人”這個詞給人的感覺總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純粹的成功女性。

因爲受到蛇的誘惑,繼而誘惑亞當的夏娃是女人的關係嗎?女性受到的懲罰總是大於男性,發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劇總是顯得更慘烈一些!!!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3

我認爲苔絲的一生都是充滿戲劇性的,小說通篇都是在寫苔絲走向末路德悲慘經歷,但從中也經常會發現一些看似偶然,卻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註定的安排。如苔絲被侵犯前在舞會結束後與亞雷家的女僕爭吵的小插曲,還有苔絲在開篇與克萊的相遇但卻不相識到後來再次與其相遇並相愛到最終的互相產生愛慕之情並結爲夫妻,都充滿着戲劇色彩。也正是這樣才能體現出作者的真實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會陋習和時代大背景。也爲以後對苔絲悲慘經歷的描寫和小說的結果作了一個完美的詮釋。整篇小說是以苔絲父親得知自己是當地著名武士後裔到讓苔絲去認親和之後所發生的一切悲慘事情的經歷爲主線的,這樣更好地體現出了造成苔絲悲劇的成因不僅是社會因素,還有苔絲本身的性格缺陷!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4

在課餘閱讀了《德伯家的苔絲》這本書,在讀完這部小說以後有很深的感受爲苔絲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經說過:“對一個女人的道德的評判,不應當根據她的過去而應當看她的傾向。”

同情之餘,也爲她那種爲了追求愛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亞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書中在她從德伯家回來後,“在她母親知道真象說‘發生這種事,別的女人都這麼做’而苔絲果斷說出:‘也許所有別的女人都要這樣,只有我不’”從此就可以看出苔絲向傳統的觀念發出了挑戰。

書中的開始,苔絲家雖然貧窮但過的還可以,而當苔絲的父親約翰·德比被告知自己這樣一個貧窮小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個十分高貴顯要的家庭的後裔後,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錢的德伯太太家攀親戚,她天性純樸,厭惡趨炎附勢,不同意去,但後來,她由於擔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親半夜外出送蜂蜜進城會出現意外,才與弟弟一起替父親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卻出現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趕車的馬被軋死了,失去一匹馬對他們這樣一個貧困的家庭來說就是失去了用以維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這匹衰老枯瘦的馬時,幾個孩子們都放聲大哭,苔絲沒有,“他臉色蒼白,沒有表情,似乎認爲她自己是謀殺者”,書中是這樣描寫的。然後她帶着一種負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現了危機,和她對父母的孝順,對弟弟妹妹們的關愛,以及她強烈的責任感――必須使家庭擺脫困境的責任感。

正是由於她的這種責任感和受她那貪慕虛榮的父母的驅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親戚,也導致了她被亞歷克·德伯玷污,給她日後的生活蒙上了一層抹不去的陰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堅持要讓這個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慾的產物受洗禮,也是強烈的責任感趨使她這樣做的。如此說來,苔絲性格中最不容忽視的一點便是她強烈的責任感了,正如苔絲堅決地要把與亞歷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訴她所深愛,並且也深愛她的丈夫安璣一樣,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這件事隱藏起來,說像她母親教她的,然而,苔絲沒有,她把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安璣,書裏這樣寫道:“她說得很輕,但很堅決。”苔絲把這件事告訴了安璣,而不願意隱瞞事實,致使安璣承受不住打擊而與她分居,也正是源於她那責任心,不是嗎?現在看整篇文章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絲殺了亞歷克後追上安璣的時候:“……克萊爾停住腳步,以詢問的目光望着苔絲。‘安璣爾’,苔絲說,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們停步時克萊爾會這樣看着她,‘你知道我爲什麼要追你嗎?我要告訴你我把他殺了!’她這麼說的時候臉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你能想象一個人在殺了人後所露出的這種表情嗎?如她自己所說的“我殺了他――也不知道是怎麼把他殺死的。不過,安璣,爲了你,也爲了我自己,我非這麼做不可。”顯然,苔絲把殺死亞歷克看成是她應盡的責任,是她必須完成的任務,爲她自己,也爲她丈夫。亞歷克是籠罩在她心頭的陰影,亞歷剋死了,她只覺得如釋重負,只覺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務,所以她急着要告訴她丈夫,這大概也就是她臉上會露出微笑,而不是殺過人後的慌亂、驚恐無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後五天――與安璣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過的生活是恬靜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靜的,她對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來,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還一個也沒有起步。‘我準備好了’,她平靜地說。”我想,苔絲或許是帶着幸福,甚至是帶着滿足感死去的,因爲她覺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見安璣會看不起她了。這從她被逮捕前所說的話中是可以看出來的。

至此爲止,我所說的都是苔絲,也許你會問起安璣爲什麼會接受不了苔絲曾被亞歷克玷污併產有一子這一殘酷事實而提出與她分居,他不是很愛苔絲嗎?難道他對苔絲的愛並不是高尚的嗎?那麼,我要說,他是因爲太愛苔絲了,他心目中的苔絲是如此美麗,如此善良,是一切純潔的象徵,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見,心目所想的苔絲有任何過錯,他努力扼殺自己對苔絲的感情,他覺得那個屬於他的苔絲已經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經不是他以前所深戀的苔絲,而是有着苔絲形貌的另一個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絲把往事告訴他的那個夜晚,也就是他們開始分居的那個夜晚,他曾夢遊,抱着苔絲走到了樹林中,把苔輕輕放在一口棺材中,看過這篇小說的人一定不會忘記他當時所一直重複說的那一句話:“死了,死了,苔絲,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個苔絲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絕情,他的棄苔絲而去的行爲,正是因爲他覺得自己失去了當初最真最純的苔絲。

至於亞歷克,我不想多說,他給苔絲帶來的災難是顯而易見的,他對苔絲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對苔絲的愛,因爲愛是高尚的,他對苔絲只有情慾可言,絲毫沒有愛的根據。然而,苔絲並沒有因爲亞歷克給她帶來的打擊而不純潔,她自始至終都是那麼的純潔,善良,都顯得那麼美麗。

正是安璣這樣一個矛盾的結合體,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開明思想。

讀完整部小說,聯想到平時有朋友說的“相愛的兩個人就必須相互坦誠、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這樣嗎?在現代的社會,愛情有時候也會徒有虛名的。曾在網絡上看到過有人這麼說:“我不相信愛情,但我需要愛情。就像生存,必須要有空氣。”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5

英國傑出的現實主義作家和詩人托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紀的文學巨匠,其地位是舉世公認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絲》,是世界文學寶庫中的一顆璀璨明珠,一百多年來一向受到了廣大讀者的喜愛。

故事的情節並不複雜:純樸美麗的農村故娘苔絲來到貴族德伯維爾家當女傭,被惡棍少爺亞雷克誘騙失身懷孕,因而受到鄰里的恥笑和指責,從此開始陷入痛苦的深淵。之後苔絲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師家庭的克萊爾,兩人真心相愛。新婚之夜苔絲將自己過去的悲慘遭遇告訴了克萊爾,沒想到換來的卻是克萊爾的無情離去。苔絲吃盡了難以想象的各種苦頭,卻沒有得到克萊爾的原諒和任何消息。爲潦困的生活所迫,絕望中的苔絲再次落入亞雷克手中。此後醒悟了的克萊爾重新找到了苔絲,苔絲追悔莫及。爲了與心上的愛人克萊爾生活在一齊,苔絲殺死了毀掉自己一生的亞雷克。幾天後苔絲被捕,以殺人罪被判處絞刑,克萊爾則遵照苔絲的遺願,帶着她的妹妹麗莎開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讀過的外國小說中,《苔絲》大概是最具詩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對19世紀英國西南部農村自然景色的優美描述,字裏行間無不浸透着濃郁的詩情畫意。尤其是他採用了詩歌的藝術手法,將自然界的優美景色與人物的細膩感情結合起來描述:透過自然景色來揭示人的心境,又透過人的心境來使自然景象充滿人的情感,這種巧妙的結合產生出詩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使人讀來真覺得是一種愜意的享受。

小說中哈代以生動的筆觸,深摯的情感塑造出了一個善良美麗的少女苔絲:宛若“一個清新、純潔的大自然的女兒”,“在氣質和體貌兩方面都表現出一種尊貴的端莊,儼然是個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詩意,一舉一動都是詩,把詩人只在紙上寫寫的詩,活生生地顯現出來了”。雖然苔絲是個失貞的女人,甚至最後淪爲了殺人犯,但作者還是大膽地摒棄了世俗的觀念,讚揚她爲“一個純潔的女人”,“遠遠勝過別的處女的清新”。

苔絲是個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誰應當爲這一杯具負責呢?恐怕許多讀者都會認爲,罪魁禍首是惡棍少爺亞雷克。而在我看來,導致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亞雷克,但導致杯具結局的還有苔絲名義上的丈夫克萊爾。亞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剝奪了苔絲的貞潔,從肉體上揭開了杯具的序幕;克萊爾卻在新婚之夜拋棄了苔絲,從精神上導致了杯具的發展,並最終使這場杯具落下了幃幕。倘若克萊爾沒有拋棄苔絲,沒有披着那層虛僞的道德面紗,也就不會有這場杯具的發展與結局。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6

《苔絲》被稱爲英國文學和世界文學的瑰寶,出版於十九世紀末,作者是英國偉大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一個聳立在維多利亞時代和新時代交界線上的憂鬱形象”——托馬斯。哈代。

《苔絲》寫的是社會把一個純潔、質樸、正直、刻苦、聰明、美麗的農村姑娘逼得走投無路,終於殺人而被判絞刑的故事。這是一個悲劇,它無情地批判了社會現實,也從一個側面揭露了英國上流社會的腐朽墮落,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苔絲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姑娘,但作爲女人,她擁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臉蛋,和恰到好處的身材。哈代給這個人物以重墨描繪,那就是着重寫了她的外在形象。這個形象年輕美貌,天真活潑。給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脣,和她脣上的曲線。粉嫩嬌豔,如花沾露的脣,再加之細緻分明,乖巧柔美的線條,在顧盼流轉間,不動人也難。就是這樣一位年輕美麗質樸的姑娘,她善良純真的天性卻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會的一位青年貴族亞力克利用欺騙,始終不能擺脫亞力克的陰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淵。她無力擺脫這種悲慘命運,只能用極端扭曲的方式對加在她身上的壓迫進行反抗。可是這反抗又有什麼用呢?只不過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間就會消失,被人們所遺忘,完全不可能動搖整個冷酷殘忍的社會。所以說,只靠個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這也是人性乃至社會的悲哀。

當她好不容易逃離亞力克的魔掌,隨後去農場工作,並遇見了自己今後所愛的人——克萊爾,克萊爾欣賞苔絲的純真可愛,在工作中交流頻繁,感情不斷升溫,最後墜入愛河並義無反顧地結婚了。就在幸福快要來臨時,因爲苔絲的對過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導致兩人從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現實的谷底。克萊爾因爲接受不了這一事實,毅然離開苔絲,遠走他鄉,無情地拋棄了可憐的苔絲。就是這樣一位遭到命運戲弄的可憐人兒,想要與愛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連這樣一個簡單平凡的願望也沒法實現,最終走投無路,惶惶不可終日,再加上亞力克的騷擾,她萬念俱灰,對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動了殺念,殺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讓她痛不欲生的亞力克。在殺死了亞力克之後,苔絲並沒有爲此後悔難過,而是一下次輕鬆了,因爲死對於她來說是一種解脫,她終於自由了。她以死來證明自己對愛情的忠誠,來成全自己和克萊爾純潔美好的愛情而沒有遺憾。亞力克也爲當初拋棄苔絲而感到後悔,帶着巨大的悲痛與歉疚歸來,並與即將被處死的苔絲度過了她生命最後五天快樂的時光。但是他失去了一個深愛她的人,一個把他當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個可以爲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後悔已經來不及了,因爲他的自私和所謂的虛僞道德的約束,而使苔絲陷入悲慘的境地。對於苔絲來講,克萊爾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樂的源泉,她爲認識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萊爾把她最後一點希望也給抹滅了,即使後來克萊爾請求苔絲的原諒,以及在苔絲死後懷念追憶她,也無濟於事。可以說,克萊爾也間接促成苔絲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還是這個社會,是社會的悲劇。其實社會中像苔絲這樣的可憐人很多,他們雖然身份卑微,但他們作爲獨立的人格,不應該被社會歧視拋棄,而是應該爲他們提供一個可以傾訴的平臺。這樣纔不會出現如此多的悲劇。

如果說卡門的美在於野性叛逆,簡愛的美在於倔強頑強,那麼苔絲的美一定在於純淨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雲遮住,可是當烏雲散去,世界上最純淨透明的依然是藍天。雖然小說女主人公身份低賤,遭受了無恥之徒的玩弄和侮辱,歷經重重磨難,最後走上了錯誤的道路,但我們依然讚美苔絲不屈服於命運,敢於和不公平命運做鬥爭以及爲愛奉獻的精神,她單純善良的形象將永遠留在我心中,揮之不去。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7

魯迅先生說:“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讀完《德伯家的苔絲》,不由得掩卷嘆息,是誰讓這位美麗淳樸的姑娘走上了不歸路,兩位男人的愛卻得到了恨的結局,命運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愴,我們爲苔絲掬上一把同情淚,低頭沉思,悲劇的背後是什麼?

