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情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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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是現有公文文種之一,主要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表彰、批評、情況說明三類情況,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森林防火情況通報範文,供大家參考!

森林防火情況通報
森林防火情況通報範文一

各村委會、鄉屬鄉辦各單位: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做到“四個確保”,即: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國家森林公園等重點區域不發生森林火災,確保全面完成鄉政府下達的防火責任目標任務。爲此,現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1、早部署、早動員、早安排。各村委會、有關部門要按照鄉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的要求,儘快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全面佈置,認真研究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對森林防火工作統籌謀劃,全面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實。

2、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各村委會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把森林防火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協調,將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

3、層層下達森林防火責任書。鄉政府對各村委會、森林防火工作下達了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和獎懲措施,做到獎懲有據。村、組要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目標,分解任務,細化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村小組、個人,落實到山頭地塊、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1、突出宣傳重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礎是羣衆,重點在基層。森林防火宣傳必須面向千家萬戶,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和農村。要深入林區居民點、風景旅遊點和林區作業點,組織開展面對面宣傳,普及防火知識,強化防火意識。

2、豐富宣傳形式。要不斷創新宣傳形式,充分利用廣播、宣傳標語、鳴鑼等形式,在交通要道、重點風景和進山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設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傳牌或警示牌,做到防火宣傳進村入戶,家喻戶曉,不留死角。

3、深化宣傳實效。要重點宣傳防火政策法規、基本常識和應急避險知識等,確保每個進入林區的羣衆 ,看到的是防火標誌,聽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着力營造羣防羣治、羣策羣力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公開曝光典型火災案件的人員處理情況,發揮應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林區羣衆人人成爲防火宣傳員和監督員。

三、未雨綢繆,落實撲火各項準備工作

1、完善撲火預案。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加強預案演練,落實保障措施。

2、落實物資準備。對現有的撲火裝備和物資準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本着“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配足配齊森林防火物資,維修防火基礎設施,確保裝備完好,物資充沛,有備無患。

3、加強值班調度。各村委會、有關部門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火情信息和指揮暢通。對每一個火情熱點都要認真核查,及時按程序逐級上報,不得越級上報。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報告,不得遲報和瞞報。

4、落實撲火隊伍。進入重點防火期後,各村半業隊要相對集中,做好隨時撲火的準備。同時,要加強對半專業隊的業務培訓、實戰演練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撲火中的主力軍作用。

四、深刻領會,做好新《條例》的貫徹落實

各村委會、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江西省森林林防火條例》,進一步強化了行政首長負責制統領下各相關主體的森林防火職責,對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制度作了明確規定。

1、省級部門已將專職指揮制度寫進了《條例》,特別是關於野外用火問題,《條例》明確規定:重點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必須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同時,還將野外違規用火的處罰權授予給了鄉人民政府。

2、在審批程序中規定,由用火單位或者個人提交用火書面申請,經鄉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後報縣林業局進行初審提出 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見,報縣政府決定。縣政府批准同意後,各村委會應當明確現場監管責任人,及時報鄉指揮部備案,並由鄉指揮部書面報縣防火辦備案。

3、在審批條件中規定,五種情況不得審批:一是重要節假日期間的不批;二是重大活動期間的不批;三是特殊地段的不批,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範圍內,軍事設施、易燃易爆站庫和機場周邊,高速公路、國道、鐵路等主要通道可視範圍等;四是坡度25度以上的不批;五是面積超過500畝的不批。

4、在實施要求中規定,雖經批准,但下列五種情況下不得用火:一是監管責任人不到場不燒;二是四級以上(含四級)火險天氣不燒;三是三級風以上(含三級)天氣不燒;四是未開設防火隔離帶不燒;五是撲火力量不到位不燒。

5、在相關責任中明確:村委會現場監管人是監管責任人,用火單位主要領導或個人是用火責任人。哪個環節出現問題,追究哪個環節的責任,出現大的問題,要追究用火責任人和監管責任人的責任;未經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視爲森林火災,並依照《條例》和《關於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嚴肅處理。雖經批准,但沒有及時報縣防火辦備案的用火,視爲違規用火,納入各村年度考覈予以扣分。爲此,各村要按照要求,嚴格把關,從嚴審批,並落實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在低火險條件下用火,確保不“跑火”。

這些重要規定,爲加強森林防火工作,推進依法治火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村要以新《條例》的頒佈施行爲契機,切實加強《條例》的宣傳貫徹,推動我鄉森林防火事業再上新臺階。

五、多措並舉,嚴格管控野外用火

1、全面落實“五個禁止”。鄉防火辦已將省級發佈的《關於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通告》轉發至各村,各村務必做到再次重申重點防火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繼續實行“五個禁止”。

2、加大巡查力度。村、組幹部及護林員要加大對重點火險區、農林交錯區、火災易發區和多發區、重點設施和林區結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嚴防“農火上山”、“家火上山”。對進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嚴格檢查,確保火種不上山,火源不入林。特別是村組幹部和護林員要發揮距離火源最近、發現火情最早、地形地貌最熟等優勢,組織人員開展野外火源巡查,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3、加強重點人羣管理。各村要對重點人羣進行排查登記,逐一落實監護責任,特別是癡、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五類人員”,要加大監管力度,全面落實監護人員,明確監護責任。

