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忘卻的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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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忘卻的榮辱

爲了忘卻的榮辱

南京師範大學泰州學院·法學院 洪 宇

~年3月4日xx同志在看望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的委員時指出在我們社會主義社會裏要引導廣大幹部羣衆特別是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堅持以熱愛祖國爲榮,以危害祖國爲恥;以服務人民爲榮,以背離人民爲恥;以崇尚科學爲榮,以愚昧無知爲恥;以辛勤勞動爲榮,以好逸惡勞爲恥;以團結互助爲榮,以損人利己爲恥;以誠實守信爲榮,以見利忘義爲恥;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以艱苦奮鬥爲榮,以驕奢淫逸爲恥。

想想真覺得可悲,榮辱觀本應是人們心中所固有的道德準繩,是人們做事的標準;知榮明辱即知道做什麼事光榮,做什麼事可恥,可是對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居然要用條條框框來約束,想想這是一件多麼可悲的事。只爲了這忘卻的榮辱,“xxxx”這本不該被赤裸裸提出的東西卻不得不被提出了,由此心中更覺羞愧!愧對泱泱中華五千年的歷史;愧對世界文明古國的稱號;愧對炎黃子孫、龍的傳人的身份;愧對老祖宗留下的千古美德;愧對……我們所愧對的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俗話說:“亡羊補牢爲時不晚”,只要我們及時找到問題所在,想辦法彌補,挽回一定的損失還是很有可能的,但怕的就是我們明知自己有錯,卻不去正視,還要“誓將錯誤進行到底”!我們明知自己做的事是可恥的,不但不以此爲恥反到引以爲“榮”,如此不知羞恥者實爲天下之大恥也!可是“xxxx”提出後的這兩年來,我們到底爲此做了些什麼?我們到底做得怎麼樣了呢?我們的陋習都改了嗎?我們的榮辱觀有了長足的長進了嗎?結果卻不容樂觀。的確,不可否認,良好習慣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陋習的改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我們至少也應該有一點進步吧,哪怕只是一點點也好呀!可事與願違,社會上的不文明現象還是比比皆是,一些人還是不辨榮辱(一直搞不懂是不辨,還是不願辨,因爲有些東西似乎幼兒園的小朋友都懂的,而我們成年人卻“不懂”,難道真的人越長大就越變得隨便,甚至於忘記了榮辱,難道這就是成長的“代價”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到真的希望人永遠都不會長大,哪怕只是停留在幼兒園的水平也好,至少這樣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知榮明辱的和諧社會)。

想想,有時候,人真的不能只活在只一個充滿私利的世界裏,人更不能爲了一己一時的私利而忘記榮辱,不講公德,毫無社會原則。有時想想,不講榮辱而換來的私利到底值得嗎?古人有捨生取義的,有爲朋友兩肋插刀的,有爲了自己的諾言而“退避三舍”的……諸如此類,太多太多。再看看現在,居然有懷疑“雷鋒精神”的現實性,什麼事都要與市場經濟相結合,我就是搞不懂爲什麼人們總認爲市場經濟不能與社會 公德相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實也是一個知榮明辱的社會,二者是完全可以相容的,因此,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是十分必要的,是勢在必行的!

前不久,各大媒體爭相報道的:某市公交公司針對公交車上有條件乘客不向老弱病殘、孕婦等讓座的現象,制定出凡給老弱病殘、孕婦等讓座可獲得一定期限的乘車免費的規定,由此引起了公交讓座的“新風”,這不禁引起了我們的思考:這樣的並非發自內心的而只是爲了個人私利的行爲值得我們肯定嗎?我們引以爲榮的行爲難道都需要附加一些優惠條件嗎?想想還是毛主席對雷鋒的評價值得我們深思:“一個人的光榮緣於他的默默無聞的奉獻,而非是站在個人私利上的轟轟烈烈的做作”,我想這句話深刻揭示了“榮辱觀”的真諦,究竟什麼是榮什麼是辱,我想大家應該已經很清楚了,不必再說太多了!

再想想我們大學生的榮辱觀也不容樂觀,從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在北京動物園用硫酸潑傷黑熊事件到浙江大學生周英明殺害同寢室同學再到校園考試舞弊等事件!我們發現大學生的成長更需要關心,因此作爲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榮辱觀是十分迫切的!大學生的成長規劃也是值得學校所關注的!

合理進行成長規劃,樹立正確的榮辱觀,大學生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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