善良質樸的尤物苔絲出身在貧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讓她攀高枝,結果卻把她推進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亞雷,他貪圖她的美貌,伺機佔有了她。苔絲不得不背井離鄉,過上隱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廠,“風光流轉,由平淡變成了絢爛”,苔絲與牧師的兒子克萊日久生情,私定終身。

書中描寫苔絲與克萊的愛情的段落,任何人讀到都會心動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處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靈魂就是聖徒的靈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愛他,而她這種愛本身就是一種智慧……而他愛她,在她看來,則是一種憐憫,因此她就傾心相委,披肝瀝膽。”自卑的苔絲起初不敢接受克萊的愛情,儘管她也深深地愛上了他。那些疑慮、恐懼、鬱悶、煩惱、羞恥常常盤踞在她的心頭,揮之不去。但兩人的真心相愛,又令苔絲把往事忘記,雖處在愛戀中,但那些陰影蠢蠢思動,不能消除。

克萊知道苔絲很愛他,“但是那時候,他還不知道,她對他的愛,究竟有多深,有多專,有多柔順;不知道她都怎樣能爲他忍痛受苦,爲他赴湯蹈火,她都怎樣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讀到這裏,都會心痛柔美的苔絲,她的愛情堅貞不渝,可之後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絕望,是有多悽苦……

結婚當晚,苔絲鼓起勇氣向克萊坦承過去,克萊無法接受事實,一走了之,令苔絲重新跌回深淵。純真的愛情敵不過世俗的觀念,在克萊看來,貞操是原則性的問題,一切都不一樣了,他無法在得知真相後再度去愛苔絲,留下她獨自去面對一切。

堅強的苔絲不得不再次出去謀生,又苦又累的活兒沒能把她壓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萊回來。可苔絲竟然碰上了亞雷,他搖身一變,成爲了宗教的傳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亞雷心中的慾火,他糾纏着苔絲,她無從躲避。面對着父親的離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親和弟妹們居無住所,生活困難,倔強的苔絲低下了頭,重新回到亞雷的身邊,成爲他的情人。

苔絲是位純潔、能幹、正直、剛強、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將她身邊的兩位男人照得原形畢露。亞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態度出現,一度洗心革面,狂熱愛上了宗教。但本性難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絲最危難時乘機而入,佔有了她。而克萊,本可以救苔絲於深淵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狹隘以及不夠堅定的愛,使得悲劇發生。當他發現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諒苔絲時,卻得知苔絲已經重新回到了亞雷的懷抱中。克萊的出現,無疑加速了亞雷的死亡,苔絲壓抑許久的感情一觸即發,她親手殺死了亞雷,也爲自己的生命畫上了句號。

悲劇的背後滿是淚水,滿是憐憫,滿是痛惜,滿是無奈。如果亞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義的道路,幫助苔絲走出困境,或許會贏得苔絲真正的愛;如果克萊對苔絲的愛始終不移,他內心包容,原諒過往(其實這不是苔絲的錯,卻都由苔絲承擔了一切的後果),苔絲可以和他過上相互愛戀的生活,美滿幸福;如果苔絲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對,或許不會讓苔絲早早地走出家門,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沒有如果,現實就是如此,鮮血淋淋,滿目傷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儘管悲壯不已,但在結局時卻有一絲暖意。苔絲在與克萊最後相處的時間裏,仍不忘記將自己的妹妹麗莎交託給克萊,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萊和麗莎同行在山上,當他們從山頂往監獄處看去,苔絲的生命結束了。“那兩位無言注視的人,好像祈禱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動不動地停了許久;同時黑旗仍舊默默地招展。他們剛一有了氣力,就站了起來,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8

《德伯家的苔絲》是英國着名小說家和詩人托馬斯·哈代創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過去了,女主人公苔絲也早已樹立在世界文學畫廊之中,這不僅僅僅因爲人們對傳統美德有所超越,更因爲作品主人公所擁有的人性與靈魂深處的巨大魄力使之成爲最動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說女主人公苔絲的悲慘命運替西方杯具作了一個形象的闡釋,苔絲足以“哀感頑豔”。

苔絲本是一位純潔美麗又十分勤勞的農村姑娘,她嚮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時時遭到僞和惡的打擊。苔絲的杯具始於爲了全家人生計去遠親家打工,卻因年幼無知而被亞雷騙去了處女的貞操,成了一個“墮落”的女人,受到社會輿論的非議,把她看成不貞潔的罪人;苔絲之後與青年克萊相愛,又因爲新婚之夜坦誠有污點的過去而被丈夫遺棄,而與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於高度的家庭職責感和自我犧牲精神,苔絲爲換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違願淪爲亞雷的情婦;最後因爲丈夫的回心轉意使得絕望的苔絲憤而舉起了復仇的利刃,最後成了一個殺人犯,最後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導致“象遊絲一樣敏感,象雪一樣潔白”的苔絲最後終被完全毀滅。

苔絲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現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絲是美的象徵和愛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優秀的方面:美麗,純潔,善良,質樸,仁愛和容忍。苔絲的靈魂是純潔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資產階級的道德面前,她卻被看成傷風敗俗的典型,奉爲警戒淫蕩的榜樣,是侵犯了清白領域的“罪惡化身”。丟下《苔絲》一書,眼前那個歷經磨難,失身而又殺人的女人,卻使我想起它們,想起我喜歡的兩件事物:黎明與茶花。黎明,如處子的皮膚,光潔潤滑,在明與未明之際,透着希冀與光亮;有一種茶花,叫“雪塔”,她潔白肥碩,細膩如瓷,在寒冷的季節裏,傲然怒放,在出塵與入世間,清麗如水,獨自芬芳。也許他們風馬牛不相及,但是,我覺得它們同出一處,那便是純潔。正因爲這一點《苔絲》的故事才更淒涼。

苔絲爲什麼會有“哀感頑豔”之能呢苔絲的“哀”既有社會的因素,也與她的性格有關。

毫無疑問,苔絲的“哀”首先是“社會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說是以其故鄉威塞克斯爲背景的。19世紀中期英國資本主義工業禮貌侵入農村,應對工業禮貌帶來的後果,哈代作爲一個人道主義着者,心靈受到強烈衝擊,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戀古老的宗法禮貌,痛恨工業禮貌對人們和諧生存狀態的摧毀。《苔絲》中,哈代對當時工業禮貌對鄉村的衝擊進行了全景式描繪,然後以苔絲家作爲個體農民的縮影,深入展現人們在物質困境中的痛苦掙扎。社會杯具是人同社會環境的衝突造成的。苔絲生活在英國資本主義侵襲到農村並毒化社會氣氛的維多利亞時代。這位弱女子,儘管聰明美麗,勤勞善良,但家貧如洗,經濟拮据,負擔沉重,她處於低下的社會地位,作爲一個勞動者,一個無權無錢的農業工人,自然會受到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壓迫和凌辱,這些壓迫和凌辱有經濟的,權勢的,肉體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傳統觀念的。她的“哀”是時代造成的,同時,亞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絲推向深淵的兩種不同的客觀社會勢力,他們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絲的社會杯具。

苔絲能哀感頑豔的第二個原因,她是暴力,惡勢力及維護它們的法律,國家機器的受害者。這種暴力,惡勢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亞雷德伯。

苔絲在綠草如茵,風景如畫的鄉野里長大,儘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時代的苔絲內心是明朗,歡快的。她熱愛生活,敢於應對一切困難,爲了維持家庭,不惜犧牲自己。苔絲一生都是強權和暴力的受害者。亞雷之所以敢稱霸四野,爲非作歹,爲所欲爲,不僅僅因爲他有錢,有勢,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資產階級國家機器,法律的保護。社會和法律都認爲侮辱和迫害苔絲的人是正當的,而受迫害的苔絲則是有罪的。苔絲一生都必得逆來順受,忍受含垢,不能自衛,而當她有生以來第一次起來自衛的時候,“’典型’明證了,埃斯庫羅斯所說的那個衆神主宰對於苔絲的戲弄也完結了。”苔絲成了資產階級國家祭壇上的祭品。苔絲的悲慘遭遇,社會對苔絲的不公正,證明了資產階級法律的不仁道和虛僞。

苔絲的“哀”,在社會制哀的總前提下,同時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僅僅有客觀的而且還有主觀的,亦即說不僅僅有外在的,而且還有內在的。

我們在論及了苔絲“哀”的諸種社會因素之後,還就應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還有其自我的原。苔絲是勇敢的,她敢於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卻不能徹底擺脫傳統道德對自身的羈絆,這又表現了她性格軟弱的一面。

她“根據陳腐無聊的習俗,佈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體和聲音”,用“一堆使自己無故害怕的道德精靈”來恐嚇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間,“老是把自己看作一個罪惡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領地”。這種靜觀的結果,必然造成她內在的自我折磨和譴責,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難,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強烈。這種“靈魂有罪”,使她負疚,自責,使她即使被克萊無情拋棄,也認爲是自己的罪過,默默忍受命運的擺佈。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輿論,傳統道德迫害的同時,又受制於它的道德準則,毫不留情地責難自己;她在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的同時,又囿於它的觀念成爲傳統維護者。故而說,苔絲哀婉的美學特質在社會制哀總前提下,又屬於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絲》中亞雷有一句話:“美是要付出代價的。”苔絲用美換取了人們無限的“哀傷”,無論是愚蠢還是聰慧,都會被苔絲的“悽美”而傷。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9

三國時魏國有一文人叫繁欽,他在《與魏文帝箋》中言:“詠北狄之遐徵,奏胡馬之長思,悽入脾肝,哀感頑豔。”指的是歌聲的哀婉悽惻,使愚蠢的人和聰明的人同樣受到感動。讀了哈代的《苔絲》就是這種感覺。

《德伯家的苔絲》是英國着名小說家和詩人托馬斯·哈代創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過去了,女主人公苔絲也早已樹立在世界文學畫廊之中,這不僅僅因爲人們對傳統美德有所超越,更因爲作品主人公所擁有的人性與靈魂深處的巨大魄力使之成爲最動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說女主人公苔絲的悲慘命運替西方悲劇作了一個形象的闡釋,苔絲足以“哀感頑豔”。

