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通報批評(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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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通報批評 篇1

20xx年12月21日,修電電工發現北區公寓5A422宿舍、劉、易、張四名女生在寢室違規使用燒水壺及功率轉換器,違規電器系四人合夥購得。

大學通報批評(精選5篇)

12月23日,經濟學院學生自律委員會查寢時發現25棟211宿舍龍違規使用功率轉換器。

12月25日,經濟學院領導查寢時發現1棟301宿舍羅違規使用電熱毯。

爲嚴肅校紀,教育學生,根據《民族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給予、劉、易、張、龍、羅等6名同學全院通報批評,取消本學年度評先及入黨資格。

如再有發現違規使用電器的、拒絕檢查的、物品亂擺的將從重從嚴處理。請全院同學嚴格遵守《經濟學院學生寢室安全文明承諾書》及《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不在寢室內存放、使用違規電器。一經發現有存放、使用違規電器的,除暫時保管外,給予宿舍內所有成員紀律處分,並取消該學年度一切評獎評先及助(獎)學金資格。

民族大學經濟學院黨委

大學通報批評 篇2

,X性,X年X月生於。現爲甘肅政法學院X級X本X班學生,大學生法律宣傳協會X部部長。

自加入法律宣傳協會以來,工作散漫,責任心不強,並且經常推卸責任。尤其是在最近在校團委主辦,法律宣傳協會承辦的“我與祖國共奮進——首屆甘肅政法學院‘學風建設’專題知識競賽”中,表現更是不佳。協會考慮到其工作量少,在協會中也缺少鍛鍊,因此任命其爲本次知識競賽活動命題組組長,他口頭表示樂意任命該職務,並且承諾會完成工作。但是,時至今日,校團委要求上交題庫的通知接二連三,而命題組組長並未完成十多天前許下的承諾,還將責任推卸給協會的其他負責人,並且說這與他無任何關係。此舉給法學院以及法律宣傳協會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爲加強協會內部組織紀律及思想道德建設,對林強工作散漫,目無組織紀律的錯誤,根據《大學生法律宣傳協會章程》第四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給與通報批評的處分。

望協會全體成員引以爲戒,自覺遵守協會紀律,塑造良好的個人品質與工作作風,爲學院、協會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真正在活動中達到“服務社會,鍛鍊自身”的目的。

法學院分團委

大學生法律宣傳協會

201*年9月15日

大學通報批評 篇3

5月22日早上8點,經學生工作處、教務處組織,各二級院系相關人員在教學區檢查,以下同學在上第一節課時遲到,特通報批評。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爲戒,認真貫徹大學生基礎文明教育教室文明規定,不斷提高教紀意識,爲加強我校學風建設,履行

自己應盡的義務、職責。

城市管理學院:

計算機科學系:

美術與藝術設計系:

數學與計算科學系:

外語系:

學生工作部

5月22日

大學通報批評 篇4

201X年4月15日晚,某校南校區發生一起羣體性事件,體育學院和海洋學院多名學生參與其中,具體事件及處理如下:

201X年4月15日晚,體育學院運動訓練專業201X級學生呂某某(男,山東東營人)與同學體育學院運動訓練專業201X級學生國某(男,山東淄博人)、體育學院運動訓練專業20xx級學生(男,山東淄博人)3人在南校區10餐2層喝酒。當晚22時許,3人酒後離開餐廳,當走至餐廳露天樓梯時,海洋學院熱能與動力工程專業20xx級班學生李某(男,山東萊蕪人)等3人正好路過此處,不知是誰向李某身旁丟了個東西,李某便朝呂某某等人看了一眼,沒有說話,繼續往前走。此時國某追上李某說:“看什麼,你看到什麼了。”說完,國某首先動手,打了李某面部1拳。海洋學院其他兩名同學上前勸架,遭到呂某某等3人打罵。由於李某所在宿舍離現場較近,李某便跑到宿舍窗外喊人,海洋學院相繼有20多人來到現場與對方理論。之後,體育學院30多名學生聞訊來到現場助威。雙方開始互相謾罵、推搡。期間,體育學院少數學生毆打海洋學院學生,造成海洋學院學生王某3顆牙齒損傷、嘴脣破裂、輕微腦震盪,周某鼻樑骨折、嘴脣被打腫、右手輕度骨裂。最終,公安處、濱海派出所工作人員及海洋學院、體育學院輔導員相繼趕到現場,平息了事態。經事後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體育學院呂某某等3人對此打架事件負主要責任,三人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經調解,當事雙方達成了賠償協議,呂某某等3人包賠海洋學院受傷學生醫藥費、營養費等共計人民幣3萬元。

呂某某等三位同學的行爲已經違反了學校管理制度,影響了學校名譽,也在全校造成了機器惡劣影響!爲了嚴肅校紀,構建和諧校園,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經學校決定,對事件做出如下處理:

1.對呂某某等三人打架行爲進行通報批評。

2.呂某某等3人包賠海洋學院受傷學生醫藥費、營養費等共計人民幣3萬元

3.對呂某某等三人記過一次。

作爲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身處在社會中要學習與人交流的方式,與人爲善,這已經不是用拳頭解決事情的年代了。希望全校各位同學,吸取這次時間的經驗教訓,遵守校紀校規,不打架鬥毆,把我們的校園構建成和諧溫馨的家園.

x年xx月xx日

大學通報批評 篇5

各部門:

近期員工上班遲到現象比較嚴重,且經公司多次通報警示後,仍有部分員工置若罔聞。爲嚴肅公司紀律,杜絕隨意違紀現象,現規範相關事宜如下:

1、遲到:遲到1-10分鐘內罰款10元,在原基礎扣罰再按每分鐘1元計算扣罰。

2、早退:早退1-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30元,在原基礎扣罰再按每分鐘1元計算扣罰。

3、曠工:未經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100元。

4、請假:員工請假須提前通知上級主管,並出示請假單。未經批准,擅自離崗,以曠工處理,罰款100元。事假不得超過1天,3日以上或超期請假須經上級領導批准,方可離崗。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5、外出: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須向上級領導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外出,並應在辦完事情後,立即返回,不

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未經批准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

6、行政部、監管部負責對上述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以上制度會於20xx年10月份正式實施,所有考勤由行政部門直接登記監管,每月月底將實際考勤情況上傳行政部門進行覈對,罰款會在工資內直接扣除。

請各位務必認真執行,自覺遵守制度!

行政部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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