4、加大督查力度。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責任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在高火險期及重要時期必須下到各自掛點的村開展督查,要重點檢查防火責任制是否落實,防範措施是否到位,應急機制是否健全,火災隱患是否清除,撲火準備是否充分。發現問題時,要及時要求有關單位整改到位,消除隱患,堵塞漏洞。同時,鄉防火辦要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對思想上不重視、措施上不得力、落實上不到位的單位(部門)、個人,進行通報,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加大處罰力度。各村要按照《森林法》及新修訂的《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對違法、違規用火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真正達到處理一起、震動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時始終保持打擊違規用火的高壓態勢,做到見火就查,違章就罰,犯罪就抓,依法嚴肅查處火災肇事者,嚴格追究其責任。當發生火警時,對所在村進行每次20xx元處罰;當發生火災時,則對火災所在村進行每次4000 元處罰;同時對包組村幹部進行每次500元處罰,未包組的村幹部進行每次300元處罰;對包村鄉領導及幹部進行每次200元處罰。對野外處用火當事人未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每次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令行禁止,嚴肅工作紀律

1、堅持領導在職在崗紀律。重點防火期間,各村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崗位,原則上不得外出,如確需外出須經鄉主要領導批准,並指定代理負責人,辦理工作和責任移交,並報上級防火指揮部備案。凡因擅自脫離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各級防火辦堅持24小時有領導帶班的值班紀律。堅決杜絕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確保森林火情動態、撲救情況和領導指示等重要信息暢通有序。對遲報、瞞報、貽誤撲火時機,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事故的,要嚴肅追究值班人員和有關幹部的責任。

3、執行零報告制度。各村務必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鄉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做到有火報火情,無火報平安。

4、加強熱點核查。每個熱點必須由村領導帶隊現場覈查,2小時內將覈查結果由村報鄉防火辦。

5、堅持專業化撲火原則。火災發生後,村幹部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靠前指揮,調集半專業隊投入撲火,科學處置,確保安全。撲火力量不足時,要及時向縣、鄉申請支援,凡關門“打火”貽誤戰機的,要堅決追究責任。同時,要按照“以人爲本,科學撲救”的原則,嚴禁組織老人、孕婦及中小學生等人羣撲火。

天井源鄉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森林防火情況通報範文二

爲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政府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確保秋冬防工作不出大的問題,9月25日至10月8日,河北省林業局組成5個檢查督導組對全省8個森林防火重點市及所屬有關縣、4個省直屬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了檢查督導。

在檢查中,各檢查組採用聽、查、看的方式,每市最少抽查2個縣、每縣抽查1—2個防火重點單位,以查問題、找隱患爲目的,重點對秋冬防安排部署情況、火源管理情況、預防落實情況、撲火準備情況進行了檢查督導。通過檢查,各地能夠認真學習傳達省領導的指示、批示精神,能夠按照全國、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和回良玉副關於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批示精神開展工作,並及時將相關文件逐級傳達,結合當地實際提出具體落實措施。總的看秋冬防準備工作有計劃、有方案、有安排。檢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地方存在行政領導負責制不夠落實、森林防火經費沒有足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護林員隊伍不足、專業撲火隊伍建設達不到要求等突出問題。

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省林業局分別致函全省8個設區市人民政府,就行政領導負責制、經費預算、護林員隊伍、撲火隊伍建設等總計提出了31條整改建議,要求各市舉一反三,儘快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全省森林防火不出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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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森林防火情況通報範文三

5月7日,大興安嶺地區防火指揮部在加格達奇林業局召開了聯合暗訪組檢查情況通報會。會議認真分析了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與各縣區局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縣區局長共同觀看了地區兩個森林防火聯合暗訪組檢查出問題的實況錄像後,大興安嶺林管局副局長、地區森林防火副總指揮肯定了各單位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視,在宣傳教育和火源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從檢查出的問題上可以看出在具體工作的落實上還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爲真正把各項森林防火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春防期間不出現大的問題,吳玉波要求各地對森林防火工作要進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實,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國家林業局提出的“五個百分百”要求,夯實森林防火的基礎工作。嚴格執行野外作業點審批制度,切實做好宣傳教育責任制、火源管理責任制、“一盒火”制度、“義務宣管員”制度、防火隔離帶開設等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各級包片領導要詳細劃分責任區,發生火情後,不僅要依法懲處肇事者,還要追究其防火宣傳教育責任人的責任。二是抓人的管理。降低人爲火發生機率的根本點就是抓人的管理,要堅持以往對吸菸人員統一造冊管理的好做法,“一對一”地落實宣傳教育責任人,從根本上消除人爲火險隱患。三是抓好預報工作。要充分發揮瞭望塔監測人員在火情監測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結合衛星監測、飛機載人巡護、地面巡邏等手段,做到有火及時發現,立即上報,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將初發火撲滅。四是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要按照地防指的要求,配齊配足人員和機具,保證撲火隊員工資,做好“建得起、養得住”,確保森林消防隊的主力軍作用。五是加強聯防協作工作。各地發現火情後,要立即出動,不講條件地把火撲滅,不要因爲不能確定是否在自己的轄區而按兵不動,貽誤最佳撲火戰機。六是抓好入山採集山產品人員的管理。對入山採集山產品人員要統一組織,劃定採集區域,落實防火責任人,確保不造成人爲火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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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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