苔絲本是一位純潔美麗又非常勤勞的農村姑娘,她嚮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時時遭到僞和惡的打擊。苔絲的悲劇始於爲了全家人生計去遠親家打工,卻因年幼無知而被亞雷騙去了處女的貞操,成了一個“墮落”的女人,受到社會輿論的非議,把她看成不貞潔的罪人;苔絲後來與青年克萊相愛,又因爲新婚之夜坦誠有污點的過去而被丈夫遺棄,而與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於高度的家庭責任感和自我犧牲精神,苔絲爲換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違願淪爲亞雷的情婦;最後因爲丈夫的回心轉意使得絕望的苔絲憤而舉起了復仇的利刃,終於成了一個殺人犯,最後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導致“象遊絲一樣敏感,象雪一樣潔白”的苔絲最後終被完全毀滅。

苔絲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現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絲是美的象徵和愛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優秀的方面:美麗,純潔,善良,質樸,仁愛和容忍。苔絲的靈魂是純潔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資產階級的道德面前,她卻被看成傷風敗俗的典型,奉爲警戒淫蕩的榜樣,是侵犯了清白領域的“罪惡化身”。丟下《苔絲》一書,眼前那個歷經磨難,失身而又殺人的女人,卻使我想起它們,想起我喜歡的兩件事物:黎明與茶花。黎明,如處子的皮膚,光潔潤滑,在明與未明之際,透着希冀與光亮;有一種茶花,叫“雪塔”,她潔白肥碩,細膩如瓷,在寒冷的季節裏,傲然怒放,在出塵與入世間,清麗如水,獨自芬芳。也許他們風馬牛不相及,但是,我覺得它們同出一處,那便是純潔。正因爲這一點《苔絲》的故事才更淒涼。

苔絲爲什麼會有“哀感頑豔”之能呢苔絲的“哀”既有社會的因素,也與她的性格有關。

毫無疑問,苔絲的“哀”首先是“社會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說是以其故鄉威塞克斯爲背景的。19世紀中期英國資本主義工業文明侵入農村,面對工業文明帶來的後果,哈代作爲一個人道主義着者,心靈受到強烈衝擊,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戀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業文明對人們和諧生存狀態的摧毀。《苔絲》中,哈代對當時工業文明對鄉村的衝擊進行了全景式描繪,然後以苔絲家作爲個體農民的縮影,深入展現人們在物質困境中的痛苦掙扎。社會悲劇是人同社會環境的衝突造成的。

苔絲生活在英國資本主義侵襲到農村並毒化社會氣氛的維多利亞時代。這位弱女子,儘管聰明美麗,勤勞善良,但家貧如洗,經濟拮据,負擔沉重,她處於低下的社會地位,作爲一個勞動者,一個無權無錢的農業工人,自然會受到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壓迫和凌辱,這些壓迫和凌辱有經濟的,權勢的,肉體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傳統觀念的。她的“哀”是時代造成的,同時,亞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絲推向深淵的兩種不同的客觀社會勢力,他們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絲的社會悲劇。

苔絲能哀感頑豔的第二個原因,她是暴力,惡勢力及維護它們的法律,國家機器的受害者。這種暴力,惡勢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亞雷德伯。

苔絲在綠草如茵,風景如畫的鄉野里長大,儘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時代的苔絲內心是明朗,歡快的。她熱愛生活,敢於面對一切困難,爲了維持家庭,不惜犧牲自己。苔絲一生都是強權和暴力的受害者。亞雷之所以敢稱霸四野,爲非作歹,爲所欲爲,不僅因爲他有錢,有勢,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資產階級國家機器,法律的保護。社會和法律都認爲侮辱和迫害苔絲的人是正當的,而受迫害的苔絲則是有罪的。苔絲一生都必得逆來順受,忍受含垢,不能自衛,而當她有生以來第一次起來自衛的時候,“’典型’明證了,埃斯庫羅斯所說的那個衆神主宰對於苔絲的戲弄也完結了。”苔絲成了資產階級國家祭壇上的祭品。苔絲的悲慘遭遇,社會對苔絲的不公正,表明了資產階級法律的不仁道和虛僞。

苔絲的“哀”,在社會制哀的總前提下,同時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僅有客觀的而且還有主觀的,亦即說不僅有外在的,而且還有內在的。

我們在論及了苔絲“哀”的諸種社會因素之後,還應該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還有其自我的原。苔絲是勇敢的,她敢於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卻不能徹底擺脫傳統道德對自身的羈絆,這又表現了她性格軟弱的一面。

她“根據陳腐無聊的習俗,佈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體和聲音”,用“一堆使自己無故害怕的道德精靈”來恐嚇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間,“老是把自己看作一個罪惡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領地”。這種靜觀的結果,必然造成她內在的自我折磨和譴責,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難,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強烈。這種“靈魂有罪”,使她負疚,自責,使她即使被克萊無情拋棄,也認爲是自己的罪過,默默忍受命運的擺佈。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輿論,傳統道德迫害的同時,又受制於它的道德準則,毫不留情地責難自己;她在大膽地反抗傳統道德的同時,又囿於它的觀念成爲傳統維護者。故而說,苔絲哀婉的美學特質在社會制哀總前提下,又屬於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絲》中亞雷有一句話:“美是要付出代價的。”苔絲用美換取了人們無限的“哀傷”,無論是愚蠢還是聰慧,都會被苔絲的“悽美”而傷。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0

貧家女兒,外出謀生,失足泥淖,遺恨千古,在中外各國文學作品當中,此類題材屢見不鮮。《德伯家的苔絲》一書,總體看來似乎也沒有脫此窠臼,但是作爲英國和世界文學的瑰寶,它不論在資料還是藝術上都獨具特色,至今仍有強大的魅力吸引讀者。

托馬斯·哈代,“一個聳立在維多利亞時代和新時代交界線上的憂鬱形象”。與其說憂鬱,不如說他的反叛。維多利亞王朝,是英國資本主義發展的鼎盛時期,在這個使很多英國人引以爲豪的歷又一個“黃金時代”,卻有許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陳規陋習,諸如崇尚繁文縟節,提倡虛僞道德。一個小說家,應對上流社會道貌岸然的袞袞諸公,將一個失身女人作爲小說的主角,並公然斷言她是一個“純潔的女人”,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幾十年後,苔絲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絲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國文學寶庫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書前期很平淡,慢慢看進去,便走不出來了,全書以苔絲到貴族本家認親爲線,敘述這個單純美麗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從那裏開始吧。

在英格蘭西南部偏僻落後的農牧業地區,是遠離繁華城市,仍保有古風古貌的存在。17歲的美麗少女苔絲是那裏土生土長的農家姑娘,父親是貧苦的鄉下小販,生性怠惰,愚昧無知;母親過去是擠奶女工,頭腦簡單,他們都是社會最底層的小人物。傑克·德北聽信牧師關於家族榮耀的消息,妄圖讓苔絲去認回本家—德伯家族,藉此擺脫貧困的生活。苔絲並不願意這樣做,但由於老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懷愧疚不得不硬着頭皮去認本家。家庭的重擔和自身的職責感在一開始就給她的生活攏上了一層陰影。應對德伯·亞雷,她是那樣的無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後輕信亞雷失身於他。苔絲在受到社會道德輿論的譴責和輕視的同時,可悲的是她同樣以這一道德標準來靜觀自己,這使得她的杯具顯得更加濃重和深沉。苔絲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無辜的,但是同時她也認爲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傳統的貞操觀念來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別人更加無法忘記自己的恥辱。

那個純潔無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懷抱後,苔絲決定開啓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個農場裏做擠奶女工,那是一個新的起點。“五月裏一個茴香髮香味、衆鳥孵小雛的早晨,離苔絲·德北從純瑞脊回來以後,約莫有兩年或三年之間的功夫—這是苔絲潛修靜養的時期—她第二次離開了家。”

在農場裏,她與克萊·安璣產生了感情。克萊愛苔絲,認爲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兒”,她是純潔的、無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創造。但這種絕對的理想化的愛戀也更加劇了克萊在明白苔絲的過往後所表現的憎惡和失望。苔絲向克萊坦白後,克萊心中的完美瞬間崩塌了,他沒有給予愛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現實,他不止一次的對苔絲說“我原先愛的那個女人不是你!是另一個模樣兒和你一樣的女人”。這樣殘忍,這樣現實!如果說,德伯·亞雷給予苔絲的是身體上的毀壞,那麼克萊·安璣給苔絲帶來的就是精神上的毀滅。善良單純完美的苔絲,對於這一切渾然不覺,她是那樣熱烈的愛着這個小夥子。她已經受到了愛的傷害,對愛是十分渴望的,作爲一個少女,她期盼着被愛人愛,被愛人呵護,所以在遇到克萊後,她迸發出的愛意是那麼的強烈,在這種熾熱的愛戀下,苔絲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裏仍舊把自己定位於“應受到社會譴責和唾棄的不淨女子”,她始終不敢把自己與克萊放在同一高度。在體會着克萊的愛的同時,苔絲是糾結的,不安的,她始終無法放下身心的枷鎖。

隨後的日子裏,克萊遠走巴西,苔絲再遇亞雷。家庭面臨困境,亞雷卑鄙脅迫,無奈之下苔絲選取妥協,再一次走進亞雷的圈套。克萊經歷磨難後對苔絲瘋狂思念,內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絲。這是的苔絲已經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萊第二次毀滅。丈夫回來,兩人重逢,苔絲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騙,一怒之下殺死亞雷,對自己長期以來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運對自己的不公正,進行了大膽的強烈的。無奈的是,她選取了一種最最極端的方式。

苔絲和克萊在荒原裏度過了最後的幾天幸福生活,之後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絞刑架。她無法放下對於克萊的愛,臨終將妹妹託付給克萊,以此來表達對他的愛。

這個純潔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裏,已經走到了尾聲,她的美麗,到那裏,也面臨幻滅。

苔絲與她的名字一樣美麗,但是她的美,卻釀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這個美麗的女孩,正直、淳樸、純潔,她是大自然的女兒,不受污染。

這本很長很長的書,因爲這出杯具,成爲了許多人心中的疼痛。當然,我也不例外。在剛剛回顧這個女孩的人生的時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閱讀這本書的時光,爲這個堅強的美麗的女孩惋惜、流淚。這個杯具,其實也只是一念之間,有時候,一個轉角,生活就會出現不同。而關於德伯家的“認親”,就是這個女孩一生的轉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現給讀者,筆鋒流轉,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讓人一時無法理解。當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時,卻反而令人平靜,逼得你不得不承認,這纔是事實。

我認爲苔絲的一生是充滿戲劇色彩的,全文都在寫苔絲走向末路的經歷,但其中不難發現有一些看似偶然實則必然的情節,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開篇苔絲與克萊相遇卻互不相識到之後二人再次相遇並相愛最終結爲夫妻,如苔絲在被侵犯前的舞會上與德伯家的女傭爭吵的那個小插曲等等,都充滿戲劇性。苔絲的純潔完美,是她令人欣羨的,卻也是最終造成她杯具的一個弱點。

苔絲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裏,苔絲是美的象徵和愛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純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個充滿自然氣息的布蕾谷,有着那麼多優秀的地方:美麗,純潔,正直,淳樸,勤勞…苔絲一生追求幸福,敢愛敢恨。哈代堅持着“道德的純潔在於心靈的純潔,不在於一時的過錯”,所以在他看來,苔絲依舊是純潔的化身。她是美麗的鄉村姑娘,雖然有着貴族血統卻依然純樸,美,不是一種外表,而是內心高雅純潔的表現。心靈純淨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兒。她的純潔就像藍天一樣,雖然偶而會被烏雲遮住,但是當烏雲散去,世界上最純淨透明的依然是藍天。

我有時會想,如果沒有開頭那個牧師的幾句話,也許可憐的苔絲會是另一番簡單卻快樂的生活,然而,十六歲的鄉村女孩苔絲的杯具就從那裏開始了。哈代爲苔絲設計的人生舞臺時間很短,從她在家鄉村野舞會上出場,到她在標誌死刑的黑旗下喪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暫一生所經歷的種.種,確實那樣的驚心動魄,蕩氣迴腸。第一次離家時,是晶瑩無瑕的少女,毫無父母那種認宗歸親的虛榮僥倖心理,只期望能憑勞動補貼家用彌補死去王子的損失。更加難得的是,受辱失身後的她不僅僅持續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堅強,富於反抗。

與苔絲悲慘命運和當時社會的道德標準相對的,也是促成本書最爲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衛”思想。失身後的苔絲,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爲人的資格。但在哈代筆下,“她的外表,漂亮標緻,惹人注目;她的靈魂,是一個有了近一兩年來那樣紛亂的經驗而完全沒有腐化墮落的夫人那樣的。如果不是由於世俗的成見,那番教育還得算是一種高等教育呢。”把書中諸如此類的言論放回百年以前的維多利亞王朝時代去體會,我對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爲在塑造苔絲的形象過程中,不時的融入這類先進的見解,才賦予了苔絲豐富的精神內涵以及對當時社會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絲,帶着夢想和遺憾走向絕路的人生,在最後的,又是最漫長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後一次日出之時,她把對人生、感情的遺憾帶去了—另一個—美妙的世界。這個美麗的女孩,帶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終的幻滅。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1

前一段日子,讀完了《苔絲》——流着眼淚讀完的。

這是我第二次讀這篇小說了,可從次數上來看雖是第二次,實質上只能說是第一次,或者說是一次多一點點。我第一次看這篇小說的時候才只是一個小學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讀得也很粗略,那時,我對《苔絲》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絲這個人物挺可憐的,除此以外便所剩無幾了,根本沒有把自己融入整個情節中去,根本沒有對苔絲這個悲劇性的人物作過任何有意識的評價,根本沒有想過苔絲一步一步走向毀滅是與其性格,與她所處的環境是如此密不可分。這一次閱讀,我不敢說我已經看懂了,但我對整個情節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瞭解。

《苔絲》的作者托馬斯·哈代在這篇小說中體現出了他悲觀的宿命論,主人公苔絲陷入悲慘境地,但她無論如何掙扎都無濟於事,改變不了命運的安排與戲弄,最後走上絕路。但她走上絕路,絕不像某些低俗小說那樣一味追求情節曲折而硬讓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開端,當苔絲的父親約翰·德比被告知自己這樣一個貧窮小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個十分高貴顯要的家庭的後裔後,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錢的德伯太太家攀親戚,她天性純樸,厭惡趨炎附勢,不同意去,但後來,她由於擔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親半夜外出送蜂密進城會出現意外,才與弟弟一起替父親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卻出現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趕車的馬被軋死了,失去一匹馬對他們這樣一個貧困的家庭來說就是失去了用以維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這匹衰老枯瘦的馬時,幾個孩子們都放聲大哭,苔絲沒有,“他臉色蒼白,沒有表情,似乎認爲她自己是謀殺者”,書中是這樣描寫的。然後她帶着一種負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現了危機,和她對父母的孝順,對弟弟妹妹們的關愛,以及她強烈的責任感——必須使家庭擺脫困境的責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親戚,也導致了她被亞歷克·德伯玷污,給她日後的生活蒙上了一層抹不去的陰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堅持要讓這個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慾的產物受洗禮,也是強烈的責任感趨使她這樣做的。如此說來,苔絲性格中最不容忽視的一點便是她強烈的責任感了,正如苔絲堅決地要把與亞歷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訴她所深愛,並且也深愛她的丈夫安吉爾一樣,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這件事隱藏起來,說像她母親教她的,然而,苔絲沒有,她把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訴了安吉爾,書裏這樣寫道:“她說得很輕,但很堅決。”苔絲把這件事告訴了安吉爾,而不願意隱瞞事實,致使安吉爾承受不住打擊而與她分居,也正是源於她那責任心,不是嗎?現在看整篇文章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絲殺了亞歷克後追上安吉爾的時候:“……克萊爾停住腳步,以詢問的目光望着苔絲。‘安吉爾’,苔絲說,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們停步時克萊爾會這樣看着她,‘你知道我爲什麼要追你嗎?我要告訴你我把他殺了!’她這麼說的時候臉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慘淡微笑”,你能想象一個人在殺了人後所露出的這種表情嗎?如她自己所說的“我殺了他——也不知道是怎麼把他殺死的。不過,安吉爾,爲了你,也爲了我自己,我非這麼做不可。”顯然,苔絲把殺死亞歷克看成是她應盡的責任,是她必須完成的任務,爲她自己,也爲她丈夫。亞歷克是籠罩在她心頭的陰影,亞歷剋死了,她只覺得如釋重負,只覺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務,所以她急着要告訴她丈夫,這大概也就是她臉上會露出微笑,而不是殺過人後的慌亂、驚恐無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後五天——與安吉爾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過的生活是恬靜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靜的,她對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來,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還一個也沒有起步。‘我準備好了’,她平靜地說。”我想,苔絲或許是帶着幸福,甚至是帶着滿足感死去的,因爲她覺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見安吉爾會看不起她了。這從她被逮捕前所說的話中是可以看出來的。

至此爲止,我所說的都是苔絲,也許你會問起安吉爾爲什麼會接受不了苔絲曾被亞歷克玷污併產有一子這一殘酷事實而提出與她分居,他不是很愛苔絲嗎?難道他對苔絲的愛並不是高尚的嗎?那麼,我要說,他是因爲太愛苔絲了,他心目中的苔絲是如此美麗,如此善良,是一切純潔的象徵,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見,心目所想的苔絲有任何過錯,他努力扼殺自己對苔絲的感情,他覺得那個屬於他的苔絲已經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經不是他以前所深戀的苔絲,而是有着苔絲形貌的另一個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絲把往事告訴他的那個夜晚,也就是他們開始分居的那個夜晚,他曾夢遊,抱着苔絲走到了樹林中,把苔輕輕放在一口棺材中,看過這篇小說的人一定不會忘記他當時所一直重複說的那一句話:“死了,死了,苔絲,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個苔絲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絕情,他的棄苔絲而去的行爲,正是因爲他覺得自己失去了當初最真最純的苔絲。

至於亞歷克,我不想多說,他給苔絲帶來的災難是顯而易見的,他對苔絲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對苔絲的愛,因爲愛是高尚的,他對苔絲只有情慾可言,絲毫沒有愛的根據。然而,苔絲並沒有因爲亞歷克給她帶來的打擊而不純潔,她自始至終都是那麼的純潔,善良,都顯得那麼美麗。

上文也就是我對《苔絲》的一點感想,寫好後,一陣輕鬆,這些話,一直是我在閱讀過程中想要說的,在這裏一吐爲快,真是爽心。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2

菲苾說霍爾頓喜歡的不是什麼真正的東西,霍爾頓認爲是的。安多里尼老師說“爲某種微不足道的事業英勇死去”“微不足道的事業”正是霍爾頓認爲的真正的東西。其他多少是功利的。

人一定會受環境的影響,發達的機械主義文明勢必會加深人與人之間的隔閡,這可以說是全書悲劇的根源。制度使個人變得利己、虛僞(馬克思主義有一個人的“異化”理論,LZ不裝13了,感興趣自己瞭解)。鄉下人往往比城裏人質樸,比如說。老子理想中的“小國寡民”恐怕也意在此。

在霍爾頓一連串的咒罵中,我們可以看到人的變化。LZ挑一個說一下。同學在演講中離題時,老師給了他不及格。這個老師總是強調統一和簡化。“問題是,有些東西不能統一和簡化”,霍認爲他講的很有趣。這是人思維方式的變化。

還有,Game,my you get on the side where all the hot-shots are,then it’s a game,all right~I admit if you get on the other side,where there aren’t any hot-shots,then what’s a game about it? game.

老師對他說的規則,他有自己的認識。所謂公平的遊戲帶給他傷害。

霍爾頓是過分感性而缺乏邏輯的。他總是憑自己的感覺。他喜歡的是樂隊裏一個敲鼓的人,是茂丘西奧(他肯定也喜歡桑丘),完全憑感覺而不是邏輯。事實上,霍爾頓的邏輯是怎樣的呢?舉個例子,

The only trouble was,her mother answered the phone,so I had to hang up.

這種邏輯和他常說的“我沒那心情”是一樣的。

霍爾頓是耽於幻想而脫離現實的。他不是那種下定決心然後就能按自己的命令執行的人。在他的想和做之間有一條鴻溝。他幻想和弟弟說話,幻想搭車去西部,幻想成爲麥田裏的守望者,而在生活中,他又是“你要想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說這類話”的人(有點精神分裂神馬)。霍意識到自己的幻想與現實之間的深刻界限。就他對琴的態度,書裏有一句話,

I started toying with the idea,while I kept standing there,of giving old Jane a buzz? only reason I didn’t do it was because 1 wasn’t in the you’re not in the mood,you can’t do that stuff right.

這表明了霍對自己幻想的認識。他害怕現實中那個改變了的琴改變他幻想中的琴。

這種失敗感是最深刻的失敗感,導致霍爾頓持續的“他媽的那麼沮喪、那麼寂寞”。而他去西部的理想與其說是獨善其身不如說是一個無法適應環境的人自暴自棄的表現。所以菲苾想和他同去的時候,他很生氣。

客觀地看,不從霍的角度看,霍爾頓是一個普通的善良敏感無法處理自己的感情無法適應環境而自暴自棄的少年(他不成熟,所以談不上世界觀)。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3

在讀《活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一度覺得主人公實在是太悲慘了,這樣活着又有什麼意義呢?但讀完後,我才明白,活着,可能僅僅就是爲了活着,是一種生存的本能,是對生命的尊重,當你失去了一切,你會發現,你還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還在繼續,你的生命是別人無法奪走的。

一邊閱讀,一邊爲福貴的悲慘身世流淚。同時我也思考,對於我們來說,活着比福貴要簡單得多,福貴的痛我們無法切身體會,活着很簡單,如果你要追求“怎麼活”,那麼活着也許也會變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嚴的,我們應當尊重生命,即使面對再多的苦難,也應該努力地繼續活着。”這纔是《活着》讓我真正感動之處。

人是爲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爲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餘華所說:“活着,在我們中國的語言裏充滿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來自於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難造就了活着。”

《活着》寫出了人們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寫出了苦難對世界災禍樂觀的態度。他讓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艱難,而延續生命則是更深的艱難。

爲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爲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4

看完《活着》,整個人沉浸於福貴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說,怎麼樣算活着?

書中主要內容,地主少爺福貴嗜賭成性,終於賭光了家業一貧如洗,窮困之中的福貴因爲母親生病前去求醫,沒想到半路上被國民黨抓了壯丁,後被解放軍所俘虜,回到家鄉他才知道母親已經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帶大了一雙兒女,但女兒不幸變成了聾啞人,兒子機靈活潑……然而,真正的悲劇從此纔開始漸次上演,每讀一頁,都讓我止不住淚溼雙眼,因爲生命裏難得的溫情將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貴伴隨着一頭老牛在陽光下回憶。

人們紛紛在這個叫做活着的故事裏一一死去。

作爲一個冷酷的作者,餘華不動聲色地讓我們跟隨他的冰冷筆調,目睹少爺福貴的荒誕、破產和艱難;繼而又假惺惺地給我們一點點美好的希望,讓有慶得到長跑第一名,讓鳳霞嫁了人懷了孩子,讓某些時刻有了溫情脈脈,有了簡陋的歡樂。然而就在我們以爲噩夢不再縈繞他們的時候,餘華絲毫沒有猶疑,他鐵青着臉讓自己的角色們迅速以各種方式死去,毫無徵兆,近乎殘忍。

只留下我們錯愕當場。

有慶是第一個突然死去的。

“有慶不會在這條路上跑來了。”他的母親說。大多數人應該在這個時候心痛不已。貧苦艱難的生活,福貴簡單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讓有慶對生活喪失希望。他熱愛他的兩隻小羊,爲了割草和上學每天來回奔命。所以當他在父親眼前拿了長跑第一名的時候,我們都天真地以爲悲劇該結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來,於是有了一點淡淡的喜樂。

可是我們怎麼知道他會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們知道的許多社會底層的人們一樣,有慶的死冤枉而荒謬。由於血型不幸與臨盆的縣長夫人相同,他竟是因爲抽血過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條彎曲着通向城裏的小路,聽不到我兒子赤腳跑來的聲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滿了鹽。”

一切就像一個巨大的詛咒。女兒,妻子,女婿,外孫,最後福貴只剩下自己。和一頭也叫做福貴的老牛。

因爲遠離那些動盪的年月,因爲並未真正有過艱難和困頓,這個故事讓年青的我們不禁有些戰慄。薄薄的十二萬字,籠罩着“欲哭無淚的壓抑”。

只是闔上書本之時,內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慾望和紛爭的平靜。現實生活的無情與殘忍,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寬廣;而活着,縱使要擔當諸多難以承納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堅忍,頑強。這應當便是生命的力量罷。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5

《百年孤獨》我並沒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瀏覽了一下,算是知道說了些什麼吧。儘管深層次的體會我沒有,那種深層次的共鳴也沒有。但是我還是覺得我應該寫點什麼,一些感觸,因文中人或是介紹的事帶來的感觸。

我喜歡一部小說,也許會因爲各種各樣的理由,卻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憶、思緒紛飛、共鳴,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關於看待某人或是贊同某個觀點這個緣由。《百年孤獨》恰好擁有這點。雖然它刻畫的事一個虛構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種種不正是現實的印射嗎?深刻的東西我體會不到。畢竟我經歷得不多,或許真實的我看到過很多,然而沒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結合體,我非常贊同。因爲我就是一個例子。對於《百年孤獨》我覺得它扣住了我的心絃。每個人心中、腦裏都有一個虛構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獄般。《百年孤獨》的曲折離奇真正讓我感嘆,至少我內心的虛構世界沒有這麼繁雜,怎能不喜歡?怎能不對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肅然起敬。但是就算這麼多讓我沉浸的東西卻也讓我覺的無味,也許是因爲我是個太實在的人,虛構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樣曲折的故事情節更讓它不可能在現實中發生。令我們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長吁長嘆。但是過後,過後這些都不只是一場心靈盛宴,能留下什麼?不過剎那間那些情愫。於是我不得不有點厭惡它,好像我內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會深藏,只由於那是虛幻。

“家族中的第一個人將被綁在樹上,家族中的最後一個人正被螞蟻吃掉”

沒看完全文或者是沒看到最後。我們肯定無法理解這句先在卷首的話的含義。但是我們應該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題,一個家族的興衰史吧。看完後,確實我的推斷沒錯。只是這如何興、如何衰細嚼誰能知道。有時吸引讀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話語,也許只要一個懸念,一個引子,丁點兒可以揣摩卻讓人不敢確定的提示。

其實每個人都是布恩迪亞。每個人都有他自己認爲或是人們贊同值得談及的經歷;每個人都衝動過,做過錯事,被懲罰過;每個人都曾因爲一個突然迸發的奇想幹過如今看來不可思議的事;每個人也都有每個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們有事情大小不痛、影響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質卻質量不同而已。

對於家族這個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會關於家族概念早已開始淡化。我們能觸及的越來越少。但是小說中的布恩迪亞這個家族卻是把興衰清晰呈現。發家也許並不需要某次奇遇,卻必定有一個能幹的第一人。衰敗不是金銀的多寡取決,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這不衰敗又能往哪個歷史方向繼續碾動車輪。

最後,文中的種種人物關係使得我非常混亂,國外的種種理念也讓人無法理解。這是我想更深刻認識的阻攔,知道最終我也沒有衝破。觀念問題吧,有些東西改變很易,有些很難,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筆處。我不得不評價下這部小說的結尾,充滿魔幻的結尾。原來整個家族興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記錄,且把這個構造的世界毀滅。讓人意想不到,也給我們一些關於此的聯想。

那個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裏的故事;那個故事卻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們呢?這個世界所發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儘管此不可能,但是看過這小說後我們又怎能沒有這樣的聯想呢?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6

“我常常問自己,要是我們都遇難了,那就不會受這麼多苦,不會連累那些保護我們的朋友,不也挺好的嗎?不,不對。我們還想活下去,我們熱愛生活,熱愛大自然,還要自由、幸福的活下去!”這番辛酸又堅強的話出自《安妮日記》主人公,一位名叫安妮·弗蘭克的猶太少女的日記中。

我默默的將這段話讀了一遍又一遍,反覆思索着這句話的內在含義:暗天無日的藏匿生活;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品的極度稀缺;恐怖的空襲噩夢般的反覆上演;恐懼絕望的日日夜夜。這種窒息的地下生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可安妮卻把這種生活當成“一場浪漫又刺激的冒險之旅”,帶着她的日記踏上了征途……

這本日記本是安妮十三歲生日時父母送給他的禮物,於是安妮與這本筆記本的對話成了安妮每天必做的功課。但在溫暖的的小屋外,世界並不太平。一九三三年,希特勒上臺,開始了對猶太人殘酷的種族迫害。迫於形勢,弗蘭克一家帶着其它四位猶太人逃到了公司的密室裏。他們白天必須安靜,以免被樓下的工人或鄰居發現,晚上纔可以自由活動。在日記中,安妮犀利的控訴了法西斯的種.種惡行,在戰爭機器的碾壓下,明天的世界將會呈現怎樣的一番景象呢?對此,善良的安妮始終相信:“人性本善,混戰和苦難終將結束……”

我查了資料,結果讓我震驚:一九四四年八月四日,警察闖進祕密小屋,八名成員被捕!八個月後,只有安妮的爸爸奧托·弗蘭克活着從集中營回來。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納粹德國投降——世界如安妮所願迎來了和平的曙光。我們不會忘記,有一雙來自天堂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視着我們。她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歷史名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一個戰爭的犧牲品,一個熱愛自然、熱愛生活的孩子。

是啊,戰爭又有何意義呢?如果我們呼籲和平,將會有多少人免遭戰爭的殘殺?讓世界不再和平。如果某些國家不那麼霸權,不那麼好戰,如果這是一場可以避免的戰爭,爲什麼不讓和平之花永遠綻放?這樣下去,我們離第三次的世界大戰又有多遠呢?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7

前不久,老師給我們推薦了一本非常好看的書——《小兵張嘎》。我以前看過關於張嘎的老電影,這次再看書,讓我對這個小英雄又有了更深的認識。

這本書寫了1943年發生在冀中平原白洋澱地區的事情。張嘎子從小父母雙亡,相依爲命的奶奶爲了掩護在她家養傷的八路軍,也被鬼子殺害了。嘎子從此孤身一人。但失去親人的悲痛不但沒有使嘎子意志消沉,而且在他幼小的心靈中堅定了復仇的信念。

嘎子聰明淘氣,愛上樹掏鳥,愛下河摸魚,還愛搞點惡作劇。看着他的那些有趣的故事,體會他的那種心情,就像是我們自己的故事一樣,讓人倍感親切。嘎子機智勇敢,臨危不懼,爲了把日本鬼子引到八路軍設好的埋伏圈,冒着生命危險與“白脖”周旋,幫助八路軍成功地打敗了鬼子的部隊。他從一個爲親人報仇而踏上戰鬥之路的孩子,成長爲一名八路軍真正的小偵察員,處處都表現出他的機靈頑強。

嘎子的故事給我帶來了閱讀的樂趣,嘎子的精神也爲我樹立了學習的榜樣。他那種身處險境卻積極樂觀的精神對我產生了極大的鼓舞。今天的我們生活在和平年代,雖然沒有經歷戰爭的洗禮,但我們的生活中也會遇到挫折和困難。想想以前,一有困難我就不知所措,甚至打退堂鼓。有一次,我在英語課外班上的測驗成績不好,覺得自己學不好英語,就想放棄這門課。後來,在媽媽的鼓勵下,我才重拾信心,堅持學了下來。看了嘎子的故事,我覺得自己好慚愧。從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種精神,一種從容不迫,樂觀向上的態度。讓我懂得了,遇到困難時不能被它嚇倒,要保持冷靜,勇敢面對,開動腦筋,積極思考,就一定會戰勝困難,取得成功。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8

在與世隔絕的馬孔多裏,濃縮着一個世界,濃縮着世界上的各類人,也濃縮着世上所有的孤獨。

在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裏的所有角色,像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虛無比的靈魂。我在讀這本書的同時,從裏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讀出了我們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種種孤獨。

何塞阿爾卡蒂奧布恩迪亞,一位屢經失敗,卻又百折不撓的科學家,總是擁有着無盡的幻想和無窮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學先驅者的影子,狂熱和冷淡,魯莽和沉着,探知的慾望和放棄的意念,各類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體現。他試圖用磁鐵挖掘黃金,試圖將望遠鏡作爲武器,試圖把水銀冶煉成金子。他的努力並沒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於朝夕相處的妻子烏爾蘇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爲。可是當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謎底時,他卻被當作瘋子,被捆綁在慄樹樹幹上,被迅速地遺忘。昔日的鍊金夢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裏已成虛無,他只能忍受着生與死之間橫亙的痛苦無盡的孤獨。馬爾克斯似乎在用這個,表達着對所有的開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於烏爾蘇拉則是一位任勞任怨的勞動者。在那個時不時鬧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遠是這個家庭的經濟支柱和精神支柱。她從沒有唱歌的樂趣,也沒有遊玩的雅緻,各種勞動如同拼圖一般拼湊出她那緊湊而又孤獨異常的一生。她無處不在。她的身影出現在傢俱的迷幻倒影中,出現在樸實無華的天地中,出現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囂聲裏。她又虛無縹緲,就像是來到人間通過勞動來贖罪的亡靈。到最後,伴隨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丟到了記憶的深淵之中。作者寫出她冗長的一生,同時也是對哥倫比亞所有孤獨的勞動着的讚歌。

至於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這位最爲孤獨的前行者,一生髮動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義,卻又爲了重歸原先的生活毀掉了自己創造的戰爭成果。他逃過十四次暗殺、七十三次伏擊和一次槍決,官至革命軍總司令,卻只換來了一條以他名字命名的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颶風般浩蕩壯烈,又如死水般寧靜孤獨。就像那些在哥倫比亞爲自由而戰的人們,不論生時建立了多大的功績,死後依然被大多數人遺忘。

一個村莊中,有着一個世界的萬象。這個孤獨的村莊在雨季無盡的雨水中,在旱季無邊的乾旱中,在漫天飛舞的蝴蝶和遍地橫行的螞蟻中,品嚐着人間的各種苦澀和孤寂。

但是,如馬爾克斯所說:註定經受百年孤獨的家族不會有第二次機會在大地上出現。現代化的社會用文明將孤獨消除,還給這些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一個嶄新的天地。這樣,在新的社會環境中,他們會忘掉內心的迷茫,贏得充實的人生。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19

這個歲月是沒有未來的,實質般的荒涼,冷漠得讓人顫心驚,行走在古市,像看透了那些沒有熱情,讓人膽寒的靈魂,草芥上是比它更加廉價和醜陋而可憐的白骨,野獸銜食的慘白齒痕透着滄桑,最終肉體隨着墮落的靈魂墜入地獄……

她死時確實沒有了念想,她被這世壓榨了所有的信念,最後落得個靈魂都枯敗的地步,亦步亦趨地走向死亡。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這是辛亥革命後中國農村的一縷孤魂,封建禮教的犧牲品,時代培養的一羣貪婪的惡魔,蠶食着人的情感,漸漸冰冷的心刺痛着懦弱的靈魂,一次又一次地用冷言嘲諷來消磨她的生機,活着竟成了最後的追求。所謂的面善人慈竟是如此冷酷,宣揚着生無所戀,死無所安。以麻木,冷漠磨礪的一把劍來切割那最後柔軟的血淋淋的心臟,將那最後的顫抖都消磨殆盡。

生活的信念,不!這不再是生活了,它只是具被百般折磨的肉體了,應該叫作:活下去的信念。也在當作安慰的無聊的麻木看客中被毀滅了,未老而衰朽,未死而如屍,形慘慘而心無動。若心中有哀,臉上無悲,那是戀生使然;臉上無悲,心如枯泉,則對生已無留戀,內心已無哀,她就陷入絕望的境地,也只等風月中吹散她已如塵埃般的肉體與早已頹落的靈魂一併邁入地獄,這樣絕望的靈魂定然沒有辦法在死後得到解脫,再去地下繼續過着懦弱的生活,等待着哪一天的救贖……

究竟怎麼了,連淚水都被封建禮教給標上了惺惺作態,淪爲麻木的看客的裝飾。

究竟怎麼了,就連"仁慈"也爲道士冠上了醜惡的虛僞,變作殘忍的看客的嘲諷。

她是不死也得死了,這樣一個冷漠得世界,沒有了精神支持,她還怎麼"活下去",倒不如一死了事,還能得到個”清白“的身軀來看看形形色色人的醜態,惡俗以及步入死亡……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0

沈從文的《邊城》中所描繪的茶峒是一個夢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勝收。在這樣一個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樸,生活淳樸,風俗淳樸,以至於連愛情也很淳樸。茶峒邊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擺渡老人,老人的孫女翠翠和一隻黃狗。一年端午節,翠翠和祖父走散了,卻碰巧得到了船總的二老儺送的幫助,回了家,那一刻,他倆情竇初開了。誰知大老天保也喜歡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後成全了儺送自己外出闖灘,卻不幸遇難,二老也因此離開了翠翠,而老船伕也因擔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個雷雨天溘然離去。一切都沒了,但那段悽美的愛情卻在讀者的記憶中揮之不去。

《邊城》雖是一個悲劇,但是二老爲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卻是無比美好。沒錯,走車路看似平坦,但是怎麼能和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個故事,妙就妙在這條彎彎曲曲的馬路,是最淳樸的愛了,而真正牽動翠翠的心的,也正是這種淳樸浪漫的愛情了。這段故事,也正詮釋了少男少女之間的感情。

但是,在整個愛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導作用,翠翠喜歡二老,這點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歡翠翠,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卻太過羞澀了,甚至連一句“願意”也不肯說,這麼一個悲劇,也可以說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澀本身並沒有錯,但是在面對這種事時有時真應該果斷一點,因爲在面對樸實而單純的人時,過分的羞澀也許比什麼都可怕。

不過,在小說最後,也不乏有希望存在,正如書中所寫“也許‘明天’會來”。“明天”是多久呢,雖然無法知曉,但翠翠的路還很長,也許真能“等”到了也說不定。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1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那本書叫《綠山牆的安妮》,看完這本書,我的感觸很大。

安妮原本是一個做過許多活兒的孤兒,但是被馬修兄妹收養了。馬修兄妹原本要收留一個男孩,可領回的只有安妮一個女孩。雖然馬修兄弟原本要收留一個男孩,可後來就喜歡上了這個小姑娘,因爲安妮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快樂,也正是因爲她的樂觀,她才交了不少朋友,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很充實,也因爲她的樂觀,她才能當上老師,養活馬修兄妹。

我想到了自己,因爲一點點小小的挫折,就變得十分悲觀。看了這本書,我決定,面對什麼事情都擁有樂觀的心態,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的生活充滿樂趣。

生活中的不如意,不要把它當做一種痛苦,你可以把它當做彩虹前的暴風雨,只有經歷過暴風雨纔會有絢爛的彩虹。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2

卡夫卡和格里高爾後者是《變形記》一文中蛻變爲一巨型甲殼蟲的主人公,旅行推銷員。而前者則是這隻巨型甲蟲的一手製造者,現代派文學作家,〈變形記〉的作者。

細讀《變形記》,竟發現以上兩位人物頗有相似之處。

同樣的無歸屬感。

這一點在卡夫卡身上表現得尤爲明顯。記傳中提到,他是猶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講德語,臣服於奧匈帝國,集猶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雜於一身。如此複雜的身世,無疑使這位文壇巨匠陷入了重重的歸屬選擇中。可是事實並沒有更多的迴旋餘地——他最終成爲孤獨流浪的遊客。在一封信中,他這樣寫道:“可是我沒有祖國,因此什麼也不能拋棄,而是想着如何去尋找或創造一個祖國。”

同樣的情形發生在格里高爾身上。他的身體發生了突變,失去了說話能力,也同時使他被排除在人類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腦袋,痛苦而憤懣地把頭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沒有勇氣提高嗓門讓妹妹聽到他的聲音。

同樣但卻又相反的情形發生在格里高爾身上。同樣,是因爲他倆都與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對別人陌生,而格里高爾則陌生於別人——這是相反之處。

他(格里高爾)到處碰壁,先是嚇着了祕書主任,然後又遭到父親的攻擊,最後,連一向關心他的妹妹竟也開始表現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讓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擊。心理的創傷成爲格里高爾最終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樣的孤獨感。

“實際上,孤獨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對我極大的誘惑。”——卡夫卡語。

“因爲家人忽視自己而積了一肚子火。”——格里高爾。

很顯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緒,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也變成了一隻大甲蟲,我一定會絕望得當場死掉。這是多大的災難啊!雖然看似荒.唐,但畢竟不是沒有可能。命運難以捉摸,誰知道哪天災難就降臨到自己頭上來!更可悲的是,多數這樣的災難都來得無緣無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無辜的——自然災害,戰爭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頭上。想躲避當然是沒用的,我們每個人或早或晚都會遭遇到或深或淺的災難,主人公遭到的災難看似脫離現實卻又再經典不過了。極爲悲哀的是,對於絕大多數災難,不管我們如何努力也擺脫不了。

甲蟲本身,甲蟲是什麼甲蟲是一種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動物。格里高爾是什麼他是一個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動物。從某種角度來說,人類形式的格里高爾就是一隻甲蟲,或者,甲蟲就象徵着格里高爾這樣的人類。機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壓抑的一天天中變得幾乎成了物質的奴隸,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這又是多麼悲慘!這樣恐怖的事實終於被寫成了真正的故事情節,這種人變成甲蟲的現象真的少見嗎?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3

讀了《傷仲永》這篇文章,真的很”傷”,可哀傷之餘,又不得不引人深思:爲什麼一個天才,就這樣被埋沒了呢?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華出衆,他出生於農耕家庭,從未接觸過任何文學的作品,竟然5歲就能指物作詩,並讓人嘖嘖讚歎。可因其父母把他當作賺錢工具,不讓他讀書,使他最終成爲了一個普通人。

從全文來看,我們不難得出結論,與方仲永墮落成常人絕對也是最最分不開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親的所作所爲。

仲永那時還小,雖然天資聰穎,但並不能辨別是非。父母們也正應該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時候,多灌輸正確的思想,讓他們多讀書,多增長知識,更何況仲永還是一個神童,若讓他好好讀書,長大必然會成爲一個才子。可他的父親卻不教育他繼續好好學習,竟在他還無法把握自身的時候,貪圖小利,把他當做獲利的工具,以至於變成後文的”不能稱當時之聞”和”泯然衆人矣”。

但是他墮落於常人,卻也跟自己分不開關係。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寫過他在仲永12、3歲的時候見過他,雖依舊有些才華,卻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說,仲永這時還算是一個天才,現在再好好讀書,也爲時不晚,還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歲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當作父親的賺錢工具了。可仲永卻依舊聽父親的話,每天走遍全縣,作詩,寫對子,收報酬,絲毫沒有一點覺悟,也沒有發現自己的改變,也正是這一點,使他錯過了最後一個機會,從此碌碌終生,泯然衆人。

愛迪生曾說過:”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靈感。”現在才發覺,這句話真的很有道理。一個天資聰穎的人,若不把握機會,勤奮、努力地學習、讀書,結局也就會像本文的仲永一樣吧。更何況我們”不受之天,固衆人,又不受之人,得爲衆人而已耶?”

仲永着實令人哀嘆,但我們現在更爲重要的,則是不要讓後人或身旁的人在”傷”字後面加上我們的名字,那樣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4

拉丁美洲作家馬爾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現實主義聯繫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獨》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現實主義手法的代表作。讀過他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極善用絢麗而無羈的想象構造出一個彷彿神話中的世界。

馬爾克斯幼年生活於哥倫比亞沿海小鎮。外祖母在夜間經常爲他講敘民間傳說和印第安人的神話。反映於創作之中,就是他那種“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風格。

《百年孤獨》還是馬爾克斯採用外祖母那種“不動聲色的講着許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進行創作的第一例。爲了這個漫長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後因爲目睹一個老頭帶着一個小男孩去見識冰塊(那時候,馬戲團把冰塊當做稀罕寶貝來展覽)的場景而開始動筆,《百年孤獨》使他真正享受到寫作的快樂。而他往往十分重視小說的第一句話,因爲他認爲這決定着全書的風格、結構,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獨》開頭的這第一句話也同樣含有這種神祕的信息:“多年之後,面對槍決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人們爲此發明了一個新時態名詞“將來過去式”來爲之命名。馬爾克斯真正動筆寫作《百年孤獨》僅花了還不到兩年的時間,然而這之後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壇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現實主義的“蘑菇雲”讓全世界的讀者爲之震撼不已,癡迷而吃驚。

《百年孤獨》中講敘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傳統信念和意識,比如認爲人的死亡是因爲河水或石頭在召喚人的靈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話。在小說中,萬物有靈,人鬼共世,時空上則迂迴,迷離以表現人生的輪迴,他還相信預感和預示的作用,以此爲以後的故事發展埋下種種神祕的伏筆。

《百年孤獨》被評論界贊爲“二十世紀用西班牙文寫作的最傑出的長篇小說之一”。其作者馬爾克斯獲得1982年諾貝爾文學獎,成爲拉美小說界的“掌門人”。

《百年孤獨》是拉美魔幻現實主義文學最著名的代表作。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5

在中國這個物華天寶,人傑地靈的泱泱文明古國裏,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先賢們留給我們浩如煙海的精神財富——古文典籍。其中,滿天星辰中,《史記》是最爲璀璨,最熠熠生輝的一顆。細細品讀完《史記》,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羣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稱霸的崢嶸歲月。

《史記》爲西漢史學家、文學家司馬遷所著。記載了上自中國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歷史,全書包括十二本紀、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十表、八書,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餘字,司馬遷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完成了中國第一部,也是最爲的紀傳體通史。

《史記》思想深邃、氣勢開闊、筆力雄放,對後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通史方法爲歷代”正史“開創先河。其豐富的藝術價值被古代的小說、戲劇、傳記、文學、散文所傳承並不斷髮展。從魯迅”史學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高度評價中就可看出它對後世的影響。

讀《史記》,使我認識了四面楚歌中,烏江自刎的項羽;生靈塗炭中,起兵反秦的陳勝吳廣;緊急危難中,智勇雙全的藺相如;流亡在外,卻終登皇位的重耳……歷史風雲,世間百態,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靈,其中勾踐臥薪嚐膽的故事最爲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吳國進攻越國,越國軍隊幾乎全軍覆沒,無奈勾踐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吳王的要求。勾踐得在吳國服苦役。三年裏,他忍辱負重,一心復國。回國後,他又艱苦奮鬥,勵精圖治,與百姓同甘共苦,最終,”苦心人,天不負,三千越甲吞掉吳!“

勾踐臥薪嚐膽,雪恥滅吳的佳話至今爲人們代代相傳,它也爲我們這些”少年不識愁滋味“的後人多了許思考:生活在當今的競爭大潮中,應居安思危,勵精圖治,居存思亡,艱苦奮鬥;如果不具有憂患意識,不把目光放長遠,畏懼困難而貪圖安逸,得過且過,那麼,他就會被這個社會淘汰,結果只會像吳王一樣死路一條!

困難與挑戰雖往往給人以挫折,卻能催人奮進,給人以力量,而安逸與保守雖可以暫時保身,但卻可以使人墮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隻同暴風雨抗擊的海燕吧!只有這樣,才能見到雨後的晴天!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6

《荊軻刺秦王》是高一年級的第二篇文言文,這篇文章並不是寫荊軻刺秦王的場面,而是寫荊軻爲刺秦王而準備,情節曲折,令人回味。

一開始覺得荊軻是雞蛋碰石頭,不自量力,甚至認爲他是爲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認爲那是對燕國的回報,而是一個政治上的敗筆,反而加速燕國的滅亡,這不是與當初的目的背道而馳嗎?

但是偶爾看到了司馬遷的《史記?刺客列傳》才發現,荊軻其實是個一俠肝義膽,不畏強暴的人,他雖不懂一個之力難爲力挽狂瀾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國統一中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但至少他不畏強暴,不怕犧牲,在國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艱難,不畏強暴的氣概還是值得稱道的。

他爲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捨生取義,這一點又有幾個人能夠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無論成敗,死字當頭,可他卻義無返顧,走向了死亡的深淵,但也同時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雖末成功卻名垂千古,成爲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爲他豁出性命,也許現在人對荊軻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荊軻卻毫不在乎,他俠肝義膽,司馬遷曾讚道。

他是衛國人,替太子舟充當刺客並不是基於對國的愛,而是對恩的回報,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淵。

最後,對於這篇文章,給我的不解太多,但給我的遺憾卻更多,就如錯過雨後彩虹的幾分鐘,但我可認驕傲的說道:“我,讀懂了荊軻!讀懂了這個傳奇人物。”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7

《變形記》並不易讀,說其不易讀是因爲這本書沒有優美的文筆,而且讀起來會覺得有些枯燥。但這本書的內核卻揭示了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異化。

小說其實並不複雜,講的是旅遊推銷員格里高爾有一天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大甲蟲,他並沒有非常驚慌,而是擔心自己能不能立即去公司上班,因爲如果不能去上班,就會被開除,沒有工資可拿(從這也或許可以看出資本對人的一種異化)

故事接下來就很荒誕又自然的進展下去,家裏人發現格里高爾變成了大甲蟲,從一開始的照顧慢慢到厭煩。厭煩的原因我猜測主要是因爲格里高爾不能再做出貢獻,不能再爲家人提供金錢。最後文章結尾以格里高爾的死亡,他的父母以及妹妹愉快的外出旅遊爲結局。

這篇小說的故事其實不復雜,而且全文以一種近乎平淡的語言被敘述,但我們或許可以看到卡夫卡向我們揭示出了一種道德異化,如書中的親戚在人變爲非人的情況下,親情又會成爲什麼?我們也可以設想,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依靠什麼來維持的?倘若一個人沒有了人類的軀體,之前的感情還會存在嗎?或許還可以再設想一下,感情/道德的本質又是什麼?

這些問題很複雜並且很難去回答,回到《變形記》這本書,卡夫卡無疑是悲觀的,從文中他向我們揭示了感情的本質是金錢,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是用金錢來維繫的。最後文章的結尾,有一個細節,當格里高爾的父母與妹妹外出旅遊時,文中寫到:“當到達目的地時,女兒第一個站起來並舒展她那富有青春魅力的身體時,他們覺得這猶如是對他們新的夢想和良好意願的一種確認。”

當格里高爾的死亡沒有金錢上的價值時,他們很快便選擇了遺忘。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8

西班牙語爲世界奉獻了兩部偉大不朽的鉅著——塞萬提斯的《堂吉柯德》和這部《百年孤獨》,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陰,隔着那曾被哥倫布征服過的茫茫大西洋遙遙對峙。作者虛構了一個叫做馬孔多的小鎮,描繪了在這個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亞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讀者引入到這個不可思議的奇蹟和最純粹的現實交錯的生活之中,不僅讓你感受許多血淋淋的現實和荒誕不經的傳說,也讓你體會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驚的情感。正如最初楊修向我推薦這本書所言,書中的每一個人物都是深刻得讓你覺得害怕的,而書是本很具親和力的書。

一開始讀《百年孤獨》時,可能會被他龐雜的家族系統和讓人頭暈目眩的重名嚇倒,象許多人所說的那樣,覺得這是一本難懂難讀、非常混亂的書。但是,正如聖伯夫所說的,名著之所以成爲名著,是因爲“擁抱所有國家和所有時代”,它們不會是普通人無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經過時間考驗的偉大作品,享受的時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覺得滯澀的地方就暫時跳過,也就避免了整體上受薰陶的心理氛圍的消解。這部書的篇幅不長,可是我讀了很久,書中一直充斥着那種死亡的沉重壓抑得我無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邊讀就一邊有許多許多的念頭紛至杳來,象冰雹一樣不停息的砸過來,卻覺得茫然沒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許也正是那種孤獨和宿命的感覺,讓我象着了魔一樣死死被縛住。

在我讀來,全書的脈絡非常的清晰。一口氣讀下去,讀到奧雷連諾上校冷靜對準備起義的自由黨人說“你們不是戰士,只是屠夫”,讀到憂鬱的意大利樂手克列斯比在瘋狂的彈了一夜的大提琴後割腕自殺,讀到阿瑪蘭塔變態無恥的苟且活着,只是爲了給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敵編織殮衣,讀到第十七個小奧雷連諾躲過數十年的追殺,卻被家人拒之門外,最終逃不掉額頭被釘死的宿命,讀到那裝滿了兩百節車廂的死屍被倒入大海……會悚然驚覺,經過了開頭幾節的艱深滯澀,寫到這裏已經是酣暢淋漓,彷彿馬爾克斯十八年的悄沒聲息的創作磨練將所有的情節渾然一體,所有的情感在這一瞬厚積薄發不可抑制。我感覺自己似乎身處一個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個似乎無所不知的老太婆,說着自己的往事,那麼多驚心動魄的故事在平靜的語調中娓娓道來。你被每一個情節震撼,但是你能隱隱約約的清楚其實所有的事情都已註定,似乎每個人都被一個線牽引着無法偏離軌道。她偶爾會透露一些宿命的跡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來算命的紙牌,奧雷連諾上校對死亡的預感,羊皮紙上的梵語密文;但是,這些宿命的暗示卻被那些自認爲清醒的人們當作瘋子的澹語和夢囈,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從中得到的卻是更加無邊無際的絕望和痛苦――發現自己的孤獨和苦難是不可避免,無論你是否努力去抗爭都擺脫不了的絕望和痛苦。讀着讀着,你會被這種悲觀的念頭擊潰,會傻傻的想人生就是這樣,一切的命運都沒法改變,難道這樣就不要活了嗎?人生的意義何在?如何才能擺脫這宿命的孤獨?當我終於讀完這本書,合上之後的念頭就是走出門外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我需要面對陽光來證明自己其實剛纔只是做了一場惡夢。雖然走出去之後,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麼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還是下午,但仍然覺得很幸運,真的是一種解脫,從惡夢裏驚醒的感覺,一種逃離死境的慶幸,一種劫後餘生的喜悅。

《百年孤獨》裏給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亞家族的孤獨者們。孤獨成了這個家族的徽記,如同他們血液中固有的冒險、衝動、勇敢和不屈,還有遺傳的高高的顴骨,以及骨子裏隱藏至深的亂倫渴望。這種孤獨不同於中世紀貴族的那種“高貴的憂鬱”,象莎士比亞筆下的威尼斯商人安東尼奧,它不是在華麗的客廳裏,踱着方步慨嘆生命之短暫、薔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麗目俯察人世的風雲無常、世態炎涼。它是對世界本體的一種淒涼的絕望,是低賤的、卑微的,有一種濃灰色的壓抑感,有是一種慘淡的幽默。這是一種絕頂的憂鬱,無可逃遁甚至無法減輕。

烏蘇娜是第一種孤獨者——天使。她勤勞善良,是母親的化身。她的孤獨是因不能與人分享智慧的快樂而獨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獨》這作品還有一絲亮色,讓我對世界不曾完全絕望的話,就是發現了這個老媽媽身上閃光的品質。她沒有什麼文化,也沒有什麼深刻的思想,但是卻有着質樸的本色,無論什麼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並且在暮年完全變瞎之後仍掩飾這一點,繼續自己的操勞和回憶。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孫子,打得他滿街亂竄;也能夠去牢獄中探望造反的兒子,雖然對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卻毅然偷偷捎給他一把手槍。她招待兒子的死敵,一位政府的將軍在她家裏吃飯,因爲她覺得這將軍人品好,爲窮人做了許多好事;她痛罵奧雷連諾上校忘記了自己的,驕傲的宣稱只要他敢殺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來親手打死。我非常喜歡這個總習慣於一個人獨處、一個人回憶的老人,因爲她真正充實獨立。她是偉大的母親,更是偉大的孤獨者。

烏蘇娜的大兒子霍。阿卡迪奧是第二種孤獨者——野獸。他的孤獨是由於與愚昧並存的感情的匱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與心的離異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現得極爲明顯,感情也最爲熾熱。當他的弟弟奧雷連諾上校問他――當時他們都只有十來歲――愛情的奧妙到底是什麼,他毫不遲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親的對抗中選擇了隨同吉普賽人的逃亡。然而,數年之後,他結束了流亡歲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蟄伏在他憎恨的孤獨之中。當孤獨變成一種與生俱來的氣質時,當孤獨已經滲入他的血液時,他竟然無法離開這種孤獨了!

奧雷連諾上校是第三種孤獨者——哲學家。他的孤獨是擁有真理的靈魂而具有的高潔峭拔。這個人幾乎可以算是這部書的一個主角了(如果允許這部作品存在一個主角的話),給過我最深的震撼。奧雷連諾天生帶有孤獨的氣質,從小就孤僻異常,成天從事枯燥的鍊金術,離羣索居,不問世事。然而事實上,他在這種孤獨中結識了先知梅爾加德斯,他的創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極大發展的機會。

奧雷連諾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堅強不屈的因子,也許由於孤獨把他同紛繁的世俗生活拉開了距離,他獲得了一種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獨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黨人,想拉攏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奧雷連諾堅定的說:如果一定要選擇,他寧願選擇自由黨,因爲他發現保守黨人是騙子,操縱選舉;他的朋友是自由黨,爲了發動暴力革命決定採取暗殺行動,準備殺掉他身爲鎮長的岳父,奧雷連諾便天天拿着火槍守在岳父的門口保護,因爲他堅信“這是屠殺,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簡單的行爲中蘊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堅定的信仰。

奧雷連諾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驁不遜的因子。當政府軍開始殘殺無辜時,他主動糾集了21個年輕人發起了暴動。許多所謂的評論家評論說奧雷連諾是魯莽的發動了戰爭,但在我看來這樣的爆發絕對是必然。因爲孤獨的宿命只有三種,第一種是烏蘇娜那種在孤獨中自得其樂,對她而言孤獨是一種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體驗;第二種是象阿瑪蘭塔那樣生活在孤獨的陰影裏不能自拔,在鬱悶中可恥的墮落和變態;最後一種就是象奧雷連諾上校這樣充分的燃燒,爲了不變質而毅然燃燒。其實他何嘗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嘗不懂得人生的沒有意義,在他和朋友馬克斯上校交談時就悲嘆過自己在革命裏沒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個沒有意義的人生,寧願去尋找一個假想來讓欺騙自己。這個假想,對尼采來說,是美學和藝術,是希臘悲劇裏的酒神,對奧雷連諾上校來說,是戰鬥,是_政府,是讓工人過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別孤獨的時刻,他有過那麼精彩的對白:“這不是發瘋,這是戰爭。別再叫我奧雷連諾;從現在起,我是奧雷連諾上校。”

他的結局如同上天註定一樣走向毀滅。奧雷連諾上校最終遠離塵囂,又躲入了小屋,度過了後來無用的數年歲月。彷彿是經歷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隻看不見的黑手又從偏離的軌道上強行拉了回來。然而,這個時候他的重新孤獨,和早年的孤獨卻有了極大的改變。早年的那份孤獨,有一種特別的力量,當一切喧囂靜息下來後,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見或不可見的間隔,直達人心的最深處;如今的這份孤獨,是絕望者最後的尊嚴,在最深重的苦難中沒有呻吟沒有哭泣,是復仇者的輕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沒有詛咒沒有嘆息。

但是我自己的閱讀時的樸素感受告訴我自己,有許多孤獨者,並不是不懂得愛情。那個意大利樂手,爲失去而孤獨,而自 殺,他難道是不懂得愛情嗎?在這個家族情慾淹沒一切的漩渦裏,他是一個異數。他的死那麼美,“手腕上的靜脈已給刀子割斷,兩隻手都放在盛滿安息樹膠的洗手盤”,連馬爾克斯都被他的自 殺而感動,寫下這麼美麗的自殺場景。其實奧雷連諾上校也不能說不懂得愛情,他對雷麥黛絲的愛,那麼深沉,“使他經常感到痛苦。這是肉體上的感覺,幾乎妨礙他走路,彷彿一塊石子掉進了他的鞋裏”。

在閱讀之後,我所能夠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斷,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麼力量使得愛情如此偉大,最終戰勝了一個在家族中延續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獨感。“一種休慼與共的感情”,這是作者留給我們的些微的一些線索。從這個意義上說,孤獨感原來產生於忘卻,如果我們忘卻了自己與他人共同的命運之後,我們就會感到孤獨。

從這個意義上說,孤獨感原來產生於忘卻,如果我們忘卻了自己與他人共同的命運之後,我們就會感到孤獨。從這個意義上,也僅僅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20世紀瀰漫着的孤獨感是可以戰勝的,這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對記憶的忠誠來實現,記住我們大家生死與共的命運,記住這個世紀來無數加在我們和祖輩身上的災難,唯有記憶才能讓我們大家團結起來,因爲只有這樣,永不孤獨的傳說才成爲一種可能。

馬爾克斯是樂觀的,在刻骨銘心地寫就了布恩蒂亞這個百年孤獨的家族後,他仍舊滿懷信心地認定團結的可能性,愛情的可能性,他讓馬孔多這個孤獨的小鎮最終從地球上消失:“羊皮紙手稿所記載的一切將永遠不會重現,遭受百年孤獨的家族,往定不會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現了。”

後來馬爾克斯憑藉這部作品獲得了1982年度的諾貝爾文學獎,成爲“拉美文學風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現實主義也藉此書開山立派。

《百年孤獨》一部不可不讀的好書,我們打開它吧,讓它對我們訴說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樂。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29

一口氣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彷彿置身於那血雨腥風的年代裏古老的北平城中那處小小的小羊圈,謹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帶憂鬱的瑞宣、由隱士詩人變爲革命鬥士的錢默吟、任勞任怨的大嫂、熱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爺、狡猾卻正直的白巡長、樂於助人的李四爺四大媽、無聊無恥的瑞豐、冠曉荷、陰狠的大赤包、藍東陽、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墮落的招弟、聰明勇敢的桐芳、最終成爲革命青年的高弟,還有孫七、小崔夫婦、陳長順、小文夫婦、丁約翰……一個個鮮活的人物彷彿在眼前跳動。

而瑞宣和瑞全同樣令我印象深刻。我覺得他們兩人與巴金先生《家》中的覺新,覺慧極爲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爺的長孫,雖然他同瑞全一樣希望去參加革命,但終究放不下這個家,瑞全則不同,他敢想敢爲,毅然幫助王排長離開北平,親手殺了自己的初戀—做了特務的招弟。把一個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畫的淋漓盡致。

書的另一個重點,便是漢奸了。老舍先生筆下的他們讓人讀後對於他們的行爲不禁咬牙切齒,而對於他們的死卻又無法覺得痛快。他們因RB人的到來而生,又因RB人的到來而死。這些漢奸們即使到了臨死仍執迷不悟。大赤包在獄中仍一直讓別人稱她冠所長,冠曉荷,無論何時何地,他對RB人永遠是必恭必敬,直到臨死,RB人要將他活埋的時候,他也沒有任何異議,就連RB官賓查他檔案的時候,對於他的這些態度都稱之爲“良民”。祁瑞豐,藍東陽,胖菊子,這些也都是中國人的敗類啊!“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漢奸們對利益的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們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實不僅是漢奸,當今社會那些腐敗官員都是對自身的放縱,僅一“貪”字,便至人於死地!

漫長的八年,發生在小羊圈的人們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國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鬥爭,使我更深切地瞭解了中華民族的那段歷史,那些從歷史教科書上獲取的比較抽象空泛的認識,彷彿有了血肉,而激發出無比的責任感、愛國心;雖然沒有正面去描寫大規模的戰爭場面,卻仍然能使人深刻地體會到戰爭給人類帶來的無窮的災難,這部書堪稱得上是中國版的《戰爭與和平》。

老舍在揭示當時一些人性的墮落的同時,也反思了這樣一個問題——爲什麼,爲什麼擁有幾千年燦爛文明的泱泱大國會被RB欺辱?作者把問題的根源指向了中國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國是禮教的堡壘,而這個堡壘卻容納了包括等級觀念、宗法思想、倫理道德、風俗習慣等在內的家族文化的諸多內容。祁老人、韻梅他們都是受這種觀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雖然是個博士,但在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裏思想不免會受之波及,這應該就是他後來一直生活在自責與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30

森林的呼喚,是大自然的主調。柔美的主調飄逸而出,彷彿在述說着情話,一絲絲涼沁沁的音絲。飄灑入靈魂深處,緩緩拂去着靈魂的不安,靜靜洗滌去靈魂的戾氣;萬物的輕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韻輔聲,音韻相成,韻味悠長,彷彿能讓人融入那沉醉的靜謐,如癡如醉。讓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於中。

《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講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傳奇故事,從默默無聞的土老帽兒到出人頭地的名蟋蟀。但它放棄了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樂。在大自然誕生的蟋蟀是特別的,它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它不受榮耀的誘惑而折斷自己的雙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樂的事情——爲大自然歌唱,爲快樂歌唱,爲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遙的,不受貪婪的擺佈,也不受慾望的控制,它只做一隻平凡快樂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聲是純淨而淡然的,也是千變萬化的,如風般清爽,如雲般飄渺,如水般清涼,如月般朦朧,還帶着一股屬於大自然的不墜入紅塵的優雅、尊貴與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會上,又有誰會像蟋蟀柴斯特一樣聽到自由的聲音。面對喧囂吵鬧的世界,是誰被金錢遮擋了雙眼,是誰被利慾擾亂了雙耳,是誰被妒恨矇蔽了心靈。榮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獨了。因爲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爲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嗎?貪婪、慾望、妒忌……這些太陰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聲音如甘竹般雅緻清幽、竹影悠悠,碧錦漣漣;大自然的聲音,如火蓮般傲然赤熱,灼瀲妖嬈,邪肆逍遙;大自然的聲音如水晶般雲蒸霞蔚、瀅彩若幻,晞星隱曜。

德伯家的苔絲讀書感想 篇31

就在這一瞬間,一陣悠揚的鋼琴聲吧我帶回到現實。我心頭裏的一片片烏雲,從而消散,無影無蹤。不知是什麼的力量讓我振作起來…

還記得那一次我推開了那扇門,優美的鋼琴聲傳入了我的耳際,映入眼簾的是一個身材魁梧的人,他那蓬鬆濃密的頭髮,真令人有點不堪入目。他在鋼琴前入迷得彈着,我被他的琴聲吸引住,我大聲誇讚道:你彈得太好了!但他絲毫未動,於是,我小步邁上前,但我的走動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用憤怒的眼神望着我,眼睛在臉上放射出光芒,好像刺穿了我的內心。他發瘋似地向我砸東西,我無奈地走上說了一句:我只不過想和你交談一下,和你傾訴我的心事而已。我低下了頭,滿臉的沮喪。他揮一揮手,彈起了愉快的樂章,對我笑了一笑。他拿起紙條寫到:現在你快樂些了嗎?我願意和你交談了,你盡情傾訴吧。

我在紙上寫道:我是個憂愁女孩,生活中是那麼的脆弱,遇到挫折,只會逃避,不時想說出放棄二字。他細細地看,笑一笑,在紙上快速的寫上幾句話,遞給了我,我一絲不苟地看,感到一點憂傷,他寫上了自己的悲慘遭遇:誰的人生都會有挫折,只是大家面對的方式不同。十幾歲時,我的媽媽因病去世了,我的家就像只剩我一個孤零零的活着,這一刻,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溫度,冷冰冰的,痛苦的感覺,沉重的打擊纏繞我,但我怎麼能這樣就倒下呢?我勇敢地和命運作鬥爭,因此,我悲苦生命因爲堅強的點綴而美麗起來。之後我的音樂世界,幸福的來源受到耳聾的打擊,可能別人這時會放棄音樂,甚至放棄生命,但我不會,因爲這已不是第一次被命運捉弄了,是歲月把我練成了巨人,一個堅強的人,我毅然承受着痛苦…只要你有一種意志,一個決心,把命運改寫,衝破艱難,挫折,你就戰勝了生命,看到了彩虹!堅強是戰勝困難的最好方法。

我很驚奇疑惑,在紙上忍不住地問:這麼悲慘的命運,你怎麼能彈奏出這樣愉快的音樂呢?怎麼能這麼堅強地活着,你一定有藏在心裏的信念吧!

他堅定的對我說:人不是因應生活而生活,只要有堅強的意志,一樣可以活得精彩。人生的意義不是名與利,不是地位與金錢,而是積極地譜寫生活,充實地活着,那便是一個美好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只屬於音樂,我可以爲音樂付出一切,我亦可以吧畢生的精力全活在這個美好的世界中,音樂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信念罷了。

在這一刻,我好似懂得了什麼,然後我在紙上寫上:謝謝你,請問我可以問你最後的一個問題嗎?他點了點頭。

“你是貝多芬嗎?我用力地在紙上寫。他笑了笑,繼續做工作,繼續譜寫美好這個詞語…

音響響起了雄厚渾濁的《命運交響曲》,這一次我真的醒了,被一個音樂巨人的心靈喚醒了,被他的精神重新洗禮了一次。心裏多的是感受,生活多的是美好,人生多的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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